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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语气平淡地回答道:“是的。” 作者有话要说: 已修 —— 法律相关的东西都是查资料看的,一定有很多bug,希望不会影响学法的同学阅读 明天继续 —— 第62章 大雪纷飞 法庭上的混乱维持了将近一分钟, 才逐渐地平息。 审判长皱着眉头,等旁听席恢复安静后,看向石律师开口道:“辩护人请继续。” 中年女人虽然没有被审判长二次警告, 但法警就站在她面前, 时刻监督着她, 令她也忍不住发怵,总归是安静下来。 没有第三方的干扰之后,石律师的询问进行得很顺利。他一步一步陈列证据,向卫铮提问, 给法庭上在座的所有人大致描绘出了案发当晚的过程。 而他对面的公诉人席位上,年轻的检察官眉头紧锁, 蓄势待发。 石律师并不着急, 他看向审判长:“我的发问完毕。” 审判长点头,然后看着资料,沉声道:“控辩双方是否需要补充提问?” “需要。”公诉人席位上响起声音。 检察官站起身, 看了看手里的资料,然后道:“根据S市北区刑警大队对案发现场的勘验与调查,在现场发现了大量的血迹。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些血迹分别来自于被害人张志鹏,以及被告人卫铮。” 他抬头看了卫铮一眼, 继续说:“从被告人遗留在现场的血量,以及被告人身上的伤口鉴定来看, 这一刀足以造成失血性死亡。” “被告人,请问你是如何在身中一刀, 且伤口几乎致命的情况下, 进行反击的?” 青年坐在被告席上,闻言抬起头来, 对上这双锋芒毕露的眼睛。 他回答:“当时我躺在地上,刀还插在我胸口,张志鹏以为我马上要死了,走过来想拔出刀。我怕他再给我补一刀,那我必死无疑。所以在他弯下腰的时候,我先一步拔出刀,血喷出来溅了他一脸,他看不见了,就伸出腿想踢过来。” 身后的旁听席一阵躁动。 卫铮好似没有听见,继续道:“我抓住他的腿,用力一拽,他就往后倒下去。但他反应很快,倒下去的时候还不忘踢我一脚,我当时失血太多,根本站不稳,就往他身上摔了下去。” “等我爬起来的时候,发现手里的刀已经割破了他的喉咙。” 话音落下,法庭上一片哗然。 就连快要打瞌睡的记者们也精神一振,坐直了身体。 这算什么? 误杀?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同行们面面相觑,都没能从对方脸上得到答案。 检察官却很平静,他拿起一张资料,继续道:“案卷资料显示,案发当时,现场还有一位未成年少女,她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青年的手指动了动,但无人注意到。 “是我的房东。当天晚上我们约好在旧街碰面交房租,没想到连累她被卷进来。” 检察官看着他的每个微表情,又道:“根据她的证言,案发当晚是张志鹏误以为她跟你是同伴,于是对她出手,导致她重伤昏迷。你赶到现场时,是否见到了这一幕?” 青年对他点了点头。 “根据调查,案发现场没有监控。而唯一在场的证人也因昏迷没有目睹案发经过,也就是说整个案发经过只能通过被告人的供述来推断。” 检察官拿着资料,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正是石律师先前拿出来过的那张伤口照片。 “从伤口的鉴定结果来看,被告人当时的伤非常严重,不足以支撑他在这个状态下,将身高体重以及力量都比他更强的被害人反杀。” 坐在辩护席上的石律师眉头一动,却没有更多的表情。 “我反对。”他站起来说。 审判长示意他开口。 石律师看着检察官说:“公诉人这句话完全是建立在被告人蓄意伤害被害人的前提下,有失客观。我的观点恰恰相反,我认为正因为没有监控与目击证人,被告人的供述才是最直接的案件还原,他的证词也享有同等权利,不能视为无效证言。” “反对有效。”审判长点头。 气氛一时陷入胶着。 石律师没有理会检察官那复杂的眼神,他看向审判长,继续道:“审判长,根据以上提问,我有充分的证据与逻辑,提出合理的主张。” 卫铮抬眼看过去,正好对上石律师看过来的目光。 “我认为,案发当晚,被害人张志鹏同时携带钝器与利器,蓄意向被告人卫铮寻仇。而被告人卫铮赤手空拳,在被刺伤之后误杀被害人张志鹏,属于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应当无罪释放。” 检察官大声道:“我反对!” 他没有去看旁听席上的sao动,而是抬高声音说:“被告人卫铮究竟是不是先被刺中后再进行反击,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正当防卫无法成立!” 石律师寸步不让:“没有证据和证人,但有动机。被告人卫铮没有预料到被寻仇,然而被害人张志鹏却是准备充分,他有足够的动机主动伤害被告人卫铮!现场昏迷的受害人也能够佐证这一点。” 检察官动作一顿,他平复了一下呼吸,最后道:“没有证据的推断,只能是推断。辩方如果执意主张正当防卫,请出示有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