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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财如命[快穿] 第252节

    是以,这段时间他才会心神不宁,若非前段时间有一个跨国合作需要他处理的话,相信自己这个时候,已经去找锦怡求和了。

    求和。

    他是真的没想到这个词居然会发生到他身上,想到以往看到朋友求女朋友复合,他还觉得有些夸张,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要经历一回。

    ……

    阿锦可不知道许绍风在经历过一轮心里路程后,已经打算找她过来复合了。

    她现在正兴致勃勃的计划外出旅行的事。

    最开始分手的那几天,原身因为伤心的缘故,过得其实有点浑浑噩噩,这也是南母在知道女儿分手后,立刻就积极安排她相亲的原因。

    也是想分散一下女儿的注意力。

    不过大概没想到有点弄巧成拙,本来南锦怡已经决定要放心,但在南母安排的几轮相亲宴后,对比相亲对象,发现没一个比得上许绍风,心思就有点偏了,才会有后来的事发生。

    阿锦是不可能会和许绍风复合的,回想一下原身的那些记忆,发现,约莫没多久的时间,对方大概率就会找过来。

    而后开启接下来一连串的爱恨纠葛。

    想想,阿锦就觉得有点抖,那什么恩爱缠绵的爱情故事,果断不适合自己。

    但是呢。

    许绍风其人,除了在宋瑞秋这件事上拎不清之外,他本人还是挺优秀的,哪怕是在千篇一律的婆媳问题上,他也处理的不错。

    嗯,许家是工人阶级出身,在知道南锦怡出身富贵后,许父还略好一些,但许母却有些不自在,怕儿子女朋友家里有钱,性格刁蛮任性,颐指气使,自己拿捏不住,所以第一次见的时候,很是给了南锦怡一个下马威,想要借此树立自己身为婆婆的威严。

    都不等南锦怡有所动作,许绍风便已经解决了。

    虽然惹得许母不高兴,之后对她更有意见,但不得不说,在这件事他对南锦怡无条件的偏爱,让她更心动了。

    所以,

    阿锦对他是没有什么恶感,真的说起来的话,还比不上对原身的。

    事情最后闹成那样,原身是要背负很大的责任,若不是她当断不断的话,也不会反受其乱。

    许绍风虽然也有错,但罪不至死,阿锦也不是那种是非不分的人,反正南家有钱,她这次不用cao心钱的问题,不如外出浪上一年半载,等到她再回来的时候,相信时间已经能很好的平复一切。

    “旅游?”南父有点惊讶的看着女儿,“怎么忽然要去旅游?”老婆不是说女儿已经想开了吗?和时家那小子相处的也不错。

    阿锦点点头:“嗯,就是去散散心,而且我也觉得我需要出去看看,顺带的找找,自己日后的目标到底是什么?”老实说,她上次任务几乎是忙碌了一辈子,没有闲暇时间。

    这次她的任务简单,可不愿意如上辈子那般忙碌了。

    太累。

    南父先是打量了一下女儿,见她眉眼不如前几日一般有郁气,开阔不少,心里也有些放心,只是沉吟片刻问:“你要单独出去?”

    一听这话,阿锦就知道南父心里已经答应。

    不过却担心她的安全问题,笑道:“爸,你放心,我不打算出国,只在国内走走看看,也不会学人去一些什么偏僻的地方。”更何况她也不是原身,手无缚鸡之力,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她的武力值就可以恢复不少。

    其他不敢说,但自保绝对没得问题。

    “那好吧,记得每天报平安。”南父对女儿还是很有信任度,便也点头答应下来。

    南母知道阿锦要出去旅游后,除了有些担心她的安全问题之外,再有就是cao心她和时越的情况,她这一走,按照她的说法,要好几个月呢,都没什么时间和时越培养感情了。

    本来想要劝说,不过看阿锦高兴的模样,一些话她又说不出口了,只能再三的叮嘱阿锦,外出了也别忘了多和时越联系。

    阿锦也有点不走心的点头答应下来。

    额,她会记得,毕竟时越长得很符合她的审美,她是愿意多和对方相处相处,不过事有紧急性,万一她玩的太过于高兴,忘记了。又或者,在旅行中,遇到了看对眼的小哥哥,那什么……

    那也不能怪她,对吧?

    南母不知道阿锦心里的嘀咕之意,还以为阿锦答应下来,女儿虽然娇气,但答应的事,一般还是能很好的完成的。

    几日后,

    阿锦背着背包,开始了旅途。

    送她去机场的是时越,

    “路途顺利,若是遇到好的风景美食,也记得和我分享一下。”时越听到阿锦要外出旅行,并且很快就做好出发准备,心里是有点惊讶她的行动力的,也有点羡慕,要知道他回国后,都扑在工作上。

    即便是现在已经稳定下来,但如阿锦这样,外出几个月旅行,是不可能的,他没那么多时间。

    所以,他这话,是夹杂了一点自己的小心思,但更多还是真情实感。

    “好。”

    ……

    不得不说,

    阿锦走的很是时候,因为就在她离开的这天下午,许绍风就来了南家。不过南父还在公司没有回来,南母则和小姐妹聚餐,也不在家。

    给他开门的是家里的佣人。

    “许先生,是你呀!”佣人是认识许绍风的,毕竟阿锦和对方交往的时候,也几次带他回来,“有什么事吗?先生和太太都不在家。”

    “锦怡呢?她在吗?”许绍风听到南父南母不在家,心里还是松了一口气的,要知道,有次他在商场带着康康玩的时候,是碰到过一次南母,对方对他的态度可以说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冷冷的。

    佣人回答:“小姐,小姐也不在家。”

    都不等许绍风开口问。

    佣人就又接口说:“小姐她出去旅游了,这段时间都不会在家。”

    “旅游?”对这个答案,许绍风还是有点意外,也开口问了问,对方到底去哪儿?什么时间回来?

    关于这一点,佣人还真的不是很清楚。

    本来第一次做求复合这种事的许绍风,心里本就有点忐忑不安,听到这话,心渐渐的有些沉,有了不好的预感。

    若说先前他还对和锦怡之间的感情有信心的话,那现在就变得惶恐不安起来。

    有种,

    他和锦怡或许真的要错过的感觉。

    第282章 都市男女4

    阿锦的这一次旅行, 最开始打算的是两、三个月,心情平复了就回来,只是呢?计划往往都是赶不上变化的, 旅行这种事,玩的高兴起来是很容易上瘾的一件事, 尤其是不用担心钱的情况下。

    所以,

    她这一次的旅行, 从最一开始的两、三个月, 延长到半年,再到一年的时间。

    玩的可以说有些忘乎所以。

    别说什么许绍风,就是时越这个让她心动的对象, 若非对方主动先联系了她, 阿锦都险些抛之脑后去了。

    一直到这天, 阿锦接到南母的电话, 声音都带着哭腔, 说是南父在开早会的时候,忽然晕倒了,她都没要停下来的打算。

    第一时间赶回来,

    虽然经过检查说南父只是太过于劳累, 再加上年纪大了, 才会昏倒。

    但还是把南母吓的不行, 也成功的打消了阿锦继续旅行的想法, 并且决定进入公司, 分担南父的工作压力, 让他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休息。

    “锦怡,这次只是意外,公司接了大单子, 时间上也比较赶,我这才忙昏了头,只这一次。”南父开口解释说道:“锦怡,若你不愿意的话,爸还能再坚持几年。”

    女儿愿意到公司帮忙,他自然是高兴的,毕竟他就锦怡这么一个女儿,家里的公司早晚要交给她,不过他更愿意看到女儿高高兴兴的,甚至他都已经想好了,若是女儿不愿意接掌公司,也是可以的,将来可以找职业经理人打理。

    阿锦笑道:“没有不愿意,我也玩了这么长时间,也该收收心了。”家里的公司是原身该负担的责任,如今自然也就是她的责任。

    该是自己的责任,她是不会逃避的。

    若真的没那个能力也就算了,但事实却是,她有啊!

    南父得到肯定的答案,心里也是松了口气,要知道或许真的是上了年岁的缘故,这两年来,他却是感到精神有些不济,不似早些年,即便是熬上几个大夜都没有问题。

    开口说:“那好,过后我让宋经理带你。”宋经理是公司的老人,也是他的心腹,有他带着女儿,他也比较放心。

    “好。”阿锦点头答应下来。

    不知道该说南父的行动力强悍,还是说担心阿锦会反悔一样,在当天下午的时候,宋经理就已经联系了阿锦,甚至已经动作迅速的帮她办理好一应入职手续,可以说明天一大早,她就可以到公司去上班了。

    话虽然是这样说的,

    但她在上班之前,还是要接受南父和宋经理的开小灶,当然,介于南父还在住院,给她讲课的主要老师就是宋经理。

    其实宋经理对阿锦的印象还挺不错的,也知道她曾在五百强企业工作过,做得还挺不错。。

    只是作为职员和作为老板,完全是两个概念,不过这一点,倒是不用他太去cao心,毕竟他说起来也只是个职员而已。

    他相信南父会教导清楚。

    而他要教授阿锦的就是公司的一应运营等等一应的资料。

    南家的阳光服装公司,成立的时间并不算长,满打满算起来,也才二十年的时间,是南父和南母从一间只有五平方的小门面做起,到现在拥有超过百余名员工,资产也逾亿的中等服装公司。

    不过成立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在本地也是小有名气的品牌。

    若是原身的话,或许还要好一阵子的手忙脚乱,有些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入手?但对阿锦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上辈子,在燕希的儿子长成之前,偌大的燕氏集团都是她在管理,她都能打理的井井有条,屡创新高,更不用说一家勉强算得上中等规模的服装公司了,都还比不得燕氏集团旗下的子公司。

    她自然没有打理不好的道理。

    只是南父和南母因原身幼年的时候,工作忙碌,对她心有愧疚的缘故,在这一点上并没有强求过对方,甚至在她念大学的时候,还任凭她读的是外语系,而非金融管理之类。

    所以说,

    原身是半点都没有接触过继承人教育。

    阿锦自然不会告诉南父,自己都知道,不用教的,而是乖乖的跟着宋经理开始学习。

    是以一种让南父和宋经理都有些惊掉眼球的速度,消化了宋经理带过来的那些复杂的资料,甚至期间在南父或者宋经理进一步解释的时候,还能举一反三的问上一些问题。

    惹得宋经理没少在南父跟前夸赞:“董事长,您有一个好女儿,学习能力很强,基本上听过一遍就不会再让人说第二遍,很聪明。”

    顿了顿,语气里还有着羡慕:“……您后继有人,小南副总会把公司打理的很好。”

    阿锦进自家公司,可不玩什么从基层做起之类,没那个必要,南父在和董事会的股东经过商议,任命阿锦为公司的副总。

    当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