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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改过自新的小偷那当然是好的,因为小偷再犯率很高,所以警局也会安排下回访。三人聊了会儿家长里短,崔叔也不抗拒,边给客人修自行车边和这两个姑娘聊天。 几分钟后正式话题才到,翁含娇问崔叔:“冯同福现在还是和你住一起吗?” “住一起,这里房租那么贵,他哪儿住得起?”早在第一次被逮,去派出所领人的就是崔叔,他们之间的师徒关系也不是什么秘密。“怎么?他犯大事了?我可早劝他不要去偷了,有事别赖我,我也不给他赔钱。” 穆洁说:“没有叔,我们就是关心他,才刚成年,咱引导引导争取让他走上正路。” 翁含娇也附和:“对对对,你说他这个年纪也就是个小男孩,我们不能放着不管嘛。” 崔叔笑了,黑脸一皱露出口黄牙:“说什么,你们啥年纪?我看你们也是小女孩。” “不小,我都二十七了,再几年奔三了!” “二十七不大,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你看同福怎么样,就是小点……” 翁含娇无奈了:“叔,别闹了,快点说正事了,他怎么就干上小偷了,没别的路走?” “能有什么路?他刚来B市那是几几年,十几,十五六吧,谁敢收童工。那我也没多有钱,不能养着他,可不就教他门手艺呗。” 穆洁说:“那还是赖您啊,您当初教他修自行车多好,就能给我们减少点工作量。” 崔叔瞪大眼睛,狠狠扭了下正在修的车轮:“我那时候也得会修自行车啊!” 听崔叔讲他是三年前在垃圾站捡到冯同福的,这小孩又黑又瘦,身上衣服都是破的,整张脸上脏的也就能看见眼睛,正在翻垃圾桶。崔叔正好刚得手,看这小孩可怜就给他买了吃的,结果冯同福就赖上他了。老崔家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养不起这正长身体的小男孩,只好教他偷东西。 问冯同福哪儿来的,他说从S省一个山村来的,遇见崔叔前已经流浪了俩月,身上钱都花光了。 来B市干什么?他说找家,他就是记得他家是这里的。 “你说他认为自己是被拐卖的是吗?”翁含娇严肃起来,她没想到还牵扯到这方面,赶紧仔细问,“他对家人有印象吗?” 崔叔说:“有,但是不多,他记得自己有个哥哥,但是他走丢的时候太小,应该就三四岁。自己原名也记不得了,只知道是B市的,还是这个区附近。” 走失的年龄相符……小翁皱眉:“可是年龄对不上……他才十八……” 穆洁一听:“你不会猜他是郑南与他弟吧?哪有这么巧,我看他们一点也不像。” “那也是一条线索嘛,”她托着下巴想,被拐儿童的年龄是存在造假可能性的,郑南与说他家最早没搬家时是住B市,弟弟走失后才搬走的,不一定是这个区,但这么多年冯同福记错了也不一定。“就算不是他,万一是同一个拐卖人呢?” 穆洁一看她这样子,知道她是又要多管闲事了,于是从口袋里拿张便签纸,写了串电话:“炮叔,你跟那小孩说一声,这是我俩电话,让他记得打,我们帮他找……他怎么不早来报警嘛!” 崔叔满是机油的手在脏围裙上蹭蹭,才接过那张纸:“那不就找抓呢吗,是个贼谁往衙门跑啊。他现在十八了,你们给他找找工作呗。” “不能这么想,不犯错谁抓他啊!”翁含娇又长腿一迈,跨上自行车,“人民群众这个意识还要提高啊,有困难得找警察!” 作者有话说: 微博发了个抽奖,一些零食。知道有些朋友为了支持emo的我总发很多条评论,十分感谢,希望我能坚持写完~ 第33章 丽华书店是每天都开门的,不过是店员调休。这周末还是郑南与,小老板周末要多睡会儿,大概要十一点才肯来,只是为了不错过和朋友吃午饭。 常在店员常把快递地址填书店,所以今天上午陈骏在这片有单。车停到门口,撞见郑南与拿着手机出来。郑南与向他点头,他没理,打开手机扫码确认快递。他装作不在意实际上又竖起一边耳朵听郑南与打电话。 郑南与是接到了局里支书的电话,他心情忐忑,也不知来的消息是好是坏。八成是坏消息吧,和母亲通电话后他有了心理准备。 “小郑,你停职时间也过了,其实可以来上班了……”李支书说的似乎是好事,但他声音听不出恭喜,反而有些犹豫,“不过,这个工作方向上可能会有点调动。” “您说,怎么调动?” “嗯,是这样,你先听我说,有关于你之前所在的组,之前不是有调过几个外省的年轻人吗……这次任务都完成的很出色,上头的意思也是希望他们留下来多锻炼锻炼。但是由于规定,组织在人数上必须是精简的,所以……” 陈骏就看着郑南与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这人少有不笑的时候,一冷下来就是生人勿进,微皱着眉,嘴角向下。应该是在听什么不好的消息,他看见郑南与点头说“嗯”“理解”“知道”,更好奇电话内容了。快递送完,他便干脆凑过去听。 郑南与全神贯注在手机上,没有注意到陈骏。 “……你看你是怎么想的呢?” 郑南与问:“所以是只有后勤这一个选择吗?我还是更倾向在一线工作,不在组里,其他地方也没有位置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