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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_分节阅读_70

    这位小护士姓乔,是医院里唯一的男护士,虽然是男性,可脸蛋却好看的过分,真正像书里说的那样,貌若好女色比春花,笑起来时简直能勾了所有男人的命。想当初他刚来医院任职,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妹子,一天还没到,他就成了医院里所有男医生与男病人的梦中情人。最後知道他是男人的真相,大家的眼泪……都掉下来。

    小乔眨巴著幽幽的美目,幽幽说:“真的,男人真的会怀孕的。”

    医生囧rz:“为毛要这样说?难道你媳妇儿是男人?”

    小乔家里有个美貌而凶悍的媳妇儿,这是医院里都知道的秘密。虽然大家都没见过那传说中的妹子,可是看小乔每天都被勾的魂不守舍的样子,就知道那妹子有多厉害了。

    小乔没回答,目光却悄悄地转向了窗外,凝视著对面外科楼里的某处办公室。

    在那栋楼里的某个外科办公室里,有他那爱炸毛的媳妇儿小定定gt;lt;。

    大家正讨论的热火朝天,办公室的门突然被一脚踹开了。

    门口刮来一阵冷旋风。

    众人抬头,看清来人後,皆囧然。

    门口站著的,正是他们口中讨论的那位脑残孕妇。

    脑残孕妇杀气腾腾地杵在门口,双眼虽然戴著墨镜,可因杀气太重,依然能够感觉到墨镜後的那两道冰刀子似地目光。

    孕妇进门,二话没说,径直就走到医生跟前,一把捏住了他的咽喉:“你敢把老子怀孕的事情说出去,你就死定了。”

    医生差点就被吓尿了,忙不迭点头:“我……我不说。”

    身後众人,黑线,默然。

    孕妇得到承诺,稍显满意,收了手,离开。

    下一步的目标,是杀到陆家,干掉那个搞大他肚子的混蛋!

    呵呵呵呵呵,陈小萌的心理已经完全接近扭曲状态。

    是谁说孕夫都是包子的?是谁规定男人知道自己怀了孕就要羞愧的躲起来不肯见人的?如果按照这路线走,那麽这文就不是天雷欢喜文,而是普通货色产子文了。我们的孔雀也不是傲娇霸气美人奇葩受,而是苦逼包子受。

    孔雀的特点就在於两个字:霸气!

    霸气,就是在知道自己怀孕的情况下,不去想著怎麽干掉肚子里的包子,而是想著去干掉那个搞大他肚子的男人。

    陈小萌开了车,回到阔别已久的陈家。

    陈老爹正坐在陈老母的大腿上,两人亲亲热热的用嘴互喂著一口红豆西米露,冷不丁被儿子撞破这种景象,老脸都红成了龙虾,惊的慌忙从陈妈大腿上跳下来,憋了老半天,才说出一句话:“孽、孽障!你还知道回来!”

    陈小萌摘掉墨镜,脱掉大衣,往沙发上一坐:“老头子,你的枪呢?”

    他脱掉了大衣,陈爸才注意到他那大的有些离谱的肚子,脑袋凝固住,结结巴巴问:“儿、儿子,你怎麽长胖了?”

    陈妈也一脸严肃的表情看著他。

    陈泽扫了他俩一眼,挺淡定的摸摸自己隆起的腹部,淡然道:“不是发胖,只是跟你一样而已,怀了。”

    陈爸陈妈:“……”

    陈爸回过头,对老伴儿说:“老伴儿,去把我放在保险箱里的那把枪拿出来吧。”

    陈妈一头冷汗,干笑:“宝贝儿别冲动啊,你要枪干嘛啊!”

    陈爸冷笑:“当然是毙了那搞大我儿子肚子的小杂种!”

    陈妈:“……”

    陈爸:“还不快去!连我儿子的肚子都敢搞,他奶奶的是活腻歪了!!老子不毙了他就跟他姓陆!”

    陈妈:“……”

    陈妈是拗不过老伴儿的,背後又有儿子盯著自己,只好进了卧室,取出了老伴儿那把心爱的枪,在出来之前,偷偷抽掉了子弹。然後交给了儿子。

    陈泽摸了摸那把枪,说了句谢谢,等儿子消息就走了。走之前,突然又辄回来,对二老噗通一跪,淡淡说:“儿子不孝,马上就要杀人蹲监狱了,你们俩以後就当没生过我这儿子吧。”

    说完,留下风中凌乱的二老,离去了。

    陆知书那边,还一点消息都没有,惆怅的每天都吃不下睡不著,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酗酒颓废度日。

    这天下午,他的右眼皮总是跳个不停,总觉得会有什麽事发生。

    俗话说,右眼跳灾左眼跳福,莫非是萌萌出了什麽事儿?

    陆知书就更担心了,担心的都快尿了!却只能在家里干坐著,什麽都做不了。

    就在这时手机突然响了。

    来电显示是老朋友:老兔子。

    兔子在电话里贼兮兮的说:“话说,你那离家出走的媳妇儿,我今天下午看见了。”

    陆知书呼吸一窒,都没察觉到自己的声音都在发颤了:“在哪里?”

    “我们医院。他刚走,我在他身上贴了监听器,目测现在,应该在中山路地段,很快就会到达你这里。”

    老兔子在电话里还说:“你……做好心理准备。”作家的话:= = 不是我不更新,是鲜网抽了我登陆不上去……

    (11鲜币)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六章:

    从中山路到这里,开车需要半小时。在这半小时里,陆知书无数次想冲出去直接找对方,可是又怕彼此错过,只好蹲在原地,焦灼地走来走去。

    外头阳光很好,屋子里却惨黑一片,狼狼藉藉,堆满酒瓶与烟头,他也无心收拾,脸上的胡渣也许久未刮,看起来颓废而倦怠。这真奇怪,从前他是那麽干净的年轻人,任何时候总让自己看起来最好,不容人窥探。可是现在他却为一个人变成这样。

    这不符合他的作风。他是个混蛋,自小便喜欢作恶,作恶才是他的本性。爱一个人,为一个人变得憔悴魂不守舍,那是吃饱了才会撑出来的怪念头。

    等的过程实在难熬,心跳的也异常厉害,他紧张地抓起桌子上放著的酒水,往嘴里灌几口,想要缓解一下这快要窒息的感觉。灌著灌著,头就有些晕眩,觉得有些撑不住。

    撑不住了,就坐在沙发上,静静的等,竖起小鹿耳朵,仔细聆听著楼道里的动静。

    忽然,楼道里似乎传来一道清脆的叮咚声。

    那是电梯开了的声音。

    然後就是阔别多日的熟悉的脚步声,一点一点朝门这边靠近。越来越近,他紧张地噌一声站起来,朝门口扑去,还未来得及亲手打开房门,甚至连一声“陈泽”都还卡在喉间,没叫出声来,门便!当一声被从外面踹开。

    额头被撞到,巨痛,整个人被狠狠地撞翻在了地上。

    头,於是更加眩晕了。

    陆知书躺在地上,花了好一会儿才定住神,睁开眼,眼皮像猫一样微搭著,然後看见了一双制作非常精良的长皮靴。

    第一印象就是,这麽热的天,他居然还穿长皮靴,虽然好看,但会热坏的吧?果然没有自己在身边,宝贝就不会照顾自己。

    心里有些美滋滋的,又有些难过,他努力把头抬起来,也不知是门後的阳光,还是来人那黑的过分的大衣,让他一时间有些眼花。就像隔世一般,美人站在门口,用一双秀丽的凤眼藐视著他,黑发雪肤,贝齿朱唇,容颜如玉。

    隔了这麽久,大半年的岁月,这人依旧没有变,依旧美的惊心动魄。

    只是,脸色似乎不太好,身材,也略有发福之意。尤其那肚子,似乎……呃,变大很多?

    美人抬起脚,将靴子放到他的头顶上,然後狠狠踩下,狠狠道:“好久不见啊,小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