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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寄

    如寄

    为给女儿落户,季之白跑了市区好几趟,终于办好了。

    好多年没有来过市区,街道变化很大,几元店变成了通信店,现在的人们学会了吃下午茶,喝浓缩咖啡,市区有了很多家电影院,到处都覆盖了网络。满眼盛世,十年前的那场冰灾,从所有人的记忆里被抹去了。

    那家磁带店还在,但老板说过完年要换营生,有了mp3和vcd机,磁带被时代淘汰了,没有人再来光顾生意。陈设还是跟以前一样,磁带整整齐齐一盒一盒地卡在木板里,手指一张张滑过封面,在《故乡的原风景》那里停住,轻轻一抠,磁带落到手里。

    “可惜我已经买到了,要不今天肯定得高兴死。”

    是初颜的声音,他看到她就站在前面,回头望向他,说:“之白,你愣着干吗?快帮我找一下,有没有《渔舟唱晚》,也是纯音乐,给我哥的。”

    哦哦哦,好的,他快速地浏览起所有的磁带,嘴里念着渔舟唱晚渔舟唱晚,还真让他找到了,他像个孩子一样开心:“找到了找到了,初颜,我想请你……”

    磁带递了过去,却不见初颜人影,他一时慌了,刚才明明还在,赶紧追出去。店老板以为他要跑,大声喊,他又折回来放了十块钱在柜台上。出了店门,转角看见初颜站在麻辣烫小摊的电线杆旁边。

    “初颜,还想吃麻辣烫啊,今天想吃什么?”他拿起一个小菜篮,让她选自己爱吃的,但回头又不见了人影。

    他跑到马路中间,四处张望,人来人往,就是找不见她。

    他忽然想起什么来,穿越人海,疯狂地在路上奔跑着,脑袋里想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她。

    录像厅还在,初颜肯定来这里了,她说过她想看一部叫《缘,妙不可言》的电影,现在就去排队买票。

    “先生,你没事吧。”正在收拾柜台的售票处小姑娘停下手里的活,递给他一张纸巾。

    他接过纸巾,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满面是泪。

    “请问,刚才有没有看到一位女孩,十八九岁的样子。”

    “我都一个月没见到客人了,今天是我们店最后一天营业,你可能是我们店最后一位客人——如果你要看片子的话。”

    最后一天营业?明明刚才门口还排了很长的队伍,都在抢票,门口还挂着《缘,妙不可言》的海报。

    服务员这次递过来一包纸巾:“先生,我看你还需要纸巾。送你啦,不用付钱。”

    季之白愣愣地接过纸巾,突然拿起柜台的日历,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一切都是幻觉,易初颜已经死了,怎么会出现在磁带店里,怎么会去吃麻辣烫,十年前没看的电影,十年后又怎么会来看。

    “你刚才说什么,最后一天营业?”

    “对啊,先生,你……确定没事吗?”

    “我没事。那……还可以看片吗?”

    “我刚才说了,如果你愿意看的话,你是我们店里最后一位顾客。”“你帮我找找有没有《缘,妙不可言》这部电影。”

    服务小妹一脸狐疑的表情:“哪一年的?”

    “十年前吧。”

    “你确定有这部电影?我都没听说过,先生稍等,我得查一下我们的库存片单。”说着,她就在电脑上输入了片名,“啊,还真的有,先生要看吗?”

    “看。”

    “先提醒一下,旧碟片都可能会存在跳针。”

    “我能提个要求吗?”

    “先生请说。”

    “能帮我出两张票吗?我可以付两张票钱。”

    “多出一张票没问题,钱就不必了。可是,先生,你要两张票干什么?还有人要来吗?”

    “是。”

    他进了录像厅,看得出还是十年前的旧陈设,许多座位都落了灰尘,他挑了最中间的一张座位,屏幕上很快就出现了片头,有点好笑,又有点伤感。两种相遇,两种不同的结局,命运不按套路出牌,意想中的结局没有出现。

    若是十年前看这部电影,初颜应该会跟着又哭又笑吧。

    季之白安静地坐着,看完了整部电影。渴望着哪怕就像刚才那样的时空幻象,但他真实地感受到易初颜没有再出现过,孤独的录像厅,只有自己孤独的影子。

    没有一起走过的路,也注定不会在幻影里出现。

    电影结束,他很平静,他知道易初颜不会再来了。起身时,他把两张电影票,放在了座位上。

    初颜,即使你没有来过,我也要和你一起看完这场十年前就该看的电影。

    录像厅最后一盏灯熄灭了,从此以后这条路上再也没有人声鼎沸的录像厅,谁的青春都注定走完,曾经仰起的脸,最终都会与世界平视,直至眼里的光芒一点点地逝去。

    他走在大街上,风雪灌进了他黑色的风衣里,还可以和风雪抗衡的,只有无尽的孤独。

    下午,他去了趟银行,从atm机上取了两万块,易娅在市区工作,这次初颜的骨灰从西藏回来,还有女儿落户的事,她没少帮忙。

    就约在炜遇开的咖啡馆里,这会儿是生意最好的时候,到咖啡店里喝杯咖啡,正成为市里最时髦的生活。炜遇正忙着磨咖啡,见他来了,指了指靠窗最里面的座位,易娅已经到了一会儿。

    两人寒暄了几句。易娅在市电视台上班,是新闻节目的主编。

    他从包里拿出用纸袋装好的钱,推到易娅面前。

    “谢谢你,易娅,早就该还给你了,可惜自从你家搬来市里,就再没碰上。”

    易娅浅浅一笑:“我还是经常回去的,只是你在广州上班,每次都错过了。”她说的是真的,初颜自从那次通话后,再未给学校打过电话,后来她跟着家人迁去市里,她还经常回家,电话号码没注销,也许,初颜哪天想起要跟她联系,还能打得通电话。可终是什么都没再等到。

    她又把纸袋推回到他面前:“之白哥,你还真是有心人,这钱你不用给我,突然多了一个孩子,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

    “养孩子没问题的,你别嫌弃就好,十年前的两万块,很值钱,现在钱都不值钱了。”

    “是啊!”易娅叹息了一声,看向窗外,炜遇在落地窗前种了红梅,几枝红梅枝傲立着,“之白哥,钱你收好,因为这笔钱,也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他疑惑地看着易娅,就是她当年说借给他这笔钱,他才有机会去复学,他也想不出在那个年代除了易娅家谁还愿意一次性拿出两万块借给一个穷途末路的小子,两万块,是他四年的大学学费。

    “是初颜的。”易娅喝了一杯咖啡,真苦,虽然不爽初颜有那么多事都没告诉她,也知道初颜的双手沾了那么多人的血,可对她也还是恨不起来,可怜又可悲,这样的人生。反观自己的生活,平淡,却幸福。她常来炜遇的店里,炜遇经常说,咖啡就要喝最原汁原味的苦咖啡,才会齿有余香。

    她淡淡地告诉季之白,钱是当年初颜从信用社取出来准备给易初尧治病用的。“后来,她在逃亡的时候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还在问钱是否转交到你手上了,她对你,很愧疚。”

    季之白怔怔地望着杯子里的水,他从未想过,钱会是初颜留给他的。他端起水杯,一口气把杯里的水都喝光,凉得很透彻,比风雪还要冷。

    炜遇过来,拉了条凳子坐下。

    “之白,有没有考虑过让季深在市区念书,我家里完全住得下,正好和弟弟还有个伴。”

    季之白摇摇头,他已经错过了女儿前面这一段完整的童年,怎么都不会再错过她接下来的人生。

    炜遇知道他不会同意,也不强求,但还是说了:“或许,是不是可以让她自己选,跟爸爸,还是跟着舅舅生活,多一个选择,不是坏事。”

    “你放心,我会想办法让她迁去广州,最多三年就可以随迁,读书也不会有问题,我去我们学校的附属小学申请。过完年,我就带她回广州,重新开始生活。”

    “这样也行,如果有机会,市里的师专也会招讲师,你要是能转过来,大家生活在一起,有个照应。”

    “炜遇,我知道你放心不下孩子,但是请你相信,我会照顾好她,也会时常带她回来见你。毕竟除了我,她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骨血之亲的,就是你了。”

    炜遇不再说什么,一开始也不抱希望,只是未来季之白肯定会结婚,会有自己的家庭。想到这一点,难免替孩子担忧,话到嘴边,终究是没再说什么。

    易娅冲前台招了招手,打着招呼,前台过来一个人,挨着易娅坐下,挽着她的手。

    “溪澈,你这手镯不错啊,新买的吧。”

    “新买的,好看吗?我也给你带了一个,等下拿给你,前不久我带孩子回高桥看爷爷奶奶,在市场上淘到的。”

    “真好看。对了,还没给你介绍,这是之白哥,就是……”

    “我知道之白哥。我是李溪澈,炜遇是我先生。”

    好像在哪儿见过,名字也有点熟悉。易娅见他疑惑,说:“溪澈就是赤崎警官的女儿。”

    他恍然大悟,原来是赤崎警官的女儿,怪不得眼熟。这么多年,他虽然偶尔和炜遇有联系,但相互都不曾问起过对方的生活,若不是这一次,他都不知道炜遇已经成了家有了孩子,他唯一知道的,就是炜遇出来后,没有再当警察。

    “哎呀,快讲讲你们的浪漫史吧。说真的,我都没想过,你们会在一起,我记得炜遇哥当年可是你爸让人去抓的。我也记得,你恨死了炜遇哥,造化弄人,你们最后成了一对。”

    李溪澈倒是落落大方,一点也不在乎,嘴很快:“我当时真的恨死了炜遇,我爸当年入院后落下一身的毛病,他年轻时本来就中过枪,受过重伤,后来差点中风,还好我们劝他辞了职。我那会儿就想考警校,以后当警察,跟他一样。”说着,戳了一下炜遇的脑门,“那时我经常陪我爸去探监,知道了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有很多年,我想亲手去抓易初颜归案。

    “可是,想知道她的下落,只有从他那入手。高中毕业后,我成绩不好,也没考上警校,他出来的时候,还是我去接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爱上了他。”

    “原来是这样,这么说来,还是你追的炜遇哥吧。”易娅笑着说道,时过境迁,谁又会真的和岁月过不去呢。

    “这么说也可以,神奇的是,我还怕我爸不同意,犹豫了好久,没想到我跟我爸一说,他举一万只手赞成。你看,这就是缘分吧。”

    “就你得意,”炜遇瞪了妻子一眼,“好了,我去招呼客人,你们聊。对了,之白,你要冲洗的照片,我放在前台抽屉,你走的时候我给你。”

    “好。”时间也不早了,开车回石井还需要一点时间,孩子一个人在家里,总是不放心。

    “赤崎警官现在好吗,他在哪儿?”

    “我爸挺好的,退了下来,每天在家看看报纸,喂了好几只猫,现在就在楼上,帮我们看孩子。你回广州之前,要带孩子跟我们聚一下,也让我爸看看孩子。对初颜,我爸总说,他很愧疚,如果当年他能顾得上,也许我们所有人的命运,今天都会不一样。”

    “都过去了。你帮我跟警官带声好,拜年的时候我把深儿带来。”

    季之白起身告别,易娅把他送到门口,雪花落在肩膀上,一会儿就雪白了。

    “之白哥。”

    “嗯。”季之白站在车门旁边。

    “我知道你等了初颜十年,如果她没出现,或许,你还会等十年。刚才炜遇哥没说的,但也是我想说的,孩子,也许真的可以跟炜遇哥生活。你的人生,应该重新开始,初颜去了,你不应该再等她。”

    季之白仰起脸看向天空,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一大片雪花完整地落在他的脸庞上,十年前的冰雪之灾,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而孩子,不应该生活在无妄之灾里,她是无辜的。缺席了的人生补不回来,但人生还有数十年,他会好好守护着她。易初颜可以无所求地付出,身为父亲,又有什么理由做不到呢。

    炜遇在咖啡店的窗前看着季之白的车子开远。

    五年前,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季之白和易娅问meimei是否和他们联系过,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他想起自己曾叮嘱她往西藏走,但时隔五年,枝子却杳无音信,不知道她又经历了什么。他索性买了票直达拉萨,找了家旅馆住了大半年,沿途问遍了所有大大小小的旅馆和酒店,但都是查无此人。只要碰到驴友,或者非藏区的人,他都会去询问,是否见过一个南方的女孩,名字叫作易卉子。

    如大海捞针。枝子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事,要不不会消失得这么彻底,也不会这么长时间不跟自己联系,可是,一个在逃犯,拿什么联系呢?只要联系,可能就是自投罗网了。

    回到南方后,他在网上求助,搜寻跟meimei各种可能存在的关联词,他用“寒戈母猫”的id隐身在各个社区。甚至创建了“寻找卉子”的论坛,他以原创推理小说的斑竹(版主)身份,在论坛里发表了许多推理故事,把南方小镇、母猫、陶埙、小叶栀子、剔骨的故事隐秘分散于各个故事里,只要枝子能看到,就一定知道是哥哥在找她。他还不断发起“寻找在西藏的卉子”的活动,五年间,不断地收到网友的各种信息,好几次他都以为就要找到meimei了,但最终核实后都不是。

    他希望哪一天meimei能偶然看到这个论坛,看到跟她相关的故事,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他也要试试。

    他猜想过无数种meimei可能会选择的生活,比如在拉萨待了两年,迫于生计,回到南方了;又比如最坏的结果,可能遇难了。但他从未想过meimei竟然是因为怀孕,为了保护孩子,从此隐秘于卡斯木村周边,再不与前尘往事有任何牵扯。

    打烊后回到楼上,桌上已经摆满了菜,岳母还在厨房忙碌着,岳父戴着老花镜坐在电视机前翻看报纸。

    “炜遇,你还记得十年前的那场冰灾吗?”

    “记得。”他一边洗手,一边回复着。

    “今天的报纸出了冰灾十周年的回忆特刊。我记得那一年你刚来实习,还是个警校的学生。”

    “那时候你还是我师父。”

    “你这小子,竟敢娶师父的女儿,把师父变岳父,这一点,打死我都想不到。”

    见炜遇终于笑了,赤崎警官把身边本就开着的笔记本电脑拿起来:“来,你过来。”

    炜遇走过去一看,正是“寻找西藏的卉子”论坛页面。

    他很惊诧,师父比他想象中知道更多。“师父,你是怎么知道的?”

    “当年我一直想,易初颜肯定是办了假身份证,那个年代,办假证的太多了,所以才一直追捕不到她的信息。没想到,她用的是你们jiejie易卉子的真身份证,是我疏忽了。如果我当年就想到了,可能现在又不一样了吧,至少孩子不会跟着受难。身份证是你找人办的吧?”

    炜遇不说话,当年托了关系办了一张jiejie的身份证。

    “难怪你选择不辩护,宁愿多坐几年牢。”

    “师父,不,爸,你是怎么知道这个论坛的?”

    “我能怎么知道?还不是你上次回老家修坟园的时候,我再次看到了你jiejie的名字,我突然醒悟,尝试用网络搜索,竟然让我搜到你建的这个论坛。连载我都看了,写得还不错,你天生是块当警察的料。可惜了。不过,当个网络悬疑小说写手也不错。”

    “爸,你恨我meimei吗?”

    “为什么要恨,都是命运弄人,有很久我都很自责,自己无意中的一个不留心,造成了大错,唉。说起来,还得感谢你,要不是你通知了所里,当天晚上我是真的很难逃出去。你meimei也是个天才啊,把那么美的地方布置成了陷阱。星星之眼,名字还挺好听,可惜,可惜。”赤崎警官扶了扶老花镜,世事沧桑,刚才他在窗户边看到季之白的身影,他已不是当初风雪里的少年。

    谁能说成熟稳重,不是岁月赐予的另一种悲哀呢?

    “爸,我其实现在都不知道,当年替meimei做的选择是否正确,但在当年,确实没有路可走。”

    “我懂你,可能换了我,也许也会不理智。我也想问你,如果知道是现在的结局,你还会选择让meimei独自一人流落他乡吗?”

    “不知道,我当时想的是,等我出狱后,找到她,即使她一辈子都要隐姓埋名,我也可以养着她。meimei从小吃了太多苦,这个世界对她,没有一丝温暖。”

    “但你要知道,互联网越来越强大,即便是现在不落网,警方也会有办法找到她,只是迟早的事。大人就不说了,只是孩子可怜,这么小就没了mama。”

    岳母把最后一道菜端上了桌。

    孩子喝完奶睡着了,炜遇去摇篮前望了望,新生婴儿纯洁如玉,毫无保留地信任这个世界。他想起童年时的枝子,比自己只小一岁,全家都宠着她,被保护得很好,连踩着花都怕花会痛,可是残忍的命运却将她推向了悬崖峭壁,粉身碎骨。

    溪澈从后面紧紧地抱着他,擦掉他脸庞的泪水。

    从西藏回来后,炜遇就变得沉默寡言,巨大的悲伤笼罩着他。她把熟睡中的孩子抱起来,笑着说:“孩儿他爸,你亲一下我们的孩子。”

    炜遇轻轻地在儿子脸上亲吻了一下,瞬间心里柔软了许多。

    “过几天,我们去把季深接来住一阵子,以后我们也经常去广州看她,好不好?”

    炜遇点点头。

    晚上,季之白把新冲洗的照片拿了出来,是最新拍的一张星星之眼,又从抽屉里拿出以前拍的,一张张摆好。这十年,他拍了很多,每一年寒暑假各选了一张冲洗出来。照片里的景都一样,唯独天空不一样,角落的日期不一样。

    太阳和星辰,晨暮与朝夕,十年的记忆都在这里。

    他拿起日期最早的一张,是二〇〇〇年冬天拍的,那一年他复学,回到大学,年底拿了奖学金,用四百块买了一台索尼自动相机,买了一卷胶卷,也是风雪之夜,他拍了第一张星星之眼。那晚的星星之眼是怎么样的呢?他努力回忆,也不过是只能想起云卷云舒,未见繁星。

    那时的自己还是个少年,长发遮掩,跟现在的平头短发完全不一样。

    十九岁的季之白,站在星星之眼,不知道为什么,如此深山幽谷,他一点惧意也没有,他想再听一曲《故乡的原风景》,想在这里再看一眼穿着洁白斗篷温润如玉却苦难缠身的女孩。

    初颜,你好吗?我不知道你在哪里,我曾经说过,这里就是我们的原故乡,我想,你一定还会回来的吧,尽管我知道,你可能此生都不会再回来了。

    季之白又抽起了一张,是二〇〇四年的夏天,这一张有漫天繁星,照片上隐隐约约的,竹叶尖的绿色明显比冬天要深许多,就这一点点的变化,两张照片竟然气质很不一样。

    二〇〇四年夏天,他很轻松,很早就接到了保送本校研究生的通知。

    初颜,你好吗?我想以后留校当老师。其实就是哪儿都不想去,总觉得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不会让我分心,总能等到你的消息。今晚的星星之眼有星星,星空广阔无垠,遥不可及,就像你一样。我把它冲洗出来,寄给你,好吗?

    他想了想那个时候自己的样子,平头就是那一年开始剪的,别人都在想着毕业旅行,他默默去把头发剃成了平头,眉目还是那分眉目,自己却觉得成熟了不少。

    他又拿起了一张,是二〇〇七年的冬天。在经历了漫长的是否能留校的等待结果之后,他最终拿到了学校发的offer(录用信),是那一届唯一留校的硕士生。那一晚的星星之眼,有皎洁月色,洒在竹叶尖上,照片都有点曝光,该把相机配置升级才行了。

    初颜,你好吗?我留校了,以后会当讲师当教授吧。我想给你写信,可是不知道你的地址。我妈这几年都自己一个人生活,我说让她跟我去广州,她不去。她的记性明显差了许多,但她每天都去那座废弃的佛堂为你祈福,我想,她其实是在为我祈福吧。她彻底老了,除了知道我爱吃什么菜,对我的生活一无所知。但这大概就是原乡之于我们每个人的美好吧,不管你去了天涯海角,都有人惦记你,可能是父母,也可能是恋人。对我是,对你也是。我想念你,我知道你此刻不会出现,但我可以等,等到你出现为止。

    他又拿起了一张,是二〇〇九年夏天拍的,没有星空,好像和往年的风景没有区别。

    初颜,你好吗。我刚去爬山,山上的小叶栀子盛开了,我很想你。

    你离开快有十年了,时间过得真快,我今天在家里收拾,你猜我翻出什么东西来?是我从前登台的戏服,大武生的戏服,想想真遗憾,生旦净末丑,我只唱过武生,没唱过小生。当年也就学了个皮毛,薛平贵出征的词我都忘得差不多了,空翻也翻不来了。岁月可能就是这样,有些东西会日益消退的,唯独我对你的记忆没有褪色。我记得你送给我的风信子,记得你在凛冬之夜和我生死与共,记得你闭上眼我亲吻过你的眼睛。我觉得有这样的记忆,人生足够了。你也许已经不记得我在台上的样子了吧,可我还记得,我看到你在新开田那条路往湖边奔跑的时候,看到车开进湖泊里的时候,我使尽了我人生中最大的力气鸣鼓,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那么做,然而我就是做了。昨天我也找到了两根鼓槌,可惜,再也不会有机会用上它们了。

    有句诗词怎么说来着,花发多风雨,人生足别离,对我来说,和你的一次别离,就是我余生里所有的别离之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