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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平平安安将她送回去。 那时候的顾袭拥有青春期男生的特质,对她们这类毛还没长齐的小女孩根本不屑一顾。 只在公共体育课的时候,手插着口袋高傲地踩着春天的嫩草嚣张跋扈而来,走到正在捡羽毛球的她面前。 白皙修长的手扯了扯她的一根辫子,变扭又傲娇地道:“晚上在校门口的树下等我。” 那时候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了顾袭,对他还是害怕占主导地位。于是哆哆嗦嗦地点头。 见她那么害怕自己,顾袭轻蔑地一笑,又扯了她另一根辫子:“晚上想吃什么?” 这点顾袭还是好的。总会给她买好吃的,但也仅限在他觉得她能吃的范围内。 她颤颤巍巍地说着:“冰淇淋......”除了前面一个字,后面两个字在他阴沉的眼神下念得越来越小声。 “吃什么冰淇淋。也不怕拉肚子。”他离开前瞅了她一眼,“给你买香草味的。” 温筱乖乖点头。 那时候顾袭对她很不错,以至于学校里流传着不同的流言蜚语:有人说她是顾袭的小女朋友,有人说她是顾袭的meimei,也有人说是顾袭的邻居。 但那时候她也很渴望自己是他的小女朋友。当发现这个想法的时候她顿时便情窦初开了。 她知道自己对顾袭的感情已经不纯洁了,不再是meimei对哥哥的,而是暗恋与被暗恋的关系。 那天晚上的后续...... 她刚打扫完教室就要走,奈何那捉弄她得小霸王的哥哥为被打的鼻青脸肿的弟弟寻仇,找不到顾萌就准备对她下手。本来教室还有几个同学,大霸王来了自然都灰溜溜地离开了。 大霸王的特质也和顾袭一样,自然对这小丫头片子并没有多少的怜香惜玉。一下手就抓着她的小辫子使劲攥。 大霸王和小霸王一样的面目丑陋加一脸横rou,恶狠狠地要她和他弟弟道歉。 她头皮一阵疼痛,小时候还没收到过这样的委屈,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当即抹着眼泪哭了。 她哭得很大声,鼻涕眼泪一大堆,倒是把霸王吓到了。 只一瞬,她的头发就被放开了。本以为大霸王见她弱小就不欺负她了,可谁知更狠的在后面。 顾袭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手中的冰淇淋有一个已经狠狠落在了大霸王的脸上,而他那时候早已长到她胸口处的一双大长腿正用力一脚踹开了围着她的人。 她在泪眼朦胧中第一次看见了什么叫戾气。 顾袭不是没有戾气,只是那戾气一出来真真是瘆人。 他让她自己先走。 那时候她也是个没心没肺的,吓得怕了便快步溜出去。但她心智仍有一丝尚存,就是赶紧打电话叫爸爸来撑场。 只是等她打完电话跑回教室的时候,顾袭一个人坐在她的座位上,其他的大霸王小王八早已经不见了。 她跑过去看着顾袭,本来已经收了眼泪,但是在看见他手腕处一片血红的时候又哇哇的哭了。 那时候顾袭一定很无语。 明明打架、受伤的是他,不知道的以为被打的人是她呢。 他伸出干净的手将她脸颊上的泪水擦去,声音哑哑的:“哭什么?我已经把他们打跑了,以后没人会欺负你。”他不允许。 那时候她哪怕是安慰他也好啊,可是真的被吓到了,只会边哇哇哭边哽咽着:“你流血了,呜.......” “不疼。” “可是打架会被记过处分的,呜......你是好学生,老师他们会失望的。都怪我。呜哇......”她扬天大哭、特哭。 那时候顾袭嫌她的哭声烦,将一颗剥开的糖塞入她的嘴里。瞬间堵住了她的嘴巴。 那时候不再哭泣.没出息的她想法什么来着?好像是......草莓味的糖果味道真的不错。 额......捂脸。 如今想起这段往事,她都会觉得,如果那时候她知性一点、感性一点、淑女一点,会不会顾袭就不会一直当她是个小屁孩了。 至少在他受伤的时候第一想法是给他包扎啊,怎么会是哭呢,还得他塞颗糖果来哄。真的是......怒自己不争。 不过后来顾袭并没有被记过处分,毕竟是学校的保送生...... 而那大王八被勒令退学了。这里可没有什么霸道总裁什么事儿,完全是因为大王八在学校横行多年,恰巧碰了顾袭这个学生会主席的老钉子,学校就不让他继续上了。 不过顾袭也走了,他被保送不用再上课,而是去学习大学的内容......总之她再没赶上他那异于常人的步伐。 再次看向那个面色苍白的人,她凑过去轻轻吻了吻他有些干裂了的嘴唇。 “顾袭,我要去瑞典了。如果我不去瑞典,今生怕是连表哥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你一定要醒过来。你醒过来了就好好待在这养身体,我会每年回来看你的。如果你醒不过来,我也陪你一起终老。我好好学医医好你。如果你死了......那我也陪着你,反正我只要和你在一起。” 将他的小拇指拿出来,与他拉了拉勾。 她苦涩地一笑。拿起一旁原本带过来的行李往门外走。 恰好此时门被从外向里推开,走进来的是顾阿姨。见她这个样子,神情倒是一怔。 “筱筱,你这是要?” 温筱的手将行李箱拉紧了,指尖泛着白。 “干妈,我......我要出国。” 顾妈一愣,神情也变得肃穆起来,但也没说什么,只让她出国后好好照顾自己。毕竟只是干女儿,她的人生她也不能插手太多。 温筱垂着的眼眸下一片歉意。她知道她现在离开很不好,可只能如此。 出门前,她再次转身看了看那躺在床上并未睁开过眼的人,拖着行李箱落寞地离开了。 ☆、第36章 :异国他乡 瑞典的街头,对温筱来说充满着nongnong的异国风情。 她喜欢中国的韵味,也喜欢瑞典的自由。 在瑞典东部,有一座乌普萨拉的文化古城,城市濒临费利斯河和梅拉伦湖。而她现在就在这费利斯河畔。 手中的速写本被nongnong的墨水画下了这个城市的一点一滴。她不喜欢摄影记下景色,而是喜欢用自己的手。 从福尔马林的气味里逃脱到大自然的芬芳中,她每每都会流连于瑞典的各个景区。一是为了开阔自己的眼界,二是为了驱散内心的烦躁,享受寂静的时光。 耳边忽然响起了咔嚓声。她抬起头,面上还带有惊愕。却见一个混血帅哥真在拿相机照自己。 似乎是惊讶于被当事人发现,他的面上一阵窘迫,一米九的大男人害羞得像是个少年。 “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