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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

    紧了穆琛的衣袖,稳住了自己的身体,然后立刻松开,与他保持了几步的距离。

    “谢谢。”她礼貌得完全不像她自己。

    而穆琛并没有在意她刻意的疏离,冷冷地看了那男人一眼,转身,抓着陶荻的手走出了酒吧。

    陶荻一颗心几乎要跳出胸膛了,她回头看了陈先生一眼,他神色复杂,原地站了一会儿,便转身离开了。

    穆琛一直把她带出了酒吧,来到大街上,冷风瑟瑟,室内外的温差让衣着单薄的她打了一个喷嚏,鼻子上泛起了红。

    穆琛没有二话,直接脱下了自己的外套大衣,笼在了陶荻的身上,稳稳地将拉链拉上来,将她锁在里面。只露出了一张小脸。

    全身都是他的体温,她竟一时有些无所是从。

    “那人是谁?”穆琛开口问。

    陶荻目光移向别处:“能不问么?”

    穆琛沉默,可他还是想知道,抓心挠肝地想知道。

    不是时候,一切都不是时候,错误的时间,几个人尴尬地碰到了一起,陶荻的心冷得打哆嗦,最不堪的回忆,却与他的温度交织在一起。

    “你是来找我的么?”陶荻抬头看向他:“四天了,别以为我看不见。”

    “跟你没关系,我是来听歌的。”穆琛沉着脸,说完这一句,转身踱着步子离开了。

    陶荻看着他的背影,手拽紧了衣角,要是换了任何一个时间,她铁定能追上去。

    但是现在……

    底气有点不足。

    ☆、第34章 柔情的他

    新年将至, 酒吧歇业的最后一天, 陶荻早早地下班了, 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刚刚走出酒吧大门,一辆银白色轿车出现在眼前, 她的心用力一扯,仿佛那些被时光掩埋的秘密, 那些永远不可能愈合但是可以自我麻痹的伤口, 再度露出血淋淋的狰狞面孔。

    轿车喇叭响了一声, 似在催促。

    陶荻咬咬牙,终于还是上了车,轿车启动,呼啸着…转出了街区,上了大路。

    穆琛站在转角,手里还拎着口袋, 看着轿车远远离开的背影, 心莫名其妙地揪扯着, 生疼。

    陈牧山, 鹿州A集团总裁,48岁, 曾经收养过一个小女孩儿。

    他能查出来的,就是这些。

    至于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事情,也许只有时间知道了。

    -

    车停在了郊区高级住宅区的一栋三层别墅前。

    陈牧山没有马上下车,而是燃起了一根烟。

    “今天是我的生日, 没别的要求,回来陪陪我。”

    她冷笑:“爸,生日快乐。”

    “住嘴。”他立刻打断她的话:“我从没拿你当女儿。”

    她强烈地压抑着身体里上涌的恶心感,依旧不动声色:“爸,说什么呢,一日为父,终身为父,你不当我的父亲,还想当什么?”

    “我想当什么,你知道。”他依旧没什么表情:“这份殊荣,外面多少女人,想都想不来。”

    陶荻推门下车,弯下腰,站在花丛边,全身阵阵痉挛。

    她想吐,一看到他的脸,听到他的话,她就反胃。

    陈牧山也下了车,站在边上,远远地看着她:“我就这么…让你不舒服?”

    何止是不舒服,简直恶心得要死!

    “陶荻,这么多年,你留在我身边,我对你怎么样,你自己清楚。”陈牧山不动声色地说道:“我对你的心思一直都有,但是我没有动过你一根头发,我在等你长大,等你明白我的心意,等你接受。”

    他深情的模样,她根本不想多看一眼。

    “十二岁那年,你把我从孤儿院领回来,给我一个家,我很感谢你。”陶荻站直了身子,退了几步,远远看着他,嘴角掠过一丝苍白的笑:“你永远…都是我的…”

    “我说了!不准叫我那两个字!”陈牧山两步上前,伸手直接掐住了陶荻的脖颈,凑近她苍白无血色的脸:“信不信,我今晚…就可以办了你!”

    “我不是处女。”陶荻突然冷笑了一声,迎上了他的野兽般凶狠的目光:“早就不是了。”

    陈牧山的手骤然收紧,陶荻的脖子被他桎梏着,身体开始缺氧,她用力地呼吸,肺部发出嘶哑的呻吟,脸色越渐苍白,手紧紧抓着他的手腕,宛如一头垂死挣扎的鹿…

    终于在最后的瞬间,陈牧山松了手,陶荻跌坐在地,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汲取着他周围的浑浊空气,眼泪鼻涕跟着流了出来,狼狈不堪…

    “那个叫穆琛的,你想跟他?你觉得他能保护得了你吗?”陈牧山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角微微勾起了一抹嘲讽:“信不信我分分钟捏死他。”

    陶荻冷冷地抬眸,定定地看着他:“你敢吗?”

    陈牧山突然笑了起来:“小荻,你还真是天真得可爱啊!以为找个条子,就能保护你一辈子?”

    陶荻没有说话。

    ……

    陈牧山是一个很讲究生活品质的男人,生日晚宴是家庭简餐,红木的长桌上,灯影烛光闪烁,映照着两个人结了冰的脸。

    陶荻已经换上了一件新衣服,陈牧山替她准备的,白色的泡泡裙,脖颈上系着一根白丝带,手上还戴着白色的绸质手套。

    像一个精心打扮的洋娃娃。

    陶荻强忍着内心的屈辱,将自己打扮成了他喜欢的样子。

    陈牧山是个很敏感,且带有一点神经质的男人,如果不乖乖听话,后果可能很糟糕。

    她和他共同生活了快十年,一开始她真的很喜欢他,叫他陈叔叔,虽然也很想叫他爸爸,可是他不准,不准便不叫,他很疼她,给她买好多好的的洋娃娃,外国的,做工精致价格不菲,她有一整个房间的漂亮裙子,这些年,成长在他为她所营构的梦幻王国,骄傲得像个公主。

    突然有一天,她长大了。

    开始懂得了很多,开始觉得,陈叔叔有时候的一些行为,是不恰当的,比如不准她锁房间门,晚上好几次他以为她睡着了,进她的房间,坐在她的床边,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坐着...这些,让她感觉不舒服和不对劲。她开始改变称呼,不叫叔叔,而是叫爸爸,可是他好生气,还摔了最喜欢的瓷器,发很大的火,不准叫爸爸。

    陶荻考上了首都的大学,终于要逃离的时候,陈牧山却用尽一切办法和手段,把她留在了本城,进了S大,并且不准她住宿舍,而是住家里,每天派人接送她,几次激烈的冲突之后,陈牧山的心思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