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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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许芷倩想了想,好像还真是如此。 即便上回帮曹衙内打官司,对面也全是敌人啊! 唯有这回,是顺风而行。 大多数士大夫、文人都是支持他的。 “那是!那是!” 范理笑着直点头,突然又问道:“不知最终开封府判了集聚贤赔偿多少?” 赔偿才是关键啊! “自己看!” 张斐将判决书递给范理,然后入得店内。 但见那些耳笔之人、茶食人纷纷在店中列队,迎接他们的王者归来。 道喜之词,阿谀之语,是不绝于耳。 张斐表示,今晚广聚楼,全场由张耳笔买单。 这广聚楼就在录事巷,档次还可以,但是是那种很正经的酒楼。 花酒现在就还请不起。 毕竟现在还是创业阶段。 但这也已经打破范理的记录,那厮就是一次都没有请过,这立刻引得所有耳笔欢呼。 后来进来的范理,突然将张斐拉到一边,低声道:“不是说一千贯的吗?怎么是将那集聚贤抵偿给咱们?” 张斐呵呵笑道:“一千贯?他有吗?” “没有一千,三五百也还是有得。” “行了!这事我另有打算,不过你放心,我会履行我们契约,店里一定会有收入的。” 说着,张斐突然回过身去,“征文,你过来一下。” 只见一个年轻的小伙跑了过来,“三哥,有何吩咐?” 此人名叫邱征文,上回“寒假作业”,他有着优异的成绩,关键他很年轻,故此是张斐着重培养的对象。 也不可能什么官司都得他亲自去打。 “给你个官司打。” 张斐将他与晏几道的契约,拍着邱征文胸前。 邱征文面色一喜,双手捂住契约,“多谢三哥,多谢三哥。” 许芷倩见罢,赶忙过来,低声道:“张三,你……你有没有考虑清楚?” 张斐道:“放心,不会有问题的。” 范理一瞧许芷倩的神色,知道这官司不简单,偏头看去,过得一会儿,一手将那契约夺过去,“三郎,这事关晏家,怎能让征文去,不行,不行。” 虽然这晏家自晏殊去世后,就一蹶不振,但这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 范理可都没有为这种家庭打过官司,而邱征文乃是他们律师所资历最低的。 张斐不搭理范理,向邱征文道:“征文,你有没有信心?” 邱征文一听是晏家,这…… 哪来的信心啊。 张斐又道:“如果你没有信心,我就换人去。” 三哥任地信我,我可不能让三哥失望啊!邱征文一咬牙道:“我有。” “那就行了。” 张斐又将那判决书,递给邱征文,“你就跟着这份判决书写一张状纸,但是不要递省府,递左右厢公就行。” 他口中的左右厢公,全名为勾当左右厢公事,可以理解为开封府的社区法院,一般就只是处理轻微的民事、刑事诉讼案。 杖刑超过六十,就得去别的院。 邱征文木讷地点点头。 张斐又问道:“有没有问题?” “照……照着这判决书写就行了吗?”邱征文问道。 张斐点点头,“给你一晚,够不够。” “够够够!” 邱征文连连点头。 如果是跟着判决书写,等于就是开卷考试,哪需要一晚,一个时辰就够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引例破律 交代完此事之后,张斐便与许芷倩回家去了,至于那什么庆功宴,那些耳笔自己去吃,他负责买单就行了。 对于张斐而言,现在可还不是庆功的时候。 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找许遵商量。 “引例破律?” 许遵也是微微一惊。 张斐之前一直提到要借此案立法,当时他也很好奇,你耳笔之人怎么立法。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张斐竟然是在打引例破律的主意。 “是的。”张斐点点头道:“不知恩公怎么看?” 许遵捋了捋胡须,思索半响,道:“其实关于引例破律,自古有之,如秦之“廷行事”,汉之“决事比”,皆是运用例来辅助判决,此虽有便宜之利,但也藏有祸乱之源啊。 如那汉朝后期,就有不少女干吏巧用例文断案,舞文弄法,欺上瞒下,贪污受贿,或罪轻而引用重例,或罪重而引用轻例,或有例而不引,无例而强引,使得当时整个法制崩坏,故例在唐朝曾一度被废,我朝虽有,但也慎用,一般是用赦令。” 言下之意,就还是不太赞成引例破律。 因为汉朝的决事比,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判例太多,导致同一类的案子,有着不同的判例。 这就给了贪官污吏很多机会。 钱到位,就引用轻一点的判例。 不给,那就往死里弄。 许多案子也都是相差不差,百姓哪里弄得明白。 宋朝虽有律例,但其中例是很少用的,一般都是用赦。 这赦就是指皇帝对案件的批示,再由大理寺、刑部整理,形成赦令,然后颁布天下。 相对于例,这赦令就有很大得局限性,因为必须是皇帝亲自批示的,一年也没几条。 张斐点点头道:“恩公言之有理,可凡事都有利弊,法亦是如此,我认为当今我朝局势,若能引例破律,是利远大于弊啊!” 许遵问道:“此话怎讲?” 张斐道:“引例破律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令律法充满活力,保持与时俱进。恩公可有想过,为何盗印会在我朝成为问题,而不是在唐朝,或者汉朝。” 许芷倩道:“这也许是因为我朝印刷术得到极大的提升。” “自信一点,把也许去掉。” 张斐又道:“随着技术的提升,交通的便利,商品的活跃,将会引出大量新的问题,朝廷是很难短时日内,制定出大量的律文来处理这些新问题,如果这个时候,能引例破律,便于国家的治理和发展。” 许遵问道:“你说得虽有道理,但如何杜绝其弊端呢?” 张斐道:“我也研究过汉朝的决事比,其主要原因有二,其一,当时汉朝朝纲败坏,在这个前提下,不管是否引例破律,法纪都会败坏的。 其二,就是到后来的“比”太多。我们可以吸取教训,慎重制例,比如说,任何一条例文,都需要经大理寺、刑部、审刑院,甚至于官家,一一审查之后,才决定是否颁布,并且可以每隔几年进行一次修订。” 许遵皱眉道:“就算如此,也不一定能够完全规避其弊啊。” 张斐道:“如果再配上司马大学士的司法改革呢?” 许芷倩美目一睁,“你不会是早就打算好的吧?” 司法改革的主要建议,不就是张斐提的吗?那她是不是早就考虑好的呢? 许遵也疑惑地看着他。 张斐倒也没有否认,“我是有这方面的考虑,恰好又遇到此案,故认为何不顺势而为。” 话说至此,他稍稍一顿,道:“另外,可不只有司法改革,那王大学士变法已经是呼之欲出,到时可能又会引发诸多新得问题,若能引例破律,反而能够令我朝法制有足够的韧性,去处理新法所带来的一些问题。” 许遵不禁皱了下眉头。 确实! 王安石变法在即,司法若是落后,可能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就好比这盗印,无法可判。 还得塞到“造袄书袄言”罪下面。 虽然引例破律存有一些弊病,但如果配合司法改革的话,也许是可以规避大部分弊病的。 再三思虑后,许遵点头道:“到时我提一提,看看他们是何反应。” …… 其实张斐提出引例破律,并非是一时冲动,而是他研究过宋朝的律法,引例破律就是出现在熙宁年间,但不是主动发生的,而是被动发生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全方面,也引发了许多司法问题。 普通立法是有很大的滞后性,王安石变法是又急又快又猛。 最终也只能引例破律。 但由于是一种被迫行为,导致后来也变得引例过多,给司法体制造成不小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