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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日子过久了,难免索然无味,农奴主们把取乐目标瞄向农奴,以酷刑虐杀为乐。当“农奴脑门凿个洞,倒入铅水,白花花的脑浆喷涌,眼球被缓缓挤出眼眶,连着rou线耷拉在脸上”这种酷刑都引不起农奴主兴趣的时候,有个叫桑格的农奴主想出了一个残酷的死亡游戏——人獒角斗。

    “人獒”的培养过程异常残忍——初生的婴儿扔给哺乳的母獒,如果没有被母獒吃掉,反而用奶汁抚养,说明婴儿生来具备獒性,成为“人獒胚子”。经过与藏獒的长期生活,婴儿长大后完全丧失了人的意识,把自己当做獒。连体形相貌都像獒,体毛浓密,手脚指甲锋利,粗鼻利齿,完全兽化。

    人獒长到十岁开始接受搏斗训练,参加一年一度的“人獒之战。”双方派出最凶残的人獒参加比赛,取得最后胜利的人獒,获得“人獒王”的封号,和真正的“獒王”进行决斗。

    人獒再凶猛,又怎么是獒的对手?往往没几个回合,就被獒王撕咬得稀烂,成了热腾腾的食物。农奴主们根本不在意谁输谁赢,只有藏獒利爪掏破人獒肚子,白花花肠子淌出,鲜血rou沫四溅,人獒临死前哀嚎,这种场景才能彻底满足他们的变态欲望。

    在那个农奴根本没有尊严的年代,许多农奴家里初生的孩子被夺走。牧民们冒着冻死的危险翻越皑皑雪山,从喜马拉雅山逃到与世隔绝的尼泊尔,也不愿孩子遭此毒手,但是生还者屈指可数。也有一些贫苦的牧民,把出生的孩子卖给农奴主,换来一头牦牛维持生计。为了培养更强的人獒,农奴主们把腐尸rou块用铁签串起来,悬挂笼子顶端,饥饿的人獒为了吃到rou块,会拼了命的蹦跃,不但能增强肌rou力量,常年以腐尸为食,牙齿浸着尸毒,在搏斗中咬到对手,就会中尸毒而死。

    残忍血腥的死亡游戏持续了许多年,终于在一次“人獒之战”即将开始时,突然结束了。

    原因无人知晓,据说有位农奴主丹增松格,小时候骑马跌落,双眼被乱石刺瞎,脸被划得稀烂,遇到狼群围攻,被自家豢养的人獒舍命救出,一路摸爬着回了家,自此幡然醒悟,一心向佛,善待牧民。他成年之后,把所有家产分给农奴主们,只求取消这种灭绝人性的游戏。

    传说不知道真假,自此再无“人獒之战”,却多了一位盲目疤脸僧人,游走各地,用藏红花、雪莲配药为牧民治病,制作天珠惠赐祈福,只收少量的奶子和干rou做医资。牧民们称他“洛桑多吉”,意思是“心地善良的金刚”。

    洛桑的名声越来越大,所到之处,求医的人络绎不绝。如此过了几年,他路过一处牧民帐篷,贫苦的夫妇领出了哑巴女儿白玛。

    洛桑看到白玛嘴角有一颗小痣,沉默许久,抚摸着白玛头顶说道:“我曾偶遇中原白发老者,彻夜长谈,得《道德经》一本,里面有句话,‘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最美丽的声音是无音之声,最美丽的形象是无形之相。白玛不是哑巴,只是你们没有听到最美声音的心而已。”

    连字都不认识的夫妇自然听不懂话里的深意,只知道白玛治不好,家里多了个吃白饭嫁不出去的废物,连一头牦牛的嫁妆都换不来。白玛眼巴巴望着父母厌恶的表情,眼里憋着泪水,洛桑长叹一声:“白玛,你愿跟随我苦修佛法,以大音度人么?”

    白玛眨着黑玛瑙般晶亮的大眼睛,用力点头,跟着洛桑走了。爬上山顶,白玛遥望着破旧的帐篷,有个小姑娘钻出帐篷前,焦急地寻找着什么。许久,小姑娘咧嘴哭了,夫妇往她嘴里塞了一块黑乎乎的干饼,叱骂着赶进帐篷。不多时,夫妇捧着一盆羊奶,喂食着懒洋洋晒太阳的几只藏獒。

    在他们眼里,女孩还不如能够抵御狼群的藏獒重要。

    洛桑干瘪的眼眶仿佛看到了这一幕:“你的meimei?”

    白玛点点头,嘴唇咬出深深的牙印。

    “我错了!”洛桑满脸疤痕抽搐着,“我能治愈他们的身体,却唤不醒他们的心。心不醒,苦难,永不停止。”

    喜马拉雅皑皑雪山,几只雄鹰盘旋,洛桑低声说道:“有残疾的孩子被视为不祥之物,活不了多久就会丢到雪山饿死,执行天葬的神鹰把灵魂带回桑吉身边……白玛,我寻找你,已经很久了。”

    自此,盲眼的洛桑多吉身边多了一位哑巴女孩。洛桑为人治病时,白玛总是静静地坐在一旁,张嘴唱着无声的歌曲。

    十多年过去了,白玛出落成标致的姑娘,洛桑没有受到年龄的影响,依然是那副模样。有人说,洛桑是rou身金刚,永不会老;也有人说,洛桑收留白玛,是为了修习“密宗双修”,保得rou身不寂。之所以选择白玛,因为哑巴不会透露秘密。

    不知道什么时候,传出了这样的谣言:“洛桑是恶鬼附身,用藏药和天珠吸取人的精气渡劫。”

    自然没有人相信这种无稽之谈,然而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洛桑所到之处,总有几家牧民和农奴主惨死。有的被野兽闯入帐篷生生咬死,残体内脏遍地都是;有的像是被吸干了精血,成了黑皮包着骨架的骷髅;有的却是脑壳凿了个洞,脑浆灌进酥油茶壶,架在牛粪火堆上咕嘟咕嘟煮着。牧民们以为是巧合,后来死的人越来越多,种种推测合在一起,牧民相信了那个谣言。

    洛桑被视为恶鬼,迎接他的不是笑脸,而是锋利的弓箭和藏獒的牙齿。洛桑再也没有出现,隐居在喜马拉雅山脚的一处密林。

    恐怖的死亡并没有因为洛桑的消失而停止,死的人越来越多,帐篷内外到处都是既像是人又像是某种动物的奇怪脚印。

    恐惧的牧民和农奴主们忘记了曾经的恩惠,经不住几个人的煽动,拿着武器结伴赶至密林,除掉恶鬼化身的洛桑。

    深入密林,四处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腐败的沼泽地里堆满死人骸骨,“突突”冒着鬼火。胆小的牧民吓得逃了回去,剩下的人壮着胆子前行,翻过一个山头,远远看到树林里面藏着一栋木屋。

    当他们走进树林,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有人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恐惧,当场呕吐。每一棵粗壮的老树上,悬挂着一具具剥了皮、晒成rou条的尸体。半透明的树枝从死人颈部穿出,像一根根巨大的血管,汩汩流淌着液体。山风吹过,尸体晃晃悠悠飘荡,“啪嗒”,一截胳膊掉落,撞到树枝上面弹起,尸液溅出,落在几人身上,如同被热油烫到,“嗤嗤”冒着黑烟,肿起锃亮的燎泡。

    那几个人疼得满地打滚,燎泡磨烂,脓水沾到的地方,鼓起一层芝麻大小的脓包,迅速长满全身,“啵啵”爆裂,红黄夹杂的体液迸出,再没了声息。

    幸存的人看得心惊胆战,哪还敢再走半步,正要逃出这片可怕的密林,只见树林深处草木攒动,蹿出数十只半人半獒的怪物。

    “人獒!”人群中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嗷!”领头的人獒王仰天长嚎,破损的牙床滴着涎水,一步步逼近人群。

    牧民早已被这群半人半獒的怪物吓得不敢乱动,人獒王喉间发出铁块摩擦的的吼声,突然说道:“你们把我们卖给农奴主换牦牛的时候,想过会有今天么?”

    卓玛讲到这里,喝了口啤酒,直勾勾地盯着我。那面造型奇特的鼓端端正正摆在桌上,也许是长期用手掌拍打的缘故,鼓面蒙着一层泛着油光的包浆,漾着暗黄色的光芒。

    “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

    我摇了摇头,既表示不知道,也表示不想知道。毕竟吃烧烤喝扎啤的时候听这么恶心的故事很倒胃口,何况我已经想到卓玛不会平白无故讲这个故事,谁知道讲完了会整出什么幺蛾子?

    卓玛眨了眨眼睛,根本没在意我的态度,接着讲道——

    当年,舍命从狼群中救出洛桑的人獒并没有死,洛桑把它带回家中悉心照料,为了报答人獒救命之恩,他发誓一定废除“人獒角斗”。洛桑成年后,召集农奴主,倾尽家产买下了所有人獒,农奴主们本来就已经厌倦了这个残忍的游戏,顺水推舟做了个人情。

    洛桑把人獒养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这片密林中,白天救助牧民积累功德,夜间对着它们诵经,希望唤回早已泯灭的人性。时间一天天过去,人獒的人性慢慢复苏,尤其是救他那只人獒,已经能够说几句简单的人话。

    始料不及的事情发生了!随着人类意识的复苏,人獒想起了把它们变成怪物的人类,也想起了为了一头牦牛把它们抛弃的父母。仇恨的种子在人獒心里生根,不可遏制地生长成复仇的大树。况且,洛桑治病换回来的奶子和干rou越来越少,根本不够果腹。在仇恨和饥饿的驱使下,人獒逐渐恢复的人性越来越邪恶。

    人獒王趁着洛桑熟睡的时候,几次偷袭,都被白玛察觉。更奇怪的是,白玛虽然是个哑巴,唱的无声歌曲人獒王却能听见,每当歌声响起,它就会心头宁静,忘记仇恨。洛桑醒来,白玛焦急地比划着手语,洛桑总是长叹一声:“我的命,是它救的。由它取走,有何不可?”

    善良的洛桑根本没有感化人獒王残忍的人性,它趁着洛桑外出治病的时候,潜入牧区,制住几户牧民,散布“洛桑是恶鬼”、“和白玛密宗双修”的传言,又带领人獒袭击牧民,使得洛桑和白玛变成牧区人见人怕的瘟神,终于无法立足,回到密林,被禁闭在木屋里,任由他和白玛活活饿死。

    人獒再凶猛,也不是真正的藏獒对手,夜袭时被藏獒咬死了几个同类。人獒王指使受控制的牧民煽动“除掉洛桑”的情绪,一批又一批的牧民来到密林报仇,成了人獒现成的食物。吃不了的牧民,都被人獒的毒牙咬过,悬挂在树上做储备食物。

    复仇的牧民得知真相,尤其是看到成为人獒奴隶的牧民讨好的舔着人獒王满是灰垢的脚趾,追悔莫及。这时,一个漂亮的女孩遥望着木屋,凄声说道:“jiejie!”

    这个女孩,正是白玛的meimei。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出来了。”人獒王捡起树上掉落的残肢,“咯吱咯吱”嚼着,“早就饿死了吧。你们,也会死,没有区别。”

    女孩发疯似地冲进木屋,人獒们没有阻拦,在它们眼里,女孩只是一顿可口的食物。

    人獒王突然一口咬断舔脚趾牧民的喉咙,喝了几口热血:“既然能背叛人类,迟早也会背叛我。”

    人獒群冲向牧民尸体,瞬间啃食的只剩几根残骨。人獒王环视着牧民,挥了挥手:“杀了!再把逃走的牧民抓回来,不要透露风声。”

    牧民已经放弃抵抗,任由人獒逼近。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洛桑多吉,救救我们!”就在这时,木屋里传出沉闷的鼓声。人獒听到鼓声,赤红的眼睛褪去了血丝,眼神茫然地望着木屋。

    “轰!”木屋突然崩塌,几道rou眼可见的气浪涌出,如同海潮般涌向密林,一道道金黄色的光芒照进树林,空中飘着金砂形状的光点,落在树林每一个角落。

    木屋的残骸中,白玛meimei周身散发着柔和的白光,端坐在木床上,低眉垂目,不疾不徐地拍着一面鬼面花纹的红色小鼓。薄薄的鼓面像一张剥下的人皮,晶莹剔透,血丝隐隐可见。

    她的左右两旁,端坐着两个人。左边的人赤裸上身,低垂着头,干瘦的身躯宛如一具骷髅;右边的人却被剥去了皮,萎缩的肌rou干涸着鲜血凝成的血痂,长长的头发覆盖着半边身体。

    地上,一汪变成黑色的血块里凝固着木屑,残破的人皮。

    白玛meimei随着鼓声唱出一段奇怪的歌曲,人獒如被雷轰,仰天哀鸣。鼓声越来越急,白玛meimei唱着歌曲走向密林,人獒们浓密的体毛脱落,尖牙缩回牙床,粗壮的手爪变得柔软灵活,回复了人的模样。

    “冤冤相报皆为心魔,事事不休同是轮回。”白玛meimei轻声说道,“jiejie,当我敲响这面鼓的时候,才明白了舍生取义的真正含义。最神圣的处女,无法说话的哑巴,嘴角有痣的宿命,只有这样的人皮,才可以制成奏响圣音的神鼓。洛桑多吉,你心怀大慈悲,不愿放弃任何生命,同我的jiejie白玛舍生取义。可是,我不明白,难道只有牺牲,才可以唤回人性中最后一点善良么?”

    冰冷的山风吹过,树叶“簌簌”作响,人皮鼓无人拍打却发出了声响,如同午夜哀怨女子的低诉。

    “我懂了。”白玛meimei笑如莲花,“人獒王,你杀死的牧民,其实都是当年把婴儿送给农奴主当人獒的父母啊。”

    人獒王已变成身材健硕的英俊男子,双手深深插进头发,拼命撕扯,哀声痛哭:“我恨……我恨把我们抛弃的父母!我恨把我们变成怪物的农奴主!”

    “洛桑多吉用佛心唤回人性,却忽视了人性的恶。天道轮回,你们自此守护这片草原,消除业障吧。”白玛meimei抚摸着人獒王,眼中含着泪水,“善良的牧民,今天的一切,希望你们如同喜马拉雅山顶的坚冰,永远封存。”

    牧民们“噗通噗通”跪拜着白玛meimei。

    “人本平等,何须跪拜。”白玛meimei把人皮鼓别在腰间,向密林边缘走去,“洛桑多吉,我会带着jiejie走遍世间,用大音之声唤醒沉睡的人们。”

    远山顶端,站着两个人,默默地注视着一切。

    “人皮鼓,觉醒。”一人说道,“这其中的关联到底是什么?”

    “鸡蛋好吃,有必要知道下蛋的那只鸡长什么样子么?”另一人说道。

    卓玛讲完这段传说,又喝了一杯扎啤。我注意到几滴酒珠落到鼓面上面,发出轻微的“嗤嗤”声,渗了进去。

    我听得心里七上八下,疑问接二连三地冒出来。还没等我开口,卓玛抚摸着鼓面:“不用询问,该说的我都说了。能听懂鼓声的人,今晚你是第二个。”

    “第一个是谁?”

    “你会知道的。”卓玛把鼓别在腰间,起身歉意地笑了笑,“打扰你这么长时间,很抱歉,再见了。”

    “等一下。”我急忙说道。

    “你曾经的经历,并不是你了解的真实。真正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卓玛没有回头,边走边说,“再告诉你一件事,人獒王是……”

    我默念了几遍人獒王的名字,忽然想起历史上赫赫有名的那个人!眼看卓玛拐过街角,我正想追上去问个究竟,却发现根本动不了。

    炎热的夏夜,食客们仍在喝酒撸串聊天,我出了一身冷汗。

    卓玛所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傻坐着干嘛呢?”月饼往桌上扔了两包烟,盯着空空的酒杯,“谁喝了我的啤酒?”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突然发现热好的烤串早已经凉了。想到农奴主们培育人獒的腐尸rou块,烤串说什么也吃不下了。

    “买烟怎么买了这么长时间?”

    月饼表情有些不自然:“想想心事,溜了个弯。”

    我没有追问,月饼的性格,如果他自己不肯说,刀架脖子上也不会吐半个字。

    “明天,毕业了。”月饼扬扬眉毛,“有什么打算?”

    “没有。”我伸了个懒腰,“这几年经历这么多事情,足够一辈子了。”

    第一章 兰陵王龙凤牌

    兰陵王墓位于今磁县城南5公里处,墓冢高大,周围建有透花围墙,墓地建有碑亭。1920年,当地村民在修公路时取土时,挖出了《兰陵王高肃碑》。碑额篆阳文四行十六字:“齐故假黄钺右师右慰公兰陵忠武王碑”。碑文真实记载了兰陵王高肃的生平经历和立碑年份。字迹虽然驳落黯淡,但仍不失遒劲、古朴,因其史料及书法艺术价值,被称为北碑第一品。

    一

    月饼绕着半人粗的老树拴着尼龙绳打了个活结,拽了拽试试结实程度,往地下岩洞扔了几根荧光棒,许久才听到坠地声。我借着荧光往洞里看,狭长的岩壁乱石突起,石缝里爬满拇指大小的甲虫,相互碰撞发出让人牙酸的“咯咯”声。我探手从岩缝里抓出一只甲虫,虫子在手掌里抓来挠去,又痒又疼。

    捏着甲虫凑到眼前观察,橄榄核大小,通体漆黑,椭圆形翅膀退化成包裹着虫体的硬甲,眼睛剩下两枚火柴头形状的圆点,嘴巴奇长,起码占了身体的三分之二,八条长满茸毛的爪子透着蓝光,悬空胡乱挥舞。

    突然,虫嘴开裂成三瓣,探出白须状rou条,喷出一股淡绿色液体,正中鼻尖。鼻端顿时传来强烈的灼热感,我捂着鼻子疼得直跺脚,把虫子踩得稀烂,黄绿色rou酱沾到的草叶,瞬间变黑枯萎,“哧哧”冒着白烟。

    “月饼,看我破相没?”我摸着鼻尖,总感觉被虫液烧掉一块rou。

    月饼扬了扬眉毛,表情凝重:“节哀。”

    我在广西十万大山差点被干尸勒死都没现在这么紧张,急忙掏出手机打开相机当镜子,一时没作好心理准备,被屏幕里的自己吓了一跳:鼻尖红肿,鼓了个绿豆大小的燎泡,薄薄一层油皮裹着淡黄色脓液,异常恶心。

    我摸出银针,挑破脓包用力挤着,鼻子被捏得酸麻无比,眼泪流个不停。月饼板着脸强忍住笑,扒拉着岩洞附近的草丛:“凡有毒虫出没之地,七步之内必有解药。”

    挤完脓液,月饼撕了片艾草叶给我贴着创口拔邪火,我吸了口气,鼻子酸爽得很:“你丫以为是洪七公啊!这虫子五行属火,附近找找,有没有薄荷。”

    月饼围着岩洞扒拉杂草,寻到一丛薄荷,抓了两只虫子丢进去。虫子落进薄荷丛,像是掉进热锅四处乱爬,没爬几步就哆嗦着腿翻了肚子。

    “万物相生相克,这里面的道理一辈子琢磨不明白。”月饼用树枝扒拉着虫子确定死透了,“我说南少侠,伤个鼻尖儿又不是断手断脚,用不着只抽烟不干活吧?”

    我靠着树抽烟正舒服,被月饼这么一说,老脸一红:“天坑这么深,从坑口爬下来二百米是有了吧。您老人家一路溜达着拍照看景儿落得清闲,三十多公斤装备可都是我一人扛下来的。劳动人民很辛苦,别耽误我吐纳还阳,要不一会儿哪有体力陪你下去干活?”

    “看不出南少侠居然会‘吐纳还阳’,敢问原形是哪朝狐狸?《聊斋》里面可有名号?”边说边拔出一丛薄荷,根茎上大坨湿泥簌簌掉落,露出根须包裹的圆形东西。

    月饼随手一扔,那个东西糊着草汁烂泥滚到我的脚前。我看得真切,居然是一颗腐烂的人头。我叼着烟还没反应过来,一条蚯蚓形状,长着白毛的rou虫从糊满烂泥的眼眶里钻出,突然弹起,落到我的手背上咬了一口。

    我疼得跳起,生怕虫子有毒没敢直接拍死,用力甩着手腕,慌乱间撞到身后的树干,蔓藤落了满头满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