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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仙人,奴家就是嘴笨,一不小心说错了话。奴家在这里住了几百年,没主动伤过人,还望仙人留奴家一条鬼命!” 沈慕之道:“汝哪里还有命在世,还不速速投胎去。” 女鬼愁道:“仙人您不知,此处鱼龙混杂,魔鬼众生,人妖接踵,奴家平日在此处鬼混时......” 沈慕之打断道:“等等,什么生什么种的,说话文明点。” 女鬼翻了个白眼:“总之这片总有些爱恨情仇,平日里我们闲着没事总爱八卦八卦。最近东乃山那边的鬼王和我们这儿的土地公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我得把这续集看完再走。” 说到这里她突然抱紧沈慕之的大腿嚎啕大哭:“仙人啊!放过奴家吧!” 沈慕之一脚将她踹到井壁上,瘸着腿走到那块被他拍裂的石头上坐下,开始思考人生。准确的说,是思考被他借身的公子哥的人生。 很凑巧,公子哥也叫作沈慕之,是降邪世家沈家本家大公子。作为家主沈常威的大儿子,他天资低劣,从小大灾小病不断,为人孤僻古怪,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模样让人心中不喜。 与此同时他有一个天之骄子的弟弟沈凌霄,从小在众星捧月中长大。 谁知原主竟然喜欢上了东方家的天才东方占。东方占是个不世出的天才,周围自然沾了不少桃花,一颗心却只放在沈凌霄身上。原主此举,就像泥地里的癞□□肖想高高在上的凤凰。 沈慕之从兜里摸出手机,没有一条未读短信和未接来电,微信置顶的最新一条聊天记录还停留在一周前。 【ァ呔漃寞:占哥,下周你有空吗?】 【东方占:不好意思,凌霄让我陪他去公主井找坎水镜。】 【ァ呔漃寞:那是不是提前找到坎水镜,你就有空了?】 【东方占:呵呵,也许吧。】 对话看起来倒是很客气,但句句将原主拒绝于千里之外。 可怜原主,为了引起东方占的注意,把命都丢了,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本不是沈常威的亲儿子。 若不是为了沈凌霄挡灾,他这一生也不会活得这么衰,甚至不到22岁就死于非命。 沈慕之面无表情地关掉屏幕,舒展四肢舒舒服服地躺在青石上,叹道:“还是睡觉好啊!” 他在枯井里睡了几天,红衣女鬼就抖了几天。第三天傍晚,沈慕之终于大发慈悲准备从这里离开,女鬼泪眼涟涟十里相送将这尊煞神送走。 “仙人有空常......还是别来了。”女鬼望着沈慕之决绝的背影喃喃自语。 沈慕之本不愿意走的,古井下冬暖夏凉,即无人打扰,又有美女(女鬼)相伴,可第三天的时候,他发现胃里那种翻江倒海的感觉实在不太好,直到那时他才想起原来那是饿的滋味。沈慕之成仙太久,早就忘了这种凡人才会有的生理反应。 好在虽然是借身,但这公子哥曾经的记忆倒是留在了他的脑子里。他拖着脚步走到山下,随便找了个小店狼吞虎咽,又用身上仅剩的现金买了回沈宅的车票。 第2章 小神仙被遣下凡,拖行李算命抓鬼2 A市的雾灵山,平日里仙云缭绕,清溪生烟,鸟雀在其中鸣叫甚至会化为凤鸣龙啸之音,世人皆称仙人之境。 古朴的沈家大宅坐落其山腰处,房屋有数十间,除了主人居住以外,还有不少沈家弟子在此进修。 当沈慕之从那块写着“执天之行”的牌匾下走进沈宅,院中弟子皆露出惊异的眼神。 原主从前在这座大宅中,就跟隐形人一般,并非是他足不出户,而是因为这位公子哥总是丧丧的阴沉模样,让人不想与他接触。虽然长得还不错,但一向不爱打理自己,头发长至肩头,脏乱得生怕长出虱子,可谓是蓬头垢面,令人极度嫌弃了。 但小神仙沈慕之不一样,他虽然懒但对自己的形象极为重视,一度引领了天庭的时尚潮流。此时将长发随意拴在脑后,几束调皮的青丝滑下勾勒出清瘦的下颌线。 没了乱发的遮挡,这才让人发现他一汪桃花含着清风朗月,温润的鼻尖如玉石般光滑,唇角上扬似笑非笑。虽然带着久病的清瘦,但举手投足间却透着萧疏轩举,湛然若神的气质。 这还是沈家大公子沈慕之?看到他变化的众人都惊讶得张大了嘴巴。 沈慕之没在意他人的反应,自顾自地将主楼大门推开,只见沈常威、沈凌霄和元茵曼正在其乐融融地吃饭。起初他走进来时并没人搭理。沈凌霄正与沈常威侃侃而谈自己为某位达官贵人去邪的经历,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便转过头继续与父母谈笑风生。 而他那便宜娘元茵曼心疼地给沈凌霄夹着菜,一边说:“我的儿啊,看看你都瘦成骨头了。” 沈慕之一听乐了,抬起自己的手臂看着那薄薄一层瘦rou若有所思。元茵曼见他这般反应,也不好过于偏心,便随口问道:“慕之啊,吃了吗?”竟是对他手臂上那块黑色的淤青视而不见。 瞧见那餐桌上的残羹冷炙,沈慕之极为嫌弃,回答道:“吃了。”说完便轻飘飘地上了楼,竟无人过问沈慕之消失的这三天做什么去了。 他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见原主的衣柜里全是黑色的衣服,不禁暗自皱眉。嫌弃地扒拉出一件卫衣穿在身上,又套上一条浅色宽松的牛仔裤,看上去倒是多了点活泼,少了份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