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我真的没有装O[娱乐圈]在线阅读 - 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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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片刻,付睢宁就把人抱了起来,越过那一桌简洁的饭菜,抱着人一路上楼。

    ……

    于长洲醒的时候是被一阵香味馋醒的,醒来已经是深夜了。

    付睢宁坐在床边看手机,床头放着饭菜。

    体力劳动过后,本就没吃晚饭的于长洲只觉得此刻异常地饿。

    而且,他已经闻出来了,床头这些菜,都是付睢宁做的。

    见他醒了,付睢宁赶紧把人扶起来,拿了张小桌子搬到床上,“我看你睡得熟,就去给你做了点吃的。你做的那些,我都吃完了。”

    一般只要付睢宁在家,那家里就是他做饭。

    也就是说,付睢宁离家多久,于长洲就有多久没有吃过他做的菜了。

    付睢宁见他吃的急,笑着揶揄了一句,“哥,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不想我,只是想我做的饭菜呢。”

    于长洲愣了一下,故意道:“那的确是想你做的菜了呀。这也怪你,嘴被喂刁了,我现在连我自己做的都嫌弃。”

    付睢宁一听,显然不高兴了,幼稚地嘟着嘴,作势要搬了他的吃的。

    于长洲赶紧拦着,一边道:“我开玩笑的!那肯定首先是想你嘛,其次顺便因为想到你,才想到你做的饭菜啊!”

    听见他这么说,付睢宁才勉强松了手,“这还差不多。”

    于长洲赶紧扒拉碗里的饭都不想跟他说话了,省得一会又被这个小气鬼抢着要收走他吃的。

    等他吃饱了,才终于擦着嘴问:“你先前说那私生的事儿,处理的怎么样了?虽然我现在不常去工作室,但每次出门都还要麻烦司机,挺不好意思的……”

    付睢宁帮他收拾了碗筷放在一边,重新躺回床上,搂着他靠在床头,“嗯,已经差不多了。那个司机是我工作室的,我给付的工资,你就安心用着。”

    于长洲没说话,钻进他怀里蹭了蹭,闷声问道:“你……宣传期什么时候结束?我看网上消息,下个星期电影要上映了把?”

    电影要上映了,是不是就意味着宣传期快要结束了?

    付睢宁言语间有些愧疚,“具体我也不知道,只是最近空两天能回来。”

    他也很想陪着于长洲,可他的工作不允许。

    “所以你还是要走的是嘛?”于长洲抬头看他,有些沮丧,“好吧,走就走吧。看来,我还是得好好习惯习惯。”

    付睢宁笑了一声,想说什么,床头的手机响了。

    因为手机在于长洲那一侧,于长洲就直接伸手帮他拿了,瞥见屏幕上是苏泠的消息。

    ——律师找好了。

    “律师?你找律师做什么?”于长洲把手机递给他,好奇发问。

    付睢宁接过来,回了个信息才道:“没什么,就是那个私生的事情,找律师咨询一下。”

    于长洲本来想问,你这么大一个工作室,就没有律师顾问什么的?

    可他还没来得及问,付睢宁就关了灯拉着他躺下了,“不早了,快睡吧。”

    于长洲在他怀里挣扎了一下,“我才刚吃饱啊……”

    刚吃饱就睡,他又不是猪!

    付睢宁笑着凑到他跟前,即使是黑暗中,近在迟尺的呼吸还是让于长洲感觉到了丝丝的压迫感。

    耳边是他带着笑意的话,“哥,你要是现在不睡,我不介意帮你运动运动。”

    于长洲瞬间感觉腰一疼:“…………”

    玛德,这还威胁上了!

    于长洲咬牙推开他,翻了个身背对着付睢宁,嘴里念叨着:“不早了,睡觉睡觉……”

    身后的人轻笑着凑到他耳边,温热的吻落在他耳尖上,“哥,晚安。”

    于长洲身子缩了缩脖子,这要不是在黑暗中,大概就能看见,他的耳朵应该都红了。

    没敢回话,只是把被子攥紧了。

    身后温暖厚实的胸膛贴上来,一双手臂环过来将他拥进怀里。

    于长洲干脆动了动身子,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闭上了眼睛,“晚安……”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我也不知道该说啥了,我好像犯了一种叫“完结前综合征”的毛病,具体表现为:不会写,不想写,不知道写什么...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三微月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3章 五十三条鱼

    “账号我查过了,确定是他个人的。”

    昨天付睢宁让苏泠去查账户, 又让她去找律师。

    苏泠也不愧是圈子里公认的金牌经纪人, 办事效率就是高, 今天一早律师都请来了。

    “盛思铭律师是这方面的权威,是我们事务所盛顾问的亲戚。”

    言下之意, 这人底细干净可以信任。

    “不知道付先生想问什么?”盛律师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睛,量身剪裁得体的西装, 面上表情一丝不苟。

    付睢宁把先前傅则的事大概说了一遍,问:“我是想确保一下, 这个敲诈勒索的罪名如果想要成立并且让法院无法驳回,需要什么证据?”

    盛律师只是思忖了片刻,便道:“我先给您解释一下敲诈勒索罪的定义,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

    盛律师给他专业地介绍了一长串关于这个罪名的量刑标准,又接着道:“如果付先生跟他还有联系,可以尝试将通话内容录音, 通话内容尽量往这方面靠。还有就是转账记录, 记得要是符合‘数额巨大’或是‘特别巨大’并且为‘多次’。量刑标准我刚刚已经跟您说过了,您也说了会给他分次转账, 那么这个次数以及每次的数额,就是量刑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