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页
朝凤翎淡然地看着云锦:“前辈不必跟我使什么宫斗手段,我这个人不懂那些花花肠子。如今我既然已经为了主人背叛人界,这人界早已无我的容身之所。所以你放心,我也不会与你争抢主人的欢爱,只求能与你们同去魔界,容我留下罢了。” 当初为了琅渊,她不惜造下杀孽,让自己的双手染满鲜血,以至于她天赋异禀却不得不远渡海外,早已濒临飞升却根本不敢泄露自己的实力让天界察觉。 朝凤翎虽然心狠手辣,却也不是个蠢物。她清楚,凭她造下的杀孽,就算是被天雷劈死一百次也不冤枉。 她此生已经没有了飞升的希望,但她更不愿死于天雷,从此以后百世千年地在畜生道轮回,承受所谓的因果报应。所以她唯一的选择,便是跟着琅渊回到魔界。 即使是在知道琅渊当年是假死遁走的时候,她也不曾为自己的选择后悔。 得知自己的宠臣程彦西就是琅渊的时候,她的心中甚至是闪过一丝窃喜的。就算是假冒自己也要重新回到她的身边,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个骄傲得目下无尘的男人已经放不下她了? 直到她从琅渊的口中亲口得知,她千年不忘的两人美好得像是梦境一样的初见不过是对方的有意安排。 是啊,这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一见钟情? 就算有,也不过是见色起意。 琅渊的真实身份是活了几十万年的域外天魔,就算他被人重伤得奄奄一息,但他本体乃是魅魔,只需一个眼神,就能让当时涉世不深的朝凤翎泥足深陷。 她始终都忘不了琅渊在告诉她的时候那番得意洋洋的话:“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就是生错了人界的魔修。就算是寻常的魔修,也未必有你这样适合修炼魔道。” 朝凤翎无法否认琅渊的话。 她从出生开始就是众人追捧的天才,任何玄妙深奥的法决她只需看一遍就会了,任何精妙绝伦的剑术,她也能在第一时间看出破绽。她习惯于将自己凌驾于所有人之上,她也不把任何人放在眼中,包括那时候的朝家家主。 在她的认知中,是世界上的人只有两种,她和其他人。 而其他人在她眼里,约等于蝼蚁。她大概是天生无情的那种人,杀一个人跟杀十个人,对她来说没有区别。 故而在琅渊的刻意引导下,她杀了几十万人也没有感觉到什么压力。 但是,这并不表示,她就可以忽略对方刻意的欺骗和玩弄。 千年的念念不忘,最后换来的不过是这厮后宫里的一席之地。 朝凤翎觉得有些好笑,于是她真的就当着琅渊和云锦两人的面笑出了声。 她以为她等待了一千年终于等到了自己想要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结果等到的不过是流水无情的结局。 云锦深深地看了朝凤翎一眼,嘴角微微勾起一个轻蔑的弧度。 像这样的女人她这几十万年见得太多了,那些自以为洒脱的女人,最终都逃不过一个情字的束缚。当女人率先动了情,就注定必败无疑。 唯独守得住自己的心,方能稳得住自己的地位。 这一点,她早就看透了。 这三人之间的风云诡谲并没有影响到在旁边呆若木鸡的朝旭阳,他如今想的早已不是风花雪月,统帅三界的鸿鹄之志了。 他想回到自己的世界,做个安安静静混吃等死的咸鱼。他家里不算有钱,却也还有几套拆迁的房子可以坐着收租,虽然不能大富大贵却也可以衣食无忧。 至于坐拥三千后宫,睥睨三界群雄这种大男主的剧本,他仔细地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论心机、论手段、论人品,他都不是这本书的原主的对手,干嘛还要赖在这个世界里继续被虐呢? 特别是在看到他一路倚仗的、无所不能的金手指仙人,竟然直接被琅渊一口气吞噬了,他的精神更是大受刺激到几乎要崩溃的边缘。 这特么到底是个什么扯淡的世界,所有的穿越小说里的男主基本上都没有混得比他还惨的吧? 隔壁男主的经历起码是起起落落,而他穿越过来后却是一路起起落落落落落落...... 就算是往十八层地狱掉也总该有个尽头,而他却觉得自己的悲惨境遇根本就是看不到终结希望的。 现在的他,只希望琅渊早些占据这具身体,灭了他的神魂,说不定他在这边一死,就能回到自己的世界里去了。 在对自己有了一个正确的评价以后,朝旭阳也熄了想要做救世主的雄心壮志,他现在反而能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的剧情发展。 但是越看,他反而越品出了几分诡异。 按照一般的某家大男主穿越升级打怪流小说的发展来看,这个世界最后一定会有一个终极反派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等着与他决一死战。 当然,按照正常逻辑来说,这个反派是绝对不会趁着他这个主角还没成长起来就将他掐灭在萌芽里的。 但是,他一路走来却是各种不顺遂,各种被按在地上摩擦,换个角度来考虑,会不会原本那些应该成为他的垫脚石的人如今却一帆风顺,人生得意? 而那些人,又会是谁? 当初星云子执意要让他想办法拜入晏归荼门下,不想晏归荼连夜跑路,似乎从那以后,一切的剧情就开始不受控制地野蛮发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