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不论是刘学英还是祝清晨,都愣住了。 刘学英忙道:“这不是昨儿才来北京吗?你也不带人四处逛逛,怎么就要走了?” 薛定看也没看祝清晨,只对刘学英说:“她有要紧事找我,昨晚已经解决了。大过年的,家家户户都要团聚,我也不多留她。” 顿了顿,他补充了一句,“昨晚她来得仓促,外面又下着大雪,不方便出门找酒店,所以让她在家里住了一晚。” 几句话,把两人的关系陡然间撇清。 刘学英愣住了,看看祝清晨,再看看儿子,忽然间一头雾水。 难不成,真是她搞错了? 而最讶异的,当属祝清晨。 她手持筷子望着一眼都不瞧她的薛定,试图搞清楚眼下是什么状况。 若说他不愿这么快在母亲面前坦白两人的关系,大可说她是朋友,可他连朋友这层关系都省略了,只说她找他有要紧事。如今“要紧事”解决了,竟要送她去机场? 薛定不是唐突之人,两人关系未曾确定,是不会急吼吼将她以女友身份介绍给家人的——这一点,祝清晨心知肚明。 可此刻的薛定急于撇清两人的关系,仿佛昨夜种种不过是她一场大梦。 这是祝清晨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 她看着他冷静的眉眼,一颗心渐渐沉了下去,搁下筷子,站起身来。 所有的少女情怀刹那间冻结成冰。 “我去洗漱。”她与他擦肩而过,声音里持续一夜的娇俏欢愉终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二十六年来从头到脚时刻武装到位的铠甲——遇见薛定后,她时时忘了穿上它,昨夜更是完全卸下。 但这一刻,她又变成了那个女战士。 * 北京的风雪悉数留在了昨夜,一轮红日冉冉东升,将白茫茫的大地也照得辉煌灿烂。 祝清晨与刘学英礼貌道别,跟在薛定身后踏出了大院。 脚下的积雪已有了初融的迹象。 她下意识回头,想从那一地苍白里找出昨夜的雪人,可到底什么也没找着。抬头再看眼前的背影,男人一如既往挺拔修长,却又仿佛和昨夜全然不同了。 他头也不回带她往胡同尽头走,她却停在那颗梧桐树下。 “薛定。”她叫他。 男人脚步一顿,停了下来,终于回头对上她的视线。 她看着他仿佛结了冰似的表情,还有眼中那再也叫人看不透的情绪,慢慢地攥紧了手,“发生什么事了?” “……” “你后悔了,是不是?” 覆着积雪的梧桐树下,她还穿昨夜来时的白色大衣,头发松松的挽在脑后,素面朝天。眉是一如既往的浓而整齐,眼珠漆黑透亮,皮肤白得近乎半透明。 她从来都不爱化妆,但五官生得漂亮,有姜瑜的漂亮,却又比那种脆弱的美丽多了几分固执与顽强。这让她不只是秀丽,还有一种英气。 不同于昨日的,是她面上没了笑意,双手攥得紧紧的,垂在身侧,神情里有难以掩饰的紧张和焦虑。 他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在怕什么。 然而薛定看她片刻,点头。 “是。” 他听见自己冷漠而坚决地,说出了她最害怕听见的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 . 基本上低潮章节要结束了,接下来的半本书,又名《千里追夫、驯夫、睡夫记》。 反正就是天雷勾地火,战地搞事情。 来,划一下重点——【搞】字是重点。 来来来,100只小红包,流氓速速出水!=v= 皮带:老夫终于要重出江湖了,老泪纵横嘤嘤嘤!!! 第37章 逃兵 第三十七章 日光烈烈,积雪融融。 清晨时分, 天地间一片亮堂。 祝清晨立于胡同里, 抬眼望着周身都凛冽起来的薛定,心里宛如钝刀子割rou。 他的眼神再不复昨夜的清洌温柔, 浑身上下散发着显而易见的疏离与冷漠。 他说他后悔了。 祝清晨攥着手心, 固执地仰头看着他,“那昨晚算什么?” 不待他答话,她又哈哈笑了两声,“你可别告诉我一杯螺丝刀就把你喝醉了, 所以酒后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