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书迷正在阅读:小情歌、作为一个普通人生在你们家我也很绝望啊[综]、当你如约而至、boss总是黏着我[快穿]、三千界交易楼、豪门重生之腹黑娇妻、黏你成瘾[娱乐圈]、亿万婚宠:大牌娇妻很撩人、如意缘、放课后的教室
有耿介之臣恨不得把提议之人给生吃了,那些原本为了参加秋闱而聚集到京城的书生们因为此事更是花费了诸多笔墨。 季氏原本就掌握着半数飞龙卫,听到动静之后更是蠢蠢欲动。 皇后端了两天架子,就在众人以为她会顺水推舟干涉朝政之时,宫闱之内却颁下一道懿旨,皇后言辞坚决地把这事给推了。 有人以为她这是欲擒故纵,然而,再有人说,她便向皇帝请了旨,毫不犹豫地把那人处置了。 这一举动无疑为她赢得了一个“贤后”的名声,一时间,倒是再也没有人用大皇子之事来攻讦于她。 *** 就在朝中因为皇后之事扯皮时,简浩一行人已经投入到了救灾之中。 此时,简小世子正扶着酸痛的腰,一边怒瞪平王殿下,一边在纸上勾勾画画,给众人说着自己绞尽脑汁想出来的救灾方法。 首先,肯定是人力驱赶,蝗虫怕人,多少能起些作用。 其次,便是在黄昏和夜间点起火堆,附近的蝗虫会主动扑进火里。 再次,白天时候用麦杆浸了人尿放在地头,也能吸引到一定数量的蝗虫。 最后,便是发动各家各户的鸡鸭,去地里吃蝗虫。 尤其是鸭子,简浩在现代的时候玩过一个叫做“农田保卫战”的游戏,拟真度很高,各项数据都是专家测算出来的。发生蝗灾的时候可以向系统商城购买成鸭,一只鸭子可以吃掉两亩土地的蝗虫,试想一下,几百上千只鸭子放下去,上千亩田地足以幸免。 简浩想了想,说道:“还有蜘蛛,别看它们个头小,如果放在田地里,可以把出生不久的小蝗虫吃掉,听说它们找虫子的本领可强了。” 屋内之人多为武夫,对此事可谓是一窍不通,倒是黎书还能插上几句话,“妙啊,如此一来,即便是普通农家也能用上一二,浩浩,如此精妙的主意你是如何想出来的?” 小世子挠挠脸,他能说是上辈子打游戏学到的吗? 好在,黎书并没有执着于他的答案,注意力再次放到图纸上,沉吟道:“既然鸡鸭可行,鸟雀如何?鸟雀擅飞,这样一来岂不是连同空中的飞蝗都能捕食?” 简浩摇摇头,“它们不仅吃蝗虫,还吃粮食,到时候把蝗虫灭了还得赶鸟,还不够麻烦的。” 鸡鸭不同,有蝗虫可吃的时候,它们对庄稼一点兴趣都没有。 黎书一听,当即恍然。 简浩松了口气,一脸嫌弃地把圆蛋蛋从砚台里捡出来,从废纸胡乱蹭了蹭。 小家伙最近特别喜欢模样,比如简浩用铅笔写字的时候,他就会把自己沾满墨汁在纸上乱滚,然后看着纸上的一堆鬼画符咕唧咕唧地怪笑。 小家伙调皮地扭着身子,试图往墨汁那边跑。 简浩威胁般把他丢到平王殿下怀里。 平王殿下不轻不重地敲了敲滑滑的蛋壳,小家伙这才老实了。 众人又商议片刻,便按照最终的规划布置下去。 有了秦州的先鉴之明,即便没有皇帝的圣旨,颖州、储州等地的官员也不敢违抗平王殿下的命令。 更有那些一心为民的好官,捧着写把抗灾法子的宣传册对着传令的士兵直叩头,口口声声说着感谢平王殿下。 这一步,可以说是十分顺利。 谁都没想到,最大的阻力反而在百姓身上。 此时的百姓十分迷信,他们遇到蝗灾不仅不敢捕杀,反而在田地旁焚香叩拜,眼睁睁地看着庄稼被蝗虫吃掉,嘴里还念念有词。 简浩亲自去看了一眼,气得差点把手里的圆蛋蛋丢出去。 *** 与此同时,皇帝那边也终于有了动作。 谁都没想到,皇帝病了半月之久,人没露面,却突然颁下一道罪己诏,直言自身失德,祈求上苍垂怜,让百姓平安渡过这场灾害。 前面的内容平平淡淡,和以往时候的“罪己诏”并无不同,后面的几句话却着实有些耐人寻味—— “朕已年迈,身体欠安,膝下第四子秦氏子决虽年幼,却学识日进,可堪大用……” 单看内容,这已经是妥妥的传位诏书了。 也许是和罪己诏一同发放的缘故,这份“诏书”上只有皇帝私印,并无传国玉玺。 这样看来,说是传位诏书又显勉强。 但是,无论如何,朝堂内外的视线不约而同地放到了那个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四皇子身上。 消息传到秦州的时候,平王殿下只讽刺一笑,情绪并无多大波动。 一众属下可没有这样的气度。 “主子和二主子在这儿苦哈哈地灭蝗虫,那群老家伙在京城玩这种把戏?” 小世子更是气得头上的卷毛都炸了起来,嚷嚷道:“不行!皇位是王爷的,不能让他传给那个什么秦决!” 平王殿下安抚般拍拍他的手,“没有加盖传国玉玺,算不得传位诏书。” 对啊!电视剧里不就是这么演得么,改朝换代,人人都要争传国玉玺,找不到玉玺就不算真正的皇帝。 小世子咧开嘴,露出一个坏笑,“我有个主意!” 如今简浩早已在众人心里竖立起一定的威望,再也不仅仅是“主子认定的人”,是以,众人对他的主意十分重视。 然而,小世子却是晃晃脑袋,露出一个愤愤然的表情,“先把蝗灾的事情解决了再说——他们不是不敢杀蝗虫吗?咱们可不怕!” 简浩的神情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肃杀之气,众人不由地心头一凛。 * 真龙十一年九月三十,原本是平王殿下和简家世子大婚的日子。 这一天,京城百姓没有看到迎亲的车队从任何一府中出现。 反而是在秦、储等地,数万兵士身披甲衣,仿佛空降般来到田间地头,不顾百姓的反应,按照上级的交待捕杀田间的蝗虫。 当地官衙也没闲着,纷纷走到家户家中,统计好各家鸡鸭,悉数抓到田间。这些饿了许久的家禽见了铺天盖地的飞蝗就像看到满天乱飞的馅饼一般,疯了似的追着吃。 大多数百姓看到官兵们的行动,渐渐地反应过来,学着他们的样子保卫自家田地。 也有些人冥顽不灵,不仅不知感激,还哭天抢地,甚至撒泼。 关于这一点,简浩早有吩咐,值此之时,兵士们发挥出最大的耐性,不伤人,只做事。 那些个“父母官”们,因为平王殿下的震摄,更是如同真正的父母一般纵容着愚昧的子民们。 时间仅仅过去三天,秦、颖、储、泔四州的蝗灾悉数平息,这四州恰恰也是蝗灾的最初发生地。由于处理得及时,并没有祸及其余数州。 看着肚满肠肥的鸡鸭,还有那一亩亩垂着穗子、辛勤耕作了大半年的田地,百姓们才终于幡然醒悟——那些看似不留情面的官兵们,到底替他们保下了什么。 一时间,中原数地只知平王而不知皇帝。 作者有话要说:【办公室 制服】 如果说,起初确实是带着些惩罚的意味,然而,当平王殿下把人剥光之后,从头到脚只剩下一个念头了。 小世子拄在书案上,又白又直的腿大咧咧地叉开,小棉花糖一颤一颤地和平王殿下打招呼。 平王殿下忍住体内不断翻涌的热潮,体贴地问道:“浩浩,冷不冷?” 玉白的脚勾住平王殿下的腰,小世子笑嘻嘻地说道:“不冷,热!热~火~焚~身~” 讲真,简小世子向来是清清泠泠的一小只,从炸乎乎的小卷毛到圆润的脚指头,没有一丝魅惑的气质——尤其是那双澄净的琥珀色眸子。 然而,面对这样的小世子,平王殿下却被挑逗得厉害。 大棉花瞬间获得异能,变身成一把尖挺的冲锋枪。 平王殿下手一扬,扯下身上的披风,垫在桌面上,将小世子压在身下。 滑嫩的皮肤在粗糙的大手下泛起片片红晕,清亮的眸子蒙上一层水色。 滑嫩的小手不甘示弱地攀上平王殿下的肩膀,胡乱地在他的脖颈、耳根挠抓。 平王殿下粗喘一声,正要解下身上甲胄,却被小世子拦住。 “不要……就这样……” “办公室play加、加制服play……嘿嘿嘿……” 一双小手在亮闪闪的银甲上乱蹿,暗搓搓的小心思暴露无疑。 小世子叉开双腿,主动环上平王殿下劲瘦的腰身。 上身更上弓起来,试图帮他解下腰带。 黑衣银甲映着白嫩的皮肤,底下是带着汗湿气息的披风,身侧是凌乱摆放的草图,小世子仰躺在书桌上,每一个弧度都是那般让人着迷。 平王殿下再也无法忍耐下去。 冲锋枪抵在湿润的小窝门口,就像战胜的将军叩开家门,亲密地、深入地和湿滑的小爱人打着招呼,甚至还贪婪地进进出出,试图找到仿佛十分久远的,爱人间契合的证据。 一方银衣铁甲,一方赤身裸体,单是视觉冲击就足以让人激动万分,更别说,小世子今日的兴致还很高。 他从不掩饰自己的真实感觉,哪怕是在这样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人听到,并且称不上舒服的地方。 “王爷殿下,用力……” “啊……再、再进去一些……” “那里、对、就是那里……唔……” “哈……不要、不要……停……” “不要?”平王殿下轻笑一声,磁性的嗓音让人耳朵怀孕。 “要要要!”小世子湿着眼睛强调,“那里要……不、不停!” 然而,平王殿下偏偏停了一下,含笑逗弄,“叫什么?” 小世子撇撇嘴,丝毫不想接受他的胁迫,反而是猛地一挺身,自己撞了上去。 “啊——” 兴许是刚好撞到最销魂的部位,小世子咚地一下软下来,小窝一阵猛烈的收缩。 平王殿下咬了咬牙,小世子胡乱挺身,没想到真让他撞了个正着。 小窝的绞动险些让他吐出枪弹,平王殿下怎能甘心? 再也没有任何犹豫,有力的腰胯毫不留情地挺动起来,坚挺的冲锋枪一下下冲向最深处。 一小坨软软的圆rou拦在中间,每次都会被冲锋枪狠狠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