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严格意义来说,陆一心并不算是被父母呵护着长大的孩子。 因为陆博远和刘米青的工作原因,陆一心从小是外婆带大的,外婆生病后她像个拖油瓶一样被爸妈轮流带着去上班,再后面,多了个方永年。 作为从小缺乏父母管教的孩子,陆一心整个成长经历都意外的顺利,十二三岁时候的叛逆期也因为有方永年这号人物的存在,最多就只是小打小闹的调皮捣蛋。 她一直过得非常积极向上,和父母的关系融洽,有好朋友,学习成绩中上,还有个想念的时候就可以找到的偶像。 她十八岁的人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颓废过,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什么都不想做。 她在家里越发的沉默了,沉默到一直以来对教育陆一心这件事有些蠢蠢欲动的陆博远开始怀疑人生。 “难道就因为方永年?”他想了半天,那天晚上他和女儿的促膝长谈的重点似乎就只有方永年。 刘米青一边叠衣服一边叹气,完全不想回答她丈夫的问题。 她终究还是高估了丈夫的情商,她当时应该在场的,这样最起码,她能知道她丈夫到底说了什么让女儿变成现在这样的。 “她到底为什么那么崇拜方永年?”陆博远觉得十分委屈,“我和他做的工作是一样的,在业界我的风评比他好那么多,成就也比他大很多啊!” 刘米青:“……” 方永年这个人,在他们家真的是太特殊的存在。 女儿一门心思的崇拜他,而她丈夫,其实对方永年一直都有竞争意识——方永年太聪明了,如果不是当年那场车祸,他现在的成就不一定比不上她丈夫。 偏偏现在在唯一的女儿心里,方永年的分量明显重于陆博远。 也难怪他一直心气不平。 “我妈病重的那阵子,你手上的那个项目正在三期收尾最重要的时候,而我为了照顾我妈,对一心其实没有放太多的心思。”刘米青叠好了衣服,给丈夫递了杯水,“那时候照顾一心的人,是方永年。” 陆一心第一次见到方永年就缠上了他,天天嚷着让陆博远带她去实验室,久而久之,方永年就这样变成了陆一心的保姆。 “我妈走了之后,我病倒了,你一方面要照顾我,一方面又刚刚接手新项目,那时候,也是方永年帮忙带一心的。” “一心当时才十一二岁,没了外婆她心里的难受一定不会比我少,但是,她一次都没有来烦过我。” “她甚至安慰我,她说外婆已经把什么都忘了,所以也应该忘记了痛,走的时候一定不会太痛苦。”刘米青是个很温柔的女人,说这些回忆的时候,声音轻柔,娓娓道来。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是不可能能说出这样的话的,教她说这句话的人,是方永年。”刘米青看着丈夫,“那段日子,照顾她安慰她让她好好长大的人,是方永年。” 陆博远也看着妻子。 他的妻子眼底有泪,语气仍然温柔。 药物的研制过程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注定了他不能有太多的时间投注到家庭里,注定了他会缺席自己女儿大部分的成长过程。 她妻子从来都不会因为他的工作埋怨他,这是她第一次提及那段日子,那段对他们夫妻来说,都异常艰难的日子。 “一心并不是个好性格的孩子,她个性倔,容易钻牛角尖,越难过越拒绝沟通,我妈的事情对她的打击很大,当时如果没有方永年,我们现在未必会有一个这么乖巧活泼的女儿。” “我们家,欠方永年一个很大的人情。” “你不能埋怨我们的女儿为什么那么崇拜方永年,因为我们的女儿真的需要父母的时候,在她身边的只有方永年。” 刘米青哭了。 这么多年来因为工作太忙对女儿的愧疚,因为工作原因夫妻两地分隔的委屈,都因为这两句话泪如泉涌。 陆博远手忙脚乱的抱住妻子。 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婚姻多年,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刘米青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家庭,看起来一直很从容很坚定,她是家里最坚强的那个人。 他愧疚的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能笨手笨脚的帮妻子擦掉眼泪。 “我会还他这个人情。”他到最后,几乎是诅咒发誓,“那个项目,我一定会拉他进来,帮他把日子重新过回原来的样子。” “我其实只是太失望了。”他开始喃喃自语,“你也知道,我以前对这个小子的期望值很高。” 方永年不同于项目组的其他人,他对制药这件事像是有天生的触觉,和他讨论学术上的问题,至今都是他这辈子最痛快的时刻。 但是这样的人,最后出卖了项目组。 所以他才气难平。 “我会帮他的。”他最终因为妻子的眼泪服了软,“我会帮他重新找回以前的位子。” 帮他脱离他现在身边那些投机的商人,赶走那些乱七八糟背景的朋友。 “一心如果实在想去找他,就尽量在白天去药房找他。”男女始终有别。 他终于松了口。 女儿的成长过程,他参与的太少,唯一参与的这一次,让女儿的学习成绩从班级前二十掉到了全年级倒数第三十。 或许妻子一直都是对的。 或许,他的师弟,他一直痛心疾首觉得他已经堕落的方永年,还不至于腐烂到底。 毕竟,他一直对他的女儿很好。 *** 陆一心知道家里解禁了。 她爸爸不再拘着她让她放学就回家,也不再阻止她给方永年打电话。 她爸爸甚至会让她作业有不懂的地方可以问问方永年,毕竟他在讲题方面不如方永年。 这本来是她心心念念的结果——她爸爸看起来终于不那么排斥方永年,两人可能也不会再吵架了,可是,她开心不起来。 她已经不想再去找方永年了。 方永年把她当侄女,这件她以前很引以为傲的事情现在变成了一把锋利的小刀,想到她就觉得痛。 她不想再把方永年当叔叔,当偶像了。 因为她已经无法忍受方永年把她当成隔壁小孩的眼光,也无法忍受方永年告诉她,她长大了,所有的决定,都要学会自己来做。 方永年可能会很快就有对象这件事,让她贪心了。 她对待偶像的崇拜,随着她的贪心,变质了。 她因为这种变质自我厌弃,甚至不敢和闺蜜走得太近——郑然然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她不敢让郑然然发现真相。 但是郑然然仍然在周六中午上完课之后,在学校的车棚里堵住了她。 “去喝杯奶茶?”郑然然拿了陆一心的自行车钥匙,用的是命令的口吻。 郑然然身边还站着那个人高马大的混世魔王,一副她如果不听郑然然的话,混世魔王就会绑着她去奶茶店的样子。 “你是不是问我小弟抽烟能不能忘记烦恼?”混世魔王的神经大概有一米粗,完全没看出两个女孩子之间的暗潮涌动,问得兴致勃勃。 陆一心:“……” 她后悔了,她不应该因为好奇随便问人问题。 “其实抽烟只能让你瞬间觉得爽。”混世魔王滔滔不绝,“没有喝酒有用。” “喝醉了可以让你一整个晚上什么都不记得。”他自行车龙头凑近陆一心,说得神秘兮兮。 郑然然骑着车插|进两人中间,用脚去踹混世魔王的车轮子。 “滚!”郑然然这一脚用了力。 陆一心最近已经非常不对劲,偏偏这傻大个还要教她这种奇怪的事情。 被凶巴巴的郑然然吓到的混世魔王一边刹车一边躲,看着两个女孩绝尘而去,才挠挠头。 他说的是真的呀。 上次郑然然从她那个讨厌的爸爸那里偷了酒,灌了他大半瓶,他真的一晚上什么都不记得了…… 她真凶。 混世魔王撇撇嘴,蹬着踏脚往相反的方向走。 这种女人,估计以后会嫁不出去。 因为成绩好一直读书一直读书,然后一直嫁不出去。 混世魔王被自己的想象逗乐,笑得一张年轻的脸上挤满了皱褶。 *** “去冰八分糖加布丁加奶盖。”郑然然点单的时候看都没看陆一心一眼,拿到奶茶就往陆一心这边一丢,冰凉的奶茶碰到了陆一心的手,陆一心缩手,却不敢回嘴。 是她有事隐瞒在先…… “你自己说还是我来猜?”郑然然喝了一口奶茶,火气仍然很足。 她知道陆一心最近状态很低迷,说话心不在焉,做题目几乎都是错的,但是她一直在等,等着陆一心自己想通然后再来找她。 可是陆一心不但没有想通,她甚至偷偷的去找了混世魔王手下的那帮小混混。 她想学抽烟。 简直是作死。 郑然然恶狠狠地戳了下奶茶里的珍珠,整个奶茶杯子都震了一下。 陆一心低头喝了一口奶茶。 郑然然哪怕是盛怒中,点的奶茶也仍然是她最喜欢的口味。 “然然。”她声音低低的,低沉的都不像她,“我不敢去见方永年。” 郑然然停下了戳珍珠的动作。 “方永年去过我家,和我爸爸又吵了一架,我回家的时候,他只看了我一眼。” “那个眼神,像是在看隔壁家的小孩。” “我……很难受。”陆一心头低得更厉害,“我好像,做坏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的评论好有爱 遇到的没遇到的都不要慌,离开的、错过的那都不是你的 不要慌,慢慢等,结局都会是幸福的 对了对了我一直忘记说,围脖里面有活动哈,送签名书或者晋江币的 评论红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