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节
鉴于带头抄家的是陆淮,以及这事中带着年轻气盛的直爽劲儿,我估摸这个主意他占大头。所以今天顶锅盖说一句,不管你陆淮是野心勃勃的高级猫,还是满腔正义的傻猫,光冲你有胆子玩这么一出,劳资我—— 他妈的祝你和林总百年好合! 答完了俺老孙去也! * 底下评论五分站答主,三分半信半疑,另外两分…… 傻逼! 林笙猛地砸了手机,半闭上眼睛。 层层叠叠的窗帘,阻挡住绝大部分刺眼的光芒,唯有极少数钻着缝隙跳进里头来,在地板上形成一个椭圆的光圈。 细碎点点的尘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慢悠悠的在空气中漂浮着,像梦。 视线转移,在瞧见香烟碎屑、酒瓶、被撕扯开的被子、杯壶的碎屑、散发出难闻气味的呕吐物、堆积在一起的发霉食物…… 这是噩梦吗? 镜子里的自己满面不健康的潮红,代表着发烧,浑身脏兮兮的,发丝凌乱恍如乞丐。 晕倒八个小时,再爬起来,整个世界都变了。 容嘉诚被黄姚咬下水,至今沦陷于警局,警方正在地毯式搜索她的踪迹。 当初容嘉诚怕事成后,林可可跑来找麻烦,特意让她在朋友的空房中暂住。万万料不到,这里便成了她的藏身之处。 眼看着事态朝难以收拾的方向发展,林笙想了又想,想了再想,才终于恍然大悟:她中了激将法。 最最简单又最最致命的激将法而已。 偏偏让她丧失理智,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 怎么会这么蠢? 为什么沉不住气?! 为什么总是输,输得一塌糊涂?! 林笙又气又绝望,说不清是针对谁的。 内心激烈动荡的情绪好似一把可以燃尽世界的火焰,身体四肢却带着无力,胸腔里的心脏极速跳动,仿佛下一秒就会生生的破开胸膛跳出,而胃部也不可抑制的抽痛起来。 还不如就这么死了! 林笙咬住雪白的下唇,心想: 如果让她处处看人脸色,活得卑贱又肮脏,永远看着憎恨的人活得光鲜亮丽,那还不如让她死了算了。 也许变成鬼还会因为这份戾气难以消散,再让那些得意洋洋的家伙死的凄惨! 那就死了吧。 意识混沌起来,面前飘过一张又一张脸庞,最后停留下来的是林晚那张脸。 “你看吧,为什么非要自找死路?” 她微微笑,那双杏仁眼圆圆润润,“实在是你太烦人,我才没办法的,不要怪我呀。” “滚开!” 林笙已然分不清现实与虚幻,她恶狠狠的挥手,试图抓烂她的脸。 “啧啧。” “林笙,你真的把自己捧的太高了知道吗?在国外好好过日不好吗?非要和我一较高下?你看你现在,好像不能更糟糕了。” “也不对。” “还是可以更糟糕的,比如去坐大牢?顾遥还在里头等你,而且像你这样长相不错的女人,在里面应该会很受欢迎?””她笑脸盈盈,眼中好似带着晶光。 这个世界上,林笙最憎恨的就是林晚! 哪怕下一秒咽气,她绝对不会在她面前认输! “你不要得意!” 她用尽力气大吼着:“你给我等着,我也会复仇的!到时候让你吸毒,让人弄死你玩死你。你给我等着,会有那么一天的,你会哭着喊着求我原谅你!!” 林晚耸耸肩,消失了。 浓重的醉意慢慢褪去,林笙伏在地上,身躯微微发颤。 这件事是容嘉诚经手的。 她想: 那男人窝囊废十足,但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对她有份莫名其妙的痴情。 至今没有招供出她的所在地,之后应该也不会供出她? 发现自己并不会因此入狱,情绪渐渐稳定。林笙又想起监狱里的顾遥,她才是决定她有罪与否的关键。 她得再见她一面! 心思一定,林笙手脚并用地爬到墙壁另一端,捡起手机,拍拍打打好几下,四分五裂的屏幕才缓缓亮起。 幸好。 快速翻起通讯录,她找到一个人的电话。 陈默。 北通警察局局长的独生子。 * “到了。” “……” “清泉湾到了。” “……” “喂!” 昏暗的出租车点起园灯,司机转过身,不耐烦地重申:“别睡了,清泉湾到了!” 浑身酒气的客人动了动,半张脸藏在黑帽下。 这人怪得很。 大冬天穿丝绸裙子出门,外套纽扣都不扣,白花花的皮rou东漏一点西漏一块,脚上还踩着拖鞋。偏偏戴个大帽子,只看得到尖尖的、白白的下巴,犹如骷髅披着皮。 被自己的想象吓了一跳,司机连声催促道:“两百六,现金还是支付宝?” 女客人摸摸口袋,哑声道:“支付宝。” 司机麻溜掏出打印好的支付码。 帽沿稍稍抬起,露出一双属于林笙的眼睛。 支付失败。 余额不足。 农行卡余额不足。 工商卡余额不足。 …… 所有卡全部扫一遍,竟然没有两百六的剩余。 “好了没有?” 赶着回家的司机没好气地问,撞上她幽幽的目光和死人般的面孔,又失去底气,不由自主地解释:“清泉湾本来就远,平时两百,现在大年关的涨点价,别人都算三百,我算两百六已经很客气了。” 他没有恶意抬价。 所以别拿那种目光来瞪他。 “……” 容嘉诚经常买衣服买首饰,以‘你需要什么我直接帮你买’为理由,几乎将所有需要的东西打点好。原来他不傻,竟然试图把她养成金丝雀? 或许这次也是他的苦rou计? 林笙垂下眼皮。 打开微信,把仅有的五十八块转入银行卡。再把所有银行卡的余额集中到一起,凑够五百块钱。 下车。 清泉湾也是北通的高级小区,共住七八户人家,全部在头顶。通往上头的斜坡路很长,开车上需要十分钟。 林笙拖着高烧不退的病体,走了足足半个小时,额头又沉又疼,恍惚地推开虚掩的门,闻到香酥入骨的饭菜味道。 “来了?” 陈默穿着睡衣,袒露出大片瘦弱的胸膛,加上白皮肤精细五官,整个人不男不女有几分妖气。 “我想见顾遥。”林笙开门见山。 “我以为你更想见容嘉诚?” 他咬着筷子头,“为了你,他可是犯了次人生最大的蠢,把最后的机会和公司都输了。容礼翻车祸的旧账,算是火上添油,成功气得老容放狠话,不管最后警方怎样处理,他必须蹲牢房。这也算是……爱美人不爱江山?” 唱戏似的腔调,陈默自小沉闷,少年期开始变得古里古怪,热爱琢磨鬼神。比如现在,现代化的豪宅一角,烛火幽幽,青面獠牙的玩意儿虎视眈眈,还放着佛经。 他男女不忌,在床上的花样更多更可怕,听说玩死过不少人。因此,尽管他是警局老来子,依旧没人敢和他混在一起玩。 林笙和陈默曾经是邻居,没那么怕他。冷下脸,郑重其事道:“我要见顾遥,越快越好!” 陈默托着手帕抹抹嘴,语出惊人:“她不在监狱里。” “为什么?!” “我记得……精神状态出问题,所以出院治疗去了。” 林笙更难以接受地睁大眼,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为什么?” “神经病留在监狱里又不服从管教,缝纫机都踩不来,等于白养废人。有人交钱担保,走关系软硬兼施,为什么不让她出去?社会和平主义,就算是监狱也有人道主义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