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藏娇[穿书]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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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在一旁侍候,打开饭盒,将东西端了出来。 容见随口道:“方才……” 话还未出口,只见四福的手一颤,低下头,连声道:“奴才方才什么也没看见,就算看见了,也绝不会对外说。” 容见:“啊?” 四福又是发誓又是赌咒:“奴才对殿下忠心耿耿,莫说是周姑姑,就是陛下来了,奴才也是守口如瓶。如违此誓,天打雷劈。” 四福,你怎么突然发癫,像是午饭误食云南菌子。 容见一头雾水:“你……方才发生了什么,要你立下如此重誓。” 四福抬头偷偷看了容见一眼,扭扭捏捏道:“就,就殿下与明侍卫,嗯,在廊庑那……” 容见听到这话,像是被踩着尾巴的猫:“你,你怎么胡言乱语,凭空污人清白。” 他与明野的谣言一事,在宫中广为流传,明明都是没影的事。谢都事总疑心明野在做他的面首,虽然碍于并未出嫁,不敢太过分,但也是审视男色。而同学则看了许多乱七八糟的话本子,经常说一些宠而不爱爱而不宠的胡话,没料到连四福都被传染。 明野虽然断情绝爱,到结局也没娶一个老婆,但没听说过哪个爽文男主角是同性恋。如果作者敢这么写,绝对会被读者撕碎。 而他是苟且偷生的女装大佬,对男主只有纸片人的欣赏,绝无恋慕之情。 什么私相授受,绝不可能。 容见心平气和道:“本宫和明侍卫,不过是略说几句话。这世上的男子与女子之间,难道没有清白的交往吗?” 虽然他并不是一个女孩子,但作为女装大佬,他必须要澄清这个事实。 容见叹了口气,怜悯道:“四福,你该洗洗脑子了。” 四福愣了半天,没想明白脑子怎么洗,不会是把脑壳拆开来洗吧。这样人不就没了吗? 难道殿下是要杀人灭口。 四福打了个寒颤,看着用餐的长公主,又觉得殿下不会那么残忍,便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奴才一定多洗,一定多洗。” 谣言止于智者,容见觉得这样不行,因为宫里的人,似乎都没往这个方向聪明,过于热衷八卦了。 第二日,大约由于程老先生将容见换班的恳求上报给了皇帝,容见没有去上学,而是去清华殿,觐见皇帝。 周姑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容见却已经胆大妄为了一次。 到了清华殿前,容见在外面等了一刻钟。 有人从殿门内出来,模样高高瘦瘦,穿的一身宝蓝色袍子,是皇帝身边的总管太监张得水。 张得水走了过来,抬腿就踹了一旁的小太监一脚:“没点眼力见,殿下来了,竟还不来通报?” 容见提着裙子,跟着张得水,走进了清华殿内。 今天的太阳很好,殿内的窗户大开,阳光撒了一地,皇帝费金亦端坐在宽大的金丝檀木桌后,批阅奏折。 容见心惊胆战地向他请安。 这位便宜爹着实是个狠人。十几年前,费金亦提出当代皇帝之时,朝中重臣和太后犹豫不决,总觉得此事不能当真。费金亦正值壮年,又无容家血脉,皇位借了出去,焉得能还?费金亦便让太后亲自监督,又寻了民间方士,调配绝嗣的药物,连饮半月,打消了另外两方的顾虑,登上皇位。 当然,在容见看来,节育不算什么,又不是真的割以永治当太监了。但对于古人而言,还是有些太超前了。费金亦对自己都那么狠,如果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位公主,而是有继承权的皇子,绝对会立刻杀人。 当然,这件事是个秘密,连当年调配药物的太医都被灭口。但费金亦作为《恶种》的大反派,他的生平还是出现在恶种这本书里。 总之,很可怕。 但奇怪的是,与长公主之死有关的事,直到结尾,书中也未多言。 费金亦温和地让他起身。 这是容见穿书后这么久,第一次与费金亦见面。皇帝看起来温和儒雅,面庞清瘦,隐约能看出年轻时的英俊,如果不是一袭织金绣龙的黄袍,还以为他是哪来的读书人。 事已至此,容见还是坦白地讲出昨日对程老先生说过的话,他装作天真烂漫的样子:“儿臣听圣人有言,食君之禄,为君分忧。儿臣虽为女子,也想为父皇分忧。” 皇帝闻言放下手中的奏折,他笑了笑:“食君之禄?见儿说错了,你是凤子龙孙,理应受天下供养。” 容见听他的意思,准备顺坡下驴,正好说自己学识不精,理应留在宁世斋奋发读书,还是别去仰俯斋凑热闹了。 毕竟比起将来可能因成绩不好崩了人设,还是小心别被皇帝盯上的好。 后者被噶了的可能性更大。 但容见的话还未说出口,皇帝又道:“不过你既然有这样的见地,朕也不好阻拦你。你是女子,就命仰俯斋教授为你准备个隔间,到时候与他们一同读书就是。” 容见怔了怔,还未反应过来,就听皇帝意味深长道:“你是未来皇嗣的母亲,身负天下,不能辜负朕与太后的期望才是。” 容见觉得很吓人,或许是皇帝的演技出神入化,因为对方听起来真的很希望容见能诞下皇嗣。 按照常理来说,世上最不希望容见有孩子的人就是费金亦。 因为他虽然已经在登基前绝嗣,但其实有一个比容见年长十岁的儿子。费金亦本是个书生,逃难路上投靠起义军容士淮,因长相英俊,为人知书达理,又温和体贴,容宁对他一见倾心,嫁给了他,而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早在多年前就成亲生子,并且在乱世中平安长大。费金亦成为皇帝后,那个孩子自然也投靠认亲了。 容见焦头烂额地得到这个结果,不知是好是坏,但事已定局,他只好拜谢便宜爹的恩情,有点头疼地退出清华殿。 皇帝看着容见的背影逐渐消失,他的这个女儿与容宁长得真的很像。 连天真与愚笨都如出一辙。 思及此,皇帝阴冷地笑了笑,将手中的奏折摔了出去。 张得水不敢说话,跪着将奏折拾了起来,双手奉给主上。 * 今日轮到明野休沐。 他在黄昏前出了宫门,路过天水巷时,顺便沽了半斤酒,推开了孙家的门。 门没有上锁,孙家门庭冷落,院子里杂草丛生,连小贼都懒得光顾。 明野去了东边那个房间,老孙躺在地上,醉的半死,看到明野的身影,嘴里骂骂咧咧道:“我的儿子若还活着,用得着你这个废物东西……” 又大口饮酒,烈酒入喉,呛的咳嗽起来。 明野看了他一眼,并不理会,放下酒,回了自己的房间。 天色已暗,明野点了支蜡烛,随意抽了本书,摊开放在桌上。 半个时辰后,有人从后窗翻了进来,他的身形完全隐没在黑暗中,也未在窗纸上留下影子,只有很细微的动静。 明野翻了一页书,并未顺着声音看去,恍若无事发生。 那人恭敬道:“公子。” 又走近了些,方才显露些玩世不恭的本性:“公子身上怎么有一股甜香?” “上次从西域采买的奢香,听闻用之能强身健体,公子拒不接受,不是说不用香的吗?” 明野平淡道:“路过一位姑娘时,偶然沾染了些。” 那人挠了挠头:“这也沾染了太多了,不会是正撞了个满怀吧。” 明野偏过头,轻声叫他的名字:“周照清。” 周照清知道他的脾性,冷淡寡言,但绝不是宽容仁慈,也不敢再多嘴多舌,拱了拱手,道:“掌柜的让我来的。” 明野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等他接着说下去。 他想到那方帕子。其实并未随身携带,帕子上的香气也不会留存这么久,早已消失殆尽。但明野曾碰过几次,对于感官灵敏的人而言,便是很容易发现的踪迹。 容见也是那样。 别人随意喂的,来历不明的东西也敢入口,还吃的很开心;洗个帕子,都能出诸多意外;说谎永远磕磕绊绊,连威胁人的话都讲得很蹩脚。 在他过去的人生中,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人——天真、愚笨、娇气、笨拙,不适合宫廷,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的。 太不聪明,行差踏错,好像随时都会因为做错什么而死掉。 明野通过观察得出结论,容见是那么脆弱、容易消失,但会留下痕迹的存在。 他很少会这么评价一个人,不是以客观的有用或无用作为评判标准。有价值就使用,无价值就丢开,阻碍的就除去。 容见不太一样,他只是让明野感到新奇,也在明野重新来过的无趣人生中留下一道不深不浅的印迹。 作者有话要说: “不深不浅”“死掉”,马上安排笨蛋见见开始倒霉(。 第11章 秘药 夜色已深,晚风正凉。这间屋子狭小破败,四壁漏风,隔音也极差,醉后污言秽语不绝于耳。 很难想象,明野就在这里住了十年之久。 周照清充耳不闻,讲到要紧事时也正经了起来,他低声道:“掌柜托我给您带个消息,说是太后有个侄孙,已经乘船行至金陵,再过不久,就要到望京了。” 明野应了一声,搁下手中的《玉烛宝典》,起身拨了拨灯芯,火光骤然变亮。 周照清琢磨着说:“他这次来,如无意外,是为了那位长公主吧。” 一对适龄的表亲兄妹,千里迢迢携礼而来,猜也能猜得出来为了什么。 明野翻了页书,似乎并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周照清拿出一份线装册子,很薄的一本,递到桌上:“那位的家世来历,掌柜催得急,还在查,公子先凑合看吧。” 明野没拿,东西就放在那。 周照清揶揄道:“公子在那位长公主身边多年,是不是就等着这一天?” 掌柜说话做事,向来是只吩咐个命令,不会说明缘由,别的都是周照清猜的。 明野的目光一顿,抬眼瞥了周照清一眼,不置可否道:“慎言。” 他的指尖按在书页边缘,手指修长,指节不算突出,只有掌心覆了一层薄茧。 很难想象,这是一把常年握刀的手。 周照清已二十有五,跟着掌柜的时间,也有六七年了。但只在近一两年才深得信任,与这位明野公子接触。 听闻明野的刀用的很好。 但十六岁入宫之时,他手上的茧都消失不见,只略有一些从小习武健身的痕迹,未有一人怀疑。他的身份是真的,从小被人遗弃后收养,即便再查也查不出什么纰漏,因为孙老头不是他们的人,他就是一个失去幼子,不肯认命,在路上捡了个孩子继承家业的酒鬼。 而明野入宫是为了长公主容见。如若他猜测无误,明野真能将长公主的驸马取而代之,无论真假,到时候木已成舟,泼天富贵,唾手可得。 但这话是不能说出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