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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锦衣女子离开之后,王翎就有些无所事事了,原因无他,后面就再没有顾客上门了。

    她趴在柜台上,歪着头想:“果然还是水土不服,说不定这些古人根本就不知道我这家店是用来做什么的。”

    王翎转头望了望窗户外面,其实往来也是有一些路人停留下来,疑惑地打量了一下店铺,却又很快扭过头走了。她将自己代入古人的角度,一下子明白了没有客人上门的原因:他们既不知道这里卖的是什么,也不知道这里的东西值多少钱。而且古人还比现代人要保守许多,除去刚刚那个闲极无事的姑娘,又有谁会贸然走进这样一家店铺呢?

    “对了,要做一个门牌啊!”王翎右手握拳,轻轻敲到掌心里,终于摸清楚症结所在,他们压根就看不到她的门牌啊。

    她先前也在街上逛了逛,往来不管是大店小店,都有自己的门牌,门牌的形制或是雅致,或是朴素简洁,上门书写的字体也各有不同,有的潇洒有的端庄,比如说,卖米粮的商铺叫米麦行,卖丝织品的叫绢行,酒家就是酒肆,名称前多加上某记某氏,加以标识,就跟现代总爱以自己或者自己和合伙人的名字一起命名的合伙公司差不多。而除了名字上的区分之外,很多的店铺也以与众不同的建筑风格与其他店区分开来,比如说茶馆、饭店,通常都是两层、叁层楼高,上头还有可以观赏街景的阳台,内里屡屡传出说书声或者是饭香,让人远远地就知道这家店是做什么的。

    反观王翎自己的店,除了大门上头系统自动转换出来的古文“小王便利店”,其他什么说明都没有。

    她想到了此处,接着就开始思索解决办法:“仓库里好像还有几卷预备做促销的横幅,要不就拿出来用用。”

    不过红色横幅目前还是空白的,没有写字,王翎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行囊,从收银台里换出叁两多银子——她刚刚收款时才发现这里可以兑换  ,准备再去外头一趟,找个人代写。古装剧里不是经常有这个情节吗?穷困潦倒的书生会抄书或者代笔挣点零花钱,这街上也肯定有这样的去处。

    王翎拿绳子捆了两卷横幅提着,虚虚掩上店门,去街对面找了卖包子的小贩问路。小贩的推车上雾气缭绕,饱含着rou的香味,旁边有人来买:“这包子怎么卖?”

    小贩拿刚刚添了一屉新的,直起腰拿脖子上发黄的汗巾擦了擦额角,爽快回答:“rou包五文,菜包有笋丁馅的、有咸菜馅的,叁文两个,您要多少啊?”

    那路人嘿嘿笑了下,贼眉鼠眼地瞟了眼盖子下面热腾腾的灰面包子,馋得吸了吸口水,从钱袋里倒出来叁个钢镚:“要两个咸菜的。”

    小贩麻利地扯了张长叶子,又左右两下用细麻绳把包子冒着热气的包子包进折迭好的长叶子里,接着绳结一拉束好口袋,就把那小包裹递过来,同时收了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全程不过半分钟。

    那客人还没走,小贩又皱起一番笑,慈祥和蔼的样子:“这位女郎,可是要买包子?”王翎在一旁看得也有些眼馋,本来只想问路的,见状也要了点:“给我来两个笋丁的。”好在她还兑换了一串铜钱,扣出了叁文递给小贩,也拿到了她如法炮制包好的两个菜包。

    她顺带问了下:“大娘,你知道这城里哪里可以让人代写字句的吗?”

    “代写字句?”小贩疑惑了下,她连忙解释:“就是我想让人帮我写一副字,要写得好看的。”

    “哦!你是说鬻文啊。”小贩恍然大悟,“你走旁边那条路,有家和田书屋,刘秀才就在书屋门口帮人写字,你找他准没错。”

    “多谢,多谢大娘。”王翎学着古装剧里看到的,和人家拱手,结果反倒收到了对方有些怪异的目光,她之后摸摸鼻子,哈哈傻笑了下,这才蒙混过去。

    转头走到街道的右侧,王翎认出来,这边是远离桥头的另一边,左右两边也都是商铺,只不过这里边卖的东西有些不一样。如果说桥头一侧的街道是多有茶馆、酒楼和点心铺子,以及米行、帛肆等吃穿用品,那么这一边就多是笔庄、书屋、六宝斋(药店)等文雅用品,期间也不乏有沿街叫卖的货郎或是巷子口不大殷勤拉客的当铺伙计。

    王翎又看了一路,连连点头,啧啧称奇,就是有一点令她有些不解:“旁边怎么又有一人叫我田舍奴呢?”她还不知道,此时的田舍奴就相当于现代的“乡巴佬”,要她知道了这是骂人的意味,指不定就揪着人骂回去了。

    和田书屋的确不远,就坐落在一家典当行和一家问心笔阁的中间。描摹着问心笔阁的雅铺装点精巧,来往的都是锦衣,相比之下,和田书屋就显得又破又小,缺了个口的棚子由叁根粗竹竿支起来,刚好罩住门口摆放出来的书册,驼背年老的老店长拄着个拐杖,倒是穿着很讲究,初寒的天气里着皮毛大袄,帽上镶珠串,腰间十字结红绳挂着的兰心翡翠,花枝分毫毕现,含苞吐露。王翎眼睛奇尖,远远地就注意到了这个水头十足、还雕得活灵活现的大翡翠,眼睛直瞪瞪地瞧着,移不开视线——她小时候家里有老人专门玩玉,对这种美丽昂贵的石头也培养了几分敏感。

    “店家。”她几步过去朗声询问,“你可知道刘秀才?我想找他写一副字。”

    “哦?”那店家捋了捋下巴短短的灰白胡须,“你找他?他在前屋,我带你去吧。”他说着喉头滚动,还算文雅地拿了纹了梅兰竹菊的丝质帕子捂住口鼻,咳咳酝酿着逼出那老痰,然后又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呸”一声,老当益壮地把那口痰吐到店铺外头的街道上,一马车正好经过,那痰黏在车辙上,接着又有人踩过,这才不见了踪迹。

    王翎看了全程,眼角抽抽,嘴角抽抽,她心想:“回去后一定要把鞋底好好洗干净,太恶心了。”

    店长的“不文明”行为其实没持续多久,他客套地侧了个身,引她走进店里。屋内稍嫌昏暗,王翎眨了眨眼,才看清室内的景象。数不清的书籍堆迭在靠墙的书架上,进门正对的几个货架摆放得挨挨挤挤,尽可能地挤满了一本本书册,角落里一个小童埋头理货,看起来是在清点一箱新书。

    “女郎,女郎?”老人招她过去,“刘秀才在这边。”

    “哦哦,好的,我这就过来。”王翎回过神,抱歉地笑笑,走到老店长的所在,一处靠门的窄棚子,这个棚和书屋前摆摊子的棚不同,只占了一副桌椅的大小,由于角度问题很容易让人忽略过去。王翎抱着横幅走到小棚跟前,才发现里面还坐了一个人,一个胸脯薄薄,肩膀瘦得仿佛能让人折断的小年轻。

    “女郎,这就是刘秀才。”老店长介绍之后,笑了下离开。

    “哦,刘秀才,你好,在下王翎。”王翎低头走到人正面看去。

    小年轻从俯身的动作抬起头来,王翎眼中闪过一丝讶异:“还有些好看。”

    秀致的年轻男人一双眼水灵灵的,眼皮薄红,尾部斜斜地往上勾,像是常常哭泣一般,引人不自觉地升起怜惜,偏偏他五官又是比较分明,冲淡了些许天生的情态,嘴角抿直,从骨子里就带起了几分倔强。王翎瞧见他的脸,便觉得这个昏暗的小棚子一瞬间变亮不少。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蓬荜生辉”?

    “女郎是要写些什么?”王翎只觉得被他的眼神勾了下,面皮不自觉紧绷,有些麻麻的,她稳下神认真答:“麻烦帮我写两幅字,一个是‘小王杂货铺’,另一个是‘主营新鲜吃食,全国唯一一家’,我到时挂在店门上用。”

    王翎说着把手上的横幅解开,展开一些:“麻烦你写在这上头。”

    “好。”刘秀才虽然眼中略有疑惑,却也没有多说,温温和和地点头,“请女郎先稍微让开些,我写个草稿。”

    “那我让开。”王翎大退一步站在他椅侧,刘秀才便把桌上的书籍收好了,弯腰捡起地上一大卷质量较次的泛黄的薄纸。这种纸她之前还见过一次,在路边的笔摊上也有人卖,两文一大卷。

    刘秀才将纸铺好放在大桌上,接着拿一旁挂着的大狼毫蘸墨水:“这位女郎,你刚才说的第一幅字,是不是这个?”他边说,运笔如奔马,一撇一捺将“小王杂货铺”叁字写下,笔触有力,笔锋舒朗昂扬,果真是一手好字。

    “对,对,没错,就是这几个字。”王翎还是第一次因为别人写字而感到震撼,兴奋地连连拍手,过足了观众的瘾,“刘秀才,你写得字可真棒!”

    年轻的秀才一瞬间红了脸颊,低头不好意思,都不敢直视她:“哪里,哪里。”经常有人夸他字写得好,却从没有人夸得这么直白的,而且说出这番话的,还是一个漂亮的女郎。

    “咳咳,你再看看第二幅是不是这几个字?”他把旧的纸抽出迭好在一边,又沾了墨水挥毫书写,转眼间一行字也写好了。他写字时姿态端庄,脖颈细长,看起来很有气势,只可惜每每写完,就会习惯性地弓下腰,整个人都弥漫着极不自信的氛围。

    王翎还是热情地拍手喝彩:“写得真好!我还从没见过写字这么好看的!”

    可怜的刘秀才脸愈发红,他轻咳了声打断王翎过分的夸奖,温声道:“女郎,可否把您的红色条幅递给我。”

    “自然。”王翎把横幅递给他,看他将卷起的红布展开,选取了中间的位置,开始书写。

    不过一分钟,新鲜出炉的“店名”和“宣传横幅”就制作好了。

    刘秀才拿了个蒲扇将上头的墨迹吹干,然后卷好,绑上绳子,再妥善地递给她:“女郎,两副字一共半两银子。”

    “才半两?”王翎有些不可思议,半两也就是500文,换成人民币也就是100元左右,这么点钱就能买到两幅人工手写的字,她觉得有些太便宜。在交易中,只要存在差价,那么中间商就肯定有赚头,不过一个呼吸间,王翎的思路就从位面价差转到了网店卖挂字,又想要印刷一批字帖大赚一笔——话说,现在的中小学教育还注重练笔吗?

    不过王翎只是想想,她很快从包里拿出一两银子给刘秀才,刘秀才从自己荷包里翻了翻,给她找回夹杂着碎银和铜钱的半两银子,她收好自己的横幅,接着把一直放在包里的糖果拿出来:“刘秀才,多谢你啦,鄙店今日刚刚开业,出售不少新奇的吃食,这个赠给你,以后可以常来逛逛。”她脸上挂着在路上观察到的生意人的笑,把东西塞给他。

    “不用、不用...”刘秀才连连摆手,他自觉王翎的糖果漂亮又昂贵,受之不起,却又顶不过她的手劲,王翎可不管他,诚心赠出,东西送到就马上抽回手,“那么回见啦。”她大步离开,竟是没有给他留下一点拒绝的机会。

    刘秀才,也就是刘长禹,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过于大方的女郎地背影,无奈收下这个奇怪的透明布料包裹,这里面五颜六色的小颗东西,好像小金鱼一样,在里头游来游去。

    “这是什么呢?”他摸了摸这个光滑的材质,又它发出的被刺啦刺啦声音吓了一跳,“王女郎好像说过是糖果...”他研究了一会古怪的包装,却也看不懂上头的文字。不过除去文字之外,一些图标他还是看得懂的。

    刘长禹顺着开口处的红色箭头尝试着用力撕开,划拉一声,里头鲜艳可爱的“小金鱼”便掉了出来,啪嗒啪嗒打在木桌上,他忽然闻到了一阵醉人的甜香。

    “真的是糖果!”他循着本能把糖果的包装纸撕开,小心翼翼地去舔,舌尖水果糖的甜味快速散开,他垂眸去看,琥珀般的硬糖像是宝石一样,散发着像是桃又像是李的甜香,他将这一颗慢慢含在嘴里,闭上眼睛,仿佛看到了秋日山花烂漫,桃李纷纷结果落下,嘴里鼻尖全是甜甜蜜蜜的滋味。那时他和兄长还在山间玩闹,爬树抓鱼,弄得母亲总是生气极了。

    真好吃。他眨了眨眼,眼角不经意地又红了几分。

    他最终只吃了这一颗糖,把其他的糖全都放回那个透明的袋子里,糖果袋子被他贴身放好,他想:今日早些出城,回去让母亲和小妹也尝一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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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王这个憨憨,她还打着在现代卖字挣钱的主意h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