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错的可爱meimei回来了 第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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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摸着女儿guntang的手,再看她背上刮起来的,一道道的黑,也给吓的毛发倒竖,问:“烧成这样,真不用给她喂退烧药?” 这会儿林珺反而心平气和了,说:“晒伤是热毒,吃药只能降温,清不了毒,而热毒沉积在身体里就会形成疱,把热毒刮出来,烧就会退,她就不会长疱了。” 这时顾谨又气的不行了,直咬牙:“法典确实该打。” 那臭小子,是有些优点,但他的缺点远比优点多,而且记吃不记打,从来没有改正错误的意识。 因为刮痧了,孩子烧退得特别快,从烧起来到退下去,总共38分钟。 既烧退了,林珺也就可以大喘一口气了。 这时,她才有精力想想林悯的事。 虽说法典让她恨的牙痒痒,可林珺也不得不暗自庆幸,幸好今天法典去了趟东海港,幸好碰着山鸡,发现聪明药的事了。 不然的话,慈心可就麻烦了。 退一步说,要不是她接管了慈心,而是马书记,或者沈四宝接管了慈心,以林悯的心机,最终也会夺走慈心的吧。 要真那样,林悯会带着他的二儿子小林阿西直接掌管慈心吧。 那林东呢,他那么正直,又正派的人,在那种情况下,还怎么工作,生活? 对了,还有林大娘,辛苦了一辈子,本来该在慈心安渡晚年的。 可在晚年,抛弃她的丈夫回来了,还抢走她儿子赖以生存的饭碗,她又该如何自处? 像林悯那种没心没肺的人,是不会思考这些事的吧。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但林珺特别想见一面林悯,她想当面看看,那位老爷子到底有多厚的脸皮,才能干出那么多无耻之极的事来。 …… 急病,来的快也去的快,到凌晨四点时,半夏背上又出了一层厚厚的红疹。 这时是顾谨在盯着半夏的,几乎是一眨眼间,孩子背上就满是红疹了,他又给吓到了,手摇林珺:“快快,大事不好了,你快看,孩子这是怎么啦” 林珺刚眯眯糊糊合了一下眼,听顾谨语气不对,还以为孩子出什么事了,伸手就去摸她的鼻息,摸着孩子鼻息是正常的,揉着眼睛仔细检查了一遍,顿时松了口气:“疹子就是晒进血液里的热毒,这疹子一发,她的热毒就散完了,也就不会再起疱疹,留疤了,她现在,已经好了。” 明明孩子起了一身的红疹,可林珺却认为她已经好了? 娶个神医媳妇儿,就这点好,只要她肯用心血护理,再严重的病人都会转危为安的,可神奇了,顾谨亲眼见识,看孩子一身的疹子一片片发了出来,又一片片往下消退着。 顶多半个小时,丫头一身的疹子就全退完了,腿上被蚊子咬过的包,本来红红肿肿的,但也随着疹子一起消退。 俩口子对视一眼,仿如劫后重生,头靠在一起,沉沉的睡了过去。 半夏是个小孩子,就跟一颗新破土的幼苗苗似的,甭看昨天烈日暴晒又蚊子叮,堪称疾风骤雨,可她的生命力是非常旺盛的,沉沉睡了一觉,早晨睁开眼睛时已经满血复活了,一个蹦子从床上翻起来了,伸个懒腰,看爸爸mama居然靠在一起睡觉,她先说:“大太阳晒屁股啦,懒虫也该起床喽。” 好奇怪啊,不但mama变懒虫,爸爸向来早起的,可也变成懒虫了? 半夏摇了摇爸爸,又喊了两声,见他不应,又去揪他的胡茬。 但爸爸一把压过来,把半夏压到了床上。 他想让她继续睡觉? 半夏才不要,她已经醒了,肚子饿的咕咕叫,她想吃饭饭,给爸爸压着动弹不了,她就喊:“mama,我饿啦。” 林珺曾经是丧过女的,虽然现在她知道那不是她的女儿了,可当时她曾经崩溃过的,她抱着妍妍的尸体坐了三天三夜,没合眼。 要不是顾谨找来医生,强行给她注射安定,强迫她晕过去,她当时很可能就跟着妍妍一起死了。 她不敢告诉任何人,但她特别怕半夏会出意外,怕自己又要心碎一次。 半夏这一声饿了于林珺,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猛的一个机灵翻身坐起来,林珺眼睛还没睁开呢,人已经下床了:“mama去给你买饭,咱们现在就吃饭。” 顾灵向来喜欢睡懒觉,早晨从来不吃饭的,收拾好自己,林珺得下楼买早餐。 政大食堂的牛rou火烧是一绝,得买几个。 茶叶蛋好吃,也要几个。 豆浆豆腐脑,小米粥,油条,鸡蛋饼,但凡半夏爱吃的统统买。 买了一大堆,林珺一路飞奔,赶回了顾灵家。 这时半夏已经又洗了个澡了,发现小姑家换了一个海绵大沙发,正在沙发上蹦来蹦去。 顾灵揉着眼睛,打着哈欠出来,望着半夏看了许久,嘴巴都合不拢了。 她昨天睡的早,只记得自己睡着时半夏混身红彤彤的,在梦里都哭的哼哼唧唧的,可这才一晚上的功夫,她就活蹦乱跳的了? “小姑早上好呀。”半夏说。 顾灵再打个哈欠,究竟想不通,昨天晚上那么惨的小丫头,一夜功夫,是怎么又变的活蹦乱跳的,哈欠打到一半,合不上嘴巴,就那么望着半夏。 这时家里电话响,她慢腾腾的,又准备去接电话。 但顾谨已经在卧室里接起分机了,当然是王剑锋打来的。 “山鸡我们已经逮到了,秋田会馆,我以其地下很可能藏有民国时期的地雷的原因给包围,保护起来了,但我们依然没有进入的权限,怎么办?”王剑锋问。 毕竟快五十岁的人啦,精力不如从前,顾谨熬了一夜,忍不住打哈欠。 他说:“你们先包围着,不要动,我和林珺马上过去,我们是林悯家的亲戚,我们要上门拜访他,做客。” 王剑锋仔细一思索,明白了:“你想以做客的名义,进去查一查,看能不能翻到毒品,以及林悯通间的线索吧。” 顾谨笑了笑:“对。” “要林悯不认林珺,不承认自己的身份呢?”王剑锋反问。 顾谨干脆的说:“那就把一颗地雷说成十颗,把秋田会馆说成雷区,要求他们在半个小时内紧急撤离,想走可以,但不要让他们带走太多东西。” 林悯可以不承认自己的身份,可当公安耍流氓,把秋田会馆说成雷区,按规定,他们就只有半个小时的撤离时间,那么,不管秋田会馆里有什么,他们都带不走了,人可以走,但东西得留下。 要那样,林悯可以安全的从国内撤出去,可他的损失也会特别大,所以这于他不是最好的选择。 相比之下,见林珺一面,只要他处理得当,不痛不痒,损失反而更小。 所以,林悯应该会选择承认身份,并见林珺的。 “那你们可快点来,不然,我怕他们会把毒品销毁掉。”王剑锋说。 聪明药也是毒品,可以作为关键的,能把林悯扣押在国内的证据,但现在,他应该已经在销毁聪明药了,王剑锋希望顾谨能尽快赶过去,最好是让林珺进去后,能从里面找到聪明药。 “行的,我们马上就去。”顾谨临挂电话,又说:“让法典洗把脸,等着我们,我们一会儿要一起上门。” …… 林悯其实也不过个流氓,而对付流氓,你就不能用太正统的法子。 秋田会馆里绝对有问题,而要想查,就必须急准快。 昨天顾谨就想到了,要带着林珺上门,因为半夏病的严重,他才没好跟王剑锋提。 但现在,半夏好了,生龙活虎的,林珺的阴霾也一扫而空了,此时不上门,更待何时。 当然,林悯对顾谨和林珺夫妻肯定会万分戒备,万分小心,以保不露破绽。 但其实顾谨并没有想干啥,他就只是普通的上门做个客而已。 能不能找到聪明药,能不能发现林悯背后的,东岛政府派他来的动机,得靠那个让顾谨夫妻说起来就头大,缺点永远比优点更突出的熊崽子,顾法典。 第114章 秋田犬 顾谨的意思是半夏就别去了,孩子大病初愈,让她呆在家里比较好。 但林珺还是把半夏带上了。 吃一堑涨一智,经过昨晚的惊心动魄,她是绝不会让半夏再离开自己半步的。 至于法典,林珺特别愁,但不是因为他带半夏带出问题而愁。 她愁的是法典的性格。 就跟小民的洁癖,小宪的糙一样,法典是个特别专注的孩子,但他只专注于他自己的兴趣点,别的方面是个十足的马大哈。 以他的敏锐和观察力,将来当个刑警,确实很不错。 可他性格太极端了,总喜欢逞强,急功冒进,万一遇到阴险的,难缠的犯罪分子,他不会像他爸一样,有智慧的去处理,还喜欢带着身边人冒险。 昨晚他带着半夏去跟踪山鸡时,他就没想过,万一被山鸡发现,万一双方打斗起来,半夏很可能会因此而受伤的事. 这是他性格里的缺陷,也是能要命的缺陷。 二狗的爸爸是个刑警,就是在办案过程中,无声无息的被人处理掉的。 法典是有点小聪明,可他远不及顾谨有智慧,他还立志长大要当一名警察。 他保护不了自己也就罢了,要再牵连家人了呢。 这才是林珺生气的点。 社会在发展,在飞速的变的富有,而金钱,会诱惑更多的人犯罪。 高从文被枪毙了,刘华强会把牢底坐穿,但只要有利益,犯罪分子就不会消亡,还会越来越多,现在有林悯,将来还会有比林悯更狡猾的坏人,法典如果不改正自己的缺点,他,或者他身边的人,就会吃大亏! 昨晚是林珺生来头一回动手,真正意义上打孩子。 她气他对于半夏,对自己的不负责。 可想让一个天生马大哈的孩子改掉他的本性,林珺觉得很难,也束手无策。 且不说这个,换了件衣服又洗了个澡,林珺给自己冲了杯nongnong的咖啡,不顾烫一口灌进肚里,这就准备去会会自己背井逃乡,五十年的大伯林悯了。 林悯对林东和林大娘有那么一丝的愧疚吗? 当他准备毁了慈心时,有没有想过,林东是慈心的执行书记,他该如何自处。 这,都是林珺要问林悯的。 …… 再说秋田会馆。 先说会馆里头。林悯此刻就站在二楼的阳台上抽烟斗,脚下,院子里头,足足有六号人高马大的保镖,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的巡逻着。 而外面,则是穿着军绿制服,戴着大檐帽的大陆公安们,由市局局长王剑锋亲自带队,十几号人,密密麻麻的,从外围把院子围了个水泄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