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我在运动综艺里跟死对头HE了在线阅读 - 第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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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之间,他们的关系,就又回到了最初,陌生、冷漠,还有相互看不顺眼,这种慢慢走到熟识又退回原点的感觉,比从未了解过,更加让人难受,尴尬得宋明远恨不得自己打车去录制现场。

    后面两个环节的拍摄地点依旧是在市体育馆,只不过今天换了个二楼的场馆,没有围观观众,相对隐蔽了很多。

    现场已经布置完成了,中间区域的栅栏很高,栏杆上错综交叠着很多红绳,每根绳子上挂着些小铃铛,旁边摆放着一个仪器,上面的数字正毫无规律地跳动着。

    孙宇然考虑到大家擅长的运动各有不同,的确是在游戏内容上平衡过了,昨天是比力量,这场比的是敏捷和细心。

    嘉宾们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穿越铃铛阵,尽量不要让身体的各个部位碰到绳子,碰到绳子铃铛就会响,一旁的分贝仪会准确记录大家通关所产生的分贝,最终一个队的最高分贝数想加,少的那一队获得最终胜利。

    这回轮到蓝队愁眉苦脸了,宋明远这边明显要比对面心细,身体柔韧度也更好一些。

    两队交替派出队员,因为不涉及对抗,所以先后顺序也不太重要,蓝队那边先派出了边际,红队这边先派出昊初。

    经过昨晚的事情,宋明远对昊初多了些防备,刻意跟他拉开些距离,在场边礼貌地为他挥手加油。

    今天的录制现场格外安静,就怕稍微出一点声音,都会算在比赛选手的成绩内。

    昊初第一个挑战,他有些舞蹈功底,四肢柔软,又瘦又轻盈,很快就通过了铃铛阵,只碰响了两只铃铛,这两只铃铛的响声要比嘉宾们想象的大一点,最高达到了五十五分贝。

    昊初有点遗憾,他要是再细心一点,也许就能一个铃铛都不碰了,但即使现在这样,也已经给蓝队的边际造成了不少压力。

    边际的身材要壮一些,柔软度也差,前面走得缓慢,倒是还好,但随着规定时间一点点逼近,他越发着急,临近终点时,接连碰到三根红绳,六个铃铛同时响了起来,安静的现场变得吵闹,分贝数值也直接跳上了七十。

    “这都是谁想出来的游戏,也太能折磨人了!”边际一边吐槽,一边望向了场外的孙宇然,对方非常傲娇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满脸荣耀。

    宋明远是红队第二个参赛的选手,蓝队派出袁梦。

    袁梦大概是蓝队唯一的希望了,后面的高星程完全不值得期待,所以她异常谨慎,不看时间和队友,只专注着眼下的绳子。

    大家很少能看到袁梦文静、认真的一面,她平常在节目组的形象都是风风火火、热情可爱的,这样看起来倒是不像她了。

    袁梦基本上没有碰到红绳,只有一个铃铛被她衣摆刮到,发出了些轻微响声,还被她一把攥在了手里,分贝仪显示数值也只有四十多。

    有袁梦在前面做榜样,宋明远完成得也非常出色,他特别注意了衣摆、袖口和裤腿,全程产生的声音极轻,反倒是最后闯关成功时,那声压抑地欢呼被记在了比赛过程中,让他得到了跟袁梦差不多的数据。

    红队最后上场的是傅琦,她的表现是全场最佳,在节目组宣布结束之前,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最后的成绩是三十二分贝。

    五个人已经全部完成了比赛,目前的焦点都在高星程身上。

    边际看着红队一脸看戏的表情,郑重地拍了拍高星程的肩膀:“星程加油,看看他们成竹在胸的样子,你一定要为蓝队把胜利拿回来!”

    高星程看了眼另外一边的三个人,红队的确是已经开始庆祝胜利,宋明远表现的倒是不明显,依旧那样浅浅笑着,与一旁击掌欢呼的两人格格不入。

    高星程指了指记分牌:“边哥,你觉得我有可能二三十分贝通关吗?”

    边际愣住了,盯着已经填在榜上的五个分数酝酿了半天,才艰难地回答:“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万一,分贝仪突然坏了呢?”

    “准备好捂耳朵吧!”高星程摇了摇头,走到了准备区域,摆出了起跑的架势,冲孙宇然点了点头。

    孙导立刻明白了高星程的意图,按下计时器后,立刻就用双手堵住了耳朵,这个环节里的铃铛都是他特意定制的,别看个头不算大,但响声清脆悦耳。

    当然,这清脆悦耳指的是一个铃铛,当很多铃铛一起响起,就是灾难了。

    宋明远那边还等着看高星程这一关究竟要怎么过,没想到对方拔腿就跑了出去。

    别人这关的难点在于怎么不碰到红绳和铃铛,高星程这关的难点在于怎么才能不被红绳束缚住手脚。

    他一边拨着身上的红绳,一边加速前进,几乎全场的铃铛都在为他加油助威,声音嘈杂响亮,场边的嘉宾和工作人员都抬起手遮住了耳朵,只要宋明远呆呆地站在那里。

    铃铛声跟宋明远咚咚的心跳融合在一起,他的头也一下下跳着疼,一双桃花眼死死盯着高星程。

    他恍惚记得三岁还是四岁那年的冬天,他妈说要为他跟小亿织毛衣,所以买了很多红色毛线,他那天在房间里玩,不知道怎么把毛线弄得一团乱,最后只能将毛线藏进衣柜,下楼找小亿上来帮忙。

    他跟小亿学着他妈和他干妈的模样,想把毛线缠成原来的形状,但他们那时太小,完全不得要领,反而越弄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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