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外挂,了解一下_分节阅读_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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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他小时候可是连饭都吃不上,又有什么条件来看书呢? 秦珩说的,在书房捣乱于是被父亲赶出来什么的,那样只要想想就会让人会心一笑的场景,他只余下满心的怅然,和难言的羡慕了。 就是这份难言的渴望,使得他更加拼命地求得如今的地位,更加努力的向上,爬到更高的位置,内心就不会空荡荡的难受,而是充满了满足感。 顾惜朝的神色只是异样了一瞬,就全数收敛在他低垂的眉眼下让人看不真切。 秦珩没有注意顾惜朝那一瞬间的异常,而后者也很快恢复了笑眯眯的模样,秦珩终于看到了那本被陆小凤奉为经典的《略》,其实他也不知道陆小凤是怎么知道的,只不过这的确是本难得的书,听顾惜朝自己讲,他当时写这本书时,将所有的希望都浇灌在这里面,可惜却被当时驻扎他们那里的军官当做废纸,还被嘲笑了一通赶了出去。 虽然顾惜朝只是言两语讲完了这本书的创作后续,秦珩却能想象那时的情形是多么的让人心生绝望,无人赏识又惨遭奚落,秦珩明智地没有问那个军官后来的结果,顾惜朝能够站在这里,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你就没有想过将这本书贡献给今上吗?” 听了秦珩的话顾惜朝有一瞬间的哑然,随即自嘲地笑笑,“哪里能拿这种粗制滥造的东西去污了圣上的眼。” “不是的!”秦珩情急之下断然反驳,“就连我这种对兵事一窍不通的人都能看出其的奥妙,我不信那些兵部的人看不出!”不知怎么,秦珩就是不想见到顾惜朝的脸上露出那种自嘲又带着苦涩的笑,好似自己多么卑微一样。他合该就是那种光芒四射,锋芒毕露的人。 不然也不会让陆小凤那个风流浪子真心实意地敬佩,这人一腔韬武略,又怎么能和眼下这个牵强地勾起唇角的人联系在一起呢? 秦珩一脸认真,他重复道,“惜朝,那个地方军官不识货,不代表坐镇京城的兵部大人们还不识货,难道你自己也认为自己写的不好吗?” 那怎么可能! 顾惜朝恃才傲物,当初就是因为那个地方军官鄙视他一个戏子之子写出的兵书,他不服,这才改头换面誓要考上科举,让所有人为他的才华惊叹。 他都做到了,但随着他的升迁,那本代表着屈辱的《略》,也被他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他想要埋葬过去,自然就要同过去所有的一切告别。他虽然自恃自己写的东西是极好的,但当初那个军官的话,到底在他心底留下了痕迹,更是从来都没有起了要把这本书拿去给那些真正专业的人看,然而今天,在秦珩斩钉截铁的肯定下,注视着他那双明亮如秋水的眸子,顾惜朝的胸前霎时guntang了起来。 ——这可能吗? ——可能! 这份肯定,如同在顾惜朝干涸的心间下了一场甘霖,安抚了这人无意识哭泣的内心,这份迟来的解脱,时间那么长,痛意却毫不间断的,毫不减弱的,折磨着顾惜朝,他的痛无人知晓,无人抚慰,但这一句话,又好像重新肯定了他一般,让顾惜朝整颗心都酸软了起来,有种终于等到了的轻松解脱感。这感觉复杂的无法言喻,但顾惜朝知道,他眼前的这个青年,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让他干涸荒芜的心间,重新开满了小花,虽然这花在这荒野,是那么的渺小,但终归看到了希望。 由别人带来的希望。 所以哪怕这人只是歪打正着,顾惜朝却有种眼角泛红的冲动,他背过身去,匆忙掩盖了自己的失态,口却带了一丝哽咽,就听他轻声道,“谢谢,我也觉得很好,它很好。” 秦珩敏锐地察觉到那一丝异样,然而他却识地什么也没说,而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现的样子开口道,“所以我能把它带回家去吗?我实在是太喜欢啦。想回家仔细看看。” 当初顾惜朝决定把它印出来的时候,自然不可能只印一本,于是满口答应,“当然可以。” 看着天色不早了,秦珩就提出了告辞,带着里最新得到的《略》,顾惜朝送他走到门口,这才开口下次的邀约,“小珩下次有空来这里坐坐。” 秦珩连连点头,随后利落上了马车。 然而,他们谁也没有料到,这竟是秦珩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去顾惜朝府上做客了。 第82章.兵书 他们约好了下次再见的时间,秦珩就告辞了。 他坐上回府的马车,抬拂过那本旧旧的《略》,凑近了闻,还能闻到淡淡的墨香气,这本书已经有些旧了,边角可能因为被人翻过很多次的原因,有些卷卷的,但随翻开一看,才能真切感受到它的主人的爱护,那些字清楚可见,在那些蝇头小字的下方,还有这几行比正还要小的批注,这是谁写的不言而喻。 其实秦珩说想要将这本书拿回去仔细翻过不是开玩笑的,这本书虽然不是很厚,或者说,比想象的薄,但它上面的字,却是真的多,仿佛要将自己脑袋里天马行空所有能够想到的想法和策略,统统写进这本书一样,它的正字体就很小,印的字数又很多,篇幅又不大,导致想要认真看一下内容,都叫眼前小蝌蚪一样的排弄得晕头转向,看不出个所以然了。 所以秦珩这才冒昧提出想要将书带回家去。 一路晃晃悠悠,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兴致冲冲地跑到自己的小卧室去看书,听下人说楚留香在他走后不久,同样出门了,具体到是没说,管家倒是听了一嘴,说是要去看地段找房子,管家一头雾水,好在没有放在心上,反倒是听到了只字片语的秦珩,抿着嘴偷偷乐了,他也不声张,自己悄摸摸笑完了,转身拿着书蹦蹦哒哒进房间去了。 正值午后,太阳暖洋洋地照过来,透过一旁枝枝缕缕的枝桠下折射出隐隐晃动的光影,秦珩找了把贵妃椅,又挑选了一个阳光正充足的地界,拽着椅子坐过去,调整了几下姿势,然后斜斜地躺下了,就着日光,秦珩也不用再点亮烛灯,就看起了里的书。 路过的管家瞧见了,原本以为是哪个小厮偷懒,正要张嘴教训,又在看清那人一个翻身后的面容后哑然,最后悄摸摸的招呼了厨房做些小少爷喜欢吃的,桂花糕啊,小甜饼之类的东西送过去他旁边的小矮桌上。因为不论天气再怎么明媚,也还是冬天,不好给秦珩吃些凉的,厨娘只好尽量搜刮一些他平日里爱吃的,一起端了过去。 只不过注定要辜负这份心意了,小少爷就着日光,一字一顿地将上的书看了个分明,直到后来渐渐入了迷,不得不说,作为一本略显枯燥的兵书,能有将一个外行人看入迷的本事,可见顾惜朝的才华了。 日头渐渐西去,过了晌午,太阳的热度就不是那么足了,然而秦珩毫无所觉地翻着书页,等到被冻得一个哆嗦,才回过神来,发现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再一抬头看天上,这一下午竟然就这么过去了!的书也就在刚刚让他看到了最后一页。 秦珩回过味儿来,才发觉自己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噜咕噜的叫,眼尾这么一扫,才看到被厨娘留下的,早就已经冷透了的糕点,这会儿也顾不得什么冷热好不好吃了,匆忙抓起几个,囫囵吞枣地嚼嚼咽了下去,被噎得直抻脖,半点形象都没有的将一盘的糕点吃掉了大半盘,造反的五脏庙才算有了些底儿。 这下秦珩也坐不住了,一攥着那本被他研究了一下午的《略》,一撑起太妃椅,就朝着书房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