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季薇被自己的形容恶心到了,甩甩头,换上了培训时的标准微笑,“元先生您好,麻烦出示下您的证件,谢谢!” 元丽泽眯起乌瞳,直勾勾地注视着她,有了上次的前车之鉴,季薇没觉得他能认得自己,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跟她毫无关系。 只不过,这人怎么那么喜欢直勾勾盯着别人看?季薇在他的眼神下,俏脸又一次不争气地熟透了。 幸而,元丽泽也没记得住她是谁,慢吞吞地将护照递给了她。 季薇打开护照看了看,原来人家的名字真的叫做arthur·元,出生在英国伦敦,也不算什么假洋鬼子,顶多就是华侨。又看了一眼年纪,22岁,明明还是个比她也大不了几岁的小鬼嘛,想到他那天的西装革履,季薇暗暗发笑。 一路上,陈导都在兴致勃勃地演讲着,季薇负责翻译。 中途有一段盘山路,有人晕车,季薇拿了晕车药跟塑料袋,分发给大家。走到元丽泽身畔时,司机忽而一个急转弯,季薇一个趔趄,整个人扑倒在元丽泽身上。 淡淡的幽香,甜甜的,带点牛奶的香气,元丽泽一怔,下意识抬头,薄凉的唇瓣好似羽毛般,刷过了什么,软软的,嫩嫩的。 季薇快要羞死了,赶紧后退几步,两只手紧紧捂住唇瓣,眼底隐隐有泪花,又委屈又难堪。 几个小姑娘暧昧地朝他们看看,带些懊恼与遗憾,不一会儿又嘀嘀咕咕,嘻嘻哈哈笑开了。 季薇不敢看他,生怕人家以为自己是故意投怀送抱,赶紧走到车前头,陈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问了,也不见回应。 季薇猛灌了几口水,越想越气,越想越委屈,差点掉出眼泪,用手背用力抹了抹嘴唇。 坐在后排的元丽泽,无意识地伸出手指,搁在了嘴唇上,方才那美好的触感,那诱人的香气,教他轻微失神,他凝视着季薇的背影,乌瞳里隐隐有些疑惑与懵懂。 历经了六个小时,总算是到了灵秀山。 高耸云端的灵秀山,海拔在4000米左右,国内这个海拔的山峰,也算不少,但少有此山的壮丽。 灵秀山深受驴友们的挚爱,原因在于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你的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这意味着机遇与挑战并存,深深勾引着探险人士的好奇心。 季薇一出了大巴车,才觉着自己带衣服带少了,人家都是有备而来,冲锋衣抓绒齐上阵,防风防潮又保暖,她穿了件轻薄羽绒服,风一吹,直打哆嗦。 一个日本妞对同伴说:“这位妹子是来闹着玩儿的吧,爱美也不是这么个折腾法。”她们用日语说的,季薇勉强也能听得懂。 她觉得好尴尬,这件羽绒服粉粉嫩嫩的,帽子还是萌萌哒的兔耳朵,完全是拜她老妈所赐。真的有装嫩的嫌疑,虽然她本人非常显小。 陈导说:“薇薇,要不你就留在大巴车上吧,你穿这种衣服不行。” 季薇摇头,“没关系,我能扛得住。”她觉着,既然拿了人家那份工资,当然不能消极怠工。 一路往深山老林里爬去,气温急速下降,又走了一会儿,隐约有雪花飘落下来。 女孩子们都兴奋极了,欢天喜地地笑着闹着,手机,相机咔擦个不停。 季薇找了个平坦的地方坐了下来,刚才走着不觉得冷,这一停下来,手脚都有些不听使唤了。 微微侧首,就见到元丽泽在她对面,将摄影器材架了起来,下车后,他套上了黑色及膝派克服,他肤色白皙,长相又极端俊美秀丽,在深色系的衣服衬托下,更显得高挑秀雅,非常吸睛。 一阵风过,元丽泽派克服上的狐狸毛微微荡漾,季薇与他目光一接,慌张别过脸,脸上开始发烫。 元丽泽凝视着她,眼底的迷茫越来越多,树林里一片绿意盎然,天空中还飘着雪花,她就像是一只粉色的小兔子,成了这天地间唯一的色彩。 季薇看他一眨不眨地注视着自己,戴上了帽子和口罩,转过了身子,只漏出两只黑漆漆的眼睛,迷迷蒙蒙的。 元丽泽微微一怔,从背包里取出了相机,专注于拍摄人间的美景。原本被打包来这里,他只是不愿意拂逆了元倩影的好意,没想到这里的风景,还真的挺不错。 也不知道拍了多久,几个女孩子笑吟吟地用蹩脚的英语跟他交谈,他微微蹙眉,等她们说完,才开口:“麻烦让开,挡着我拍照了。” 标准的伦敦腔,字正腔圆,苏破天际。 季薇知道英式英语与美式英语有所不同,这是第一次听到标准的英式英语,也是微微一愣,觉着他的声音真是好听。 第14章 曾经5 吃过午饭,大家找了块平坦的地方,搭起了帐篷,山里天黑得早,气候又不定,陈导嘱咐了大家几句,可以趁现在天气尚可,自行转转,但不要跑远,带好卫星电话,随时保持联系,到了晚上,务必回到大本营。 几对在车上混熟的“临时情侣”,手牵手,肩并肩,亲亲热热地就约会去了。季薇虽然不常出门,但她爸是个资深驴友,在大学里教体育又极为清闲,每逢假期,就在网上发起邀请,三三两两的驴友们,组队去游玩。 有些驴友,处着处着就处出了感情,当然,更多的是露水姻缘,所以季父喜欢去玩,但坚决不同意女儿自个儿外出,这点他们夫妻俩倒是难得的意见一致。 季薇记得去年暑假,她把一声不吭地就开车跑到了西藏,中间有几天去了深山老林,还遇上了雪崩,她和mama联系不上爸爸,最后求救了救险队,才算把他们几个找回来。为此,他们这对自年轻时候就争吵不断的老两口,狠狠干了一架。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爸爸才稍微收敛一下。 季薇骨子里其实更像她爸,只是从小被她妈压制了天性,自己不能出门,只能从爸爸的嘴里得知国内的好风光。 过了下午两点,温度开始骤降,季薇冷到不行,也没心情欣赏好风光,只能缩成一团,借由不断地喝着热水,来驱走越来越难耐的严寒。 旅行社的人三三两两的组队玩儿去了,偌大的场地里,搭起了五彩斑斓,形状各异的帐篷。 季薇喝了几口水,将目光再次放在不远处的元丽泽身上。他很奇怪,既然来山上,自然是要欣赏美景,可他从头到尾都摆弄着相机,也不知道在拍些什么。 季薇又发现,他这个人其实并不属于冷酷一挂的,相反,也许是因为生长在英国,他还真是像极了英剧里那些风度翩翩的贵族绅士。说话客气,但同时也充满了距离感。 拢了拢衣袖,一阵刺骨的冷风又一次贯穿了季薇的小身子骨,她快要完全冻僵,下意识地就朝手心哈了几口热气,想来赚钱还真是不容易,以前她看新闻时,神烦那些黑导游,现在想想,导游也不容易啊。 身体好冷,心好累。 季薇拉了拉口罩和围巾,双手环膝靠着一根大树,将脸蛋埋进了衣服里,蓦地,眼前一黑,头顶一沉,伴随着暖暖的体温与淡淡的香水味,沉重的派克服从她的头顶丢了过来。 季薇目瞪口呆,一抬眼,就见到元丽泽站在她面前,俊美的脸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只是那双乌黑灵动的眸子,依旧是直勾勾盯着她。 他只穿了一件烟灰色高领毛衫,冷风吹拂着他额前的黑发,摇摇曳曳。而原本穿在身上的派克服,现在牢牢盖在自己身上。 季薇脸上一热,狼狈地就想要拒绝,元丽泽直接打断她,“如果是我,会说声谢谢而不是逞强地拒绝。” 声音里充满了淡漠与距离感。 季薇:“……” 元丽泽说完也不看她,径直走到自己的行李包前,捞出了一件水蓝色冲锋衣,随意套在身上。又将摄影器材一一收好,并且连东西也打包好,背着硕大的行李包,独自一人往林间走去。 季薇咬咬嘴唇,在他走远了,才低声说:“……谢谢。”这是他第二次帮她,她貌似又欠了他一个人情。 只不过,季薇也没能理清楚,他为什么会帮自己。大概是人家涵养好,极具绅士风度吧。季薇悄悄下了定义。 黑色的派克服保暖性极佳,裹在身上暖洋洋的,衣服上还保留着他的味道儿,淡淡的清香,季薇的脸越来越红,心脏砰砰地越跳越快。 天气寒冷,水喝得多了,又没办法排汗,季薇裹着元丽泽的派克服,不甘不愿地挪着小碎步,去找地方上厕所。 她一个女孩儿家,自然是不好意思在离人近的地方,只能往树木茂密,草木旺盛的地方去寻找。为了怕迷路,走之前,她还特意在树上做了标记。只可惜,季薇还是太自信了。等她战战兢兢上完厕所,惊恐地发现,她迷失在了空荡又恐怖的丛林里。 周边安静的可怕,偶尔能听到树上的鸟鸣,季薇焦急地寻找着标记,可一颗也没找到。赶紧去口袋里摸手机,才掏出来,没信号就算了,竟然直接黑屏了。 季薇完全傻眼了,只能用一个大大的囧字,来形容现在的处境。 一边走,一边拍着胸口,给自己打气,教自己保持镇定,千万不能慌张。走着走着,口袋里有震动的声音,季薇大喜,一摸,才发现是从元丽泽派克服口袋里发出的声响。 季薇忙不迭地伸手取出对讲机,按下按钮,从里头传来了陈导焦急的声音:“元先生,您在哪里?晚上预报有中雪,大伙儿都已经陆陆续续返回大本营了,您听到后麻烦回复一下,谢谢!” 季薇赶紧回复:“陈导是我,我、我迷路了。” 过了一会儿,才听到陈导的声音有些断断续续:“薇薇?你和元先生在一起吗?你们现在在哪里?手上有gps吗?你们定下位置告诉我。” “没有。我一个人。元先生好心将衣服借给我了,二十分钟前,我看见他自己带着行李不晓得去哪里了。”季薇也慌了。 陈导骂了一句脏话,才说:“你手头有gps吗?” 季薇说:“没。元先生将对讲机落在口袋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但应该不太远。” “知道了,那你找找方向,我告诉你一个辨别方向的方法,你往南走。” “好。” 有了陈导的远程指导,季薇心里稍微有了些底气,一边按照陈导的方法辨别方位,一边在丛林里摸索着。 她也不敢一直用对讲机,怕电量不足。走了约莫十五分钟,看到了一块平坦的空地,上头还有一顶搭好的帐篷,亮橙色的,很是显眼。 季薇赶紧给陈导汇报:“陈导,我看见一顶帐篷,我去瞧瞧。” 陈导说:“好,如果是元先生的帐篷,你就不要乱跑了,等着我们去找你们。” 季薇应了声,脚步加快了一些,等到了帐篷前,一眼就看见了摄影架与相机,帐篷正前方还放着一只液化气罐,旁边还有一口小奶锅。 “元先生?你在吗?” 季薇喊了几声,也不见回应。她迟疑地伸手掀开帐篷,帐篷里空空如也。这时候,陈导又说话了,“薇薇,找到元先生了吗?” “找到了元先生的帐篷,可是没见到他人。” 陈导十万火急,“真是见鬼了!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要擅自离队,薇薇,你在四周找找看,尽快,我怕会出事。” 季薇忙点点头。 她不敢离开帐篷太远,就在周围转了几圈,终于在一片草丛中,看到了一抹水蓝色。季薇一步并作两步跑过去,扒开杂草,元丽泽眉头紧锁,脸色惨白,躺在杂草上,修长的身躯蜷缩成一只虾米,一只手还捂住胃部,似乎非常难受。 季薇大惊失色,蹲在他身边,拍了拍他,“元先生,元先生?” 元丽泽“嗯”了一声,眼睛半睁半合,迷茫又无辜,季薇伸手在他额头上碰了碰,也不见发热,只是满头大汗的,也不知是因为胃部疼痛还是在冒冷汗。 季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元丽泽拖进了帐篷,她也不敢贸然处理,只能赶紧给陈导汇报这边的情况。 陈导听完她的叙述,当即就下来结论,“应该是失温了。” 失温是在野外时,最常遇见的一种情况,是指人体热量流失大于热量补给,从而造成人体核心区温度降低,并产生一些列寒颤、迷茫、心肺功能衰竭等症状,甚至最终造成死亡的病症。 季薇听爸爸也说过,有一回爸爸和几个驴友去爬山,刚好遇见大风大雨,忽冷忽热的天气,直接造成其中一个队友身体失温,差点丧命,后来还是爸爸他们几个,轮流用身体温暖他,才幸运地捡回来一条性命。 “薇薇,你摸摸他身体凉不凉。” 季薇探了探他的头,又摸了摸他的手,回道:“陈导,他的手好冷,脖子也冷冰冰的。” 陈导嘱咐:“你先把他的衣服脱掉,保持身子干燥。” 季薇唰地一下,羞红了脸,结结巴巴说:“脱脱脱衣服?!” 陈导也知道她是女孩儿,脸皮薄,但现在是生死攸关的情况,哪里还顾得上她的羞涩与尴尬,语气不由得加重:“快呀!生死在于一线之间,你知不知道?!失温不是小事,搞不好会要了他的命。” 季薇一想到人家说不定是因为把衣服借给自己才这样,登时觉得愧疚不已,甩甩头,按照陈导的吩咐,将元丽泽的冲锋衣给脱掉,拿过旁边的睡袋给他盖住。 “薇薇,脱光了没?” 季薇:“……还要脱光……” 陈导没好气地发火:“别墨迹,你让他穿着湿漉漉的衣服,他只会死的更快。” 季薇只觉得血液从脚趾直冲上头顶,闭着眼睛,咬紧牙关,一狠心就将元丽泽的毛衫和牛仔裤也脱掉了。 双手微微颤抖,试了几次都不愿意去触碰他的身子,陈导在那边直跳脚,季薇心一横,笨手笨脚地将他扒光,赶紧用睡袋给他遮得严严实实的。 这回,陈导又开口了:“……那个内裤不用脱。” 季薇生无可恋地石化在原地,然后爆发:“你为什么不早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