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快穿之回收女配金手指在线阅读 - 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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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半天没有得到回应, 这倒是兮兮跟着她之后的第一次,兮兮跟得久了, 她也就习惯了兮兮的存在, 她敲了敲脑海, 吞噬旋涡跑了出来,她摸了一下吞噬旋涡, 就感受到了兮兮的存在,兮兮也的确跟来了这个小世界,却并不在她身边, 而是在这个世界的女配江潇涵身上。

    江潇涵身上有个文豪系统, 能量比兮兮的小破身体还要大,同时还有点和吞噬旋涡类似的作用。

    苏湄幺拍了拍吞噬漩涡:乖, 把兮兮给我吞过来,晚点那整个文豪系统都归你,不给兮兮分。rdquo;

    吞噬旋涡磨叽了一下, 见苏湄幺没有再继续开口,便自己动了动,旋涡一旋,下一刻兮兮惨兮兮的声音就出现在苏湄幺脑海里了:湄湄,你差点要见不到过了!那个辣鸡要对我意图不轨!rdquo;

    苏湄幺安抚了一下兮兮,面前就出现了两个有些透明的身影,明媚皓齿的小姑娘对她羞赧地笑了一下,一旁脸色看起来风一吹就能吹倒的小姑娘也跟着对她笑了笑。

    而这两个身影一个是这个世界原来的女主章芮澜,一个则是这原女主的一个好基友越云韶。

    这个世界是网文盛行的年代,网文迎来了最好的时代,不少作者的书卖了各种版权,从而一炮而红。

    章芮澜和越云韶是码字认识的好基友,她们签约后属于同一个编辑,从而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越云韶父母出了车祸,留下两套房子一辆车,收收房租码码字就能养活自己了,她平日里宅着能不出门就不出门,章芮澜却是一个喜欢到处云游的作者,知道越云韶的情况下,就常常拉着越云韶一起出游,两人关系越来越好,几乎像亲姐妹一样。

    章芮澜是这个世界的原女主,她具有极好的文学天赋,她从小就博览群书,写得每一个情节都仿佛电影一样一帧一帧的,她就是天赋型的码字选手,以绝对的实力成为了网站的大神,几乎每本作品都卖出了不同的版权,不是拍成大红的电影,就是拍成了精彩绝伦的电视剧,后来更是进修学习了专业的编剧,写了好几个国际大电影的剧本。

    越云韶则是努力型选手,她天赋一般,靠码字养活自己就是她的极限了,她却很喜欢章芮澜的作品,她发自内心地为好友的成功感到高兴,她和章芮澜的三观极合,无话不谈,她没有什么码字天赋,全靠一股热爱,却会很多杂七杂八的技能,比如说画画什么的,常常给章芮澜的作品画出最契合的人设图,最完美的作品地图。

    章芮澜虽然喜欢云游,却比较沉默寡言,沟通上反而还是宅女越云韶更胜一筹,没有人比越云韶更理解章芮澜,她们后来成为了最佳的黄金拍档。

    至于女配江潇涵本来不过是这个世界的一个路人,正常的人生轨迹也不过是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工作退休安享晚年。

    直到这个世界出现了逻辑问题。

    还在读大学的江潇涵获得了一个文豪系统,江潇涵一步一步地渐渐封神,也成功取代了章芮澜的一切。

    章芮澜是极有天赋没错,但文豪系统能够把这世上所有有才华的人的构思文笔都给江潇涵,江潇涵成为了一个文风多样,几乎全能的文学天才。

    这是章芮澜怎么都比不上的,章芮澜写温馨感情文,江潇涵可以写出比她文笔更加老练比她情感更加细腻的感情文,章芮澜写修仙文,江潇涵可以写出比她世界观更加宏大完整的修仙文,章芮澜写纪实文,江潇涵可以写出比她更加深入社会的纪实文。

    天才之间微妙的差异便是天堑。

    章芮澜陷入了瓶颈,她感觉到自己的灵感正在枯竭。

    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章芮澜发布的一本穿越历史搞笑文上面,本来是章芮澜放松心情写的一篇文。

    结果同期江潇涵也写了这样一篇文,更新时间比她早一天。

    而向来全文存稿发布的章芮澜陷入了抄。袭事件,抄袭事件闹得轰轰烈烈,调色盘成为了实锤,章芮澜拿出自己的存稿时间以证清白,不料江潇涵也存稿了,存稿时间显示比章芮澜还要早。

    与此同时,章芮澜被指控非法出版,原因是她早年写的一些涉黑社政书籍由于粉丝们喜欢,她和越云韶就开了工作室,给这些书印了个人志,结果里面有些亲昵戏情节,被判定为非法出版+yin。秽。色。情,一举报一个准。

    章芮澜和越云韶两个人都被指控了,章芮澜心力交瘁又痛苦自己竟把好友也拖下了水,卖了自己的所有财产想把越云韶摘出来,最后越云韶给她画的一些早期人物绘本也被举报了,罪名相同。

    灵感枯竭,被指抄袭,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被举报非法出版,自己与好友相继入狱。

    章芮澜怎么都想不明白,明明她没有做什么杀人犯法的事情,为什么会到这个地步,难道她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写文么?

    最后章芮澜本就貌神合离的父母因为章芮澜的入狱而选择了离婚,身体不是很好的越云韶在狱中得了肺结核,还没来得及及时就医,就发高热去世了,章芮澜至此没有了一个亲人。

    我后来才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写故事的人都遭遇了和我一样的事情,可是为什么呢?我们明明只是做了自己所喜爱的事情啊,却被剥夺了做喜爱事情的权利,这样真的合理么?我找到了和我有类似遭遇的人,名单我存在了小越的电脑里。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