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幸福来得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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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枭,凌枭!” 我惶恐地大喊起来,四处寻他的踪迹,没有人,也没有他那温润的气息,他竟凭空消失不见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 狂妄的笑声是那么灼心,令我心头的怒火强若滔天。混蛋,我要杀了你,我他妈的要杀了你这禽兽不如的混蛋。 “天罡五行,锁魂!” 我挥臂一震,两只手臂都燃起了至阳之火,因为愤怒,所以火焰滚滚。我怒视着四周,寻找那禽兽的影子。 周遭有无数幽魂被我吸来,但都不是那个混蛋。我能听到他的声音,却感受不到他的气息。他难道不在这里么? “混蛋,你有本事出来啊,出来!”我怒喊道,声音尖锐得不像是我本人发出的,心头那股恨从未有过的强烈。 是他杀了凌枭,还把他分割成十块封印了他的魂魄,如此令人发指的手段一般人谁做得出来呢,我一定要把他挫骨扬灰。 “女人,你还不配跟我交手。” 冷冽的声音从我耳边掠过,我不顾一切地扑了过去,扬起双臂,那熊熊烈火竟把四周植物的魂魄都吸了过来,却就是找不到那个混蛋。 难道他用的也是巫术? 我想起凌元凡跟我说的那个鬼巫的“夺命鬼手”能够千里控制杀人,这混球莫非也会? 可是,我所学的道术中。没有哪一种能够破这种诡异的巫术。唯有我的血,既能克百鬼,也能破百阵。那么…… 我眸色一寒,举起右手掌用力朝左臂劈了一下,那血顿时顺着火焰窜了好几丈远,宛如结界似得锁住了四周。 终于,我看到那白影了,正冷傲地站在玉泉边上摇着折扇,依然那么玉树临风,像个翩翩公子。可他的眼神是那么阴毒,唇角泛着冷笑。 “混账,还我凌枭!”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扑过去,挥掌朝他拍了去,手上烈焰滚滚势如破竹,这应该是我最强的一次袭击。 “找死的东西!” 他一声冷喝,拂袖便是一股冷厉的阴风袭来,我的至阳之火瞬间被吹灭,自己也被震退了好远。重重摔倒在地。 然而他并不打算放过我,举起掌心挥出一道灵符。 那灵符竟然化为了一只修长白皙的手,以剜心之势朝我冲击而来。我眼睁睁地看着它竟然无法避开,我被禁锢了。 “啊……” …… “九儿,九儿醒醒。” 我被一阵急促的声音喊醒,掀开眼眸时,对上了凌枭惶恐的眼神。我慌忙翻身坐起,喉咙忽然泛起一股咸腥的味道。 “唔……” 我无法控制地痛吟一声,喷了口血出来。 我环视了一下四周,是我的卧室,我又慌忙摸了一下心脏,还在跳动。那刚才……这是做梦了还是怎么了? 我到底有没有去到三百年前找凌枭的前身?我明明记得在金碧辉煌的皇宫里遇到了他,后来却莫名其妙遇到那个禽兽不如的混蛋了。 “九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我听你大喊大叫的,就慌忙把你叫醒了。”他一脸心疼地为我擦唇角的血迹,问得我莫名其妙。 我在做梦? “凌枭,我,我去三百年前找你了,黄婆婆说我们俩阴阳双修的话,可以提高彼此的修为。我看到你了,但是还看到了那个家伙。” 这一切无法解释,唯有老老实实告诉凌枭了。我把他忽然消失的事情也说了,因为我分不清到底是梦,还是我的灵魂真的去了。 他听了没有说话,只是抱着我轻轻拍我背脊,像哄孩子似得。我靠着他冰凉的胸膛,心头怅然若失。 我在想,如果不是凌枭在这节骨眼上叫醒了我,我的心是不是被那家伙给剜掉了呢? “九儿,谢谢你。” 许久,他才轻叹道,而我却听到了他语气中的沉重和无奈。是不是我太弱,让他无言以对了呢? 凌枭,给我点时间,我一定能追上你的步伐的。上刀山也好,下火海也罢,我和你同生共死。 “睡吧,天还没亮。”他搂着我躺下,可我分明感受到了他心事重重,只是他不愿意跟我说而已。 我枕着他的臂弯,一开始是毫无睡意的,到最后眼皮却越来越沉,越来越沉……似乎,我的身体也在沉,好像在慢慢沉入冰凉的水里,冷得我瑟瑟发抖。 “月当空,不尽相思梦……” 耳边,又响起了这醉人的歌声。我掀开眸子,看到了一个如水晶般的空间,明明璀璨夺目,却是那么冻人心骨。 我忍不住抱紧了双臂,才发现自己又是赤果果的一丝不挂。我脸一红,偷偷瞄了眼四周,好像没有人,但也没有能遮体的衣物。 好冷啊! 我哆嗦着蜷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想要召出我的至阳之火暖一暖身子。 而就在此时,忽然一缕玄色锦缎袭来,整个卷住了我,我抬起头来,对上了一双柔情万种的眼眸。 “凌枭!” 我顿然一喜,起身撞进了他的胸膛,这锦缎里面春光一片,我与他如此坦诚相对,心头竟无半点羞耻之心,我在窃喜。 他抱紧我,低头深深吻住了我,我感受到有一股极寒的气息从他口中袭来,我本地用我至阳之气去抵抗。 唇交缠,我周身热血沸腾,他却寒气逼人。但我们舍不得分开彼此,我渴望这个激吻能永恒。 他修长的指节滑过我背脊的时候,我总是心猿意马地想着一些限制级画面。 但他的定力极好,就算某个地方肿胀如火,也只是抱着我吻着我,以自己的极寒之气抵御我的至阳之火。 我这才明白,黄婆婆所谓的阴阳双修,是两股完全不同的气息彼此交融。因为我们都需要自身的气息来抵抗对方的气息,所以修为就会在这种抵抗中慢慢提升,最终冰与火平衡。 我觉得,这模式的阴阳双修我也是能接受的,我已经把凌枭全身上下都偷偷瞄了个遍,某个重点部位也被我不经意地揩油了。 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闷sao小可爱,装着很不食人间烟火,其实内心很邪恶。 我们不知道激吻了多少时间,反正当我醒过来的时候精神好得出奇,就连半空中飘的尘埃我也看得一清二楚。 凌枭不知道去那里了,但血凤的残肢在发热。我滴了一滴血进去,发现残肢上的血管什么的清晰了好多,淡淡的血雾缭绕,生机勃勃得很。 起身来到卫生间洗漱的时候,我发现脸上的印记又淡了一些,用遮瑕膏都能遮住不少了。我想起上次那个造型师朱晓鹏,决定什么时候去找他教教我怎么打扮。 女为悦己者容,我也是! 我其实也很爱美,只是以前没那条件。现在不一样了,我既然当了还衡地产的董事长,品味自然也要跟着提升一下。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身边的凌枭那么优秀,我自己也不能太挫了。 我洗漱好后换了一套休闲装,修身牛仔裤配一件咖啡色呢子斗篷,是沫念让杜影给我买的,我自己当然不会搭配。 下楼的时候,我闻到厨房里传来一阵浓郁的香味,狐疑地走过去时,却看到凌枭正在灶台前一边拿着勺子搅拌粥,一边拿着一本菜谱在研究,专注的样子绝世不可方物。 他竟然换下了那一身皇袍,穿了个现代的休闲套装,一头青丝用了个橡皮圈扎着,竟有点艺术家的气质。 我一下子受不了了,眼里的桃花满地乱飞。会做饭的男人最诱人了,尤其是会做饭还长得那么帅的,简直把我迷得不要不要的。 我屁颠颠地走过去一把抱住了他的腰,头在他背上蹭了好几下,“凌枭,你怎么会用这现代的东西啊?” “我们当鬼的也要与时俱进嘛,要不然会被人嘲笑的。”他反手把我拨到胸前在我眉心吻了一下,可把我心波荡漾得。 “谁敢嘲笑你,我一定扁得他不要不要的。” “来,尝尝我的菜粥熬得好不好。”他拿起勺子舀了一点给我,美得我真想臭不要脸地跟他表白我要嫁给他。 “好吃!”我把勺子的粥喝了还余兴未尽地吧唧了一下嘴,又道,“我去叫黄婆婆。” “她回林子去了,要过些天来。你快吃吧,等会要去一趟公司,杜影说有大事要跟你商讨。” “噢,什么事啊?”我一下子有点抑郁,其实我很想和凌枭腻在一块,因为怎么都不会闷。 “不晓得,等会我开车送你去。” “什么?你开车?” 我眼睛瞬间瞪成了铜铃,那玩意我都没学会好么?再说,我现在能上天遁地,去公司也不用开车的。 “不就是开个车么,你那么惊讶做什么。我准备以后做你的专属司机,陪你上下班,你觉得如何?” “啊……凌枭,你快亲我一下,我这是不是在做梦啊?” 为什么幸福来得这么快,我都来不及消化。凌枭要陪我上下班也,偶买疙瘩,那从此以后不管电闪雷鸣还是雨雪交加,都阻挡不了我热爱工作的决心。 他浅笑着捏了一下我的脸,给我盛了一大碗粥,“吃吧,我看你吃。” “恩!” 我点点头,拿着勺子扒拉着碗里的粥,吃一口偷偷瞄一眼,尖不知不觉流出了一缕温润的,红红的东西……哎,又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