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相门千金在线阅读 - 第22节

第22节

    陆士仪当即就说:“现在公婆不在,金珠的婚事也该听听大哥与嫂子的意思,绿梅,你去请大少爷与少夫人过来。”

    等宋渭与金氏过来后,了解了情况,道:“我这次从家里过来,爹娘让我带了六十贯来,作为金珠的嫁资。”

    “才六十贯?”宋淮道:“这差的也太大了,韩家给了两百贯的聘礼,金珠的嫁妆少了,到了婆家肯定很难做人。”

    宋渭道:“爹辛苦了一辈子才攒下那些田产,让他都卖了给金珠凑嫁妆,不异于要他去死,这六十贯都是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金珠算是官家女,嫁给韩家本就是低嫁,在嫁妆上韩家应该不会太计较吧。”

    宋淮皱眉,“话不是这么说的,这里离东京近,厚嫁的风气更是浓厚,金珠只得这一点嫁妆,以后日子难过。”

    金氏眼睛在陆士仪身上转了转,笑道:“去年嫂子送了一个擅厨的丫头给了爹娘,爹娘将这个丫头卖了二十五贯,家里再缩衣节食才攒够这六十贯,实在是没法子了。”

    陆士仪一阵无语,扯扯嘴角,没有吭声,宋淮道:“我这几个月也攒了五贯钱,婚期还有几个月,再想想办法吧。”

    金氏与宋渭回了房,啧啧两声,“婆母说弟妹嫁过来时足足带了四万贯嫁妆,金珠的嫁妆对她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你看看她刚才一句话都没说,人常说,越富越吝啬,果真没有说错。”

    宋渭连连叹气,说:“《礼记》有云,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可今人行事,违背古礼,妇人有了私产就容易生事,若是嫁资作为家庭公产也没这么多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晚安,明天见。

    第33章

    金氏与宋渭是指腹为婚定下的婚事, 金氏出嫁时, 父母给卖了十亩地,加上多年的积累, 凑了一百五十贯嫁妆, 这些钱在东京城这里不值什么,但在庐州当地还是属于中等水平。金氏平时将自己嫁妆看得很紧,轻易不拿出来用,再说“父母在,无恒产”, 现在没有分家, 自己与宋渭还在家里住, 一应开销自然是从公中出。

    她听了宋渭的话,心里一紧, 担心他让自己拿钱给金珠凑嫁妆, 忙说:“夫君,我嫁到宋家也有七八年了,看着金珠长成大姑娘, 我们感情也好, 我是很愿意为她凑嫁妆,只是咱们出门在外,处处都是要花钱的地方, 总不能一针一线都指望着爹娘,二弟情况不同,他当着知县, 自有俸禄,可我们呢,一点进项都没有。”

    宋渭的头低下去,他年近三十,不事生产,读书到如今,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妻儿都靠着父母养活。宋父早有微词,甚至曾说过他天生没有当官的命。这次来东京之前,宋父还说了,如果这次恩科还是不能考中进士,索性放弃举业,或者在老家找个馆教学,或者让宋渭给他找个幕僚的活,老老实实地养活一家人。

    金氏仿佛能看穿他的心思,劝道:“夫君,你只是时运不齐罢了,公爹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只要你还想着科举,我就是将嫁妆首饰都变卖了也要支持你。”

    宋渭握着她的手,满心感动,“凤娘,你对我真好,待我日后发达后,必定不会辜负你。”

    金氏说:“我们不说这些扫兴的话了,金珠出嫁,我这个嫂子也该为她添妆,我就出一贯钱,再将我那支小金钗给她吧。”

    宋渭道:“金钗就算是你做嫂子的给金珠的一个念想,钱就算了。如今嫁娶,简直是伤风败俗,有人甚至娶媳妇,首先问的第一件事就是聘财有多少,婚姻本是结两家之好,现在看来跟买卖有什么关系,更有甚者,女方仗着丰厚的嫁妆轻视丈夫,慢待公婆。依我看,金珠的嫁妆也不必太多,就按六十贯来办,她嫁到韩家谨慎本分的侍奉公婆就足够了。”

    金氏心里一阵叹气,这个丈夫真是固执,又不通俗务,难怪不得公爹喜欢。至于金珠的嫁妆她也懒得cao心,公爹不肯多花钱,婆母明摆着让那陆氏出,反正与她不相干。不过想着在老家时,公爹在她面前常常夸赞陆氏这个媳妇孝顺有礼,金氏心里就有些不得劲儿。

    ……

    自从两家定亲后,韩毅时常过来宋家像宋淮请教学问,在知道大舅哥今年与他一同参加省试后,更是高兴,他与宋渭在书房讨论诗赋、经义、策论,宋渭苦读这些年,经义记得极熟,只是做起策论来太过中庸。

    韩毅与他相反,年轻冒进,观点新颖,失之沉稳厚实。宋淮把他们的问题一一指出来,韩毅心悦诚服,虚心受教。宋渭被弟弟这么一说,面子有些挂不住,勉强维持着镇定。几次下来,韩毅就看明白了,于是不再与宋渭一同读书,有问题都是私下请教宋淮。

    宋淮在陆士仪面前提起这些事来,很隐晦地说了宋渭的问题,为他担心。

    做弟弟教哥哥读书,这放在很多人身上都没法接受,陆士仪道:“你只把你所知道的告诉大哥就行了,至于听不听得进去就是他自己的事了,都是成年人,利弊要自己去权衡。”

    宋淮心系大哥,感叹过后,仍然每晚都会去后院书房与宋渭探讨这些经义文章,休沐时,还带着他与韩毅去东京城参加举子们的集会。

    绿梅私下里对陆士仪说:“小姐,姑爷何苦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看大少爷似乎从来没有对他笑过,只怕大少爷对韩公子的态度都比对姑爷好。”

    青桃轻轻敲了下绿梅的额头,“你胡言乱语什么,姑爷与大少爷是亲兄弟,不帮他帮哪个?”

    绿梅不满,说:“我就是不喜欢嘛,大少夫人总是烦我为她做事。”

    青桃奇道:“大少夫人上京带了朱婶,有事朱婶就做了,何须劳烦你?”

    “朱婶那手糙得很,在绸缎上一摸,绸缎就起丝了,大少夫人才不舍得给她糟蹋衣服,不知从哪里听说我女红还可以,让我给她的绸缎衣服上绣东京时兴的花样。而且听说朱婶一天几遍往厨房跑,一会儿大少爷要用夜宵,一会儿大少夫人要吃个点心,变着花样点菜,鸡鸭鱼rou也就算了,连小姐放在厨房的人参燕窝都被用完了,厨房的人都叫苦不迭。”

    青桃也很无语,“早先小姐送了丫头服侍二老,转头就卖了换钱,这真是……”

    “就是,还有金珠小姐嫁妆的事情,只给六十贯,却又将婚事拜托给姑爷主持,这难道不是存心让我们小姐出吗?这事有一就有二,一旦开了这个口子,日后有什么时候都让小姐出钱了。”绿梅愤愤不平地说。

    陆士仪道:“你们两个是受了多大的闷气,今日要在我们面前吐尽?”

    青桃道:“奴婢们是关心您,有二小姐的前车之鉴,奴婢很担心。”

    陆士仪笑道:“你们不必担心,我心里都有数。厨房那块,每日采办定量的菜,若是都用完了,也就没有了。大少夫人想吃,可以自己掏钱,你把这规矩给厨房的人说说。至于绿梅你嘛,不想绣花还不简单吗,装作手受伤了就行了。”

    绿梅一拍脑袋,“我怎么没有想到,等会儿就往手上缠上布。”

    青桃苦着脸,“万一大少夫人找上了奴婢怎么办?”

    绿梅捂着嘴巴笑,“你力气大,手又拙,大少夫人才不会把绸缎衣服给你折腾呢。”

    青桃不依,两人笑闹起来。

    陆士仪叮嘱道:“你们两个记住了,姑爷敬重兄嫂,在姑爷面前,可千万不要说大少爷与少夫人的话。”

    “奴婢们都记住了。”两人齐声道。

    宋淮作风正,自他来了开封县,从不收富户豪绅的礼,甚至有人听说宋知县要嫁妹子,送了不少金银首饰绫罗锦缎过来讨好他,他都给拒了。金氏知道后,对着朱婶抱怨,道:“千里当官只为财,二弟也太不识时务了,金珠成婚,人家送礼,这是极正当的事情,就是都收下来,那些谏官御史们也没话说。”

    “谁说不是?二少爷指着俸禄过日子,再加上二少夫人的嫁妆,他的日子是不愁的,他怎么不想想父母兄弟呢?”朱婶说。

    “对了,朱婶,我让你去厨房给我端燕窝粥来,怎么没有见到?”

    朱婶撇撇着嘴,添油加醋地说:“厨房里的人说之前您用的燕窝是二少夫人的,如今用完了,就没有了,要想自己掏钱去买,哼,她们都是二少夫人的人,只怕是瞧不起我们这些乡下人了。”

    “都是一家人,何苦这么小气,只不过吃她一点燕窝而已。”

    “就是,二少夫人这分明是瞧不起人,您是她的嫂子,俗话说,长嫂为母,她该尊敬您才对。”

    金氏嫁到宋家,宋父持家节俭,家中只有邱婶一个服侍的人,后来金氏陪嫁过来朱婶,很多事情都要自己做。在吃食上,猪rou价贱,饭桌上大多数时候是猪rou,偶尔才有鸡鸭鱼rou,金氏这次过来开封县才开始享受起来。

    连着吃了几天的燕窝粥,现在没有了,她不免生气起来,加上朱婶的神风点火,当下就往陆士仪所在的前院去了。

    陆士仪取了古琴出来,教金珠弹琴,见到金氏过来,站起身来,迎着她坐下。陆士仪是大家之女,身上自有一股气势,她面上带着淡淡的笑容,金氏却有些怕她,燕窝的事情一个字都不敢提了。金氏的眼睛转到金珠身上,问道:“金珠,你的嫁衣以及给公婆的针线都做完了吗?”

    金珠与金氏相处了那么多年,对她的性子很了解,拨了两声琴弦,淡淡地说:“婚期定在四月下旬,不着急。”

    金氏在金珠面前拿嫂子的架子,说了一大通为人媳妇的道理,什么孝顺公婆,早晚请安之类的话。

    金珠刚开始不吭声,只听她说,后来实在忍不了,瞪大眼睛,作出天真的样子,问道:“嫂子,您说婆母用饭须捧巾布菜,婆母歇息时还要捶背捏肩,可我在家中时,为什么甚少见你这么服侍娘啊?”

    金氏咳嗽两声,“我要照顾廷瑞。”

    “可是廷瑞大多数时候由我娘与邱婶照看呀。”金珠不依不饶。

    金氏嫁到宋家后,宋母对摆她婆母的架子,金氏不明着跟宋母对着来,装柔弱,在宋母面前晕过去几次,闲话就传出去,说宋母不慈,故意折腾媳妇儿。宋渭也认为母亲不慈,跪求母亲对待媳妇宽宥些,倒把宋母给气坏了。后来金氏肚皮争气,一举得子,生下了廷瑞,她自认是宋家的功臣,宋母更不敢把她怎么样了。

    金氏面子挂不住了,训斥道:“为人媳妇当少说话,多做事,你这伶牙俐齿,别人说一句,你能回十句,这么聒噪,怎么能讨夫君与公婆喜欢?我做嫂子的说你几句,你不爱听,我去让你哥哥来说你!”

    金珠委屈的眼泪都掉下来。陆士仪听着金氏这一番指桑骂槐的话,心里一阵火气,道:“大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金珠她没有说错什么,而且她是家中的娇女,你不该这么训她。”

    金氏道:“长嫂如母,我说她几句,难道还不行吗?”

    金珠哭道:“我自有母亲教导,不须劳烦你!”

    “听听,这是跟嫂子说态度吗?”金氏一味的拿长嫂的身份压人。

    陆士仪召来青桃,“你去后院书房请大少爷过来,就说大少夫人与金珠小姐争执起来,请他出来主持公道。”

    宋渭搁下书过来,大致听说了事情的经过,一阵头疼,这些鸡毛蒜皮的内闱小事,他根本不想管。但陆士仪不让他走,道:“修身齐家治国,这都是极重要的,家宅不安宁,何谈其他的事情?。大哥,你还是替嫂子与金珠把事情的是非对错分辨清楚,免得影响她们姑嫂之间的感情。”

    金珠抹着眼泪道:“我没有做错什么,嫂子却说我不敬长嫂,这么大的罪名扣下来,我还要不要做人?”

    金氏则委屈地说:“她要出嫁,我不过就是传授她为妇之道,真是枉做好人!”

    陆士仪让青桃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宋渭有些脸黑,若是在庐州老家,这事肯定就让金氏糊弄过去了,但这是在开封县,宋渭不好偏袒金氏,于是道:“凤娘,金珠眼看就要出嫁,你做嫂子不该与她计较这么多。”

    他带着金氏走了,金珠扁着嘴巴说:“金氏惯会说些花言巧语,大哥心都是偏的,等下金氏说两句软话,他肯定又认为是我的错了,嫂子,你可千万不要被她骗了。”

    陆士仪笑道:“快别哭了,我不怕什么,反正我万事讲究一个理字,她如果蛮缠,我就请大哥出来分辨是非对错。”

    金珠抚掌,“好,就这么治她,大哥这人要面子,而且嫂子你是宰相千金,他不敢小看你的。”

    绿梅这时走进来,脸上带着笑意,道:“小姐,表少爷与表小姐过来了。”

    陆士仪大喜,“太好了,昨日我还念叨着他们,没想到今日就过来探望我了,走出去迎他们。”

    众人来到院子门口,见一对年轻男女带着两个仆人过来,男子年纪约二十出头,身姿挺拔,模样俊朗,身边的女子年纪小些,十六七岁的样子,长得明艳动人,她见到陆士仪,眼睛一亮,快走两步,道:“士仪jiejie,我好想你呀。”

    陆士仪紧紧握住她的手,“我也很想你。”

    王固望着陆士仪,微笑道:“士仪表妹,好久不见。”

    王幼玉则笑嘻嘻地说:“五年未见,我与哥哥都猜jiejie你现在是什么模样,确实比我们想的还要漂亮。”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双更走起,大家晚安,明天见。

    第34章

    陆士仪感叹:“当年我们分别的时候都还是小女孩, 现在都是大人了。”

    王固的眼睛一直放在陆士仪身上, 闻言道:“姨母还说要留你到二十岁后再嫁人,再没想到今日见面, 你已经嫁人了。”

    陆士仪回避他的眼神, 拉着金珠给他们介绍,“这是我的小姑金珠。”

    王固有些失落,王幼玉偷偷瞪了他一眼,高兴地拉着金珠的手,道:“金珠jiejie好, 我名唤幼玉, 你叫我幼玉就行。”

    陆士仪请他们去大厅坐下喝茶叙话。她问道:“舅父、舅母的身子还好吗?”

    王固答道:“父亲身子不好, 时常卧病在床,母亲还好, 此次进京, 便是母亲带着我们兄妹过来的,一是为了我参加恩科,二则是给幼玉送嫁。”

    王幼玉脸红了红, 娇嗔, “哥哥你说这个做什么?”她自幼同许翰林家的三公子许攸定亲,五年前因祖父出去回乡守孝,此次进京完婚。

    陆士仪点点她的脸颊, “瞧瞧,这是害羞了,咱们小时候经常去许家玩, 许三哥的脾气极好,许惠也时常挂念你。”

    王幼玉只提许惠,“我也好想念许惠jiejie。”

    陆士仪道:“舅母过来东京,我作为晚辈应该先去拜见她的。”

    王固道:“不碍事的,我母亲坐了一路的船过来身子不适,等过几日你去拜见也行。”

    “对啊,母亲还让哥哥向姐夫请教学问呢。”

    陆士仪留他们住下来,到了晚上宋淮放衙回来,众人一起用晚膳。青桃端着一碗糯米八宝鸡过来,正好放在了王固面前,王固笑道:“青桃,你放错地方了,这是士仪爱吃的菜,你拿过去放她面前。”

    青桃与王固很熟悉,脱口而出,“表少爷,你还记得小姐爱吃的菜,记性可真好。小姐她……”

    绿梅拉拉她的衣角,低声说:“青桃姐,厨房好像还有汤,咱们去端过来吧。”

    她硬把青桃拉出去,青桃十分不解,“厨房里没有菜了啊,你拉我出来做什么?”

    “你也太口无遮拦了吧,表少爷以前喜欢过咱们小姐,但夫人们不同意,所以两家婚事作罢,现在小姐嫁了姑爷,就该与表少爷避嫌,以前的那些事就不要提了,免得被人误会了,你自己想想看,你刚才说的是什么话?”

    “啊!”青桃拍拍自己的嘴巴,“我下意识就说了,完全没有想什么,我这笨脑子,绿梅,幸好你提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