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可以先结婚在线阅读 - 第2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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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凛将这个伤痕的故事告诉给楼觅时,心里有些担心。

    方才楼觅很明显地表现出自己不愿意是陛下这件事,如今再跟她说,她不会不开心?

    没想到,楼觅开心,特别开心,开心得恨不能螺旋升空!

    “真的!所以我真的是陛下!”楼觅几乎旋身而起,眼睛里炸出了花。

    池凛愣了一愣,被她逗笑“穿回大原时你进入的是陛下的身躯,如今又找到了相同的伤口。再加上……”

    楼觅急切追问“再加上什么?再加上你这个人证对不对?无论我怎么转世,你都爱死我了对不对?”

    池凛被她说得脸红“说这些疯言疯语……”

    “要不是你受伤了,我可得当场疯给你看!”

    我是陛下啊,是我啊!

    幸福来得太突然,楼觅想要打开窗户,飞到大气层之外,站在月球上呐喊

    我特么的就是陛下——

    除了我,还有谁——

    “现在心证、物证、人证,三证合一。”楼觅坐上沙发,双手撑在膝盖上,对池凛笑,“皇后还不快过来认你的天子。”

    池凛笑得后背剧痛,冷汗和眼泪一块落“别逗我了……你,刚才不还在抵触么,不愿意是陛下。”

    “那怎么能一样!我倒是不想是她,可我就是啊!哎!老天爷这安排的,不当皇帝都不行。”

    楼觅现在整个一小疯子,恨不能上房揭瓦。

    池凛劝了好半天才将她劝回来,楼觅镇定了一下情绪,看了眼信件说

    “我再给你写,手写,写一千封一万封!”

    “你手是不要了么。”

    “我有你就行,还要什么手!”

    这一趟大原之行实在太曲折太刺激,楼觅的心被拔到高空又坠落谷底,再次因为突然而至的物证弹射到宇宙巅峰。

    行了,楼觅在心里跟上辈子的自己和解了。

    从此以后不会再吃你的醋。

    “觅觅,你们没事吧。”

    楼力行和彭梓媛在外面听到她在池凛的卧室里鬼叫,不知道又出了什么情况,有点担心,过来问问。

    门呼地被大力拉开,两人吓了一大跳。

    楼觅上来就给他俩脑门上分别印了一个吻,丢下一句“明天我请客”就将门再次关上。

    一脸懵逼的楼力行和彭梓媛“??”

    记忆丢失的确很可惜,不过意外的收获让两人更加欣喜。

    悬而未决这么久的事总算稳稳落地,楼觅打算先去泡个热水澡。

    “今晚我要跟你一起睡。”楼觅离开之前将池凛抱到床上,再一次开启疯狂撒娇模式,“放心,我特别老实,绝对不会乱动碰到你受伤的地方!”

    其实不用楼觅说,池凛今夜也想和她多待一会儿。

    “没关系,你想乱动就乱动,怎么动都行。”

    池凛说这句话的时候本来心无旁骛,可一开口,见楼觅眼睛都直了,似乎又不小心触碰到了现代人语言上的歧义……

    楼觅握着她的手“真的么?”

    看来是真的多想了。

    现代人的思维转得可真快,什么都能往那方面想。

    但是,池凛也没什么好拒绝的。

    她也非常非常思念妻子。

    池凛双唇动了动,楼觅就要等到她开口索取了,她又转过头去笑

    “别闹了,你快去洗澡吧。浑身还是湿的,别生病了。”

    楼觅看着池凛这副模样,心里骂了句脏话。

    怎么能可爱成这个样子?

    口是心非的时候都这么迷人?

    楼觅要现在还是皇帝,肯定得写个告示满世界贴——

    你们见过这个女人了吗?

    好,你们现在见到了,她是我老婆,本人比照片可爱一万倍。

    本来折腾这一顿应该非常疲倦,可此刻楼觅精神得很,登个珠峰没问题。

    蹦蹦跳跳哼着歌去自己房间的浴室,路过客厅,看楼力行和彭梓媛坐在沙发上吃水果。

    表面上是在吃水果,其实是借水果当掩护,暗暗观察楼觅。

    楼觅一点都没有回避他们的目光,反而乐颠颠地上前,嘴角都要笑咧到耳根了,拍了拍楼力行的肩膀说

    “老楼,精神不错,看这红扑扑的小脸蛋,一副憨厚质朴的模样,谁能想到你是太上皇呢?”

    说完楼觅就走了,楼力行手里的葡萄差点掉地上。

    “媛媛。”楼力行脸色发绿,问彭梓媛,“觅觅这什么毛病啊,真不要带去看看?”

    彭梓媛也不确定,可这情况实在怕人。

    不行,得密切观察。

    回到自己卧室,楼觅脱了衣服站在镜子前仔细端详腰部的伤。

    以前觉得它真难看,现在觉得它举世无双的可爱。

    摸着这道伤,楼觅随手丢了一个沐浴球进浴缸,等沐浴球在浴缸中散开时,楼觅闻到了一种气味。

    这种气味似乎在什么地方闻过。

    楼觅一脚踏在浴缸里,整个人静止了,极力回想那气味。

    一块花饼,紫色的鲜花饼,她在什么地方吃过,味道和这沐浴球很相似。

    鲜花饼很好吃,是某个亲近的人经常做给她的。

    别人闻到味道就够了,但她喜欢。

    不知道是真的口味与众不同,还是因为是那个人做的,她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