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九零之恶妇当家在线阅读 - 第66节

第66节

    “胡说什么呢。”林凤音没心思跟他打情骂俏。

    当然,金珠也知道, 迅速收敛表情, 淡淡的问:“想听听他的事吗?”

    原来, 当年向东阳连夜离开羊头村的时候, 正赶上暴雨,山体滑坡, 跟他同路的另外一个小伙子被滚石砸断了腿,第二天才被村人发现。

    大家一问,他说向东阳掉悬崖下了。

    那可是三十来米的悬崖,下头是一条暗河,通向另一个县, 汇入金沙江,地势之陡峭,天气之恶劣,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向家人顺着湍急的暗河连续找了一个星期,虽说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但大家都默认他就是死了。

    他本来就计划跟初恋情人相约私奔的,这倒好,天时地利连人证也有了,歪打正着来个金蝉脱壳。

    向家人为了对外头有个交代,谎称他是进城找林凤音才摔死的……呵呵,她上辈子是有多蠢,居然真的相信,并为此愧疚自责了那么多年。

    “他们最先落脚在书城,赚到点小钱,去了深市做生意。”金珠看着她的眼睛,“还要听吗?”

    林凤音一愣,“说。”

    金珠不自在的跷起二郎腿,“他们在那边生了两个孩子,大的十岁,小的刚七个月。”

    虽然在认出向东阳的一瞬间,她就已猜到他在外面可能过得很好,可能已经有了别的孩子,可是她绝对想不到他和那个女人的孩子居然跟鸭蛋同岁。

    她紧了紧拳头,“到底多大?”

    金珠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犹豫一下,才道:“出生证明是六月十号。”

    鸭蛋是头年十一月份出生的,这个孩子出生在来年六月……他们苟且的时候,她怀着八个月的大肚子。

    呵,畜生!好一个不得已跟她结婚,好一个夹在她和公婆之间难做人,原来是早就跟那个女人偷上了。

    难怪,她被张春花打断胳膊的时候他屁都不放一个,难怪她饿得没奶他也无动于衷……在他眼里,她和鸭蛋到底算什么?!

    金珠注意着她的神色,心头也颇为不齿,这向东阳真他妈不是东西。

    “想哭就哭吧。”他长叹一声,将她搂进怀里。

    林凤音没有哭,唯有冷笑。

    反正她也不爱他,没有被背叛的伤心,更多的是难堪和愤怒,这是他对她赤.裸.裸的羞辱,那个孩子的存在,更是对鸭蛋的羞辱。

    她抬起头,“他做什么生意?”

    “笔墨文具,在深市北湾区有两家公司和五间门面。”

    深市北湾区啊,她去年进货时去过,说不定还从他公司门口经过。她是风尘仆仆的内陆妇女,而他,就坐在空调房里看看报喝喝茶,不知道多得意离开那小山村,抛弃他们。

    正因为他“英明神武”的决定,他破釜沉舟为爱放弃一切的“勇气”,才拥有这些普通人一辈子也得不到的财富。

    她太了解他了,财富和地位是他这十年来最引以为傲的收获。

    林凤音咬紧牙关,既然老天爷瞎了眼,那她就替天行道一回,让他爬得有多高,摔得就有多惨。

    金珠低头,本以为会看见一副梨花带雨,谁知却是银牙紧咬的狰狞模样,“你……”

    “我为什么要哭?该哭的是他。”

    “……”好吧,不愧是他金珠的女人。

    忽然,想到最担心的后果,她抬头问:“我不会真坐牢吧?”

    金珠横她一眼,“胡说。”

    “可他明明都……也挺严重的吧?”窃喜。

    “嗯。”

    “那会不会……”继续窃喜。

    金珠嫌她腻歪,一锤定音:“没我允许,谁敢让你坐牢。”

    “可派出所,万一……”

    金珠嗤笑:“你是怀疑我的能力?”别说没死人,就是真死人了,对于那样的渣滓,他也有的是办法。

    他金珠从来奉公守法严于律己,没逃过一分钱的税,没闯过一秒的红灯,可如果是为了她……就不一样了。

    林凤音心头一暖,有人给自己兜底的感觉,真他妈爽!

    “金珠你真好。”她踮起脚尖,在他青黑的下巴上亲了一口。

    男人一愣,看着早已跑开的背影,摸了摸下巴。

    ***

    天黑一会儿,向家三口急忙忙赶来。

    原本夹着尾巴如丧家之犬的向冬梅,忽然变成了昂首挺胸的大孔雀,“妈,咱们别跟她废话,赶紧看哥哥去,我都好多年没见过我哥了。”

    张春花抹抹眼泪,使劲瞪了林凤音一眼,“你男人住院了不去跟前端屎端尿伺候着,还有心情看电视,真是没心没肺。”就这没眼色的女人,得让儿子好好收拾!

    儿子回来好啊!

    儿子回来她就能挺直腰杆摆婆婆谱了,听带信的村人说,东阳现在可富态了,一副城里大老板的打扮,在外头早混得风生水起了。

    她的儿子成了大老板,那她岂不是也能跟金老太平起平坐?到时候她也种一院子的树,也装一口金牙,天天笑。

    然而,冬梅的叫唤惊醒她的美梦。

    “哎哟妈你看,她又发什么疯?”

    林凤音抡起扫帚,“那就找你们好儿子去。”

    去年那顿打实在是令向冬梅心有余悸,也顾不上管爹妈,抱头鼠串,“爸妈咱们去医院,让哥给我们做主。”到时候还不“休”了这恶婆娘!

    张春花也怕被打,骂骂咧咧跑出去。回头见向老头还犹豫不决,骂道:“糟老头子还扒着她干啥,咱东阳当大老板了,金山银山孝敬咱们,还缺她那几十块?”

    却忘了一个月前的她,为了几十块“养老钱”宁愿回村过苦日子。

    向老头看向林凤音,语重心长,“鸭蛋妈好好想想吧。”这儿媳妇他虽然不喜欢,可会来事儿,为人也大方,让他在外人跟前非常有面子。

    林凤音翻个白眼,扫帚一抡,“滚!”你们的好儿子要还念你们的养育之恩,上辈子就不会让你们活活病死不掏一分钱。

    连夜辗转见到向东阳,母子相认一家团聚自不必说。向东阳这一走就是小十年,刚开始也会想家想父母,可生活慢慢压弯了他的脊梁,每天早出晚归的奔波,很快就让他无暇思念。这两年是有钱了,可他一提回来的事,新“妻子”就跟他闹,闹得俩儿子也不理他。

    里外不是人。

    老两口就爱听这话,抱头大哭,“好好回来就好,见不着几年也没事……对了,你刚才说什么儿子?”

    向东阳不敢与他们对视,低头道:“嗯,她生了两个儿子,很乖巧很聪明,你们一定会喜欢的。”

    张春花忙擦了眼泪,“两个都是儿子?哎哟!”她一拍大腿,“那我这不是有三个大胖孙子啦?”

    连向老头也忍不住追问:“几岁了?”

    “上几年级?”

    “叫什么名字?”

    “怎么也不一起回来,让我们看看。”

    向东阳原本以为,自己私奔还在外头有了私生子这样的丑事,怎么也会被骂个狗血淋头,谁知父母居然这么高兴,一时也有点反应不过来。

    “哎呀妈你别老说孙子,快跟哥说说我的事儿,姓吴的狼心狗肺,一家子就欺负我没娘家人。”我哥回来了,还当了大老板,得替我报仇!

    “姓吴的是谁?”向东阳刚醒来没多久,脑袋还是晕的。

    “还能有谁,你妹夫呗。”

    他陷入了回忆,可无论他怎么回忆,也想不起来这位“妹夫”长什么样。

    张春花一心只想知道儿子到底挣了多少钱,使个眼色,其他人都出去了,也不知道嘀咕了什么,等再出门的时候老脸笑成了一朵烂菊花。

    ***

    第二天,确定警察真不会来抓自己,林凤音照常去了店里。

    没一会儿,杨姐赶来。“昨晚我就想去你家问问,可老李说这时候让我别去添乱,他有个远房表弟在公安局当局长,他已经问过了,说是有人已经跟他打过招呼了。”

    “不是我马后炮,主要是打招呼那人牌面太大,老李说一百句不如他说一句。”

    小县城都是沾亲带故的人家,昨天闹那么大动静,她知道也不奇怪。只不过——“我听老李这亲戚说,那男的是鸭蛋亲爹?”

    林凤音倒是愈发感激她念着自己,这种时候能雪中送炭的可是真朋友。也不避讳什么,一五一十跟她说了自己这位“丈夫”的光荣事迹。

    别说在这个年代,就是十年后二十年后,抛下独自打工养家的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儿子跟人私奔,还有脸回来的男人……那也是万中无一的奇葩渣滓。

    “我呸!不要逼脸!”杨姐摩拳擦掌,要是向东阳在跟前的话,林凤音毫不怀疑她会冲上去赏他大耳刮子。

    “这他妈还是个男人吗?我苦命的凤音啊,你说你这副样貌,这身本事,就是嫁个什么局长校长的也没问题,怎么偏偏……”

    真是糟蹋了她。

    林凤音自嘲的叹口气,随即,想到那高高瘦瘦的金某人,又不禁笑起来,至少,目前看来,她以前的十年不算白熬,老天爷把最好的都给她留到最后了。

    “谢谢姐和李哥,等我把事情忙完,得好好感谢……”

    “打住打住,我跟你谁跟谁啊,别说那些,我只问你酒店还开不开?”

    林凤音这才想起来,被向东阳一闹,把大事给忘了。

    酒店原计划下星期六正式开业,可她现在请帖还没写,饭店也没订……仇是要报,但挣钱才是大事啊!

    看着立马原地满血复活的朋友,杨姐欣慰不已。还有挣钱的动力,说明这事对她的打击没她想象中大……屎摊子料理干净,过几个月把婚一结,又是一段新的人生。

    凤音一个人撑了这么多年,是该有个男人来相互扶持了。

    是的,相互扶持。

    虽然老李常说金老板有钱,他兜里的钱可能是他们几辈子也挣不到的数,可她就是觉着,凤音以后也差不了。到时候谁给谁遮风挡雨还不好说呢,他俩的关系顶多算相互扶持。

    第073章

    三天后,深市南阳花园。

    灿烂的阳光洒在砖红色的花间小路上, 穿碎花裙的女人用剪刀剪了一支粉白色的茶花, 凑近鼻端……“太太,太太。”

    女人回眸, 笑得温柔。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邮递员还是愣了愣, 这栋别墅的女主人,可真好看。

    她的五官平整圆润, 没有高挺的鼻子尖尖的下巴, 没有顾盼生辉的双眼皮, 就连身材也没那么出众,可看着就是让人觉着舒服……他没读过几年书, 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就是好看吧。

    很有文化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