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节
艾辉眼前一亮,小心取出这把剑。 “这把剑叫做【龙脊火】,这把剑是长出来的!”李掌柜嘿然道。 “长出来的?”艾辉哦了一声。 李掌柜露出得意之色:“看上的红晶,总共有七块。这不是什么晶石,是从银雾海捞起来的海宝,以前修真时代的灵剑残留之物。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但肯定是好东西。” “什么海宝,少来糊弄我。”艾辉不屑一顾:“不要欺负我年纪小,把海渣说得那么高端。” 是的,有人叫它为海宝,但是更多的人把这玩意叫做海渣。 银雾海是之一,整个金元之地都统称为银雾海。实际上,真正的银雾海是其最核心的一座人工海,或者说,是一片人工大湖,初建的时候便已存在。 银雾海创建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金元之力。 当时灵力消散,稀薄无比,元力刚刚被发现。为了获取金元之力,先辈们想出一个笨拌饭。他们运来无数已经失去灵效的法宝飞剑,倾倒于山谷之中。 这些法宝飞剑,大多都是金属所制。时间一久,金元之力滋生。浓郁的金元之力有如银雾,久而久之,山谷上银雾弥漫,所以也被称做银雾海。 从建立开始,银雾海的造海便始终未中断过。 如今的银雾海,规模比以前不知要大多少倍,广袤无边,真正称得上“海”。到现在,每年还有大量的元修,会深入旧土,寻找那些不为人知的洞天福地,拉回一车车失效的法宝飞剑,倾倒其中。除此之外,还会有大量冶炼出来的金属,倾倒其中。 随着金元滋生,原本的法宝飞剑,便会变得酥脆。金元之力坚硬锋锐,细密的银雾涌动冲刷,这些酥脆的结构会在不断飞灰湮灭。 但是总有一些东西,银雾难以侵蚀消磨,它们便会安静躺在银雾海底。这些东西就叫做海渣,意思是银雾海留下来的渣。 海渣千奇百怪,大多来历无法辨认。修真世界的炼器博大精深,复杂无比,所用的材料也千奇百怪。而且就算知道来历名字也没用,如今灵力消散,元力当道,这些东西的物性早就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但是能够抵挡银雾消磨,海渣总是有着不同寻常的特性。随着银雾海每月开闸,这些海渣便会冲入河道之中。因此也滋生了一群人,专门在河畔钓取海渣,以此为生。 海渣就像是赌博,找到合适的用途,那就是赢得盆满钵满。但是更多的是得到一些没有什么用处的鸡肋之物。 李掌柜被说破也不尴尬,反而赞道:“老弟果然见多识广!我这位朋友也是机缘巧合,收到一批海宝,额,海渣。不多不少,正好七颗,罕见的是出自同一物件。便打算用它们做一件武器,他便以这七块海渣为引,放入高株魔花夜檀的花苞之中。” 艾辉冷笑:“所以,本来是想种出一件重武器,没想到结果种出一把剑。结果修炼剑术这么少,这剑又死沉,卖不出去,是吧?” 艾辉从听老李说魔花夜檀就知道对方的打算,那是重武器的种法。如今草木兵器当道,以植物为胎的种兵孕形之法,是最主流的方法之一。 李掌柜讪讪:“这不还没开始卖吗,我马上就想到老弟你了。锯齿草剑,怎么配得上老弟你的身份?这把龙脊火,简直是完美配置啊!” “我把剑我要了。”艾辉干脆利落道。 李掌柜脸上露出喜色,竖起大拇指:“豪气!这才是名师高徒的范儿!老弟啊,一点都不贵……” 没等李掌柜开价,艾辉打断他,冷冷道:“老李,这次你赚得不少啊,我占三成,你占七成。你看,我连你一半都没赚到,是不是?” 李掌柜听这话,心头升起不祥的预感:“我们当时可是说好的啊!” “没错啊,是说好了啊!”艾辉一摆手,语重心长道:“你看这生意还得做下去是不是?兔毫太难弄了,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这生意怎么办?保证合作伙伴的安全,你是不是也要投资一点?你要真不肯投资,那就当我没说。该多少钱我买了,但是这生意嘛,总是难免有点意外。” 李掌柜一听,立马要跪了,满脸热忱拍着胸脯道:“老弟你这话说得是实在话啊!宝剑配英雄,只有老弟这样的英雄,才配得上这把宝剑啊。我一看这剑,就想到老弟。来,老弟拿着!老哥一点心意!老弟啊,老哥还是得说一句啊,安全第一啊。光是这兔毫箭,咱们就能赚多少钱,为了这么多钱,你也得注意安全啊。” 能不实在吗?李掌柜几乎是含着热泪说出来的,本来还以为能宰冤大头一刀,没想到对方更狠。 这么实在的威胁,抵挡不住哇。 好在龙脊火是他低价收来的,剑本来就不好卖,重剑就更不好卖。 但是一想到自己赚的钱,李掌柜立马清醒了,自己真实犯浑,怎么犯这么低级的错误,眼前这位大爷要讨好啊! 他更加直观地感受,艾辉虽然是明秀的师弟,但是手段比明秀更加灵活,也更加有侵略性,更加不好对付。可笑自己还以为对方是菜鸟,是那些不谙世事的公子哥,还好醒悟得早。 “那我就收下了,不能冷了老李你的心意。”艾辉拍了拍李掌柜的肩膀:“老李啊,投资要讲究个细水长流啊。” 李掌柜听到这句话,膝盖差点一软。 细水长流…… 流氓!太流氓了!流氓得这么理直气壮,流氓得自己无法拒绝! 这家伙真的是大师弟子么?怎么会这么重的市井气息? 他双目含泪,发自肺腑道:“是是是,细水长流,细水长流!” “怎么样?兔毫还够用么?”艾辉目的达到,马上给个甜枣。 李掌柜精神一振,眼巴巴地看着艾辉:“快用完了,主要是有很多兔毫的长度不合用,就等着老弟你来救急了。” 艾辉想了想道:“你到时候把暮胶蚕茧和草药、铁锅什么的都准备好,让人送到我住的地方,然后每天派人来收。” 李掌柜早就在等艾辉这句话,二话不说道:“东西早都准备好了,现在就给送去!” 艾辉:“……” 第一百三十九章 剑鸣和兵器说 艾辉喜滋滋地提着龙脊火。 真是一把好剑! 沉甸甸的手感,重量高达两百二十斤。魔花夜檀是用来制作重武器的材料,质地最为沉重,制作出来的剑,也是奇重无比。如果艾辉没有练成【铜皮】,这把剑拎都难以拎动,现在他挥舞,也感觉势大力沉。 哪怕这把剑没有开锋,当棍子砸在别人身上,那也是筋骨寸断。 好东西啊! 对艾辉来说,越凶残的兵器,就是越好的兵器。他的招式七零八落,那些有独特效果的好兵器,在他手上能够发挥的威力也有限得很。只有这样粗暴简单的兵器,才是最适合他的兵器。 更何况,这把龙脊火,一个子都没花! 一个子都不花的兵器,那当然是好兵器,就是给他一把草剑,他都觉得是好兵器。 两百二十斤的重量,挥舞起来,风声低沉,渗人得慌。 要不是身后跟着一群伙计,艾辉沿路早就迫不及待开始试剑。现在也是兔毫了,风度,要有点风度! 推开道场大门,艾辉还没说话,鼻子抽动两下,眼睛立即瞪圆。 香味!元汤! 一个箭步冲进去,眼尖的艾辉就看到胖子捧着一个盘子在那舔盘底,顿时恶从胆边生。 不过艾辉没有当场发作,只是朝胖子阴阴一笑,暗记在心。兄弟归兄弟,抢我元汤,这账也不能不算。 楼兰看到艾辉,眼睛一亮:“艾辉!” 他随即看到艾辉身后跟着的伙计,带着的大锅,还有草药,他眼睛黄光闪动:“夜光草、苓水、竹石、比安鱼目,艾辉要抽取暮胶蚕丝吗?” 艾辉对楼兰的本事已经见怪不怪,擅长医疗的楼兰,对各种草药都是再熟悉不过。 “是啊,楼兰对这个也有研究吗?”艾辉一边指挥伙计放下各种材料,一边对楼兰道。 “研究不多,但是原理是相通的。艾辉,这个草药的配方,不是太好呢。”楼兰道。 伙计一听不干了,嚷道:“配方不对?不可能!这是软化暮胶蚕茧的标准草药配方!” “闭嘴!”艾辉神色不善地看着伙计。 对自己人,艾辉从来就是偏心眼,听不得不好的。 楼兰老老实实道:“可是,如果能调整配方的配比,效果可以更好呢。” 不服气的伙计还要说话,艾辉的龙脊火已经出现在他肩膀上,他的肩膀一沉,再看到艾辉阴沉的脸色,顿时一个哆嗦,不敢吭声。 艾辉瞥了他一眼,收回龙脊火,淡淡道:“放下东西,你可以回去了。” 伙计如蒙大赦,灰溜溜地出去。 艾辉转过脸,对楼兰展颜一笑:“这些草药就交给楼兰了!” 听到可以帮助艾辉,楼兰非常开心:“好啊好啊,交给楼兰吧。” 说完就开始忙活开了。 舔完盘子的胖子凑过来,啧啧道:“真是不会看脸色,不过我说啊,楼兰真是好沙偶。在哪买的?我倾家荡产也要去买一个。这么好的沙偶,真是少见。” 看到胖子摇头晃脑爽得不行的模样,艾辉心中冷笑,脸上却是和颜悦色:“汤好喝么?” “好喝!”胖子的眼睛一下子放光:“真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汤,这就是元汤么?太好喝了,喝一口全身暖烘烘,要是每天有一碗,那死了都值。” 每天一碗…… 艾辉都被气乐了:“你还真敢想啊,楼兰,刚才那碗汤多少钱?” 楼兰歪着脑袋道:“那是火底油汤,最适合他火元的体质,材料是十七万。对他的修炼有很多好处哦。” 十七万…… 艾辉表情僵住,简直悔得肠子都青了,为什么自己出门的时候没有叮嘱楼兰一句,楼兰还是太实在了。 胖子砸吧着嘴,满脸回味:“我说这味道怎么这么好呢,感情这么贵,美味,实在太美味了!” 看到胖子一脸欠扁的模样,艾辉目光阴冷:“十七万挂在你账上,没听楼兰说,抓紧时间修炼吗?上次穿花蝶步练完了?那就百花步。刚喝完汤,有的是力气,就五百组吧。” “五百组?”胖子的眼睛一下子瞪圆,就像是听到什么惊恐无比的消息。 “嫌少?”艾辉嘴角浮现一抹春风般的笑容:“那就再加两百组。” “七百组百花步?只怕不够药力全部吸收呢。”楼兰在一旁老老实实道。 “那九百组?凑个整吧,一千组?”艾辉满脸笑容地问楼兰。 “一千组差不多呢。”楼兰连连点头。 艾辉的眼角余光瞥见胖子的腿在哆嗦,心中冷笑,脸上愈发和蔼:“楼兰,修炼没完成,有没有不造成身体损伤,又能让人印象深刻的惩罚?” 楼兰歪着头想了一下道:“强调心理惩罚,而不要身体惩罚吗?那就只有从刑罚中找了。有一种刑罚,比如把犯人的脸埋在水里,等他呼吸快到尽头才让他起来。以前是用来拷问犯人的,濒死和窒息的体验,会让人体会非常深刻。” 艾辉满脸赞叹:“真是好方法啊!” 胖子已经不是腿抖了,整个身体都抖得像筛子一样。他看向楼兰的目光,就像是看到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魔一样。 好歹毒的沙偶…… 艾辉云淡风轻给出最后一击:“胖子,没完成一千组百花步,就让你体验体验。” 早就面色如土的胖子嗷呜一声,就像屁股插着箭矢的棕熊,连滚带爬跑去修炼,不敢半点耽搁拖延。他知道艾辉说到就一定会做到,他一点都不想体验。 楼兰看胖子去修炼了,也开始重新来配置草药。不得不说,楼兰处理草药的动作,如同行云流水,十分赏心悦目。 果然不愧是我大楼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