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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一乐悠悠又补了一刀:“不管你跟这案子有没有关系,这几位目击者是自己吸毒还是被别人投毒,你容留吸毒这一点都能够坐实,至少能判你三年,等你关上三年再出来,你自己想想你的生意还剩点什么!” 谢霖坐在旁边,心里已经是翻江倒海。 哪有这么审人的?上来就把自己的底先主动给交了个干净,不知不觉之间已经被牵着跑了,他拦都来不及,这最好叶青舟是有打算啊,没打算的话…… 这小子这次放出去,可就没有下一次了。 只见郑远峰连忙摇头,还适时做出了一脸的惊诧:“什么?有人在我地盘上吸毒?我真不知道,本来203那包厢的监控就坏了,他们在包厢里干什么,我怎么会知道?” “不知道?我看你就是那个毒枭吧?花样还挺多,这个叫什么?不夜城是吗?” 秦一乐说着又从文件里抽出一张来,往他面前一递,是死者马晟的死亡报告,最后一笔明晃晃地标注着不夜城三个字,“容留吸毒撑死了也不过三年,但贩毒,可是死刑往上,决不轻饶。” 郑远峰在看见那三个字以后,脸上表情陡然一变,再次往后一靠,双手抱胸,顿了半晌才问:“贩毒可不是一个小罪名,小警官这么说,是有证据吗?” 隔壁的叶青舟敏锐捕捉到他脸上转瞬即逝的表情变化,忽然皱眉:“他不知道,他不知道死者死于不夜城!” 应呈皱起眉:“好好一步棋,又给走废了。” 谢霖及时轻咳了一声,整个审讯室突然安静了下来,他扭头反问:“对啊,证据呢?” 进门前不就告诉过他们没贩毒的证据了吗!这两个小崽子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然而他这一打断,反而让郑远峰完美掌控的节奏停滞,秦一乐冷静下来,先朝他亮了一下,经过谢霖的点头后,才拿出冯小月在后门处逃走的那一张监控截图:“没证据?她就是证据!外号琳达,真名冯小月,你养的陪酒女,没错吧?” 他说着又往自己身后一指:“人就在隔壁扣着呢,我们队长亲自审的,该说的不该说的,全撂了,人证物证俱全,你跑不了的,老实交代还能算你个自首。” 很不幸,他身后的单向玻璃表面是一面镜子,隔壁就是监控室,而郑远峰这只老狐狸,得益于叶青舟的紧咬不放,他对这一点,太熟了。 于是他抬起头,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下,仿佛是在直视着镜子后谁的眼睛,给了对方个下马威,然后整个人都放松下来,连肩膀都往下一垮:“琳达?人是她杀的吗?不会吧?她确实在我的手下工作,精明能干嘴又甜,但出身不太好,穷苦惯了,总是有点不太好的习惯,最多也就是点小偷小摸什么的,杀人? 不能吧?她不像是有胆子干这种事的人啊? 是不是我平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惯着她,才害得她更无法无天了? 可谁叫我心肠好呢?她千里迢迢背井离乡地赶到兰城来,举目无亲的,我也是心软才…… 我认错,我反省,但我真的不知道她干了什么。她要是有证据说我干了什么违法犯纪的事,就让她尽管拿出来,我倒要看看,我是不是养了个没良心的白眼狼!” 谢霖垂首遮掩住牙疼的表情,他万万没想到这小子会这么问啊…… 这下,连隔壁的叶青舟都有点牙疼,忍不住摇了摇头:“他们两个这是把什么该踩的不该踩的雷都踩了一遍啊。” “这两个实习生第一次上阵,一次审讯都没跟过就这能有水准,已经够优秀的了。” 叶青舟伸手揽住了他的脖子:“走,救场去?” 架打得多狠,和好的速度就得有多快。 这是老陈局年轻的时候就定下的规矩,只要穿着同一套制服,就是能一块拼命的兄弟,是兄弟,就不能记隔夜仇。 于是应呈一点头,拔腿就往外走,临走前还不忘顺走了桌上的那个汉堡和可乐,嘀咕了一句「午饭还没吃」。 守在监控室里的小干警一叠声就喊:“应队别吃!那隔夜的!” 岂料应呈和叶青舟一前一后奔着隔壁审讯室就去了,压根没听进去。 他一手可乐一手汉堡直接闯进审讯室,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疑惑:“你们不就是做个笔录吗,怎么还没审完?” 谢霖正好也审不下去了,顺杆就爬:“带实习生练手呢,我这也完事了,这就走。” “行。” 秦一乐连忙把文件和各种纸笔都理了一理,码在桌上放好,才一块走了出去,叶青舟顺手带上了门,拉开陆薇薇的椅子大大咧咧地坐下,笑了:“好久不见啊,郑老板?” 郑远峰看了他一眼,也笑了,十指交扣搭在桌上,显得十分轻松惬意:“是啊,好久不见,叶警官。没想到叶警官还要兼管凶杀案,辛苦辛苦。” 应呈确实又渴又饿,猛一大口干完了大半杯没气的可乐,吸管里咕噜直响,在桌上用力一放,纸杯也能发出「啪」一声巨响,然后故意把一个嗝打得震天响,又开始啃汉堡,塞了一嘴,吃相实在不太雅观,嘴里含糊不清:“可饿死我了。” 刚到隔壁的陆薇薇愣是被自家队长堪比推土机的魔鬼吃相惊了个倒仰。 谢霖轻咳一声有点欲盖弥彰:“他平时,要好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