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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嗜好 他没有找到她,尸体不见了,她复活了。 颤颤巍巍地站起来,他用一只手扶住葡萄架,身子靠在上面喘息,可是身体极度疲乏的时候,脑子却忽然灵光了:不对啊,她是个rou都快干了的老太婆啊,是这里每一个人都敬仰的彩婆婆,是最先到老君沟来的人,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做......做一个野妓呢? 小哥...... 想得太专注了,竟没有注意到几尺外忽然多出的一个人影,他的每一个毛孔都因这熟悉的声音而收紧了,胆战心惊地抬起眼睛,身子像被雷劈到了似的,猛地一晃。 彩婆婆就站在那里,同他一般扶住葡萄架,身子半偎在木架子上,扭出一个妖娆的角度来。 真是狠心人呐。阳光穿过层叠密叶,落在她脸上,化成无数亮点,抚平了上面纹路。 床笫之欢,你尽兴,我尽情,可是为何,要杀了我,扭断了我的脖子?她朝前踏出一步,脸上挂着抹诡谲笑容,你知道我们三姐妹是何时到这里来的吗? 又笑了一下,脸上的光点晃晃悠悠,她枯萎的眉毛轻轻一挑,那时,四国未破,大燕也只是燕国。 二百余年,我们活了这么久,难道,会死在你手上吗? 枯黄的眼睛里也落进了光,于是眼珠子便像是隐去了,只余两点莹白的点,斜望着他,仿若两柄凌劲淬砺的剑。她笑着,绣花鞋在红土上踩出又浅又小的印子,一步步,朝他过去了。 王司找到刘长秧时,庆祝活动还在继续,虽然此时,太阳早已隐去,黛色天空挂满星星,灿烂得仿若永恒。 死人了。王司的脸黑得像沾了墨,青筋在在太阳xue上凸起来,根根分明,殿下,我的人,被人给杀了。 都护府的参军死在了老君沟,他和那具骆驼上的尸体一样,脑袋被砸碎了。与之不同的是,那个人,只碎了半边脑袋,而他的整张脸,却已经碎得无法辨认,所以发现尸体的之后,王司盘点了人数,最后才发现,死的就是那位中了暑气的白脸参军。 此事在老君沟中掀起轩然大波,都护府的参军虽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他们到老君沟只有一日,便损失一员,不可谓不让人心惊。 更何况,这里不是一片桃花源吗?与世无争,岁月静好,这样的一座山谷,竟然会藏着一个残暴的凶犯吗? 王司不避身份,将阿荣家当成了一个临时的审讯所,把老君沟中所有有嫌疑的人都带到这里查问。 当然所谓的有嫌疑,王司是完全从体格上来做判断的,在这个打了半辈子仗的都护府长史眼中,若想制服一个人,在双方都没有兵器的情况下,至少要先从体力上压制住对方才行。 所以一个又一个年轻力壮的汉子被带进阿荣家的院子,带着满脸的惶然和不安,看着前面王司审问用的黑洞洞的一间小屋。 刘长秧提溜着一串葡萄走进屋中时,王司正浓眉倒竖,对着瑟瑟发抖缩站在前面的一个年轻人拍桌子,桌子和那人抖得一样厉害,估计用不了多久,便要在王司的掌力下四分五裂。 刘长秧捻起一颗葡萄放进口中,眼皮子微微掀起一点,看着王司涨红的脸,轻声道,王长史,你们每日习武,论体格,这些人可是没有一个比你的属下强健的。 王司起身朝刘长秧拱了拱手,已经是老君沟最年轻力壮的那一批了,若几个人一起,说不定能压制住他。 刘长秧将葡萄籽吐出来,漫不经心地提醒他,也是,可咱们说好了要隐瞒身份的,你现在却大肆审讯,把所有年轻的男子都唤至此地,是不是不大妥?更何况,这里不是大燕 王司冷笑一声,吹起唇边龇须,不是大燕,大不了就把它变成大燕,夹在中间的一个野沟子,连个当家做主的都没有,我堂堂都护府长史还怕它不成? 说完,他眼睛滴溜一转,笑容中忽然多了几许嘲讽,哦,也不是没有当家做主的,是吧?那三个老得没牙的妇人,她们就是老君沟的.....主人?可是我已经提审了半宿,也没见她们几个出来说句话。 王司得意洋洋的模样弄得刘长秧有些心烦,于是又捻了一颗葡萄送进口中,细嚼之后,拧眉道,那王长史自己说说,他们为何要杀你的属下?还是几个人合谋?他刚到这里一日,总不见得已经与人结仇了吧? 王司握拳,口中吭哧半晌,终于磨蹭着憋出几个字,这......倒不好说。 刘长秧懒得骂,狠狠白了他一眼后,起身便要离开,可就在这时,小屋的门被推开了,宋迷迭从外面跨进来,冷不丁和刘长秧对上眼,便毫不犹豫地一个转身朝门外跑去,简直像看到了瘟神一般。 回来。瘟神哪里是这么好摆脱的,更何况还是个正在气头上的瘟神,于是一声令下,宋迷迭便又讪讪转过身,用比乌龟还慢的速度重新走进屋里。 殿下,有什么吩咐? 她笑得比哭还难看,刘长秧看看她,又看看王司倨傲的脸孔,只觉人生艰辛,不过如此,于是叹口气,放缓声线,廷尉司主管司法,宋大人对这件案子有什么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