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0 未知的永别
Chapter 110 未知的永别
几天后,波顿和比尔交接完手头的工作,连夜启程赶赴英国,隔天,约翰·哈特利带小安格斯回拉斯维加斯处理事宜,安格斯没有去送他们。 他约了刚刚从中东回来的佐铭谦在餐厅见面,点一桌丰盛的大鱼大rou。 佐铭谦姗姗来迟,一落座,只见安格斯示意服务员上菜,于是眼花缭乱的菜肴一盘接一盘呈上来,将长长的餐桌摆满。 佐铭谦一头雾水,你找我什么事? 安格斯一脸无辜,把这些吃了。 佐铭谦蹙起眉头,为什么? 安格斯认真说起来,我想过了,想要良忘了你,其实很简单。良不喜欢丑八怪,我觉得我的姿色和丑八怪也不沾边,但是她先看上你了,没办法,所以只要你吃到两三百斤,胡子别刮了,头发不要,剃成光头,这段时间也不要洗漱,再去海边暴晒。这样下来,讨厌丑八怪的她一定会对你弃之敝履,也会对我刮目相看。 佐铭谦一眨眼,若无其事起身,面无表情迈开长腿离去,一身挺括的黑色正装勾勒出颀长挺拔的身姿,不仅容貌出色,身骨也出众,连背影都显露孤高矜贵,气势凛凛。 夏佐、呆子,不管安格斯怎么叫唤都没能把人叫回来。 白白给一个名正言顺堕落的机会都不要,而且也都结婚了,还保持得这么花枝招展的,是想勾引谁?安格斯不满地自言自语,自问自答,该死,呆子一定是还想勾引她。 回来路上经过小据点时,安格斯被杰克拦下来。 他在车里诧异地看着他,你怎么还在这里? 杰克微笑道:医生让我留在这边帮你。 波顿和比尔两个可靠的人走了,安格斯又要时常出入这里,约翰·哈特利担心有意外,必须确保安格斯和郗良的安全,便命杰克留下。 除此以外,只有杰克知道,约翰特别放心不下安格斯,安格斯遇上小疯子,脑子就不见了。接下来没有波顿和比尔照看着,万一两人有什么矛盾,其他人肯定是指望不上的,所以你得好好盯着。 回到郗良的房子,安格斯放下带回来的食物,在楼下没有见到人,他走上二楼,卧房门大开,郗良坐在窗前,正热火朝天地抽着香烟,烟雾弥漫,烟味浓厚。 安格斯一时说不出话来,他已经决定不和她争吵,无论什么事。 郗良循声回头瞥了他一眼,继续一手夹香烟,一手握着钢笔书写,桌子上还有两瓶酒。 你在干什么?安格斯站在她身后,冷冷出声,语气带着不言而喻的不悦,即便不想争吵,被尼古丁熏着,他也实在笑不出来。 写。郗良说。 安格斯闻言一挑眉,写,这意味着郗良要赚钱,要赚钱,意味着她把注意力从佐铭谦身上挪开,有上进心了。 安格斯的脸色当即变得温和,这回要写什么? 不告诉你,跟你说你也不懂。 安格斯拿起边上写满的一页稿纸,默默忍着烟草味看了一下。 这一回,郗良要写的是一个名叫西莉斯特的女孩,故事伊始,西莉斯特便杀掉了未婚夫。 你写你自己?安格斯问。 不,我只是要写一个永远会逃脱制裁的杀人凶手,就像开膛手杰克,而她刚好和我一样,是个女人。 不错。安格斯说着,将稿纸翻过来,背面一行字刺到他的神经。 谨以此文献给西莉斯特唯一的女性受害者妮蒂亚·斯特恩 安格斯骤然想起来她的上一篇的结尾。 太阳说:你犯了唆使罪,教唆人们自相残杀。 斯塔说:有吗? 太阳说:二十七年,你教唆一个小女孩谋杀一个花季少女! 斯塔说:是吗?我忘了。 郗良真的打算忘了。 良 干什么? 安格斯想起路上想问她的问题,你的枪在哪里?从他回来就没看见过她的枪,只在抽屉里发现过子弹,在她的外套里发现过弹匣。 郗良一愣,枪好像不见了。 不见了也挺好的,安格斯心想,暂时不能再给她枪了,万一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死都死得丢人现眼。 不等郗良开口,安格斯放下稿纸,默默学佐铭谦若无其事转身走出卧室。 郗良忽然灵感枯竭,写不下去了。 尽管没有枪也能杀人,当年杀苏白尘时她就没有枪,但没有枪终究难办。妮蒂亚·斯特恩肯定不会和她近距离接触了,没有枪,她无法轻易杀死她。 大口抽烟,郗良烦闷的目光不经意落在桌角的摆设品上,裱在精致相框里的红枫因为相框落了灰而看起来失去光彩。 郗良将烟掐灭在小碟中,恍如隔世地拿起相框,下意识用袖子和裙摆擦拭,黑色的布料沾上灰白的尘埃,变得肮脏,相框里的红枫却又光彩熠熠,火红照人。 阴成安 她忘记给阴成安写回信,已过去一年多。 郗良继续抽着烟,将写了开头的放到一旁,准备早日写完再去杀死妮蒂亚·斯特恩的计划搁浅,她找出阴成安的信,认认真真又看一遍,烟灰不小心掉落纸上,她连忙掸落。 不知不觉,酒喝光,烟抽完,郗良对着空白信纸无话可写。她跑下楼,酒柜里只剩下酒,香烟不翼而飞。 安格斯?安格斯? 安格斯的人又不在了。 直到晚上,天色黑得彻底,安格斯才办完事回来,顺手带了五瓶烈酒,这是杰克从比尔的藏酒里清出来的,烈酒他不想喝,便决定关照怎么喝也不醉的郗良。 屋里没有开灯,壁炉里的火也熄灭了,一片黑暗,安格斯一开灯,猝不及防对上坐在楼梯上的郗良,白净的脸庞冷漠,漆黑的眼眸毫无生气。 我的烟呢?她质问,声音如寒冬深夜的冷风,同她苍白的脸色看起来有些悲凉。 安格斯暗自叹息,轻飘飘道:扔了。 他坐在沙发上慢条斯理地将名贵的烈酒拆开来,过来喝酒。 郗良坐着不动,笼罩在阴影中的小脸泫然欲泣,声音哽咽道:你为什么不扔了你自己 安格斯怒极反笑,起身将她拉到沙发上,良,乖,不要再抽烟了,忘了香烟,嗯? 我有钱。 安格斯直白道:有钱也不许抽烟,喝酒就好。 他开了一瓶酒,不由分说送到郗良嘴边。 想抽烟时就喝酒,慢慢地就把烟戒了。 郗良死气沉沉地睨着他,身心俱疲没有抗拒之意,他便一手掌控她的脑袋,一手将冷硬的酒瓶口固执地往她嘴里塞,缓缓地将酒水灌进她的喉咙。 郗良闭上泪眼,安格斯放下酒瓶,良,别哭。他将她搂进怀里,下巴抵着她的脑袋,又颔首亲吻她的发顶。 良,换个地方生活好吗?英国、法国,或者意大利,随便哪里都可以,你想去哪里住? 郗良久久没有回答,安格斯低头一看,她睡着了。 此后,安格斯时不时给郗良提议到欧洲去,但每一次,郗良都充耳不闻。 去欧洲,郗良心中冷笑,她若想去,当初早就随江彧志去了,哪里还要现在才去?佐铭谦就在美国,她也要在美国,是哪里也不会去的。 而且阴成安也在美国,为了写回信,郗良又看一眼信封上的地址,就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兰开斯特。 冬天过去,天气渐渐回暖的时候,郗良出门买了一张美国地图,在上面找到宾夕法尼亚州,离她所在的纽约不算远。 她也一口气买回十几份不同的报纸,在家中翻遍报纸,全然看不见大名鼎鼎的佐-法兰杰斯的二三事。 待安格斯回来,只见大报纸一张张铺了一地,郗良闷闷不乐地瘫坐在酒柜旁喝酒。 这是怎么了? 安格斯,报纸上为什么没有哥哥的消息? 安格斯半跪在地将报纸一张张收拾起来,报纸上为什么要有他的消息? 之前都有的。 安格斯默不作声,捡起报纸丢在案几上,随意抽出一份早报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 安格斯,郗良浑浑噩噩爬到案几边,双手压在报纸急切问,你、你和哥哥是朋友,他和那个女人怎么样了?他没有再找别的女人吧? 安格斯诧异,再找别的女人? 郗良理所当然道:就和他的父亲一样,有江娘,还要再找一个女人,江娘生气,就和他分开。 安格斯忍俊不禁,果然连郗良这个小疯子都记着堂堂康里·佐-法兰杰斯生前那点丢人的事。 据我所知,还没有。 还没有啊郗良的神情恍惚,意味不明,叫人揣摩不出来她是希望佐铭谦背叛妮蒂亚,还是不希望佐铭谦背叛妮蒂亚。 良,你就非得这么关心他的一举一动? 郗良懒得回答他,又问道:那个女人生孩子了没有? 安格斯没好气道:不知道。 郗良忽地痴痴笑,澄澈的眸子微带讥讽,她最好是生个男孩。 安格斯似懂非懂问:为什么? 郗良理直气壮道:因为西莉斯特要杀的女人只有她一个,她要是生个女孩,就写不下去了。 不过,话锋一转,郗良宽宏大量道,就算是个男孩,我也可以不杀他,毕竟也是铭谦哥哥的孩子。 安格斯无语凝噎,垂眸继续看报纸。 生个儿子传宗接代郗良的双手无端攥紧报纸,不断揉成一团,自言自语道,儿子好啊,生个儿子,妮蒂亚就可以去死了,儿子长大了,又娶个女人,又生个儿子,那个女人也可以去死了,儿子又长大,又娶个女人,又生个儿子就这样一代一代的,哈哈哈哈 安格斯闻言一愣,错愕地看着她。 安格斯,你知道这样叫什么吗? 叫什么?安格斯破天荒感到自己无知极了。 这叫去母留子。 安格斯蹙起眉头,下一秒,他发觉郗良看他的眼神变得诡异,满含猜忌和戒备,仿佛他要杀死她。 良 安格斯,你是不是想杀了我? 陡然之间,安格斯跳进大西洋也洗不清,郗良脑子里想的东西之多之快他根本望尘莫及。 你是怎么懂这些的? 我从小就看过很多书。郗良有几分骄傲说。 以前在江家,除了看书,她没有别的事可以做,于是只能看书,一直看,看不懂也得看,直到这一刻,醍醐灌顶。 安格斯无言以对,郗良紧追不舍,说,你是不是想杀了我? 安格斯心累道:你既然懂这些,也怕我杀了你,那你哥哥呢?你那么想和他在一起,那么想嫁给他,你就不怕他杀了你,只留下你生的儿子? 郗良顿时哑口无言,蹙起眉头固执道:他才不会这样对我。 是吗? 他就是不会这样对我! 我也不会这样对你。 郗良不予理会,什么都没听见般爬回酒柜旁继续醉生梦死。 安格斯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想见你的儿子吗?他快四岁了。 郗良靠着酒柜,平静眨眼,见他做什么? 你不想和他一起生活吗? 有什么用?郗良嫌弃道,儿子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用不了多久就会离母亲而去。 什么?短短时间内,安格斯又被她的想法震惊了。 就像铭谦哥哥,当年离开了江娘,他就再也没回去。江娘和我一样都很想念他,我问江娘为什么不去找他,江娘说没必要,孩子大了都是要离开母亲的。我说我不要离开母亲,不要离开江娘。 郗良说着笑起来,江娘夸我是个好孩子。可是泪水却忽地掉落,低哑的嗓音微微颤动,她还是不要我了!她把我赶出家门!她不要我了!我这么听话,这么好,可她不要!呜呜呜 心里愤愤不平,郗良激动大哭,安格斯脸色微变,丢下报纸到她身边,紧紧抱住她。 良,即使他说再多也无用,但他还是说着,良,我要你,我会对你好,会对你很好 郗良揪住他的衬衣,仰起头望着他,呜呜呜那你为什么要强jian我? 安格斯心中一窒,怀里的女孩颤抖地哭泣,锲而不舍问:你为什么要强jian我?让我怀孕,让我生儿子安格斯,我好痛。 环抱女孩的双手僵硬,安格斯迟迟无言。 已经伤害了,便是说一千道一万也无法弥补。 良,你给我一次机会,以后我不会再伤害你了,好不好? 郗良止住哭声,恍然明白,她也不能怪安格斯,是佐铭谦让他来的,是佐铭谦要为苏白尘报仇。她不禁呢喃:铭谦哥哥为什么不给我一次机会? 又是佐铭谦。 无处不在的佐铭谦,安格斯前所未有地感到绝望。 当初在火车站,他为什么要让人跟踪她?之后又为什么要上门找她? 到底是他犯贱。 安格斯,你叫铭谦哥哥来好不好?我好想他 安格斯置若罔闻,对郗良的耐心似乎已经被囚禁在名为佐铭谦的牢笼里一点一滴慢慢流失,他不再和她说什么。 郗良却还和以往一样,为佐铭谦和他死去的母亲哭闹一次,沉沉睡一觉,醒来继续行尸走rou般过活,下一次哭闹是什么时候,因何而起,谁也无法预料。 五月,天气晴朗,穹苍湛蓝,是一个适合出门的好时候。 郗良决定要出趟远门,给阴成安的回信她终究写不出来,于是想亲眼去看望她,奈何她没什么勇气,思来想去,只能求助安格斯。 小疯子要去找阴原晖的女儿,这是安格斯远远预料不到的事。 你要去兰开斯特?他不可思议问。 我想让爱德华开车带我去。爱德华知道怎么去吧? 爱德华肯定是知道怎么去,问题是阴原晖的女儿已经不在兰开斯特,在费城了。 安格斯一边思忖一边问:你去兰开斯特干什么? 找人,郗良沉吟道,她是我的读者。 你找你的读者做什么?是要和她成为朋友? 朋友?郗良眨眨眼,点点头,好啊。 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安格斯都不介意郗良和阴原晖的女儿来往,哪怕成为朋友,他甚至求之不得,郗良有朋友,对佐铭谦的注意力兴许可以分散。 我带你去。 你?郗良迟疑了。 怎么了? 我要爱德华带我去。郗良小声说。 为什么一定要爱德华?安格斯倒不是在吃爱德华的醋,只是为爱德华的小命担忧。 人家是个小姑娘,看见你会害怕的。 你什么意思?我长得很可怕? 郗良低头捏手指头,你自己心里有数。 安格斯一时哭笑不得,只得道:好,我让爱德华带你去。 次日一早,郗良提着小包袱站在门口,看着爱德华从车上下来,驾驶座上还端坐着一个男人。 好久不见。杰克朝她笑道。 他是谁?郗良问安格斯。 杰克。安格斯道。 我们见过的,你忘记了?杰克难以置信道。 郗良浑然不在乎,他也要和我们一起去吗? 安格斯亲自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解释道:这一次路途遥远,爱德华一个人开车会很累,必须多一个人陪着。 郗良勉为其难点点头,乖乖上车。 爱德华放宽心钻进后座,期待道:我们要去旅行啦! 郗良回头朝他笑着点头,旅行。 安格斯和杰克对视一眼,抬手摸摸郗良的脑袋,心中骤然不舍,语重心长道:好好去玩,玩够了就回来。 郗良心情好,也笑着朝他点点头,乖巧得很。 杰克负责开车,昨夜安格斯已经吩咐过他了,就当是带郗良去散心,先去兰开斯特,再去费城。 车子启动时,安格斯轻声道:良,这一次旅行回来后,我们带你到欧洲旅行,好吗? 郗良微微一愣,抿唇颔了颔首。 下面我简单喵两句 郗良的部分到此结束,但这不是结局,我还有好多关于她的坑没填,下一章开始是另一个女主(娜斯塔西娅/阴成安)的部分。鉴于这两天掉收有点反复,我已经感觉到还会继续掉收了(太悲观啦QAQ),所以想说,如果停在这里不想继续看下去的话,就把它当成开放式的he吧,郗良旅行完回来和安格斯在一起。 阴成安的部分开始,这篇文就是彻头彻尾的be,朝着be大路走坚决不回头了哈。 其实,我也想过要he的,经常替郗良觉得安格斯也挺好的,就和安格斯在一起吧,一家三口团团圆圆。 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我怀疑是不是塑造错了安格斯,也没有,安格斯毕竟是我心中的君子形象约翰·哈特利教养出来的,他再坏,心里也确实还有一个温柔的地方,这个地方最终给了郗良。 但郗良就得接受吗?接受了就是认命,她被安格斯强jian了,她还生下和安格斯的孩子,这辈子她只能和安格斯在一起。 身为作者,我觉得我在坑郗良。 一开始定下的郗良就是一个桀骜不驯的人,她的人生很糟糕,但她不会认命,因为她不受社会规训,她天生不是贤妻良母,不是懦弱无能,她更是掠夺的一方。可以参考她对佐铭谦的态度,你是我的,和安格斯对她的态度,你是我的,这两人其实是一样的。(我还是觉得这两人很般配QAQ) 对于这样的郗良来说,安格斯和她的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我却在努力把更强势的掠夺者安格斯塑造得还不错的样子,想理所当然令郗良移情别恋,对他产生爱,产生依赖,从而顺利改变主意写一个圆满的he。 这样的圆满终究是建立在牺牲郗良桀骜本性的基础上,我写安格斯的好也没有弥补他的本性,他对郗良就像在养宠物一样,并没有把她当人看待,真正把她当人时,是想回到过去保护她的时候,仅此而已。 郗良对佐铭谦的执着,大家都不理解,抛开我要埋到最后的原因,总的来说就是她不想认命安格斯是对她还不错,可她心里知道还有更好的。(别的不说,佐铭谦不强jian她,这一点确实就比安格斯赢了) 最后,这一次安格斯和郗良的分别,真的是永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