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这样的神情在万茗城市极其少见的,这里的人情绪都是直白的,都是热烈的。 “大块头”和“老幺”的战斗还在继续,“大块头”接连很多次扑上去都落空了,到底也有些精疲力尽了,尽管还努力想要营造出一种精力旺盛的样子,可是周围有些经验的人都知道,“大块头”这就就是要力竭的征兆。 他没有再往上扑,而是开始转圈。 变故就在那一瞬间产生,先前一直在躲避的“老幺”二话不说就冲了上去,在“大块头”放松的一瞬间,他冲上去,一口咬掉了他的前肢,他失去了起码三分之一的战斗力,已经没办法和“老幺”战斗了,不仅如此,他也没办法参加今年的斗蛐蛐大赛了,运气不好的话,连未来也参加不了了。 斗蛐蛐的残酷,可见一斑。 可是人们依旧乐此不疲,依旧叫喊得热闹无比,依旧没有丝毫意识到也许这种行为对蛐蛐来说有些残忍。 参加斗蛐蛐大赛的蛐蛐,其实最开始大多都是野外捉来的,真正人工饲养的很少,多半是被捉来以后再慢慢驯养调/教的。原因很简单,家养的蛐蛐无论你如何去教导,无论你如何去想办法来激发他身上的野性,那也是比不过野生野长得,原因很简单,没有经历过风雨的磋磨,成不了大事。 人是这样,蛐蛐也是。 人养大的蛐蛐,终归是多了些娇贵,比不得被风雨打磨过,在野外为食物奔波过的,自然也就打不赢人家了。斗蛐蛐的目的是什么,目的是赢,这赢不过别人,慢慢从小养蛐蛐的人就少了,在野外捉的人就多了。 可是没有人想过,这野外的蛐蛐,那也是有着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家庭的,这样冷不丁将其捉来,训练他攻击别人,他就真的高兴吗?一定是不的吧。 “大块头”在捉来之前,也许是一个出色父亲,也许是很多小蛐蛐崇拜的对象也不一定,谁知道呢? 人们只是一昧的欢呼,欢呼瘦小的“老幺”的十一连胜,欢呼这个神奇的蛐蛐,竟然打败了那么大的蛐蛐。也有人在懊悔,懊悔“大块头”连个这么瘦小的蛐蛐都打不赢。 可没有一个人的情绪给了受伤的“大块头”,没有一个人关心他受伤之后要怎么办,他们都见惯了有蛐蛐生,有蛐蛐死,有蛐蛐永远消失不见。 在人群之中,掩盖了这样一句天真的孩子说的话:“爹,‘大块头’手上了,他的前肢要掉了,没有人帮帮他吗?他一定很疼吧。”他一定很疼吧,就像一个人的手被人活生生撕扯下来了一样,怎么可能不疼,当然很疼。 可是“大块头”不是人,说不出人听得懂的话,他只能没落退场,并且永远踏不上这个战场了,永远...... 因为今天过后,万茗城斗蛐蛐的赛场上,就没有一个绰号叫“大块头”的蛐蛐了。 也许不久以后会有新的“大块头”出现,但是那也不是他了。 “老幺”获胜之后,徐老板笑得见牙不见眼,他实在是太高兴了,今年的冠军那简直就是他们徐家的囊中之物了,那简直就是妥当得不能再妥当了,不枉费他们废了这么大的力气,果然值得。 不单单是今年,明年、后年......乃至于十年后,二十年以后,万茗城的斗蛐蛐比赛的冠军都是他们徐家的,他们徐家就要过上顶顶好的日子了,哈哈哈哈。 徐老板的骄傲和满足溢满了整双眼睛,根本就藏不住,同时藏不住的,还有他的野心。 周围的人围着他,好听的话像是不要钱一样的说,夸他什么的都有,一个个的嘴那都像是抹了蜜糖似的。 若是往日,徐老板在就稳不住了,可是今天他却格外的稳得住,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养蛐蛐,他根本就不会养蛐蛐! 第106章 一百零六 陆笙 阿笙没有逛很久, 她走过去的时候,人群已经散开了。在一个角落里, 她看见了被丢弃的“大块头”, “大块头”的前肢已经完全没有了, 被人丢弃在角落,他已经成为那个被放弃的对象了。 她不知道他是那个战败的蛐蛐,也不知道他曾经的荣耀。只是看见他在那里艰难的挪动着, 心里面突然就像被一根小刺刺了一下, 被什么触动到了。 她走了过去,眉目间有种说不出来的温柔,尽管没有一个人看得见, 尽管她自己也没有察觉到。 “陆小姐, 您不能这么做。”主子不会允许她养一个乱七八糟的东西的,在她的眼中, 这个蛐蛐就是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是什么好东西。说话的还是方才那个冷若冰霜的女子,在她的眼中,也就是在她看来, 其实陆笙自己不也是靠着主子在养吗?这样子的她,有什么资格去养别的东西。 何况, 主子是一个占有欲那么强的人。 他不可能去接受这样一个莫名其妙, 来路不明的的东西的。 可是她从来没有想过,她陆笙不需要这些,也不需要她的主人来养, 从头到尾都不需要,是他自作多情,是他不要脸不要皮,是他......强迫她囚禁她,一直都是他。 这一次她的话,陆笙没有理会,她慢慢走了过去。慢慢的,一步一步走得去很是坚韧。 “木灵,你有凭什么......来阻止我呢。纵然你姓木,可是你始终是木家的吓人,你永远不是主子。纵然我再怎么不是,我也是主子,不是下人。”她就背对着木灵站着,却莫名有股了不得的气势。 她曾经是陆家嫡女,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天之娇女,是极其有脾气的人,生活磨圆了她的棱角,可不代表她就真的成了一个没有棱角的人了。 她还是那个陆笙。 “木灵,永远不要命令我。”她已经过得很艰辛了,没有道理还要再继续为难自己。 说完这话的陆笙没有再继续说什么,木灵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陆笙了,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可是反应过来了之后,心中是挥洒不去的愤怒和恐慌,可是她却当真不敢再去阻止什么了。 她知道,这样子的陆笙,迷人极了。 陆笙走过去,拿出一张干净得手帕,将“大块头”包裹起来,摊放在手心之中,就带着他回家了。 全程,没有多给木灵多余的眼神。 “木灵,你记得我们一次见面吗?”她走在前面,抬着头看着前方的路,走得坦荡极了。 木灵心中思绪万千,一时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她的话,他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是什么样子,那个时候又是个什么场景。 那是木灵年纪还不大的时候。木灵原本是木府的暗卫,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调进了明处,还被赐予主子的姓氏。 木家,在万茗城盘踞多年,是当地的百年望族,这么形容木家吧,只要木家还有一个男丁在,万茗城的城主就永远是木家人的。而木灵口中的主子,就是木家这一代唯一的一个男丁,木明风,也是万茗城的城主。 木明风和陆笙相遇的时候,他还不是城主,还只是少主。有一天,他抱回来一个浑身是血的姑娘,那个姑娘就是陆笙。 木灵终于想起来了她见到陆笙的第一眼,那眼里满满都是仇恨,都是怒火,是绝望,可是也有希望。她是那么的倔强,也是那么的盛气凌人,甚至是理所当然。 没有人知道她来自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她怎么就成了不挂名的城主夫人。 木家的人都知道,木明风从未有过女人,在陆笙之前没有,在陆笙之后没有,她就是唯一,是很多人羡慕嫉妒得唯一。可是这个陆笙啊,从来不给木明风好脸色看,也从来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和木明风之间在闹什么,谁也不知道。 这么多年过去了,木明风还是只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