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顺利滑了两圈,两人又迎面遇上刚刚那一队排成小火车的年轻人。 秦墨转头朝叶玫看了眼,翘起唇角露出一抹坏笑:“稳住!” 叶玫一见他这表情,就猜到他肯定是要搞事。 果不其然,他将她掉了个位置,把她和那队年轻人隔开,一手拉着她,一手飞快朝火车头撞上去。 叶玫简直吓得心脏快跳出来,却又什么都做不了。 那火车头是个年轻男孩,见人朝他直直撞来,赶紧惊慌失措闪躲刹车。 不料,秦墨再离他只有半尺距离时,忽然调转方向,拉着叶玫堪堪从他身旁擦过。而可怜的小火车头因为突然刹车,后面的人没反应过来及时停下。 一队年轻人,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哗啦啦倒下。 叶玫心脏急速跳着,本来还担心他这样搞事会不会惹麻烦,正忧心忡忡回头朝地上的人看,却见那些人倒地上笑成一团。 秦墨朝人吹了声口哨,转过头不以为意地对她笑道:“别担心,冰场都这么玩儿。” “……”叶玫的小心脏归位。 你们城里人真会玩。 几圈下来,因为有秦墨保驾护航,叶玫没再摔过,也算是真正入了门。 回到栏杆边靠着休息,她那张白皙的脸,晕染了运动后的嫣红,额头冒着细密的汗。但整个人难得的神清气爽。 这种运动所分泌的多巴胺,远比单纯的跑步多得多。 她喝了口水,将微微汗湿的发丝撩在耳后,察觉站在旁边的秦墨在看她,转过头奇怪问:“看什么?” 秦墨懒散地靠在栏杆边,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对上她的目光,伸手摸了摸下巴,微微蹙起两道剑眉,若有所思道:“我觉得你好像跟我刚认识的时候不一样了。” 叶玫面无表情斜他一眼:“哪里不一样?” 秦墨道:“就……” 对啊,哪里不一样? 他发觉自己并不能准确说出来。 默了片刻,他忽然又翘起嘴角,笑道:“反正就是不一样。” 叶玫轻笑着摇摇头,下意识握了下右手,掌心中未干涸的汗迹,应该还沾染着他的气息。 * 从旱冰场出来,已是傍晚,正是饭点,江临和林凯风已经饿得嗷嗷直叫,购物中心别的不多,吃喝玩乐确实少不了。 秦墨大手一挥,带着几人去吃火锅。 老重庆九宫格火锅,一顿晚餐下来,个个面红耳赤汗流浃背。 吃饱喝足本该打道回府。哪知秦少爷今天心情似乎好得不同寻常,又是豪爽地大手一挥,以预支分红的名义,领着众人去购物。 林凯风和江临那是一点没客气,顶着一身火锅味儿,杀进aj店,一人拿了两双最新款,兴奋地抱在怀中只差当场表演就地打滚。 秦墨一面吐槽两个死宅穿什么aj,一面自己也随便拿了两双,爽快付了账。 说起来,这哥俩三除了江临还勉强称得上年少之外,其余两个年纪都不算小,搁在外面,正是养家糊口打拼事业的年轻社畜。 但或者是还没正式走上社会的缘故,不管是秦墨,还是林凯风,都还带着少年气息,甚至颇有几分中二般的天真。 叶玫心想自己又何尝不是? 她跟他们一样,都还没来得及面临社会的现实和残酷。 象牙塔是个好东西。 为他们挡去风雨和险恶,暂时留住了那点终究会逝去的赤诚。 她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但她想,自己会永远记住这些短暂的,看起来平淡,却又与众不同的时光。 “走!去挑你的。”从aj店出来,秦墨跳着眉头,颇为豪爽地对身旁的女孩道。 “我?”叶玫愣了下,“我就不用了。” “那怎么行?咱们现在是一个团队,团队讲究的是什么?是团结和公平。我们都买了,你怎么能不买?” 林凯风抱着心爱的aj,笑嘻嘻附和:“对啊,辛苦这么久,怎么也得奖励一下自己,老秦预支的咱们以后分红,记咱们自己账上的,你不用客气。” 江临连连点头。 叶玫犹疑了下,觉得自己确实没必要这样格格不入,便点头道:“那……要不然我也买一双运动鞋。” 秦墨啧了声:“你一个女孩子天天穿运动鞋帆布鞋,不嫌烦啊!走走走,去女鞋店。” * 秦墨对女鞋品牌显然不算陌生,带着人杀进一家价格不菲的品牌店。 叶玫对穿着不在意,脚上的鞋子,几乎没有超过三百的。而这家的鞋子普遍两千以上,对她来说实在是有点贵了。 然而秦墨没给她拒绝的机会,叫柜姐挑了两双新款高跟鞋,强行让她试穿,然后用他的直男审美,选了他满意的一双。 叶玫还有些晕晕乎乎没反应过来,手上已经多了一个购物袋。 秦墨歪头上下打量她一番,摸着下巴道:“光有鞋子还差了点,得买一身配鞋子的衣服才行。” “……不用了。”虽然这购物资金名义上是她未来的分红,但毕竟是从秦墨口袋里掏出的,而且未来怎么样还不得而知,现在这就是空头支票。叶玫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像其他两人那样坦然接受。 哪知,林凯风和江临也架秧子起哄:“那怎么行?你可是我们团队一枝花,不能给咱们丢面子。” 秦墨得意地朝她挑挑眉。 于是叶玫,平生第一次进了一家只在广告里见过的品牌女装店。 此时已经仲春,正是春夏裙装上市的季节,热情的柜姐,为叶玫挑选了一件蝙蝠袖水蓝色连衣裙,是当下热门新款。 在被强行推进试衣间时,秦墨还不忘把鞋子也塞进去,道:“搭配着穿,看效果怎么样。” 还真是熟门熟路,直男之光。 站在狭小试衣间的叶玫,终于获得了一片兵荒马乱后的清静,不由得舒了口气。 她看着手中的高跟鞋和裙子,五味杂陈。 脱掉卫衣,将崭新的蓝色裙子换上,大小正合身,又穿上那双新款黑色高跟鞋。 试衣间里没有镜子,她也不知道自己穿上这身是什么效果,只觉得有点不自在。 她是父亲带大的女孩儿,这样的打扮还是平生第一遭。 想到外面站着三个男人,她犹疑了下,才将门打开。 “哇哦,好看!我们电信一枝花果然不是盖的。”林凯风雀跃的声音先响起。 被三个男人外加一个陌生店员围观着,饶是叶玫再淡定,也忍不住耳根子微微发烫。 她抬头,恰好对上两步之遥,秦墨那双狭长双眼。 他懒洋洋靠在白色墙边,翘着一边嘴角,似笑非笑的样子,琥珀色的眸子有光微微在跳动。 他没有说话,只是定定看着他。 店员笑道:“这件裙子很适合美女这种皮肤白的女孩子,你穿着实在是太好看了。” 叶玫慢慢转过身,对上试衣间门上的镜子。 她习惯简单轻松的打扮,所以有点记不清自己多久没穿过这样女人味十足的裙子,而脚上这八厘米的高跟鞋,更是平生第一遭。 但确实是好看的。 好看得有点陌生。 秦墨站在她身后,看着眼前的背影,和镜子里的人。 因为没戴眼镜,侧脸的头发又挽在耳后,露出了整张干净秀丽的小脸。 皮肤白的优势,在这种时候便显露出来。不用化妆,只要穿上一件稍稍鲜艳的衣服,便如同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秦墨第一次发觉,原来美是分很多种的。这样淡雅素净的美,比起浓烈张扬的美,更让人觉得与众不同。 他勾唇无声笑了笑,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叶玫回头看他。 他直起身,道:“就这件了。” 叶玫面露犹豫:“……还是算了吧,我觉得我不是太适合。” 秦墨定定看向她。 林凯风跳过来道:“怎么不适合?明天你就穿着去上课,保准艳惊四座,从此坐实电信之花的名号。” 秦墨勾起一边嘴角,没再说话,直接去拿卡结账。 * 晚上回到宿舍,洗过澡后,叶玫想了想,又拿出新买的裙子和高跟鞋换上,站在门后的穿衣镜去照。 萧雨从阳台进来,眼睛一亮:“新衣服?新鞋子?” “嗯。”叶玫点头。 萧雨走过来,上下打量着她,满脸都是惊艳:“太好看了!你自己去买的?这么会挑?” 叶玫不置可否得嗯了声。 萧雨又想起什么似的,从抽屉里摸出一只没用过的口红,凑到她跟前,在她唇上画了两下:“这样就更完美了。” 叶玫皮肤白唇色淡,这是她总给人长相寡淡的原因。 此刻画上一点口红,还真是点睛之笔。 镜子里的人,仿佛变了个样。 漂亮。 虽然不至于惊艳,但也是很直接的漂亮。 这样的自己让她觉得很陌生,却又好像有点熟悉。 她忽然想起秦墨那些一二三十几号前女友,此时镜子里的女人,不就和那些漂亮女孩很相似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