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關於和我同居的宅室友被性轉這件事在线阅读 - 第十二話

第十二話

    「对了,上次你要的百吉巧克力棒草莓口味,我带过来了。」

    「欸?」原本懒洋洋的阿杰突然起身,转头睁大眼看向我。「在哪?」

    我没有拿出来,只是问:

    「不过你可以吃其他食物了吗?我刚刚问杨医师她是说再等等。」

    「不能吃也没关係,我先存起来,等能吃再吃就好。」

    「不好吧,你能忍住吗?」

    「唔……」

    阿杰瞇着眼皱起眉心,一脸伤脑筋的表情。那一瞬间,我突然有种乾脆就把白吉巧克力棒给他也没关係的荒唐念头。其实上次他在要求的时候我就该先问的,但还是糊涂了。

    这样可不行,要是他偷吃了搞坏身体,我可过意不去。

    「不然我把巧克力棒交给杨医师,等你能吃那天再跟她要吧。」

    「不要啊!」阿杰立刻反对。「你要拿给她,一定会被她吃光的。」

    「呃……应该不会吧?」那个女人竟然会喜欢百吉巧克力棒,有点难以想像。

    「一定会的,百吉巧克力棒可是这世界最好吃的点心!」阿杰握拳一脸不甘心地说:「只要是人类就无法忍受它的诱惑!」

    不,并没有,你想多了。我在心里无声地吐槽着。

    「那你还叫我把这东西拿来……」

    「呜!」阿杰左手按着胸口,心虚地看向一旁。「抱…抱歉,我原本以为昨天就能吃外食了…」

    「那我还是带回去吧。」我转身准备离开。

    「不要啊!」突然腰间一紧,原来是被阿杰从后面抱住「我已经吃了快一年的流质食物跟奇怪的果冻!吃到都快吐了啊!」

    「别这样,要你吃坏肚子了怎么办?」我一脸苦笑地看着阿杰。

    「人生也有不能放弃的时候,对我来说就是现在!」

    「你们在干甚么?」

    杨医师的声音远远传来,我跟阿杰同时转头,看到那名穿着白大褂跟套装黑丝袜的冰山美人缓步走来。

    「没,就这傢伙想吃百吉巧克力棒。」我毫不犹豫地出卖了阿杰。

    「喔?」杨医师的音调略为上扬。「所以你有带?」

    「呃……对。」

    「唉……」杨医师叹了口气。「那你交出来吧,等她能吃外食了我再交给她。」

    「杨医师,你不可偷吃喔!」阿杰插嘴道。

    「……我不喜欢吃这类点心的。」

    「怎么可能会有不喜欢百吉巧克力棒的人?」

    有啊,就在你眼前啊,但我终究还是忍住了吐槽的衝动。我把包包里的百吉巧克力棒都拿出来交给杨医师,另一手挡住想要衝向前抢夺的阿杰。

    这傢伙最近真的活泼多了,话说回来,以前他有这么爱吃巧克力棒吗?虽然很想问,但又怕他生气,还是算了。

    「阿洁,你该回病房做检查了。」

    听陈医师这么说,阿杰突然就安分下来,乖乖地说:

    「好,我知道了。」

    接着一台机械看护推着轮椅过来,阿杰坐在轮椅后朝我挥手道别,便被机械看护推进大楼。阿杰走后,杨医师撕开百吉巧克力棒的外盒,随意地咬了一根。

    「真怀念,好久没吃这个了呢。」

    「你不是说不喜欢吗?」

    「我骗她的。」

    「……」

    我无言地看着这个坏心眼的医生,心想要是阿杰知道他的最爱被吃了应该会整个人爆炸。

    「林先生,我送你离开吧。」杨医师把剩下的百及巧克力棒收进盒子里。「顺便聊聊之后的事。」

    跟着这白大褂走到电梯前,杨医师跟我说休学手续已经办好的事。

    「不过就算办了休学,现在的她跟以前完全不一样,这样学校会认可吗?」

    「你们没办法帮忙吗?」

    「应该是可以,但我比较担心的是他同学的看法。」

    「这没问题,反正他延毕又休学,认识的同学早都毕业了。所以就算以那副模样去上课,也没人认得出来。」

    「这样的话倒是可以,那剩下的就是改名字跟户口问题了。」杨医师揉揉自己的眉毛「现在政府机关反应太慢,不只你朋友,其他性转病患者的身分认证也还没处理好。」

    「真辛苦啊。」

    「因为申请修改必须要辨认出他的旧身分与现在的他的连结,但现在不管是脸部辨识还是指纹辨识,甚至DNA辨识都没办法证明是同一人。」

    「那不就麻烦了?」

    「折衷的方式是给予新身分,但有些人还是希望能跟家人在一起,并负担起相对应的责任,所以这一条走不通。」

    身分认证至少要脸部特徵可以辨识,但得性转病的人连骨骼都可能被重塑,变得跟以前完全不同而无法辨识。指纹跟瞳膜也会被重塑,DNA就更不用说了,几乎所有的认证方式都会失效。

    话说回来,阿杰的父母至亲都已离世,所以他换个新身分就行了吧?这样对他也比较好,但学籍的部分就没办法这样处理,不同的身分证还要继承同一人的学籍,只怕会更麻烦。

    所以要吗重读大学,要吗等杨医师把身分证的问题解决再復学。我想他应该是会选后者吧,毕竟要重读四年实在太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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