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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第282节

    贝思知道二姐总喜欢些奇奇怪怪的歌词,调子也她所熟知的那些古典和流行音乐不同。她也学着二姐,让自己沐浴在那微寒的晨风里,尽情呼吸哈得逊河上清冽的空气,顺嘴问了一句:“新阿姆斯特丹?”

    “是的。”罗兰莞尔一笑。

    这地方在刚刚被欧洲殖民者殖民的时候,曾经被叫做“新阿姆斯特丹”,后来荷兰人打不过英国舰队,将这片土地交给了英国人,从此“新阿姆斯特丹”改名叫“新约克”,也就是“纽约”。

    但事实上,“纽约”就是纽约自己,它自顾自蓬蓬勃勃地发展着,和它那些来自旧世界的昔日管辖者已经不再有什么关系。

    它不是“新”的某个城市,它就是它自己。

    罗兰带着贝思,从渡轮上下来,算是终于将双足踏在曼哈顿岛上。

    柯克太太雇了一辆马车,亲自在渡口等待。罗兰和贝思见到这位和蔼可亲的老妇人,都觉得心里温暖。

    “这么冷的天,哦,我的宝贝们,赶紧上车!”柯克太太招呼两个女孩。

    “但是你们得自己把行

    礼搬上车来,”老太太解释道,“我们这里可不像其它地方,车夫不会帮你的忙的。”

    坐在赶车位上的车夫似乎听见了柯克太太的抱怨,转过身,彬彬有礼地抬了一下帽檐,算是默认了这种说法。

    罗兰三下五除二,瞬间把她和贝思的三个箱子全扔上了车——对于“种田选手”来说,这点力气活儿着实是小意思。贝思也对此司空见惯。

    倒是柯克太太看得惊讶不已:“你们的母亲来信说你们能自己照顾自己,看起来确实如此。”

    一时马车行动,两个女孩坐在柯克太太对面,都好奇地打量着这座城市的街景。

    街道两边都矗立着高楼(三层以上的楼房对于乡下姑娘们来说已经都是“高楼”了),整整齐齐,密密麻麻。每一扇窗似乎都对应着一座小小的公寓,人们在这里能以比较便宜的价格找到立足之地。

    街道上行人很多,马车来来去去。

    当两个姑娘随着柯克夫人下车的时候,贝思吃惊地看着各种肤色的人都穿着差不多的衣服在街上走来走去去。在家乡的时候,贝思可从没见过这么多各色各样的人。

    耳边响起的则是来自天南海北的口音,各种语言,各种口音,爱尔兰口音、德国口音、波兰口音……在耳边此起彼伏。

    柯克夫人带着罗兰和贝思进入了她的房子——确切地说,柯克夫人是这里的房东,这一整座房子都是这位夫人的。

    而这座房子里的几十个房间都被出租出去,租给了各色各样的陌生人。柯克夫人将两个姑娘带上了顶楼的一座阁楼,告诉她们:“这可以算是全楼最大的一个房间了,只不过是阁楼,略有些不方便。”

    罗兰和贝思却都很喜欢。

    房间在阁楼上,所以有一整面墙是倾斜的屋顶。整幅斜面屋顶上,开了两扇垂直的立窗。

    罗兰和贝思同时走上前去,将窗户打开,人声、车马声……属于这座城市的勃勃生气一起从窗外传入室内,整个房间

    似乎也在朝阳的映照之下亮堂起来。

    两个姑娘同时转身,一起向柯克太太道谢。

    “夫人,真是非常感谢您。”

    “我们太喜欢这里了。”

    柯克太太慈祥地笑:“你们喜欢这里就好。”

    她补充了一句:“这个房间原先是一位来自德国的教授住着。目前他回德国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来。这里有些书是他留下来的,你们可以随便翻阅,如果你们能看得懂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1见本文第17章

    2歌词来自theyightbegiants的《istanbul(notstanle)》

    第221章 、小妇人位面19

    “一位来自德国的教授?”

    罗兰听了柯克太太的介绍,免不了有点儿兴趣。

    虽然制作方屏蔽了她对原著的记忆,但是罗兰还是有点儿印象:德国、教授、好像姓巴尔还是什么的……难不成,这位就是原著里乔的那位“空降”?

    “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就是比较不修边幅。”

    柯克太太是一位非常健谈的夫人,她对每一位曾经在这里住过的房客都了如指掌,开起口来滔滔不绝。

    “他的jiejie嫁到美国来,但很可惜夫妻俩都过世了,留下了两个外甥无人管教抚养,教授才到美国来,收留了他那两个外甥。但听说前一阵子他已经办妥了收养的手续,带着两个孩子回德国了。”

    罗兰看了一下房间里的情形,心想:“不修边幅”这句评价真是精准。

    她大致已经在脑海里勾勒出一副头发乱蓬蓬,穿着松松垮垮、掉了纽扣的外套,戴着一副眼镜的“教授”形象。

    此刻她面前的靠背椅椅背上,还挂着两只男人的长袜子,袜子底部有相当明显的洞,和用线胡乱缝合的痕迹。

    柯克太太顿时有些懊恼地把那一对袜子给收了,扔在房间外面的洗衣篓里,一边说着:“我该让她们把这屋子事先收拾一下的……”

    “乔、贝思,我的孩子们,你们随意检视这屋子里的东西,书本请尽量保留,教授说它们都是有价值的。其他东西没用了就丢掉吧,反正巴尔教授再也不会回纽约了。”

    罗兰很吃惊:什么……再也不会回纽约?

    这……“空降”那还怎么降的成?

    但是巴尔教授对于此刻的罗兰来说,只是他人口中转述的一个人物。罗兰甚至没有为他“吃惊”的理由。

    罗兰只能和贝思一起,向柯克太太行礼,表示她们很感谢这位夫人的收留与招待。

    柯克太太随即离开,留下话说是吃饭的时候再和她们谈谈,看看她们能帮上什么忙。

    罗兰和贝思则赶紧放

    下行李,动手打扫这间阁楼。

    她们迅速地打扫出巴尔教授留下的物品——全都是书,而且看起来都是近几年出版的版本,以英文书为主。

    罗兰猜想:这书的主人可能是因为要带着两个孩子长途跋涉,所以没办法携带太多行李,因此将这些书留在这里。

    巴尔教授可能也曾经嘱咐过柯克太太,说这些书本都是有价值的东西,请她不要丢弃,万一日后能遇到喜欢这些书的“有缘人”。

    那位巴尔教授在她脑海里的形象顿时更加鲜明了一些。

    她随手翻开一本书至扉页,只见上面有人用钢笔署名:“弗里德里克·巴尔,购于纽约,山姆书店。”

    原来教授的全名是弗里德里克·巴尔。

    罗兰抱着这本书,她已经接近完全勾勒出这个男人的全部形象。他亲切、随和,他不修边幅,有时甚至得说他是邋遢……但是他学富五车,涵养甚好,对学生们都很耐心……只不过在学术问题上,会坚持他自己的观点,怎么都不肯动摇……

    贝思已经将另一本书籍上的灰尘掸去,轻轻地将封皮翻开。小姑娘轻轻地“啊”了一声,招呼罗兰:“乔,你看……”

    贝思在书中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脸庞和五官算不上特别英俊,但是很有棱角,再戴上一副眼镜,就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令人着迷。

    罗兰接过这张照片,翻过来看,立即见到一行同样字迹的署名:“弗里德里克·巴尔,摄于纽约,一八六六年六月十七日。”

    照片中的人穿着一件厚呢子的外套——虽然这张照片摄于夏天。

    罗兰猜想:要么那年夏天十分寒冷,要么就是这位教授确实囊中羞涩。

    她放下照片,默默地和贝思一起,把房间收拾停当。

    罗兰一面收拾,一面理顺自己的思路:在这个“原版位面”里,原作者的化身,乔,恐怕并没有真正遇到这样一位巴尔教授,至少没有和他面对面相处过。

    但是这位教授留下的很多痕迹,足够让乔想象出这样一个

    血rou丰满的人物。

    接下来的日子里,发生的很多事都印证了她的这个猜想。

    比如抵达的当天下午,罗兰和贝思看见一个年轻的女仆吃力地往五楼上提一筐煤炭——冬天就要来临,整栋房子里的壁炉都需要点着取暖。

    罗兰和贝思见那名女仆太吃力,主动上前帮忙,女仆千恩万谢之余,擦一把头上的汗,说:“要是巴尔教授没回德国就好了。”

    罗兰立即把巴尔教授想象成为一个可以放下一切架子,帮别人干体力活的好人。这种跨越阶层的热心肠,在位面里可并不多见。

    又比如在这座大房子里的餐桌上,人们笑话某个人吃得快且多的时候,会笑他:“你怎么和巴尔教授一样?”

    而这座房子里的孩子们则最喜欢将巴尔教授和其他人比较。

    但柯克太太希望罗兰和贝思能作为家庭教师,管管这些孩子们的时候,这些小不点一起表示了抗议:“我们想要巴尔叔叔。”

    还有一个小不点慢慢地爬到罗兰面前,逼得罗兰不得不把她抱起来。小东西却用糊了满手口水的小手拍拍罗兰的脸,问她:“巴尔叔叔去哪里了?”

    罗兰:这……

    她立即又自动给巴尔教授脑补了一个孩子王的形象。

    最终,罗兰幸运地逃脱了独自担当家庭教师的可怕命运,她、贝思和另外一名女家庭教师一起接过了教养所有这些孩子的“重任”。

    温柔细心的贝思每天会花上两个小时,带着一个女仆照料这些孩子的生活起居。

    罗兰则负责给这些小不点们上“体育课”,带他们捉迷藏、扮演士兵列队、骑木马……当她接近被这些精力无限的小家伙耗尽体力的时候,会有另外一位年轻和善的女士来接她的班。

    这位年轻女士见到罗兰狼狈的样子,会非常同情地安慰一句:“别怕,你现在这副样子比起巴尔教授那时,那可是好多了。”

    罗兰:……

    巴尔教授,您究竟是多著名(倒霉)的一个人物呀?

    当然,在她听了所有这些故

    事与评价之后,巴尔教授几乎已经活生生立在她脑海里了,尽管这个人物从未出现在她面前过。

    他是一位作者凭空想象出来,但又有迹可循的一个,“真实”的人。

    但因为没有真实出现过,一切美好而温存的优点,和那些诸如邋遢之类的小缺陷,就都能一一安排在这个人身上。

    罗兰和贝思很快就都适应了这座大房子——这个小社会。

    纽约是个奇妙的地方,这里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

    这幢大房子里也是一样,人们带着各种各样的口音说着英语。

    他们的身份与职业各不相同。有些人早出晚归,另一些人则完全反过来。

    有些人天生带有乡村生活所赋予他们的热情,而另一些人,身上的纯真已经消磨殆尽,看人时满眼都是“都市人”所独有的冷漠。

    这座房子里的大餐桌则是这个“小社会”的直接浓缩。

    这座房子里每天供应一顿晚饭,限时供应,赶不上就没了。因此,在用餐时间,坐在餐厅里的大餐桌旁可以见到住在这里的几乎所有人。

    刚开始时,贝思因为太过羞怯,十分害怕上桌和这么多人一起共进晚餐。

    但是罗兰半强迫地拉着她一起去了。贝思坐下来的时候,觉得大餐桌边坐着的每个人都在专心致志地吃饭,没什么人在看她。一颗年轻而忐忑的心,由此才渐渐放了下来。

    这张餐桌边,坐着各式各样的人,喜欢高谈阔论的单身汉,新婚燕尔的年轻夫妇,带孩子的主妇,还有习惯于在餐桌上抽烟或者看报纸的老年人……

    贝思胆怯不已,但是在罗兰的鼓励之下,她已经能渐渐正视那些“邻居们”,观察他们的“大城市风范”,并且在这种观察中获得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