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临冬城
最后的一段路程是最难熬的,从白港出发,沿着白刃河顺流而上,从第一个河流的分叉点开始一直到临冬城沿途没有任何可以补给的城镇,逐水而居的人类定理在这片雪域似乎失效,茫茫雪原哪怕在夏天都不曾融化,就这样年复一年的越堆越高。 大队人马花费了最少20天的时间来渡过这片雪原,为什么说至少?因为北境的夏季没有黑夜,不曾落山的太阳让人对“天”这个时间单位极度不敏感,20天是指队伍停下睡了20次觉,但缺乏精确的时间记录设备,鬼知道是不是真的就是一天睡一次? 尽管疲惫、寒冷,当即将看见临冬城的时候,车队停下从国王到马夫都休整了一番,然后大家打起精神尽量展现出王室的威仪。 最苦逼的就是车队的守卫,他们大部分来自之前的王宫守卫,莱恩很是认识其中的一些人,他们为了王室的威仪,竟然脱掉了厚厚的皮毛,强迫自己穿上冰冷的铠甲,哪怕已经尽量向铠甲里多塞衣服,但这些为南方制造的铠甲里能有多少塞衣服的空间? 好在北境的主人没有出城50里来迎接,不然他将看见一群打抖的护卫。 越是靠近临冬城,这种情况越是好转,周围的冰雪渐渐消失,露出了青翠的草原。之所在这里建立北境最大的城市,就是因为这里有一个大型温泉,地心的热量在一片冰雪中难能可贵,让冰雪世界出现一大片绿地,也让抖动的侍卫回归了正常。 雄赳赳气昂昂的队伍带着王城的傲慢走进了北境人民的围观。 作为御林铁卫之一,莱恩得以在近距离观察这个世界日后的主角们,不管是鱼(徒利家族)、狼(史塔克家族)还是龙(坦格利安家族)的血脉都堪称优秀,艾德·史塔克的几个“孩子”都是一表人才,哪怕是在电视剧里最无能的珊莎·史塔克也是无可否认的美女,虽然她现在才13岁。 国王和老友的会面莱恩没兴趣关注,比起两个老男人,他对几只小狼更感兴趣。 冰与火之歌是个有神明存在的世界,几只小狼的遭遇充满了隐喻,每只小狼都先他们的主人一步复刻了自己主人的命运,如果只有一只狼这样,那叫巧合,而每一只都这样那肯定有其原因。 可惜莱恩还没能接触到魔法,没能看出几只小狼有什么不同。不过他已经决定要试探一下改变这几只小狼的命运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当国王和艾德携手去史塔克的家族墓地,闲杂人等各自鸟兽散开,莱恩最先找到的是珊莎·史塔克,不只是因为她的狼即将死去,更因为她是几个史塔克里最好骗的,也是最不在意狼的人。 “前面的美女请等等。”艾德·史塔克有着严厉的家教,他的孩子们必须自己照顾自己的小狼,包括制作食物、打扫卫生、训练教育,狼所需的一切都由各自的小主人包办,所以喜欢淑女活动的珊莎才会出现在临冬城外的草原上,给了莱恩搭讪的机会。 自认是临冬城最美之人的小女孩停了下来,疑惑又略带好奇的看向了那个君临人。 是的君临人,在年幼的珊莎眼中,君临是个高人一等的地方,那么美丽、富裕、优雅是真正贵族应该待的地方,也是她这样的淑女应该待的地方,而北境~就只是北境。 莱恩的前身是一个喜欢维护贵族颜面的落魄贵族,哪怕他是靠工资吃饭的守卫,但依然给自己置办了一身昂贵的贵族服饰充门面,作为那个家里最值钱的东西,家门已经没了的莱恩当然会把它随身携带,反正有背包空间,这种体积庞大而没什么重量的东西随便放正好。 而这时它也展示出了它的作用,尽管莱恩的外形不像詹姆·兰尼斯特那样阳光、帅气,但在这套修身礼服的作用下,他依然可以被称为帅哥,特别是在思想“扭曲”的珊莎·史塔克面前。 “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是个地道的君临人,从小的梦想就是能养一只北方的雪狼,你看你能将它卖给我吗?我愿意为它付出我最有价值的珍宝。” 说着莱恩手一翻,凭空变出了一根项链。这是在寒落峰得到的陪葬品之一,严格来说它并不值钱,虽然它的制作工艺充满了精灵的风格——纤细、华贵、优雅,但材料只是普通的白银,上面的宝石也是最不值钱的破碎宝石渣,反正在小指头的典当商店里,这个项链就值一个金龙。所以莱恩并没有将它卖掉,想的就是总有用上的一天,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这是我祖传的珍宝,它的制作工艺可以追溯到8000年前的精灵时代(森林之子),据说这是当初精灵时代最美的公主随身佩戴的项链,是少数在时间的扫荡中幸存的宝物,更难的是,在我二十年的生命中,我只发现了你的美丽能够配得上它,你看用它来交换那只冰原狼可以吗?”以莱恩前世卖过保险的经历这些瞎话是张口就来。 “噢~不,它太珍贵了,这是你祖传的宝物,我怎么能要这么贵重的东西。”珊莎口不对心的推迟着,但她放大的瞳孔已经出卖了一切。 平心而论这根项链确实很美,上古卷轴5的世界里高等精灵本就擅长制造美的物品,哪怕是杀人用的兵器他们都更讲究美丽的外表,而不是坚固与耐用。 这根明显出自高等精灵之手的项链在人类世界,特别是这个落后的人类世界绝对是难得的精品,不然莱恩也不会独独将它留了下来。但要说它就真的美到让人一看就移不开眼?那还真不至于。 但就像古董的本质只是废物一样,来历、故事、时间的沉淀都会给物品增加价值,而越是自诩优雅的人越是吃这一套。思想“扭曲”但心思单纯的小姑娘已经完全被物品和物品背后的故事给忽略了。 瞳孔放大代表喜欢,这在现代社会是搞销售的必修课程,当看到这种明显的征兆只要再加把力一般都能促成一笔交易。 (今天值班,晚上8点正在单位吃泡面,所以尝试用一用高科技,看它能发挥作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