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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骂了这么多年,他都已经习惯到麻木了,猛地听别人这么一说,别说是耳朵,便是脸颊脖子都隐隐泛着红色,开始发烫。 “这也太夸张了,什么从天而降,这说书先生也太会编了,能不能切合实际一点。” 厉琛坐在他对面,端着一杯酒,忍不住轻笑道:“百姓对这些英雄的传奇总是很向往的,生活太苦,总是需要这么一个英雄来激励大家前进,而且……我觉得一点也不夸张。” 符凌:“你也跟着打趣我。” 厉琛:“实话实说。” 出来前,两人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将冥石山重新安排妥当。 这次魔尸爆发虽然冥石山早有防备,但是也遭到了不少损失,山中弟子也有伤亡。 符凌和厉琛特地为这些死去的弟子举办了悼会,还请了大师进行作法超度,并且妥善安排了这些弟子的家人。 若说以前他不信什么轮回报应,可是重生一朝,符凌对这些东西就极为看中,也相信若是诚心,来世便能更加幸福一些。 厉琛虽然不如他这般,但也一切遵从符凌的意思,一丝不苟地办妥了。 冥石山那些老的弟子看到重新归来的老尊主,个个都是热泪盈眶。 老尊主于他们亦师亦父,能够再一次见到,简直就是天大的欣慰。 符凌最后还大办了一场宴席,一来犒劳山里的弟子,这些日子的辛苦坚守,二来也是为了重新团结冥石山,拉近众弟子的感情。 虽然因为魔尸原因,一切从简,但桌子也从山头摆到了山脚。 众人把酒言欢,对酒当歌,符凌拿着酒杯从山头喝到了山脚,不知喝了多少酒,最后酩酊大醉,被厉琛抱了回去。 大家全都非常地尽兴。 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妥当了,符凌便打算回玄天宗一趟。 一来,符凌特别喜欢北海山头小院子里的那些书,打算回去,将厉琛屋子里的书全都搬走。 二来,他打算在北海山头为洛玄置办一个衣冠冢。 不管这人身前如何,但总归是他给了符凌再来一次的机会,而且洛玄的身体已经与封锁魔域的大阵融为一体,连个尸体都未曾留下,就立个衣冠冢作为想念。 想来没有什么地方比玄天宗更合适了。 因为不是很着急,这一路也就走的不紧不慢,两人还顺手解决了不少魔尸。 如今魔尸的数量已经是少之又少了,又因为各个城镇都有宗门弟子驻守,所以百姓的生活相对还比较稳定。 这一次得以重新复活,符凌本来打算使用换容术隐藏自己,毕竟还顶着一个魔尊的身份,难免招来祸端。 可是万万没想到,他这个从前人人忌惮的魔尊不知怎的就成了众人口中的大英雄。 这一路走来几乎都是赞美,钦佩,竟无一人再叫他一句魔头。 也幸好这是一百二十年之后,认识他模样的人没有多少,不然这一路怕是要不停地被人围观。 两人走走停停,走了有大半个月,这才到了玄天宗的脚下。 符凌瞧了瞧天色,已经是傍晚了。 “今日便在这个山脚先落脚,看看周围的情况,如何?” 厉琛自然随他,什么都说好。 两人便在山脚的客栈住下了。 符凌以前喜欢穿黑衣,因为黑衣可以隐藏伤口,血迹,让旁人瞧不出他的软弱来。 如今却喜欢白衣,大概是受到厉琛的影响,觉得这白衫也别有一番风味。 以往随意用绑带束起的头发如今也有人专门为他打理。 厉琛每日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为他束发,发丝穿过手指,再一点一点被他捉住,束起,大概是他每日最喜欢做的事情。 至少如今的符凌走出去,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任谁都想不到这便是昔日的魔尊。 厉琛跟着符凌出门从来都不愿意将就,客栈要住最好的,房间一定是天字号,最大最宽敞的,就连房内所有的被褥都会被他换上随身携带的。 符凌瞧着他忙忙碌碌地身影,手里剥着一个橙黄的桔子,嘀咕道:“这间客栈的东西看着还挺新,这么折腾,你不累吗?” 这人还不喜欢用术法,偏偏要自己亲手换置,一点一点搬走,在重新铺上。 这么爱做家务,真是居家必备的好男人。 厉琛将被子铺好,转身走到符凌身边,弯腰从他唇上叼去了他吃了一半的橘子,顺便偷了一个吻,将他唇上甜甜的橘子汁全都舔去了,温声道:“别的总不如我亲手带的,你这身子毕竟被冻了这么多年,还是养着些好。” 符凌动作顿住,脸颊有些微红。 尽管两人早已经坦诚相见,深入交流了这么些时日,可是厉琛每次撩他的时候还是会面红耳赤,心跳加快。 这男人总是有办法让他慌乱起来。 符凌又往嘴里塞了一个橘子,转过脸,不愿意让他看见自己脸红的样子。 不然这床单必然还是要再换一次的,他这一路真的太有经验了,不然也不至于耽误这么久。 一切都整理好之后,厉琛带着符凌下楼吃饭,顺便逛一逛这个玄天宗山脚。 两人早已经辟谷,但是吃饭却像是一种家的仪式,一日三餐,只要有时间都不会错过。 玄天宗的山脚下早已经恢复元气,只是因为伤亡太重,人口锐减,夜晚的街道清冷而又寂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