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在古代养丧尸皇在线阅读 - 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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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煮的,你要是想吃点不一样的,我明天再给你煮点鱼片在里面,做鱼片粥。”

    明明之前沈青溪很喜欢吃鱼的,现在听说鱼片粥,鼻尖就感觉总有一股腥味儿,赶紧摇头,“打住,打住,不用了。”

    “那你要吃点儿什么?”

    “来个烧鸡,就君悦酒楼里面的大厨做的。”

    周煜想到云哥说的,快要生产的时候最好不要占太多的油腥,果断的拒绝了,“不行。”

    “烧鸡也算油腥吗?”沈青溪气急,当明星那会要身材,吃点啥都是没滋没味的。末世来了,什么东西都是一个味道,好不容易穿越来了,居然连鸡都不给吃了。

    沈青溪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委屈上了,“我肚子里还有你们老周家的三代单传呢,你就敢不给rou吃,要是崽儿生了,你怕不是要把我赶出去。”

    周煜头疼,这是哪儿跟哪儿啊?

    “反正我不管,今天不给我鸡吃,日子就别想好过了。”

    周煜突然就笑起来了,小夫郎这模样怎么看怎么有种九十年代馋嘴媳妇的感觉。

    “你笑什么?”

    “没有。”

    最后周煜还是给沈青溪买了烧鸡回来,也没有赶多给他吃,就撕了一个鸡翅膀给他。

    看着桌子上吃鸡rou吃得津津有味的四人,沈青溪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闹了一场,怎么给别人占了便宜?

    “阿婿,你也别惯着他了,也就十天半个月吃不起rou而已,以前家里还不是好几个月都见不着荤腥,还不照样过来了,完全就是给惯的。”

    沈青溪:这是亲娘吗?

    亲娘是肯定是亲娘的,这事儿跑不了。

    “哎,阿婿,这孩子都还没有个名字,你都要去书院了,要是生了孩子要叫什么啊?”

    名字。

    周煜肯定是想过的了,他房间里面厚厚的一叠纸,上面全部都写满了名字,有男孩的有女孩的,就是太多了,他挑花了眼,还没有决定取哪个更好。

    沈青溪看他这样,有点狐疑,“你别是给取名二狗、卤蛋了吧?”

    周煜差点就喷了出来,二狗卤蛋,这是什么鬼?

    “没有,怎么可能?”

    但是就是两口子都嫌弃得要死的名字,沈刘氏倒是觉得不错,“二狗卤蛋这名字不错,小名儿贱,好养活。”

    “娘,这出去还能见人不?”

    沈刘氏淡定的扒了一口饭,“有啥不能见人的,你小时候还叫大头呢!”

    噗

    周煜该庆幸庆幸自己嘴里面没有食欲,不然就应该要出丑了。

    云哥和华哥儿也在憋笑,沈刘氏没当回事儿,还自顾自的说着,“你算是早产,出世的时候才巴掌大,产婆都说你要养活不容易,你外公说,贱名好养活,看见你头特别大,就给你取名叫大头了。”

    沈青溪脸都黑了,这妥妥的黑历史啊,哪里有这么害人的外公?

    “这不,现在长得多好,所以肚子里的这个还是叫二狗吧!”

    “母亲,大河村就有个二狗,还是叫卤蛋吧!”

    眼看小孩子的小名儿就在这不靠谱的两个大人手里确定了,沈青溪只能把苦果往自己肚子吞,早知道这俩这么不靠谱,就举例几个好听的名字了。

    什么小豆豆啊,小团子啊,小萌萌啊……

    哪个不比卤蛋强?

    想起卤蛋,沈青溪吸溜了一下口水,这名字是不萌,但是卤蛋是真的好吃啊!

    “娘,我们明天吃卤蛋吧?”

    第33章

    吃过了中午饭,周煜就要去书院了。

    这次带的东西有点多,各种书本、笔墨纸砚、衣物、水桶、被子……总之就当是在中学时候住校的那样准备就成。

    走之前,周煜叮嘱沈青溪,“树上的果子熟了别忘记了吃,有人要买,有多的也都卖了了。”

    沈青溪不耐烦的挥挥手,“我知道了,你去吧。”

    被沈青溪嫌弃,周煜也早就习惯了,沈刘氏却是将什么的吃的喝的,都给搬上了牛车,什么圣女果、苹果、梨子、芭蕉,都是挑熟的捡,“阿婿,你在书院也没人照看着,这些你带去跟你同窗吃,都道是吃人嘴短,总会照料一下你的。”

    以前沈青溪他爹去镇上读书的时候她也是这样子做的,简直就是驾轻就熟了。

    “云哥,我夫郎近段时间就要麻烦你了。”

    “该的,我会把溪哥儿照顾好的。”

    沈村长看他们说得差不多了,才催促周煜,“贤侄,时候差不多的,要是晚了,等下就赶不上了。”

    周煜点点头,“那就走吧!”

    不知道是不是周煜跟王毅特别有缘分的样子,他刚进县里就碰到了王毅,“青云兄,好巧。”

    “不巧,我特意等在这里的。”

    周煜疑惑,“为什么?”

    王毅示意他边走边说,“还不是为了分到同一个校舍。”

    王毅人脉不错,临山书院里面的各种道道他早就打听清楚了,两个学子一间校舍,王毅担子运气不好,直接进去万一就碰到讨厌的人,那不就是找罪受。

    “所以我才等在县里啊,要是碰上王清那混蛋,我往后几年还过不过了?”

    周煜了然,如果让他跟一个讨厌的人住几年,特别那人还爱挑衅的话,周煜觉得不是他遭罪就是那人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