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砰”一声,力道之大直接将那小偷扑通砸在地上。 小偷都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砸翻,又被几个市民摁住动弹不得,搜出几个钱包来。 谢启明懒得管这些事儿,他拎着网兜就要走,却被几个市民拦住。 他们纷纷竖起大拇指夸他,“真是了不起的解放军!” 一个女青年匆忙跑过来,拿了自己被偷的钱包跑过去跟谢启明道谢。 “这位解放军同志,真是万分感谢你。我刚发的工资呢。”她朝着谢启明鞠躬致谢。 谢启明淡淡道:“不必客气。” 他抬脚就要走。 那女青年看着他出色的俊容一怔,随即眼睛一亮惊喜道:“谢团长!” 谢启明蹙眉,瞥了她一眼,“你认识我?” 女青年笑起来,灿烂无比,“对啊,我叫林萍,当年市二中的,您去我们学校做过革命演讲的。” 谢启明挑了挑眉,这么巧么?他居然在这里碰到了林溪同父异母的meimei。 可实际,他对她们几个都没有任何印象。 他看了她一眼,眼神有点锋利,却没说话,只说自己有事便走了。 林萍望着他高大挺拔的背影,有一瞬间的失神,她……竟然在这里碰到了谢启明。当初谢启明去她们学校演讲,多少女学生都悄悄爱慕他呢,虽然大家都不敢说出口,但是她知道的。 她现在并不知道谢启明是林溪的丈夫,因为林德金回家只说林溪自作主张结婚了,嫁给一个当兵的,多余的并没有告诉儿女。 林萍看爸爸气急败坏的样子,自己脑补林溪肯定嫁得不好,肯定就一个穷当兵的,说不定还退伍了。 否则爸爸不会那么生气的。 林溪躺在床上居然真的睡着了,醒过来起床穿衣,还啃了两口白面馒头。 她没有手表也不知道几点钟,趴在窗户往外看了看日头,挂在偏西南的位置约莫得三点多。 她把装钱票的布包藏在枕头包里,然后锁门出去逛逛。 市里的确比县城大得多,道路更宽阔笔直,而且是硬化过的路面,不像县城大部分路还是土路呢。 不过这时候市里的建筑也朴素得很,楼房不多,都是三层左右的红砖楼,造型笨拙。除了厂子里盖的筒子楼,民居大部分都是平房,且多半都是砖瓦房,老房子是青砖黛瓦,近几年盖的就是红砖瓦房,不像县城还有一少半的土房子呢。 她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就顺着一条街走下去,走着走着竟然觉得熟悉起来。 她一穿来的时候接受信息比较慢,后来记忆融合以后她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就越来越真实。 等看到眼前熟悉的街道,她甚至有一种她就是原主的感觉。 那些喜怒哀乐、羞辱痛苦,被秋风慢慢地吹拂起来。 林溪沉浸在那种情绪里几分钟,立刻就警醒过来,赶紧跑动起来,把那种负面情绪甩开,免得被影响到。 她去百货商店看了看,屋子比县里大得多,商品也更丰富,有县里买不到的抖抖布和纱巾,还有酱红色的牛皮鞋等等。 不过她没有票也就看看,并不买什么就回去了。 她走到招待所门口的时候,听见几个人在那里讨论工农兵大学的事儿,便也过去听听,看看有没有什么信息。 她刚走过去,就听见有人嗤了一声,“什么举荐啊,还不是看谁有关系谁有钱嘛?” 立刻有人反驳他,“并不是,我们那里就是严格按照政策推荐的!” “那是因为你是被推荐的,如果你是被挤下去那个呢?你还会觉得纯粹举荐?”那人一扭头看到林溪,就喊道:“这位女同志,你也是要去读大学的吧?” 原来是打嘴架啊! 林溪喜欢看热闹,却不喜欢自己成为热闹本身。 她果断摇头,“不是!” 这时候人群里一人朝她招手,惊喜道:“林干事!” 林溪一眼看过去,对面那人有点面熟,她垂眼一想,竟然是宋哲。 宋哲是那个投机倒把卖棉花的知青,被抓到市场办受教育来着,林溪给他做笔录还给他上过课。 林溪和他寒暄两句,知道宋哲居然被举荐上大学了。 她笑道:“恭喜你啊!” 宋哲散漫地笑了笑,“这不是我帮他们倒腾棉花,解决了不少人家的棉衣问题嘛,他们念着我的好呢,都支持我读大学。” 林溪:“那也是你付出有所回报。” 宋哲给她鞠躬,“那我得感谢林干事,要不是你手下留情,我保不齐得判个三年呢。到时候别说读大学,就算找对象都困难了。” 林溪笑起来,摆手道:“可不是我啊,我是按照杠杠来的,一点都没越线,有我们主任作证呢。” 宋哲也笑起来,问她怎么会在这里。 林溪往那边瞅了一眼,小声告诉他自己跟着谢启明来的,也要去首都读大学。 宋哲眼睛一亮,“那我们就是同学了啊。我在清华,你呐?” 林溪:“我申请的北大中文系。” 宋哲:“那也是同学。”说完他朝林溪伸手,笑道:“林溪同学你好,我是清华机械系的学生。” 林溪和他握了握手。 宋哲又问她谢启明在不在,他想请他们夫妻俩吃饭。 林溪刚要说谢启明去办事,就见他挺拔的身姿从树丛后面走出来,她立刻挥挥手。 谢启明大步走过来站在林溪身边,他俊容淡漠,小情绪恰到好处地收在眼角,他媳妇儿有点过于受欢迎了,这要是去了大学那还了得? 林溪给他们介绍一下。 谢启明主动和宋哲握了手,“幸会。” 宋哲刚看到谢启明的时候,被他那高冷的气势压制了一下,有些紧张,等谢启明主动和他握手以后那股迫人的气势就不见了。宋哲又提请夫妻俩吃饭的事儿。 谢启明并没有一口回绝,而是看林溪。 林溪悄悄用手指碰了碰他的手,“宋哲也是工农兵大学,还是从咱们县来的,一起认识一下吧。” 谢启明点点头,“好,我请客。” 作者有话要说: 谢启明:同学你好,我是林溪的爱人。 ——————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妖月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风中的眼睛 60瓶;飞鸢、怡宝 10瓶;想飞的鱼 5瓶;马可菠萝包 2瓶;小妖、十样锦、大黄猫咪 1瓶; 第41章 谢启明说请客, 却没带他们去国营饭店,而是去了市革委会食堂。食堂有小锅灶,一般是招待来宾或者特殊情况单独开伙。 现在是农历七月里, 新鲜菜蔬依然很多,所以可选的余地也大。 谢启明让宋哲点菜, 他哪里敢啊, 只说随意什么都好。 谢启明就看林溪, 让她挑自己喜欢吃的菜。 林溪就让他们说话,她跑去点了一个韭菜炒蛋,一个炒青菜, 再来一个腊rou炒扁豆, 一份蘑菇汤。 她付了钱和票回去, 发现谢启明和宋哲坐在那里干瞪眼。谢启明倒是也没故意冷着脸吓唬人,就是他平时对外人的模样。可宋哲却有点害怕他, 有一种想说话但是不敢说又不知道说什么生怕得罪他的样子。 林溪忙坐回去,笑道:“你们怎么不说话?” 谢启明:“说了, 我告诉宋同学首都那边抓投机倒把很厉害, 如果没有关系和路子最好不要掺和, 否则不但会被市场管理员追着跑, 还可能得罪别的有路子的投机倒把分子被打。” 宋哲忙笑道:“谢团长说得很及时, 我听进去了, 绝对不会再做没把握的事儿,毕竟去了首都可没人再放我一马。” 林溪立刻岔开话题, “听说首都很多好吃的,到时候我们一定要挨样都吃个遍。” 她开始细数首都好吃的小吃,还有那些有名的饭馆饭庄子。 宋哲惊讶地看着她,“林干事你可真见多识广, 就跟从小在首都长大的一样。” 谢启明适时地看了林溪一眼让她低调免得露馅儿,林溪从他眼神里看到了只有他俩人懂的意思,还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那种。 她笑道:“多读了几篇文章嘛,不少作家写过首都的吃,那可真是吃界集大成者。” 宋哲:“我对咱们传统的倒是不好奇,就想去老莫儿吃一顿。” 林溪好奇地问:“什么是老莫儿?” 宋哲解释道:“莫斯科餐厅啊,是一家苏联高档餐厅,可高级可气派呢,富丽堂皇的。韩烨以前总在那里吃,说得可馋人了。” 俄罗斯菜林溪自然吃过的,但是也没觉得多惊艳,想必这个老莫儿在当下也是一种奢侈消费,炫耀大于实际了。 吃饭的时候,宋哲对林溪道:“韩烨从小是首都长大的,他要是回来可以带我们吃遍老街了。” 正夹菜的谢启明筷子顿了顿,然后继续安静地吃饭。 林溪对这时候的首都可不了解,毕竟在她出生的时候首都就已经是一座充满现代化风格的大城市了。不过她怀疑还有没有那种吃货街,现在都是国营,不可能有那些具有各家特色的小吃店。 吃过饭,宋哲还有些意犹未尽,想跟他们多待一会儿。 他虽然认识另外的学生,但是和他们理念不太合,说不到一起去。坐在一起,他们就要争论打架,还是当初文斗武斗那些,互相骂对方资产阶级或者什么,要斗私批修。 而宋哲的注意力在吃上,为了吃需要有钱和票,因此他不惜投机倒把呢。 谢启明却没有要和他深入了解的意思,吃过饭就告辞。 宋哲不是市区人,他住在市革委会那边的招待所,他看谢启明对他不甚热情,自觉不好意思再跟着去,只好跟林溪道别。 分别以后,天色已经暗下来。 谢启明领着林溪在附近溜达散步。 这时候有戴红袖箍的大妈拿着手电筒四处出警,要去抓那些搞对象的青年男女。 两个大妈尾随着他们,瞪着火眼金睛看个不住。 在她们的眼睛里只要是过分漂亮的女孩子,就一定会搞对象,而且一定会和男人去那些偏僻的地方搂搂抱抱,伤风败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