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拿下郁林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啪啪啪!啪啪啪!” 响亮的口号和整齐的步伐,响彻在战场之上。 刘广民有些呆滞的看着下面的步兵方阵,喃喃道:“我一直以为交趾郡的神机营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那些火器让人害怕心慌。 后来我又觉得玄甲军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军队。 那迫人的气势和精良的装备,让人胆寒。 可是现在最让人瞧不起的步兵也有如此模样,我开始深深地怀疑自己的眼光了。 整齐划一的动作,凝聚不散如同实质的云气,让人生不出一丝抵挡之意。” 不光是刘广民这么想,就是黄巾贼的其他将领都有这种想法。 他们此时此刻有些后悔,早知道如此一开始就投降多好。 虽然待遇会很差,但是最起码能够保住身家性命,现在骑虎难下,只有拼一把了。 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不拼一把的话,身旁这个看似弱不禁风的术士任安,有可能就化身为噬人的恶魔把他们都给干掉。 任安看着下面缓缓接近的步兵,悠悠的一叹:“怪不得庞德公让老夫前来郁林郡观察交趾郡的部队,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 哪怕中原天骄无数,还有那么多气运加身的命格不凡之人,但是他们的手下却没有这么一支虎狼之师。 这次没有见到那丁海丰有些遗憾,不然老夫都要忍不住投靠一番,到时候扶持他问鼎中原,待一统天下之时,就是老夫成为先天之日。 不过老夫已经在几年前就下注在别人身上了,现在后悔已经晚了。” 此时的步兵已经接近防护罩,其实前排的步兵心里也都紧张起来。 但是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这是教员每天给他们灌输的思想,让他们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迈出那一步。 一个排长抢先一步,撞向了防护罩,却一个趔趄倒在了地上。 “竟然穿过来了!”那个排长惊喜的叫道。 后面的步兵陆续进入防护罩,开始架设攻城器械。 饽饽山出品的攻城器械跟别处的不同。 别处的攻城器械都是制造复杂且笨重不堪,还携带不方便。 而饽饽山出品的攻城器械都是一些流水线生产的零件,只需要按照图纸组装就可以了。 cao作熟练以后,根本就不需要图纸什么的,可以直接快速组装,很快一个简易云梯就被组装出来。 这个世界的云梯可不是那种长长的梯子往城头一搭就行了。 云梯其实就是一个三角形的攻城车,下面是八对轮子的车,前面是一个竖起了的墙面。 墙面上有很多箭孔,是为了方便云梯每一层弓箭手射箭用的。 而云梯的背面才是一个斜着的梯子。 与其说是梯子不如说是台阶。 攻城的士兵直接跑着就能够冲上城头,而并非那些影视剧里面要双手攀爬的竖梯。 “任先生,这可怎么办?”刘广民不相信术士的防护罩如此不中用,急忙问道。 任安左手托着天机盘,右手想要点在上面,可是始终都无法下手。 一旦他的手指点在上面,那么进入防护罩内的所有步兵,都会被绞杀。 可是任安这次前来只为了试探一下交趾郡的底蕴,并非是为了得罪丁棣。 他知道自己如果跟一个未来的雄主产生了交集之后,必然会有纠葛。 没有利益的前提下,得罪潜力如此巨大的丁棣,这不是任安想要的。 不管是道士还是术士都擅长趋吉避凶。 他们没有那种儒门士为知己者死的觉悟,也没有武夫那种男子汉大丈夫有可为有可不为的冲动。 术士可是从来都不会被外物所影响的,他们的脑子始终保持着冷静的状态,甚至说冷静的可怕。 收起天机盘之后,任安朝着刘广民微微一笑:“老夫此次前来的目的已经达成,就不能够再帮助你们了,你们好自为之!” 说完,不顾刘广民的哀求,在一众黄巾贼高层的呆滞的目光中,消失不见了。 “走了?他竟然把咱们给丢下,一个人溜了?”刘广民怒道:“这个老东西!把咱们都给耍了!” “大帅!怎么办?官兵已经攻城了!”手下头目叫道。 刘广民一咬牙,怒道:“咱们平日里犯下的事就算死一百次也不够,狗官是不会饶恕咱们的罪孽的,还不如趁着防护罩没有消散,拼死一搏!” “杀!只要火器不能够攻城,这些步兵就算再厉害,又有什么好怕的!”一个统领叫道:“撒豆成兵!” 一言不合就彪道术,一把黄豆撒出,瞬间掉在地上变成了黄巾力士。 已经有了经验的步兵并没有把黄巾力士再看眼里,开始把身后的弯弓摘下来。 “血囊!”步兵连长叫道。 手下士兵纷纷掏出了一个血囊,扔进了箭囊里,然后拿利箭刺破血囊。 整个箭囊的底部被一股污秽血液覆盖,所有的箭矢的箭头都被污秽血液覆盖。 “放箭!” “嗖嗖嗖!” 箭雨如云,把所有的黄巾力士给覆盖起来。 本来金刚不坏的黄巾力士遇到了被浸泡过污秽血液的利箭之后,就像是遇到了阳光的雪花,瞬间烟消云散。 “啊?这……”那个施展撒豆成兵的统计说不出话来。 这些黄巾贼并不是专业的道士,只不过是学了几手道术皮毛的外行罢了,除了这些手段之外,再也不会其他了。 如果他们之中有太平道的内门弟子还能够挣扎一些,不然手段显得太单调了。 “咱们也放箭!滚木礌石,金汁全都弄好,随时准备用上!”刘广民吩咐道。 步兵开始攻城,黄巾贼卖力的守城,双方开始厮杀了起来。 交趾郡的步兵既没有玄甲军那样精良的武器,也没有神机营威力巨大的火器,只有坚定的信念和优良的军纪。 步兵的大部分成员都是蛮族,他们常年的忍饥挨饿,但是性格都羁傲不逊。 但是被丁棣收入帐下之后,他们受到了最好的思想教育,还吃着最美味的伙食,最重要的是管饱。 所以这些蛮族步兵个个都孔武有力,十分的勇猛。 后来丁棣还把巫教珍藏的那些秘籍功法传授给了步兵,按照军职大小修炼相应等级的内容,大大提升了步兵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在别处的军队里,只有将领才有资格学习功法,但是在丁棣的军队里,就算是刚刚进入军营的小兵,也会传授给后天第一层的功法。 只要你肯为丁棣卖命,只要你能够立功,就会不断的变强。 变强之后就能够更好的立功,做更高的职位。 到时候就能够修习更高深的功法,变得更强。 正是这种正能量不断激励将士们的环境,让这些步兵悍不畏死,顶着一脑袋金汁不顾疼痛冲上了城池。 “杀!”第一个登上了城头的步兵大吼一声,挥出了手中的战刀。 在这个步兵连续斩杀了三个黄巾贼之后,刘广民一刀砍下了他的脑袋。 虽然这个步兵死了,但是后面源源不断的步兵已经登上了城头。 后面神机营的火枪兵也紧跟其后,开始狙击黄巾贼将领。 “哎~大势已去,无力回天了,看来只有改名换姓,过上富家翁的生活了。”刘广民仰天长叹,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挣扎的必要了。 不过他还是有后路的,因为在一个名叫棣新商会旗下的票号里,他存了十多万两银子。 摸了摸怀里贴身存放的银票,刘广民不禁有些感慨那个棣新商会底蕴深厚,竟然发明出这种名叫银票的东西,可以让人存钱,并且凭借银票在棣新商会任何一个分号取银子,实在是厉害。 不过棣新商会的后台神秘,很多商会的背后都有着棣新商会的影子,所以才会有人敢在棣新商会存钱。 自己现在只有离开郁林郡,去一个安定的地方,过上逍遥自在的日子了。 可惜了自己在郁林郡娶的十几个妹子,估计城破之后要便宜别人了。 招呼了身边的几个高层,刘广民溜了。 为了给自己拖延时间,刘广民在溜走之前提拔了几个头目做统领,让他们主持城头战斗,自己要回大帅府整顿军马再战。 那些头目也不是傻子,在刘广民离开之后,便下令投降了。 这也导致了刘广民还没有从城内逃走,就被潜伏在城内的锦衣卫给宰了。 能够进入锦衣卫的都是万剑门的弟子,他们的实力可不比刘广民弱,只是没有命令,不能够轻易刺杀罢了。 看着刘广民的人头,入城的张辽咧嘴一笑:“郁林郡终于到手了。” 自此,丁棣坐拥两郡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