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午夜白昼在线阅读 - 第1页

第1页

    [现代情感] 《午夜白昼》作者:密斯本北【完结】

    【版本1】

    宋杭之少女时期喜欢上庄景明,义无反顾追求整整三年,人送外号“中环袁湘琴”。

    她是香江宋家的千金,天之骄女,人人艳羡。

    而庄景明,不过是庄氏私生子,藏于暗处,不能见光。

    直到后来,机缘巧合下,他们成婚。

    宋杭之本以为单恋得见天光,却在婚后日复一日的蹉跎中,明白庄景明根本不爱她。

    甚至连一分喜欢都是奢望。

    ----------

    【版本2】

    那天宋杭之在晚间新闻看到庄景明的访谈。

    她想起很久之前的某个秋夜,同他在院子里闲聊。

    庄景明讲了一个故事,关于一个大家族中被遗忘的孩子。

    彼时她那样年轻,问庄景明:“后来呢,他想复仇吗。”

    清夜沉沉,远山被流转的苍云尽数遮去,唯有淅淅的晚风穿过回廊,拂过深院里的青苔。

    庄景明笑了一下,道:“杭之,我想这是他的命运。”

    ------------

    古早狗血/豪门攻心计/追妻火葬场/小虐怡情

    男主白切黑斯文败类偏执狂

    【高亮】叙事视角不是第一人称!不是第一人称!正文是第三人称视角!

    内容标签: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天之骄子婚恋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杭之(宋知遇);庄景明┃配角:翁聿┃其它:

    一句话简介:香江爱情故事

    立意:唯有岁月可抵风雪可抵荒凉

    第1章 序章 她仿似旧时光走来的美人,带着点……

    时至年关,法院为结案率考量,开始控制立案数量,律所理应清闲一些,但老板最近谈了几个大案子,仍在办公室里埋头工作,令我们几个刚转正的实习律师,也不得不跟着加班处理。

    电视里在播本市晚间新闻,画面一切,是市里领导在会见信和集团的董事局主席庄景明。

    信和集团是香江庄氏的家族企业,由庄汝连执掌大权近三十年。去年春天,庄汝连对外宣布退隐,由小儿子庄景明接任董事局主席一职。

    小羽感叹道:“真年轻,生得又仪表堂堂。”

    A姐念书时去过港岛的大学做交换生,她起身倒掉茶渣,又泡了一壶浓茶:“听讲手腕了得。他排行最小,上面两个哥哥,一个jiejie,都是人精。”

    小羽闻言,转身问道:“知遇姐,你在港岛长大,当地小报有没有刊载庄氏的独家秘闻呢?”

    知遇只是笑笑,摇了摇头,又背过身钻进厚厚的卷宗里了。

    老板仿似幽灵一样现身,冷着脸道:“什么独家秘闻,好好工作最要紧。”

    说罢,他又瞬时生出笑脸,对知遇道:“知遇,你过来下。”

    不用说,明日老板准是要带着知遇去撑场面了。毕竟她从C大法学院毕业,英文讲得同native speaker没两样,文书又写得工整严谨,待人处事大方得体,是我们所最能拿出手的员工。

    --------------------

    知遇姓宋,那天我在帮老板筛简历,邮箱里挑挑拣拣,突然瞄见一封来自CLS的简历。

    CLS是A国顶级法学院,知遇读的JD学位,成绩年级第一,毕业后若是在on Law System地区发展,譬如进纽约的顶级律所,第一年就能赚到19万美金。

    而我们这间律所才成立三年。老板从一所二流法学院毕业后,跑去东南亚创业,被印度人骗了一屁G股钱,一夜之间变穷光蛋,只能恨恨回国,在本市一间非诉律所找了工作,乖乖做内地资本市场的螺丝钉。

    老板在祖国大江南北跑工地做尽调写法律文书,给合伙人打工,做了三年,但内心的创业火种始终未熄灭。一天,他的法律意见书脚注行间距忘了调,又倒霉碰上合伙人同老婆吵架,合伙人情绪失控,抓了两百多页的文件,就往他脸上砸。老板倍感耻辱,第二天便辞职,梅开二度创业——这一次回归老本行,开律所做诉讼业务。

    当然这些都是老板喝醉后透露。我主要是想强调,老板无家世,无学历,能力么也马马虎虎,总之不似上海滩那些红圈所大律师能够呼风唤雨。他租不起陆家嘴的豪华写字楼,就跑来浦西,租了个据说是谁谁谁住过的老洋楼。见甲方时,便舔着脸去借富二代朋友的保时捷,回律所仍是搭地铁。

    “干这行,行头很重要啊。”

    给外人看的行头光鲜亮丽,说明里子不怎么光鲜亮丽。当时律所加上我,正式员工一共四个人,只有老板有律师执照,其他都在实习期。这样寒碜的配置,令钱多事少的案子,都同我们绝缘,老板只能找些大律师不屑做,客户事又多的案子。

    当然,我不是嫌弃老板,只是想说明,同知遇的璀璨教育背景比起来,我们律所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都着实磕碜了点。

    当我将知遇的简历递给老板时,他仿佛刮彩票中大奖,喜得在原地转圈。老板厌烦了整日里跟精明的小市民搅合,离婚、出轨、卖房子,搅得他头疼。他想同大公司攀上关系,而我们所的员工,除了老板,都是刚进社会的女大学生,买不起超过四位数的套装跟鞋子,面孔又透着傻气,若是带出去跟大公司法律总监同桌吃饭,着实拿不出手。当然,体面矜贵的律师,老板也付不起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