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页
唐楚到了美国之后,首先要适应美国的生活环境。 斯坦福里面有一个华人神话,那就是song。Song已经毕业,很少人还记得song的中文名,可这个英文名,却让所有进修MBA的学生都仰望的存在。 据说,song是地道的华人,却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同时还精通多门外语。Song长相英俊,气质冷酷,曾经让全校过半的女生都为之倾倒。 但song似乎只专心学业,从来没有接受过那个女生的心意,无论是什么肤色的女学生。 也有人传song是gay,但那样开放的国家文明里,song是gay这个传言,让学校里不少男生都开始打起了song的主意。 Song在斯坦福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修完了MBA的所有课程,以全部A的成绩结业。随后,便被美国华尔街一家久负盛名的投行招过去,做风险投资师。 不过莞尔的阅历,song每天手上经过的钱就已经多达上千万美元了。 唐楚虽然也很优秀,但毕竟不及song的水平,只能通过刻苦再刻苦的学习,朝着song这个目标不断前进。他始终都相信,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什么天才,就算是song,必定也是通过不断刻苦的努力才到达那个高度的。 就在唐楚完成学业的第一年冬天,突然接到了国内的消息,称爸爸在国内被骗融资,在紧要关头,合作方突然将所有的资金都撤走,只留下一副空壳和庞大的债务。 而对方也像是消息了一样不见踪影,现在唐楚爸爸在国内被银行还有高利贷联合起来逼债,企业面临着破产的危机。 唐楚知道以后,立刻准备回国帮助爸爸。 可就当他准备买机票回国的时候,发现护照不见了。怎么都找不到,只能去大使馆补办护照,大使馆告诉他最快要三天才能拿到一本新护照。 可就是那三天,让唐楚的一生都有了变化。 唐楚还没来得及等到新护照,就接到了国内一名亲戚的电话,称他父亲因为不堪忍受追债的压力,从公司顶楼跳了下来。 唐楚当时就直接懵了,可他不会相信这种说辞,他之前才和父亲通过电话,父亲告诉他,会努力想办法把债务还清,等他学成归来,就将企业交给他。 怎么会说跳楼就跳楼了呢,这绝对不是自己父亲会有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这里面肯定有着什么他不知道的猫腻。 他必须赶紧回国去,只有回去,才能查出事情的真相来,还父亲一个公道。 光光只有他一个人,力量肯定是不够的。不光他学业未精,商场上多少尔虞我诈,他必须找一个足够强大的帮手。 那一刻,他想到了song。 他知道song的价码很高,但只要他能够将那笔钱给追回来,一定能支付给song一个让他满意的价钱。 这么想着,唐楚立刻从加州动身去纽约,就在隔着纽约华尔街一个拐角的地方,唐楚遭遇了不明人士的袭击,被打中后脑勺,眼前一暗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美国作为一个过度开放的国家,就算是大学生在回宿舍的路上遭遇枪杀都不稀奇,更何况是对一名华人袭击呢? 警察立案了,却对凶手毫无头绪。 而唐楚,醒来以后,却遗忘了很多事情。 他不记得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美国,而关于之前的经历,唐楚一点印象都没有。 警察没有办法,将他送到了大使馆,大使馆也无能为力,只是查明了唐楚的身份之后,告诉他他在斯坦福留学,以留学生的身份留在美国,并且将唐楚补办的护照交给他。 这让唐楚很迷茫,他想到了回国。 可回国必须要有钱买机票,唐楚找遍了自己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在那样一个寒冷的冬天,唐楚一个人在纽约街头,除了身上的大衣,没有一分钱,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记得一个电话号码,手机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丢失了。 要回斯坦福,找所谓的同学,却不知道回去的路,也没有能回去的钱。 幸好有一家中国餐馆的老板愿意收留唐楚,唐楚就暂时就以服务生的身份,留在餐馆里面打杂。 餐馆里面有一个伙计,非常喜欢音乐。闲下来的时候,就拿着吉他自弹自唱一些唐楚从来没有听到过的歌曲。 很简单的小民谣,在他的嘴里唱出来,都是不一样的味道,能让人静下心来,慢慢地回忆往事。 可是唐楚,已经记不得往事,却因为有了那些音乐的陪伴,让他失去记忆的日子里,不那么惶恐和迷茫。 后来,唐楚干脆也在没事的时候,跟着那名伙计一起学习吉他和唱歌。伙计直夸唐楚很有天分,一学就会。 有的时候,两人会联合起来做一些词曲,一起在街头弹奏唱歌,路过的行人会往他们面前放一些零钱,把他们当成街头卖艺的。 有那么一段时间,唐楚不再执着于找回那些失去的记忆,他觉得这样生活下去,也是挺好的。 没想到,那家中国餐馆老板的儿子,在美国加入了黑-帮组织。黑-帮头目要求儿子利用餐馆的账目帮他洗黑-钱,老板知道以后自然是不肯。 但黑-帮头目以老板儿子的性命相威胁,老板只有那么一个儿子,自然不肯见死不救。只得无奈同意下来,长年累月下来,餐馆也帮黑-帮组织洗了不少钱。 天下哪有不透风的抢,警察还没有找上餐馆,就有别的黑帮组织找上了餐馆。原来,餐馆最近帮他们洗的一笔钱是从那个黑帮里面抢过来的,现在他们要求餐馆把那笔钱给吐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