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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时烈火燎原 第33节

    街道、汽车、树都在脚下。

    云渺的心脏怦怦直跳。

    陆征一手揽住她的腰,一手够过之前准备好的横幅,“渺渺,唱首歌。”

    云渺吞了吞嗓子:“哪首?”

    陆征:“大浪漫主义。”

    云渺:“today i dream you hold me in your arm……”

    云渺唱第一个音节的时候,陆征抱住她纵身一跃,脚下飞快地锁住那翻飞的横幅。

    耳畔的风簌簌地往上刮,云渺耳朵里只剩下陆征擂鼓一般的心跳声。

    第24章

    24.

    脚跟落地之后,红色的牛津布,在身后“哗啦”一声弹了回去。

    远处的马路上,有汽车飞驰而过,夜格外静。

    云渺猫着腰在那里扣鞋带,黑色的镂空高跟鞋里露着一截白皙纤细的,有些晃眼。

    陆征别开眼,点了支烟。

    云渺很快站了起来,陆征还是没忍住看向她的脚面。

    云渺并没发现:“现在怎么办?手机还在里面。”

    陆征吐了口烟,将视线转向身后漆黑的大楼:“找地方打电话,喊人来送钥匙。”

    云渺点头,半晌又问:“今天锁我们的人和凶手有关系吗?档案馆应该都有摄像头,我们一查就知道他是谁了,他这样做,这也太奇怪了……”

    陆征瞳仁幽深,并没有接她这句话,而是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走,先去吃饭。”

    云渺叹了口气:“没有手机,怎么付钱?”

    陆征从夹克口袋里翻了翻几张粉色的钱来,“用现金。”

    云渺挑了下眉,当代社会,体会过电子钱包的便利后,很少有人会带钱出门。

    陆征笑:“你看,这种时候你就会发现年龄大,有年龄大的好处,你们年轻人就不喜欢带现金。”

    云渺:“……”

    这里离陆征家不远,车子开过去,不过几分钟。

    熟悉的巷子出现在视野里,各种食物的香味在鼻尖萦绕,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忽然有种回家的错觉。

    陆征把手插在兜里,“想从哪家开始吃?”

    云渺挑挑眉:“小鱼锅贴。”

    嗯,还在,依旧是排队最多的那家,味道也是一样。

    云渺之前吹牛说要都吃一遍,不过才吃到第三家,她已经饱了。

    陆征借用店老板的电话联系了刘宇。

    档案馆的老韩回老家过节去了,要等四号才能回,拿备用钥匙的人,不是在外地就是在老家。总之,不到假期结束,进不去。

    云渺听完蹙起了眉头。

    陆征问:“怎么了?”

    “云征要用蓝牙帮我开门。”简言之,手机就是她家的大门钥匙,没有手机,就回不了家,而且她的证件也没带,没法去酒店住。

    陆征看了她一眼:“这两天先住我家。”

    云渺有些惊奇地看着他——

    陆征已经戴好了一次性手套,指尖慢条斯理地包着一个烤鸭卷,脸上几乎看不出什么情绪。

    云渺:“住你家不合适。”

    陆征把包好的烤鸭卷放进了云渺手边的盘子里:“哪里不合适?以前又不是没住过。”

    云渺:“……”

    陆征家就在巷子转弯进去不远的地方,云渺记得这条路上有一株很大的腊梅,每逢花期,香气会充满整个街道。

    这里是n市老城区的核心地段,就是十年前,这里的均价也在六万一平,陆征买这套房子的时候,也不过才二十出头,显然负担不起这套房子。

    从前年少,她并没关注这些。

    这会儿倒有些好奇,“你以前哪里来的那么多钱买的这里?”

    陆征目光一滞,半晌说:“我爸买的,一晃也好多年了。”

    云渺还是第一次听陆征提起自己爸爸,“他是做什么的?”

    陆征语气很淡:“也是做刑警的,不过在我七岁那年牺牲了。”

    云渺抿了下唇,觉得自己问了个不该问的问题。

    到了楼道里,陆征忽然笑了下:“渺渺,说来,这可是我爸给我准备的婚房,让给你住了。”

    云渺耳根腾的热了……

    陆征开门,云渺跟着他进去。

    这里的陈设,几乎和几年前一模一样,电视机边上放着一盆青葱碧绿的天堂鸟。

    那还是云渺以前种的,当时就是因为名字好听买回来的,买它的时候陆征不同意,说太沉了,搬不动,她软磨硬泡,他才肯抱上楼。

    陆征见她在看,笑了下:“替你浇水施肥了,没死。”

    云渺:“嗯。”

    说话间,陆征弯腰掀开了鞋柜,云渺发现她从前没带走的鞋子还在里面。

    陆征从里面够了双拖鞋出来:“好几年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穿。先穿一下,一会儿下楼给你买新的。”

    云渺脱掉鞋子,穿进去,眼窝骤然腾起一股热意,“陆征,这些,你怎么没扔?”

    陆征给她倒了杯水:“东西还能用,干嘛要扔?你出去上个学,又不是不回来了。”

    云渺别过脸去,眼眶里隐隐有泪意涌动。

    陆征走过来,在她头顶揉了一瞬:“渺渺,别有心理负担,我可不想你哪天再喜欢我是因为这些旧东西。坐会儿,我下楼买点东西。”

    陆征出门后,云渺打开了次卧的房门。

    里面打扫得很干净,里面的东西都保持着几年前的模样。

    她心血来潮买回来又拆掉小玩意都在架子上放着,靠墙的收纳箱里放着之前组装云征机器人的一些配件。

    陆征没有移动它们的位置,但是有来打扫过,上面只有一点点最近才落上去的浮灰。

    云渺在书桌前坐下。

    笔筒里的笔,也是几年前的,云渺抽出一根出来,在掌心画了画,里面的油墨也已经变质写不出来了。

    抽屉里放着一堆她少女时代收集的小玩意,当初放进来的时候五光十色、闪闪发光,但现在已经全部褪色、黯淡了。

    时间存在过的痕迹,很明显。

    很快,她在那堆东西中间,发现一枚银制的纽扣——

    五角星外面刻着一圈麦穗,最外圈刻着两遍“a police”的字样。

    云渺眉头挑了挑,有些惊讶。

    这应该是陆征放进来的。

    云渺高一那会儿,流行一部电影,男主角为表达爱意,向女主角赠送了胸前的第二粒纽扣。

    那天陆征回家,被小姑娘堵在了家门口。

    她朝他摊着掌心:“陆征,把你的衣服第二粒纽扣送给我吧。”

    陆征垂着眼睫看她:“做什么用?”

    云渺:“保证不做坏事。”

    陆征:“理由。”

    云渺眨眨眼,理直气壮地说:“第二粒纽扣代表喜欢。”

    小姑娘琉璃一样的眼睛里,尽是纯净与天真。

    陆征深看过一瞬,很快绕过她开了门。

    云渺追进来,继续软磨硬泡:“你就送给我一粒嘛。”

    陆征语气冷淡地拒绝:“不行。”

    警服上的纽扣有特殊意义,不是随便摘的。

    “小气鬼!”云渺气鼓鼓地进了房间,一把拧开她改造过的音响。

    陆征刚在沙发上坐下,吵人的摇滚乐,就在房子里回荡开来……

    陆征敲门进来,递给她一个耳麦,“戴上,扰民。”

    云渺起身,接过来,挂在耳朵上,也不调低音量,往音响上一插——

    终于安静了。

    陆征却没走,因为他看到小姑娘脸朝下趴在了桌上。

    青春期的小姑娘,可爱、聪明、自负又敏感。

    很快,他踱着步子到了她面前,音响的声音太大了,隔着耳麦还能听见“咚咚哒哒”敲击声。

    陆征伸手帮她调小了音量,说:“多大点事,还掉眼泪。”

    云渺抬头看向他,“就至于!你太讨厌了。”

    小姑娘的嘴唇绯红,讲话时可以看到里面柔软的舌尖和细白的牙齿,眼睛里是未曾退却的水色,长睫潮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