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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棋逢对手_分节阅读_110

    37、心迹终明(三) ...

    做饭这活儿,不是完全照搬食谱或经验丰富就练得出来的。每一个家庭主妇都做过不下千次饭,照样有人上不得桌面;有人从没动过手,第一次做虽然会出现各种小瑕疵,味道却很美。而顾疏顾小人则属于……第一类。

    殷朝暮清楚他家里就只有他母亲和他两个人,不是你做就我做,顾疏会做饭是肯定的,经验丰富也没跑,但这个味道嘛,说实话撑死算一般。殷氏以经营官府菜为业,港人敬业勤奋,大陆餐饮业的阔少很可能完全不会做菜,但港岛餐饮世家十个里面,至少八个继承人自己就能烧一手好菜。顾疏这一道猪骨煲,落在吃惯精致美食的殷大少眼里,处处毛病。

    不说南北方口味差异,南方菜追求精致细腻,顾疏自小在北方长大,虽说不知为什么突然学会了南方菜式,可不得不说,一顿儿吃下来,殷朝暮就只想点评七个字:画虎不成反类犬。

    但在近三小时飞机路程的远方,吃惯了学校各种盖饭,尝到这种四不像的家乡菜,不管做饭人水平如何,心里多少会有些异样。顾疏这人最能装,从不在外人面前露拙,却愿意将自己歪歪扭扭的烧饭手艺扔出来现眼,他又有些不是滋味儿,好像……有什么事情越来越偏离预设轨迹。

    他曾以为自己会是最了解顾疏的人,现在觉得……嗯,有待观察。

    “还合口味吗?”坐在他身边的人随口问了一句,殷朝暮条件反射地挺直脊梁,规规矩矩沉吟思索猪骨煲的优缺点。

    “大体上还可以,但细细品味,不乏缺憾。首先选骨就欠一些,虽然筒骨、脊骨都可以熬制,可既然选了扇骨,就要搭配一些莲藕或白萝卜。再来,文火熬汤显然熬得时间过长。很多人认为熬汤时间越长,味道就越鲜美,营养就越丰富,其实不然。既然是炖汤,应该先将骨头砸开,然后放入冷水,慢慢加温,最后加一点醋提营养,显然这一锅并没有这道工序。盐也放早了,汤头不够鲜美。其他林林总总的小问题不加详叙,主要缺陷就在三点,如果打分的话,我给65分。”

    因为在家殷夫人不时突击检查,用的就是类似拉家常的口吻,而顾疏和殷夫人给他感觉太像,大少爷巴拉巴拉恳切地点评了一大堆,才慢一拍半反应过来现在并非什么小考,仅仅是人家顾疏这位大厨在讨奖赏……

    抬起头扫一圈儿,果然对上两双无语的眼以及木木眨巴眨巴完全混乱的大眼珠。

    “咳,小殷要求还挺高。小顾饭做得不错,那什么什么三点缺憾的,以后吸取教训就是,别太放心上。”

    孙金如倒觉得还不错,边回护自己得意门生边伸手舀了一大碗。殷朝暮看到顾疏很有点儿受打击的表情,一时也暗暗后悔自己嘴快。

    “那什么,明天有个金融年会,我去看看,你们几个没见过的师兄也会到场。怎样,要不要也跟去玩玩儿?”

    明天就算了,他还要准备决赛最终场的曲目,陆维为了定下一场的曲子这几天忙得眼镜儿一直没摘下。《爱就一个字》因为用过一次,所以不好再唱,而下一首又迟迟定不下来,他还要回去和小维东子商讨商讨。

    “不好意思老师,我和其他同学一起参加了一个校际比赛,要为决赛做准备,只怕不能去。”

    “无妨。顾疏呢?”对于殷朝暮的请辞他倒是不大在意,金融年会都是些老头子上去,枯燥地讲讲最近几年内经济状况并作出预测,就是带殷朝暮去了他也不一定听得懂。何况本来就是捎带一问,孙金如更看重的是另一位弟子。

    顾疏沉吟两秒,给出了肯定答复。这次金融年会是一个机会,是孙金如带他正式进入这个圈子的契机,无论是去长见识还是去混脸熟,他都没理由拒绝。殷朝暮可以拒绝,一来是他本身资本雄厚,二来确实不得孙金如的心,去了只能不自在,可他却没有浑厚的家底供着,必须去。

    京都的傍晚霓虹初亮,非常绚丽。

    殷朝暮下午就老实地坐在书房里金融学概论,了解一些基本点。他家里并不怎么搞金融衍生品,主要还是做实体产业,简单来说,就是专门研究如何经营饭店,顺带以此为支柱做一些小的边沿性产业,最次才是投资。如果说顾氏这类纯粹搞虚拟经济为主的大世家可能十年之内就能崛起一门,那殷氏真是凭借独门手艺一辈辈积累下来的家业。当然也正因此,他们是绝不可能发展成顾氏这种顶尖巨头的,这个道理很简单,殷氏是顺应市场挣钱,顾氏则是cao纵市场,孰高孰低,一眼可见。

    殷朝暮从小就被灌输关于食物的各类理念,这是殷氏赖以存世的硬性标准,每一名继承人自己都是一位美食家。但他家族整整二百年都没发展成巨万者,却也恰恰因了这一份踏踏实实被束缚住的目光。顾疏敢拼、敢赌,因为顾氏是他抢来的,丢了也不怕;殷氏从没有一位继承人敢将重心挪向虚拟经济,因为百年门庭,肩上负担太沉重。

    殷夫人对他看得很准,人手都备齐全,绝不需他自己拿什么关键决定,唯一的要求就是能充门面,大概是早就发觉家门若完全落到他手里,迟早败光。这意思上一世他没看出来,这一世却瞧得通透,所以这次有机会看看金融,尤其能和顾疏一起学习,也不错。

    何况这样宁静甚至安详的光阴,阳光洒在书上的慵懒,都让他有种发自内心的惬意。顾疏坐在他身边,一转头、一侧身,就看得见。

    “为什么一直看我?”

    顾疏低头扫着书页上的字,时不时还记两笔,但说出的话却让殷朝暮有些慌。

    “不是,只是想提醒你该走了。”殷朝暮抬眼瞧瞧窗外天色,“走吧,不然一会儿我又该堵车了。”

    顾疏手上的原子笔匆匆写好一串儿公式,合上书看一眼天,淡淡道:“不急,我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