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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穿着一身浅紫色的衣裳,披着同色的大氅,坐在亭子里正在看红梅上的雪花。她实在是太美了,如果我是男人,大概就要对她一见钟情了。雪花悠悠地飘落下来,衬得她更加清丽,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而当仙女望见受伤的李寻欢时,她的神情一下子就变了,她来到了人间,而且任谁都能瞧出,那个让她滞留凡间的男人,便是这卷毛刘海李寻欢。 紫罗兰仙女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林诗音。当她对着李寻欢的伤口落泪时,我的心都有些微颤,我觉得我不应该在这屋子里,我应该去屋子外,这屋子里实在容不下另外一个人了。 我将伤药放在了床头,将用法告诉了林诗音,然后我便去了屋子外面。我想林诗音比我更能让李寻欢的伤快点好起来,毕竟爱的力量有时比仙药更有效。 我坐在亭子的栏杆上看了会儿雪,这是今冬的第一场雪,不知何时落了下来,落满了红梅枝头。看了一会儿,我忍不住捡起掉落在地上的梅枝,在红梅树下舞了起来。 等我一舞尽兴时,才发现龙啸云已经赶到了李园,他整张脸都红扑扑的,大约是赶路太辛苦的缘故。这个时候,林诗音已经帮李寻欢重新包扎好了伤口,扶着他走了出来。 我连忙将李寻欢推了进去:“李公子你快躺好,外头风雪大,别害得伤口又裂了。” 我说着,又招呼龙啸云进来,替他和林诗音互相介绍道:“这位是李公子的未婚妻,也是他的表妹林诗音林姑娘。这位是龙啸云龙公子,便是他救了李公子,替他打跑了仇家。” 龙啸云和林诗音打了招呼,便扶着李寻欢回床上,两个人很快开始称兄道弟,一个道谢一个客气。林诗音发现我的衣衫被落雪打湿了,便拉着我去了她的闺房,将她的衣裳借给了我,还帮我重新梳妆。 我恢复了女儿家的装扮,在林诗音的一双巧手下,铜镜中的人竟比红梅更加娇艳。我有些不习惯地望着镜中一身粉色衣裳的自己,这闺中少女的打扮,我竟然已经觉得有些陌生了,毕竟自从我失忆开始,便没有再好好用胭脂水粉打扮过自己。 “田姑娘还恭维我是仙女下凡,我若是仙女,你定然也是在天上与我作伴的,也不知你又是为了谁下凡而来?” 林诗音说话柔柔的,身上也香香的,她的未婚夫虽然使得一手好飞刀,但她自己一点儿武功也不会,完全是普通的闺阁少女,但她又不普通,因为她长得如天仙一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李寻欢能娶到她,真是拥有着莫大的福气。 为着林诗音的热情,我在李园多留了半日,吃过晚饭才换了装束离开。我一说要走,龙啸云也说要走,李寻欢留我们不住,只能邀请我们空了再来李园做客。 我又恢复了男装,还给自己添了两抹小胡子。走出李园后,我问龙啸云:“我有急事要赶往京城,龙公子呢?” 龙啸云低头看着地上的积雪说:“我也去京城,正巧与田姑娘同路,我们不如结伴而行,这样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我没想到龙啸云也要去京城,可他前来救援李寻欢时,明明是从京城的方向而来啊?怎么救了个人又要调转方向去京城了? 我没搞明白龙啸云的想法,但他是个侠义之人,我才与他一同救了李寻欢,不好丢下他自己赶路,而且两个人结伴而行,确实更不会让人发觉我的身份。这么一想,我便点了点头答应与他结伴而行。 三日之后,我与龙啸云到达了京城郊外,我朝他拱了拱手,说道:“多谢龙公子一路照顾,我们就此别过吧,我得隐匿行踪去一个地方,若有缘再相见,我们便一同前往李园找李公子喝酒。” 我说完便施展轻功飞走了,龙啸云这个新交的朋友实在太热情,我有些承受不住,还是让他去找卷毛小狮子李寻欢玩耍叭。 作者有话要说: 纯纯:溜了溜了,这个新朋友跟以前的朋友都不太一样 第43章 大红嫁衣 再次踏入金风细雨楼时, 我的心情比上回离开时要好了许多。我不该沉溺于小情小爱之中, 应该尽我所能去做仁义之事:治病救人, 或者用所学的武功去救人。因为我每救下一个仁义之士, 便意味着他可以多做许多为国为民的好事。 我会倾尽所能去治疗苏梦枕,因为当他身体变好了, 他就可以带领金风细雨楼做更多为国为民的好事。而我为苏梦枕拔除金风细雨楼的卧底, 金风细雨楼便可以变得更加坚不可摧,团结一致共御外敌。 我很快在玉塔下见到了杨无邪,说起来,这个金风细雨楼中我最信任的人除了苏梦枕之外, 便是杨无邪了。也许是因为他名字十分“天真无邪”, 也许是因为他总是在我面前替苏梦枕说好话。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他是不可能会背叛苏梦枕的。 杨无邪朝我拱了拱手, 说道:“苏公子还未回来, 姑娘风尘仆仆从江南赶来, 不如先去房间稍事休息,等苏公子回来了,我第一时间通知姑娘。” 杨无邪带我去了我之前住的房间, 大半个月前, 这里已经改成了婚房,如今又改了回去,陈设布置仍与我以前住时一样,只是角落里多了个红木箱子。 杨无邪离开房间前,特意提了提那个红木箱子:“姑娘可以看看那箱子里的东西, 虽然苏公子没提,但我想他肯定很希望姑娘能瞧上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