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杀人。
苏樱刚出七号墓室,就被阿奴扯着胳膊急步跑。她虽然知道阿奴可能会在暗处偷听,还是被她这猛一下子,惊得打了个冷颤。 装着慌慌的样子,问:“我们要去哪里?”还未等到阿奴回答,二人便跑到了苏樱方才说的河道边。 这条河是地下暗河,苏樱在此处洗脸时,捞到一片树叶子。由此判断,上游应该在地面上。她让年羹尧他们来洗洗,就是希望他们也能发现,好从水里逃出去。 此时河道边站了一个浑身湿漉漉的黑衣汉子。 汉子看了她一眼,用蒙古语对阿奴说:“入口被清兵堵上了,我封死了石门。刚刚潜出去观察了一下,外面约有两三百人。” 阿奴急声问:“我们那些人呢?” 黑衣汉子喘着大气说:“被他们抓到了五个,有七人正往这边运东西,其余的跑掉了。”停了一下,又说:“清兵在追。” 苏樱关切地对阿奴说:“你们投降吧,自称是盗墓贼,我发誓绝对不会把你们的身份泄露出去。等寻着时机,趁他们不注意时,再逃走。” 阿奴没理会她,对黑衣汉子吩咐道:“你们走水路把东西往外运,能运多少是多少。我到西口拖住他们。” 黑衣汉子应声而去。 “王后对我如此厚爱,我应该有所报答。”苏樱坚定地说:”我去西口应付他们,你和他们一起运吧,等走的时候,一定要带着我。” “你一个人不行。”阿奴说着话,拉着苏樱又往西洞口奔。 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怎么能信得过呢? 万一跑掉呢? 不管有没有用,有个人在手里,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在她们奔到洞口的时候,胤禛已经听完了阿尔泰的禀报,冷声吩咐:“跑掉的人,抓不到活的,就用火枪打死。在北边的人,继续搜索,看有没有别的入口。” 就在这时候,洞口传出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 “你们全部都退到大路上,否则我杀了她。”一把乌黑的弯刀搁在了苏樱的脖颈旁边。 苏樱小声对阿奴说:“稍微离远一点,上次划破的皮,结的痂还没掉。” 阿奴又高声喊话:“四皇子,你也不想看到,你的女人在你面前血溅三尺,身首异处吧。你即使想她死,她现在当众死了,回去你也没法向她家人交待。” 情况变化的有些突然,很多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刚刚四福晋还在喊着让四皇子一个人进古墓呢,转眼就从背后跳出来了一个凶悍的女人。 四皇子方才若是进去,岂不是上了贼人的当? 有人暗赞四皇子英明。 有人想,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管自己,这话真不假。 今日算是亲眼目睹了。 男人巴不得女人赶快死了干净;女人为了保自己拼命拖上男人。 立在胤禛前面的一人正想得忧伤,暗叹人情凉薄,听到“嚓”的一声拔刀声音,紧接着是刀入骨rou的声音。胸口一紧。低头看到左胸处带血的刀尖,还没回过来神,刀尖又不见了。 鲜血“噗”的溅了出来。 那人慌忙捂上胸口,瞪圆了眼睛扭头去看身后的人。 看到的是四皇子冷若冰霜的脸。 他嘴张了几张,话终是没有出口,“扑通”倒在地上。临闭上眼时,听到四皇子冷冽的声音:“此人在银川平叛时,被贼人所害,赏家属白银一万两。” 那人最后一个念头是:四皇子当众说的话,应该不会食言。一万两,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也值了,全家人都能过上好日子。 胤禛用带血的大刀,指着不明所以的阿奴和瑟瑟发抖的苏樱,冷声说:“我身边的这些人,在从军第一天,就知道某天会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皇权而死。” “他们没有一个是怕死的,任何一个挑战皇权的人,都将会死在他们的刀下。” “里面的贼人,我给你们半刻钟的时间出来投降,否则全部杀死,连带灭三族。” “若是在半刻钟内出来,我会留着你们的贱命,以彰显大清皇帝的宽仁治国。” 苏樱知道胤禛杀过很多人,可那都是下命令让别人动的手。 亲眼看他杀人,这是第一次。 而且是毫不留情的杀自己人。 那个人方才还活生生的站在他前面,拼上性命,为他遮挡可能会从前方射出的箭羽。 结果却死在了他的刀下。 苏樱僵着脖子,把脸转向阿奴,结结巴巴地说:“这,这狗男人就是个冷血的,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投,投降吧。待会儿他带人冲起来,我们全都得死。他对自己人都不手软,更不会对我们手软。” 阿奴上过战场,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未见过如此当众死在自己人手里的。一时间把她镇住了。她缓了几口气,看着苏樱吓得苍白的小脸,低声说:“我管不了你了,你自己想办法保命吧。别把暗河的事告诉他,能做到吗?” 苏樱僵着脖子,连连点头:“你快点走。我发誓,我不会告诉他。暗河和你的身份,都不会告诉他。”怕她不信,又说:“巴尔珠尔是我的朋友。” 阿奴在她惊恐的眼神里,看到了满满的诚意,心中一软,放弃了在脑海中飘过的杀人灭口这个念头。 在这一刻,真的想带她走。 收起刀,拥抱了苏樱一下说:“对不起了,我是实在没办法,还有重要的事等着我去做。你要是能逃脱,就去伊犁找我。”说着话,从头上取银簪,“这是我第一次成亲时,我阿娘送我的,留给你当信物。” 苏樱偷偷吁了一口气,好险好险,差点没死在她手里。 幸亏方才真的是想放走她。 ...... 闯江湖的人,面临最大的危险不是敌人,不是豺狼虎豹,而是饥饿和干渴。所以,他们知道在没有吃喝的情况下,怎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存体力。 七号墓室中有个外号叫“夜莺”的胖子,他用龟息法,曾创造过三十天不吃不喝的记录,而且醒来就能跑能跳。 他们十七个人里,松了绑之后,有九个人如常,有八人不同程度的虚弱,其中年羹尧和刘能最虚弱,但不用扶也能走。 松了绑之后,那些正常的,像兔子一样的往暗河边蹿。到达暗河边时,苏樱、阿奴和先前的那个黑衣人刚刚离开。 扑通扑通往河里跳,猛喝了一气水后,脱了衣服,在水里胡乱冲了几下,没来得及拧水,就往身上套。 娘的,如果不是有女的在这里。 裤子都不穿了。 先去报仇血耻再说。 第一个上岸的,一抬头,看到两个黑衣人抬着一个大木箱正往这边走。 “兄弟们上......” 话没落,施展轻功蹿到了前面那个人身旁,没等对方反应过来,已经掐住脖子捂住了嘴。后面那个黑衣人,被一个没来得及穿裤子的人给制住了。 …… 阿奴快要奔到河道边时,猛地刹着了脚。 她觉得有些不对劲。 大清皇帝不会派一个暴躁易怒的皇子,来宁夏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筹粮。还有,他若真是想他福晋的死,直接让人攻进来了。 趁乱正好动手。 而不是以现在这种落人话柄的手段,逼人投降。 出身贵族世家,身为准葛尔的王后,阿奴非常明白皇子们最怕的就是落人口舌。没有好的口碑,就意味着不会是一个好君王。 而每一个皇子都有一个做君王的梦。 宁愿多死一千人,也不会让自己存在有一点可能的污点。他若真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又怎会用这种少死人的方式解决问题? 他不会知道墓室中是什么人。 几百全副武装的旗兵,何须用自伤的方式去对付普通的盗墓贼。 那只有一种解释:他先前的行为是扰乱视听,想让她以为他不在乎福晋。她手里没有了筹码,为了保命,就会选择投降。 这种种想法在脑海中汇集分析,也就在一刹那之间。想到此处,阿奴已经转了身,急步朝洞口奔去。 慌乱令自己大意了。 应该把那个福晋死死地扣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