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镂刻的往昔
“年轻气盛。”房楷用四个字就把许维哲给评价了。 房楷这人会享受有品味,什么时候都是衣冠楚楚、谈吐不俗,谁知道就这么个人,喜欢的酒不是法国、意大利什么著名酒庄出产的红酒,而是日本生产的一种梅子酒。口味清淡,梅香扑鼻,极受女性喜爱。他在家里屯了很多瓶,每次喝的时候,还会炒点花生米做下酒菜。 今天的花生米火候没掌握好,表皮炒得有点糊。房楷也不嫌弃,一口酒一粒花生米,表情很是满足。 盛骅对酒不挑剔,应酬的场合,喝什么酒无所谓。但这种梅子酒,他是真喝不来。他朝房楷摇了摇手,谢绝了房楷干杯的邀请。 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他在心里面无声地叹息。这梅子酒和花生米其实是谌言喜欢的组合,房楷以前经常嘲笑这组合土爆了。谌言离开后,当房楷在深夜里想她想得不行时,就会喝一杯梅子酒,吃几粒花生米。渐渐地,就迷恋上这组合了。 房楷捏起一粒花生米往嘴里一扔,嚼得咯吱咯吱的。“许维哲这次和维乐的合作,是我第一次看他的现场。他的技术算是过硬,平时练琴一定非常刻苦,但是缺少一种至关重要的东西—灵魂。他这次要求更改曲目,非常聪明。如果他弹奏的不是让人目不暇接的《拉三》,而是肖邦,现场的感觉不会那么好。他的速度很快,动作也很优雅,表面的东西处理得非常优美,却弹不出曲子背后的东西。他可以浪漫,却无法激情,他会表达痛苦,却体现不出沧桑与绝望。我看了些乐评,几乎是遍地赞歌。要我说,他现在的实力,配不上这些乐评,他还需要磨练。” 盛骅轻轻磨搓着酒杯的杯沿,沉默不语。像房楷这样中肯地评价的音乐人应该还有几个,但大家都选择了缄默、旁观。不是怕得罪谁,而是国内像许维哲这样的钢琴家太少了,古典音乐界太需要这样一个标杆型的人物。你说了,许维哲听不进去,乐迷们听不进去,那些不惜以举家之力送孩子学琴的琴童们的父母听不进去,他们只会觉得你是羡慕嫉妒恨。谁都没兴趣成为全民公敌吧! “说来说去,还是咱们国内古典音乐人才太少了。”房楷眉梢微微拧了拧,朝盛骅投来一个谴责的瞪视,“要是当初snow不解散,你回国发展,大家的眼界也就不会像现在这么窄了,那才是超一流的演奏。喂,你老实交待,你和向晚之间到底出了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才让你下决心解散组合的?为了咱们国家音乐教育事业这样的话,骗骗别人行,可骗不了我。很多演奏家都在音乐学院担任客座教授,这并不耽误演奏,琥珀不就是么!” 盛骅侧仰着头,淡淡笑道:“我喜欢现在的生活。” 真有事啊,房楷深吸了口气:“不会是你求爱不成恼羞成怒吧?” “挺有趣的!”浅柔的灯光,勾勒出盛骅俊逸英挺的轮廊,以及眼底浮现出来的一缕讽刺。 房楷又给自己倒满了酒:“你不愿意说就不说,谁还没有点小秘密。对了,送你个礼物。”他从裤袋里描出个u盘扔了过去。“江老师的两次排练都在里面,还好录下来了。” 盛骅平静地凝视着手中的u盘,唇角缓缓抿紧。片刻后,他问道:“我现在能看看吗?” 房楷看了看他,走过去拿走u盘,插进电视旁边的插孔里,然后打开电视,调到视频界面。画面晃动了一下,江闽雨的身影出现了。盛骅的喉咙突然一窒,呼吸堵在气管里,指尖不由地僵硬。 “这是第二天第一次排练,第二次上台时就······后面的我掐掉了。”房楷说道。 盛骅唔一声,看着江闽雨在台上和梅耶拥抱。第一次排练他也在那,江老师依然状态很佳,但他不太满意,他对盛骅说,他要休息下,再来一次。他离开的时候,老师坐在观众席上喝着一瓶矿泉水。再回来时,老师躺在一滩血泊中。 “老师他有几个小习惯,早晨要喝一杯热牛奶,还要加点盐粒,说那样可以一整天都有精神。音乐会的中场休息时间,喜欢喝一瓶斐泉的水。他不是追赶什么时尚,他是喜欢那种水无比滑顺的口感,还有他觉得斐泉的态度好,严格坚守水源和环境的干净、卫生和安全。他说演出时可不能出一点问题,任何细节都要谨慎。这水是贵,但能保障肚子不出问题······” “等等,你说斐泉?”房楷凑到屏幕前,看着江闽雨手里斐泉特有的方形瓶。 “你不知道斐泉?” “我知道。这水是他自己带来的么?” 盛骅不解:“不是你们大剧院提供的吗?” 房楷表情一点点凝重起来:“大剧院日常是会给演奏家们、工作人员无偿提供瓶装水,那只是在超市里买的普通矿泉水。” 无风吹来的室内,盛骅的呼吸陡然紧促:“你往前回放,江老师是从哪里拿的水?” 房楷快速地按下回放键,画面回到江闽雨第一次排练结束,他微笑谢幕,回到候场区。当他再次出现时,是从舞台一侧的楼梯,走向观众席,这时他的手里正拿着一瓶斐泉。 “你们的水是放在候场区么?”盛骅已经无法安稳地坐在沙发上,他也走到了屏幕前。 “是的。”房楷的音量不自觉地一沉。“但是不对。” “哪里不对?” 房楷像是极力在压抑着情绪,半晌之后说出来的一句话听着像有千斤重:“你知道谌言当初是怎么离开我的么?” “不会是因为一瓶水吧?”盛骅预感到有什么事要发生了,不,是已经发生过了。这件事很周密很复杂,就像一个精心布置的局,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让人陷入了局中。 房楷垂着的手握成了拳,他扭头走向沙发,一屁股坐了下来。他很想来根烟,但是盛骅不抽烟,也极其讨厌吸二手烟,他只得给自己倒了杯酒,一仰头喝干了。那些早已属于过去的往事,需要满满的气力,不然无法回首。 大幕徐徐拉开,房楷仿佛看到比现在还年轻稍许的自己身着燕尾服,手执指挥棒,站在聚光灯下。他不是一个严肃的指挥,表演前,总会朝乐团鼓励地挤下眼睛,指挥棒轻轻地点三下,就像在数着倒数:3、2?1······开始! 指挥不好做,要和演出商、赞助商们应酬,要关注到乐团的每个团员的表现,要考虑票房,要安排曲目,压力非常大。他担忧地对谌言说,我会不会没到50就谢顶了啊?谌言不以为然道:谢顶就谢顶呗,我又不会嫌弃你。 她还是嫌弃他了。 “那时我还在担任乐团的指挥,差不多和许维哲现在一个待遇,什么年轻有为、后生可畏、鹏程万里,什么赞语都不要钱地往我身上贴。这是事业,我在爱情上也得意,遇到了谌言,爱上她,她刚好也爱我。我求婚成功,见了家长,婚礼的日期也敲定了,我觉得天下最幸运最幸福的人非我莫属。有一次,去外地演出。你知道的,舞台上的灯光很强烈,哪怕是冬天,站在灯光下,也像烤一样。指挥一场音乐会下来,里面的衣服几乎湿透了。我通常是一下来就换衣服,然后喝一杯温开水。那天,我的助理也像往常样帮我把水准备好,温度也适宜,我喝完,就去参加庆祝酒会。那种酒会,不会提供烈性酒,我的酒量还可以,几杯下去一点感觉没有。我好像就喝了两杯,谌言来电话了,问我哪天有时间,她要和摄影师预约拍婚纱照。接完电话,我直接回酒店了。洗澡的时候,头就开始晕沉沉的,视线模糊不清。我没等头发干就睡了,醒来的时候,我身边躺着一个陌生的女子。其实也不算很陌生,她是我乐迷俱乐部里的一个活跃分子,我见过她两面,有时会在微博上和她互动一下,过年过节也会发个祝福什么的。没错,我们俩都是一丝不挂,鼻息间是成年男女都明白的那种气味。很明显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可是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她告诉我,是我给她打电话让她过来的。我看了下她的手机,昨天深夜确实有我的一个来电。她看我如遭雷劈的样子,反过来安慰我,说她就当做了个美梦,让我不要把这事放在心上,她也不会对任何人说这事。我愧疚地送她去了高铁站。她为了看我的音乐会,特地坐高铁过来的。” 房楷低下了头,双手插在头发间,连着深吸了几口气。再次重温那一夜,仍然觉着匪夷所思。那些电视里的狗血情节,怎么就在自己身上发生了呢? “她走后,我一个人在车上坐了很久。冷静之后,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别人算计了。不说那两杯酒对我没影响,就是我喝醉了,也不会酒后胡来。谌言常说我一醉就变得很高冷,谁喊都不理睬,直接上床睡觉,不像有的人,又是嗨歌,又是乱语,还有人嚎哭,像疯了一样。如果排除了酒醉,那还有什么能让我在失忆迷糊的状态下干出失控的事呢?” “下药?”盛骅脱口说出两个字。 房楷挤出一丝苦涩的笑:“我托了当地的朋友,帮我找了个熟悉的医生,为我检测了下血液。医生说我的血液里是残留着一点迷药的成份,幸好没过48小时,不然就查不出来。这种药有很多种,无色无味,对人伤害不大,遇液体就融解。我吃的这种,带有催情的效果,药效来得慢,但药力猛,身体不受控制,会产生幻觉,事后,记忆模糊。我是十点以后药效上来的,那么下药的时间差不多是我演出后。演出后我只碰了两种液体,一种是更衣室里的温开水,一种是酒会上的酒。酒会上的酒是随机拿,没办法下药,因为不确定我会拿哪一杯。那么就只有温开水了。指挥是有独立更衣室的,除了我的助理出出进进,别人很少进来。助理从我做指挥就跟着我了,好几年了,不会是他。事情到了这儿,几乎就走进了死胡同。更衣室里没有摄像头,演出的时候,人员很杂,谁也没注意到谁进过我的更衣室。我喝的杯子,助理已经洗过,什么指纹也抹干净了。报警么,好像有点小题大作,在别人眼里,我没什么损失啊,反而把事捅大,对我的声誉很不好。但我有一点想不明白,下药的人的目的是什么?” “你就没想过那个女生有问题?”盛骅问道。 房楷沉重地点了下头:“当然有想过,但电话确实是我主动打给她的,酒店的工作人员也证明她是独自一个人。我想大概是药效发作时,我想给谌言打电话,误拨了她的号码。” “这么巧?”无数的事实证明,所谓的巧合都是蓄谋已久。 “事情过去两个月了,我的生活还和以前一样,除了感觉有点对不起谌言,但我不是故意的,也就没有太多的罪恶感,我想那估计是谁的一个恶作剧。时间一长,那件事我就自动从记忆里删除了。我还是太天真了。”说到这,房楷捏了下眉心,自嘲地勾了勾嘴角。“人家说出来混总要还的,真是不假。好像是一天的傍晚,那个女子给我发了条信息,没有文字,就一张怀孕化验单,算日期,也就是那段时间。我当时眼前就一黑,整个人都傻了。我问她什么意思?她说她想留下这个孩子,她觉得我是父亲,这件事应该让我知道,但她不要求我负责。这是她不要求我就不负责的事吗?我全神贯注地和她来来往往的发着信息,没注意谌言什么时候站在我的身后,所有信息的内容她都看到了。谌言悲哀地对我说,我出规一次,她可以原谅我,但是现在有了孩子,她再豁达、再大度,也无法忽视孩子的存在。我是爱你,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孩子?当晚,她就搬了出去,一周后,她给我寄来了离婚协议书,然后出国,从我的生活里走了个干干净净。我找到那个女子,恳求她不要留下这个孩子,我可以给予她丰厚的补偿,因为我们之间没有感情。没有感情的结晶,是不会被上苍祝福的。她对我泼口大骂,说她要告诉媒体,我是个卑鄙无耻没有人性的家伙。我以为她是一时的气语,没想到第二天这件事就上网了。我整个人都被妖魔化了,什么诱拐乐迷上床,搞大肚子,逼其堕胎,老少不忌,只要和我接触过的女性都不放过,还说我磕药、酗酒,性格粗暴。舆论像潮水般迅速就将我淹没了,都没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人家不单有怀孕的化验单,还有我和那个女生并肩离开酒店的照片。我不敢出门,不敢接电话,演出也无法继续,我的指挥事业也无法继续。毕竟是公众人物,私德这么有亏,怎么配站在公众面前?我颓废了差不多一年,才重头来起。” “那个孩子呢?”对于一个盛名下的指挥,放弃一切,重头来起,这不是表表决心,每迈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房楷冷冷一笑:“人家说有我这样的父亲,连孩子都觉得可耻,他不想来到这个世界上。” “什么意思?”盛骅蹙起了眉头。 “可能是流产了,也可能就根本没有过孩子。”房楷讥诮地耸了下肩,“这不算惊悚,最惊悚的是我离开乐团后,新指挥一上任,不仅没开除我的助理,反而给他升职了,而那个女子成了新指挥乐迷俱乐部的部长。这下子很多事就说得通了。用那位新指挥的话说,有的人是不坏,但他挡着别人的道,那他就成了个无恶不赦的大恶人,必须除之而后快。” “他为了挤走你,先用升职贿赂了你的助理,然后买通了那个乐迷?”盛骅总算理清了所有的脉络。 “我根本没有给她打电话,是她算好我药效发作的时间,来敲我的门。那通电话是她进房间后用我的手机打到她手机上的。这是我后来调出电话记录,再对照她进酒店的时间才得出的结论,只是当时人太慌,没有注意这个细节。后来,我有遇见到她,你知道她对我说什么了吗?呵呵——她说这一切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和我上床,是她自愿的,虽然主意是新指挥出的,但她喜欢我。事后,只要我主动给她打一通电话,关心点,温柔点,不管那位新指挥说什么,她都不会配合他。可是我却对她不闻不问,像恨不得那一夜根本就没发生过,她这才怒了。哈哈,说得她好像是不得以而为之,而我完全是自作自受。” 房楷是名人,女子只是一个乐迷,不管事实是什么,人们只会觉得女子是弱者。人都是同情弱者的。一开始捅出来,杀伤力一般,就是个一夜情,没什么,可是扯上怀孕、堕胎,舆论必然一边倒。即使房楷证据成堆,也洗白不了自己的。只能说设计这一切的人,心思很缜密,用心够良苦。“那个新指挥是谁?” 房楷轻蔑地一挥手:“靠这种下三滥的手法上来的人的名字会污了你的耳朵。他是把我挤走了,结果呢,他的心根本没放在音乐上,和团员关系恶劣,演出时频频出错,生生地把国内挺有名气的乐团搞得声名狼藉,门票都卖不出去,几年不到,就被乐团扫地出门,现在,也不知沦落在哪个小乐团里混着。那个助理和乐迷,也消失了。当然如果刻意去找,是会找到的,但我不屑于在他们身上大费周章,因为他们不配,他们太恶心。这一切,我只当是生活的磨练,我可以不做指挥,但我在别的领域一样发光发热。看,我成功了!这就是我对他们的报复!可我也不算胜利,我失去了谌言,本来我们应该开心地结婚,恩恩爱爱地过日子,说不定我真的做父亲了······”房楷的声音突然一哽,“没有谌言和我分享,什么样的成功都没有意义。” 盛骅的心狠狠一恸:“现在谌言不是开始和你联系了么?” “可是这么久,一夜又一夜,我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屋子里,我看不见她的人,听不到她的消息,你知道有多煎熬吗?”房楷向后靠向沙发,捂着脸,双肩颤动,盛骅看到泪水从他的指缝里流出来,顺着手背滴落在膝盖上。 盛骅默默地走到阳台上,青灰色的天穹下,四面八方都是明亮的灯光,街上是日日不变的车流与喧嚣。很忙碌,很欢腾,很充实,看着就像生活处处充满着希冀,让你一步也不敢停留,可是谁不是在奔跑中,边失望、边绝望地咬牙撑着呢!无论哪个行业,都存在竞争,良性竞争还好,技不如人就拱手认输,就怕那些卑鄙的人玩阴的,输得很惨,还不知输在哪里。后来是挺过去了,像房楷这样,又如何呢,伤害已经造成。再坚韧,再洒脱,终还是意难平。比如古典音乐,生活的磨练是可以把音乐诠释得更加丰满,可是如果选择,谁也不想经历贝多芬《命运交响曲》里的暴风骤雨,更愿意地在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里徐徐泛舟。人们愿意坐在台下看台上演绎别人的精彩人生,却希望自己的一切安宁静好。只是命运哪里给你选择的机会,遇着了只能认命。 其实万事都通在一个“利”字上,一涉及到利益,一些平时道貌岸然的人就忍不住露出本来的嘴脸。盛骅扭头朝客厅里看了看,房楷已经不在沙发上,洗漱间里传来水声,大概去洗脸了。房楷被人算计,是挡着别人的道,可是江老师年纪这么大,身体也不好,毫无竞争力,他碍着谁了呢? 盛骅走进客厅,房楷也从洗漱间出来,情绪已经平静了。盛骅把自己的疑虑和房楷说了。“我们会不会想多了?” 房楷坚定道:“不管我们是不是想多,那瓶斐泉出现得很蹊跷。江老师这事和我那件事的性质不同,我受伤的是事业和心灵,他到现在都昏迷不醒,如果是下药,那就是谋杀。” “我们报警吧!”盛骅双眸一凛。 “好,以大剧院的名义报警,警察是专业人士,任何蛛丝蚂迹都逃不过他们的眼。我现在担心的是,都过去好几天了,那药在江老师的血液里还有残留么?”房楷忧心忡忡道。 ** 大剧院这一周都有演出,又是演奏家,又是观众,人很杂,警察也就没大张旗鼓地来,只来了两人,穿着便服,开的是普通的家用车。两个人都是三十多岁的样子,个头也差不多,稍微高点的姓刘,是队长。一看到盛骅,刘队嘴角下意识地抽动了好几下:“盛教授,好久不见。” 盛骅愣了一会,才想起那次沙楠他们仨在酒吧喝醉打架闹事,当时也报警了,好像来处理的就是这位刘队,两人当时还聊了会音乐。 提起音乐,刘队嘴角抽得更凶了。他本来偶尔兴致上来,还听听轻音乐,那天,盛骅向他普及了下古典音乐是如何如何神圣,演奏家们的手是如何如何重要,他听得眼前金星直冒。后来,再听音乐,就感觉自己亵渎神灵般,他只得改听京剧了。京剧是国粹,胡同口修鞋的大爷也能哼几嗓子,很接地气,听着也亲切,没一点心理负担。 一回生,二回熟,盛骅和刘队也算熟人了。熟人好办事,盛骅不安的心稍稍安定了点。报警的事,房楷只知会了保安队长,其他人都没惊动。房楷把事情的前前后后以及自己的猜测说了一通,刘队和同事边听边做笔记。虽然是仅凭一瓶斐泉做的猜测,刘队却没有觉得他小题大作。他调看了排练那两天大剧院的全部监控录像,也找了很多人询问,一切都非常正常。候场区的瓶装水现在还有几瓶,整整齐齐地摆在箱子里,很家常的国产牌子。负责购买的后勤人员说,这些年大剧院都是喝的这个牌子的水,由超市直接送过来。江闽雨喝过的那瓶斐泉,早被保洁工收走扔进了垃圾桶,想查个指纹什么的也不可能了。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江闽雨的血液检查。 那是希望吗?盛骅和房楷不由地对视了下,心都沉甸甸的!那些迷药,最长在体内停留四十八小时,快的几个小时就排出了。 天可怜见,那天江闽雨送过来急救,医生抽了几管血化验,后来又等德国那边的医案,准备结合治疗,那些血还保存在化验室的冰箱里。听了刘队说要重新检测血,主治医生一怔,表情有些古怪。 刘队铿锵有力道:“虽然江闽雨的身体非常不好,但是哪怕他还有一口气在,除了凶手是命运,我们无能为力,如果下药的事被证实,我们都要将凶手绳之以法。” 主治医生连连摆手:“我没有觉得你们是接受不了意外而产生了臆想的意思,”他抬眼看了下盛骅,“江闽雨一送进来时,我们就给他做了各种血液检测,有几个数据很诡异,我当时就有些不解,这才提出要看看他以前的医案,会不会是他常吃的那些药残留在体内引起的。当我拿到他的医案······情况比我想象中还要不好,这件小事就给我扔到脑后。” “检测单还在吗?”盛骅一双眼睛定在主治医生的脸上。 主治医生从一边的档案架上拿下江闽雨的档案,从里面抽出一张纸。“这几个数据我当时还划出来了,你们看。” 检测单上上上下下的箭头,几人都看不明白。“这是被下药了么?”刘队直接了当地问道。 “对,应该是一种液体接触型迷药,很轻微,对人的伤害不大。半小时内起效,药效持续一个多小时。服药的人有些头晕,四肢无力,但意识很清醒。” 只能说,这个人对江老师实在太了解了,了解他演出时喜欢喝的水是斐泉;了解这场音乐会对他很重要,只要还能爬起来,只要意识还清明,再无力,再头晕,江老师也要咬牙上台;了解他已经病得不行,拖着那样残破的身子,算算时间,差不多是上台阶时,药效最猛,这样就能从台阶上滚下来,不是伤个胳膊,就是伤个腿,或者蹭破个脸皮,出不了人命,就是弹不了琴,这样也就没人去细查追究根源,一次意外罢了。他没有想到,江老师竟然咬牙撑上了台,在鞠躬时从台上栽进了乐池,至今昏迷不醒······难怪房楷一下子就那么敏感,简直就是一模一样的天罗地网、疏而不漏。 此时,张下这张网的这个人是在庆幸呢还是后悔呢? ** 太阳西斜了,初夏的黄昏,来得很晚,还懒懒散散。都看不到太阳的影子,西方的天空犹是一片橙色的灿烂,映得鳞次栉比的楼群像披上了一层薄薄的金纱。暮色还没来得及加重,两边的路灯突然像开闸的溪流,刷地下,沿着一条条马路,一盏盏地亮起,跟着,整个城市呈现出另一种与白天截然不同的风姿。盛骅站在熙攘的街头,像有些不适应,一时间有种四顾茫然的失重感。 刘队从口袋里掏出包烟,抽了支叼在嘴上,又从另一侧的口袋摸出打火机,啪地下,点上烟。他仰起头,朝着夜空狠吸了两口,问道:“江闽雨是和你同住么?” “不是,他和朋友一起住。他来大剧院排练,都是我去接。” 刘队眼角的眼尾处倏地收成一线,目光如同一柄冷冽的利剑:“那就是说,他从住处带什么过去你并不清楚?” 盛骅脸上的神情像是怀念,像是克制,包含着某种孺慕,又仿佛包含着某种深切的悲痛。“是的,但他只在演出时喝斐泉。他觉得斐泉的态度和他音乐的态度是一致的。很多演奏家演出都有点常人无法理解的小怪癖,就像是一种仪式感。” “你们不是说他很多年没登台演出了么,如果他把排练当成是自己的正式演出,会不会特意在包里放上一瓶斐泉?” “如果他预感到他会发生意外,有可能。” 刘队一噎,觉得这些高雅的演奏家简直就是地球上的另一种生物,怎么就这么的沟通无能呢?“江闽雨的那个朋友叫什么?做什么工作?” “柳向栋,他开了一家琴行,叫明日之栋。” “呃,是那个大光头!”这家琴行太有名气了,家里有个学音乐的孩子都知道。刘队家的孩子有一阵想学架子鼓,他也过去逛了下。那天柳向栋也在,有人来买钢琴,他即兴给人家当场弹了一曲。刘队当时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这人看着像道上的朋友,和音乐还能挨着边? 盛骅点了点头。 盛骅和房楷这边的情况,该了解的都了解了,后面如何,刘队只字不提。这件案子既简单又复杂,简单是找到谁给了江闽雨那瓶斐泉就结案了,复杂的是看似线索很清晰,顺着藤摸过去,说不定是一团空气。至于犯罪动机,也是一团迷雾。祈愿江闽雨能够早点醒来吧,不然,凭多年办案积攒的敏锐直觉,这案会非常棘手。 “盛教授,你也是嫌疑人之一哦!”刘队半真半假道。 “我随时接受刘队的询问。” 等刘队和同事走后,房楷和盛骅也上车离开了医院。“你心里面是不是猜到是谁了?”房楷问道,“是那个琴行老板么?” “柳向栋?他那几天去南方出差了。”车窗开着,夜里的风虽然不太凉,还是挺大的。 “这么巧?” 对,就是这么巧!盛骅抬起头,月亮已经出来了,很大很圆,不会快到月半了吧!盛骅想起在地理杂志上看到的一篇关于月亮的文章。确切地讲,它的正确名称叫“月球”,它被地球吸引,围绕着地球奔跑。很多人不知,虽然月球也在转动,但从地球上看去,永远看到的是它的正面,它还有不肯示人的另一面,据说伤痕累累,写满沧桑。是不是每个人也有不肯示人的另一面,阴暗,消沉,压抑,疯狂,但就像月球样,再不愿示人,人类的探月器还是窥见了它的真面目,人也是如此,掩饰得再成功,还是会不自觉地露出点痕迹来。 “江老师是怎么认识那个琴行老板的?”房楷犹如福尔摩斯附体了,问题很多。 “早年一起留学的同学。”盛骅心不在焉道。 “喔,也是搞古典音乐的,怎么剃了个大光头?”搞古典音乐的,无论是演出,还是私下休闲时光,衣着、仪态都很讲究。这也是一种音乐态度,代表着自己的品位。像肖邦当年在巴黎,被称为最优雅的绅士,他知道在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什么样的站姿,从而可以吸引全场的目光。 “可能是掉发掉得太厉害,索性就剃光了。他个头大,人又胖,剃个大光头,开辆大毕克,那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和江老师做朋友的人,但两人确实是几十年的朋友了。” 房楷脑中飞速地闪过许维哲演出那天,他在门口看到周晖上了一辆大毕克的画面,他猝不及防地被这画面惊了下,然后不禁莞尔:“我都有点魔怔了!” “不管魔怔不魔怔,这件事都让人细思极恐。”盛骅的脸颊映着灯光,声音里带了一抹慑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