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成为公检法的团宠之后/长春在线阅读 -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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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倩猜到他一定不知道,便道:“沧澜路现在就叫长春路。”

    白明闻言,顿时恍神,他半张着嘴,十分震惊,沧澜路案还是在他上大一的时候发生的事,在那之后,他也没有再继续关注过这条路的动向,只知道这是一条坐落于江州大学附近的小路。

    而长春路,也紧邻江州大学。

    白明微愣,他想起自己此刻住着的屋子也曾经出过人命。也就是说,这屋子之前的租户,是沧澜路连环杀人案中的其中一名受害者!

    想到这里,他不禁浑身打颤,身体发冷,脑子一片混乱。

    王倩看他有些奇怪,便连忙喊道:“白明,你怎么了?”

    白明仰起头,看着前方偶有车辆出现的道路,熙攘的城市已经开启了新的一天。

    王倩察觉到他的异状,安慰道:“你别害怕,我想这次师兄一定会将那罪犯看管得严严实实,现在长春路很安全,你也不用过于担心。”

    白明摇头,他倒不是恐慌,而是对这一切的巧合,心里感到隐隐难过,淡淡说道:“我知道了。”

    他乏累的双眼已经不再困倦。

    车子停到小区门口后,白明道谢完便立刻上了楼,离面试的时间不过两三个小时,现在睡觉怕是来不及了,他直接洗了把脸,往嘴里塞了几口面包,拿上材料,便挤地铁出发了。

    这是清晨的第一班列车,车上几乎没人,他随便坐下,找了个栏杆一靠,也不知为何,一夜未眠后竟然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困倦,就是感觉累乏了,乏到随时可以摊在地上,四肢也使不上力气,眼皮也恨不得紧闭起来,可大脑却格外精神。

    来参加面试的人不多,毕竟没有人愿意去干这实习工作,报酬少得可怜还不一定成功转正,尤其还是在区级法院,小案子多的数不完,各种纠缠各种纷争,听起来就让一众跃跃欲试的人感到头大,因此白明的竞争者少了许多。

    面试官是个看起来很有经验的法官,五十出头,名叫郑烨,瞧他的面容就知道是个犀利的人,他戴着一副黑色眼镜,不苟言笑,在这大夏天依旧一身西服,他简单地问了些情况,又考了一些较难的法律题目,每道题都严格地针对不同的纠纷而出,面试者只能自行分析。

    等到结束,白明感到情绪低落,他对自己的表现并不满意,和他一起求职的竞争者倒是一个个对答如流,讲得绘声绘色,他无颜去与这些人竞争这个岗位。

    正当所有人要离开的时候,郑烨却将白明一人拦下,待到屋内只剩二人的时候,他看着白明脖子上的结痂,冷冷一声,道:“昨夜就是你在长春路被挟持了吗?”

    这消息怎么传播的速度使他白明愣住几秒,接着点了点头。

    郑烨在原地将他打量一番,又道:“你被录取了。”

    好似一声春雷炸响,白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心中装满了一万个为什么,脑子几乎停止了转动。

    郑烨见他完全愣住,推着眼镜,不屑问道:“有问题?”

    白明回过神来,不可置信地重复道:“我、我被录取了?”

    郑烨点头,“我这里可没有纸质的录取通知书,明天九点来这里上班,不要迟到。”

    说完,他的目光挪到一旁,开始收拾桌子上的杂物。

    白明还是不知所措,又问道:“我,为什么被录取呀?”

    郑烨抬头,看了眼那满是疑惑的面庞,疑惑下又压抑着无数的喜悦,他又低下头,清冷地咳嗽一声,道:“心态吧,我觉得你心态挺好的。”

    白明:“……”

    这让白明更加摸不清头脑,他本以为是自己一些其他的优点被捕捉到了,可等来的却是这个答案,他也不知道该为这个理由高兴还是气馁,不过既然已经被录取了,单凭这一件事,就值得高兴。

    回家的路上白明完全没了困意,天色明朗,像是反光的珍珠,温暖的阳光在他的身上流转,暖风和煦,溜入他双袖之中,好似夹杂着棉花的柔软。他哼着曲调,蹦跶走着,毕业之后从未觉得这般惬意。

    手机叮地响起,那是新闻推送的声音,他低头一瞧,只见那标题赫然瞩目,而他本人的照片就出现在那题目之下。

    《昨夜我市长春路段发生一起恶性人质劫持事件,嫌犯现已被警方逮捕》

    5、入职

    白明看着屏幕上模糊的照片,没错,是他本人。

    他两指一扩,屏幕随即放大,他端详着这张照片,照片由上向下,只拍到了他的头顶,他意识到这是从小区门口那个时灵时不灵的监控录像上截取的,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个摄像头在一场大雨后反而变得更灵敏了。

    在那照片的一侧,他瞧见时代晚报四个大字就印在那里,这是江州市受关注度最高的新闻媒体,这家媒体风驰电掣的报道速度让他着实惊叹,不过几个小时前发生的事情,就已经连文字照片一并登上了头条。

    再打开这篇文章,他仔细阅读起这将近千字的报道,大致内容就是多年前的恶性杀人犯越狱后劫持了一名路人,后被英勇的警察给降服的故事。

    这是他第一次上新闻,却是以这种不得体的方式,他聚精会神地默读着,直到翻到最底部,他都没有看到时代晚报对自己的描写,只是表明被劫持的人,是一名住在长春路上的无辜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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