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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似一只危险的大型猫科生物,静时如处子,动起来却迅如风雷!他一把拽住了猎鹰的双腿,并轻描淡写的避开它反抗时抓过来的利爪。猎鹰见跑不掉,干脆压下恐惧,巨大的翅膀朝王子霄一扇,然后尖利的鸟喙用力啄向他的眼睛!王子霄将攥着鸟腿的双手换成一只,另一则先点猎鹰的腋下,后捏住它的脖子。在点它那一下的时候,冷枭便再次尖叫一声,整只鸟都瘫软下来,瞬间瓦解了一半战斗力。再到被捏住了脖子,无论怎么挣动都摆脱不了,随着王子霄用的力气越来越大,它连呼吸都变得艰难,黑豆似的眼睛死死盯着王子霄,从狠厉慢慢变得绝望,仔细看甚至还能从中分辨出讨饶的意味来。就在这时候,王子霄终于松开了它的脖子。将它半抱在怀里,右手十分灵活的帮它顺了顺毛,看手法显然是有独特的技巧的。因为猎鹰一看就十分受用,发出来的鸣叫从方才的粗噶,变成了一种悦耳的啾啾声,有点像是幼鸟在跟父母撒娇。“rou条给我。”王子霄头也没回,像猎鹰驯养师伸出右手,掌心向上。“啊?哦。”驯养师懵逼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这变态说的是啥,连忙将系在腰间的一个小袋子递给他。这里边都是切割好的新鲜生rou条,冷枭平常喂食都是半生半熟混杂,不过像现在需要出任务的时候,驯养员一般会备好生rou,可以适当的刺激它的野性。王子霄将rou条拿出来,一根一根喂给冷枭吃。驯养师想提醒他这种喂法太危险,很容易让猎鹰在血食的刺激下伤到喂食者的手。可当他看到那只在自己面前不可一世的猎鹰,在变态手里却乖的像只麻雀,吃完两口不忘在对方的掌心处蹭蹭,喉咙里依然时不时发出撒娇一样的声音时……好吧,他选择闭嘴。太受伤了。其实何止驯养师,全程看完刚才那一幕的所有人这会儿都是懵逼脸,这特么简直不科学啊!猎鹰的高傲呢?不是应该宁死不屈吗?每次当你觉得已经高估了王子霄,他都有本事在极短的时间内再次刷新你的三观。爱服不服,不服也给我憋着。王子霄这一手,是上辈子某次出任务时,跟一个黑人土著老头儿学的。那老头在他们部族中都是个奇葩,离群索居,跟动物比跟人更亲,尤其是猎鹰,他养了好几只,个个服帖听话,神骏异常。老头欠王子霄个人情,且王子霄又投了他的眼缘,任务完成将要回返的时候,他就将这一手训鹰的绝活教给了王子霄。不必大眼瞪小眼的跟它对熬,只要掌握了那点窍门,任何一支猎鹰在你手里都会成为乖孩子。这绝活他上辈子没怎么用上,想不到重来一次,却应在了这里。“哥,帮我系上护臂吧。”王子霄的护臂,跟刚才那个驯养师的不同,更加精致,材质是某种昂贵的合金,轻便又坚固,最妙的是颜色漂亮,是一种很有质感的幽蓝色,越是在阳光底下,越是流光四溢,趁着王子霄身上穿着的玄色劲装,既神秘又华贵,逼格蹭蹭往上涨。莫行之依言帮他把护臂系好,然后那只猎鹰便稳稳地站上去,抖抖浑身羽毛,感觉比方才在驯养师胳膊上时更加不可一世了。“时候不早了,上马吧!”王子霄说完,便率先翻身骑在踏雪背上,这匹马老老实实地在他的指挥下转了半圈,让王子霄得以正面俯视众人,尤其是正面看向莫行之。莫行之同样干脆利落的翻身上马,挽住缰绳,接过助理递上来的雕弓和佩剑。徐春华尽量忽视掉那只仿佛打了鸡血的猎鹰,抬头跟这两位爷讲戏。一会儿他们要做的,就是先围着跑马场热身几圈,然后再调转马头,冲向翠微庄园的后山那里,中间偶尔要记得弯弓射箭,不需要真的射中猎物,最重要是架势要摆的好看——总之一句话,耍帅就对了!最好还要多表现一下皇族的珠宝配饰,比如玉扳指、剑柄剑鞘、雕弓整体……本来徐春华还很担心他们俩表现不出自己要的效果的……星际时代除了有兴趣爱好的,谁还会射箭啊!他们能好好骑马别从上面摔下来就很不错了,如果实拍拍不来那种苏炸天的气势,徐春华还准备让他们后期骑着凳子补上近景特写——广告大片预计耗费最多时间的便是这个环节。可自从见识到王子霄训鹰的神奇一幕,徐春华就彻底淡定了,她觉得,这两位爷肯定还会给她更大的惊喜的。不接触不知道,反正她接触过王子霄之后,越发觉得哪怕他一辈子都是土豆精,在娱乐圈也能混出名头来。他身上有当今娱乐圈中最缺乏的男儿血性,现在他还小,这样的气质还不能全部挥发出来。有朝一日等他变成真正的男人,绝对会惹得无数男男女女争相求嫁的。所有闲杂人等为他们退出一片空地来,几个飞行摄影器无死角对准这两个人,它们会全程紧跟,绝不错过一个精彩镜头。架着鹰,王子霄痞痞的回头看一眼,镶嵌了不少玉石的马鞭遥指前方:“来赛一场?输赢的赌注照旧!”莫行之的眼神突然闪烁了一下。似乎就因为他这一句话,而想起了一些……也不知道算愉快还是不愉快的回忆。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很快又消褪下去。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兴味和期待,并不畏战,朗声一笑:“便随你所愿!”这次他绝不会输!徐春华一行哪知道这对狗男男竟然在大庭广众下调了回情,那听起来正经无比的约战之下,竟还隐藏着某种不为人道的桃色秘事……这位女导演还很满意他们的临场发挥呢,盯着传导显示屏的同时,不忘问自己的摄影师:“刚才训鹰的那一幕拍下来了吗?”“当然!”王子霄和莫行之约完赌,豪情勃发,积极性倍增,谁也不愿落后于人,马鞭扬起,胯.下骏马便箭射一般飞出去,很快便完成了跑马场绕场三圈的任务,紧接着便并骑冲向草木繁茂的后山猎场。“驾!”没想到王子霄骑术就很好了,莫行之也不遑多让,他骑马的姿势比王子霄更漂亮,因为没有猎鹰的拖累,等冲进猎场后,他反而领先了王子霄半个身位,镜头中这两位盛世王孙简直一个比一个更吸引人的注目!挽弓,射箭!作者有话要说: 啊~~~有点不好意思见人了嘿嘿嘿……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