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坚持换秧苗
“易欢,你身后的女娃娃是谁啊?” 因为易家没摆酒席,同村中人纵是心中认定吾同这个突然出现在易家的女人是易家两兄弟的媳妇,可易欢易喜都没有说过。此时见易欢带了她出来,故意打趣问道。 有人起了头,同在地里忙活,一脚泥泞的其它人也接而连三吆喝着打趣着易欢。 “易欢啊,讨了媳妇儿也不办场酒席,你这么闷不出声的谁知道你有媳妇儿了啊!” 在村中,易欢还是比较受同村人喜欢的,因为他好相处,也不会像他弟弟易喜一样一脸煞气吓人的很。 易欢听到他们说话只是笑笑,没有回答他们。 因为他知道,要是他回了话,这群论年龄他都得叫叔叔婶子的人,定会打破沙锅问到底,问个没完。 一众人见易欢不说话,全当他大小伙头一次当新郎害臊,取笑声更盛,都笑易欢“闷葫芦不出声,小心媳妇不喜欢你,更喜欢易喜!”。 吾同在后面听着一众人对易欢的打趣,知道众人都误会了她和易欢易喜的关系,见易欢不出声,她也觉得他是被说的不好意思了,也没在意。 易家的田地全部加起来,吾同估计了一下差不多有五亩。 一亩地六百多平方米,按照亩产量很差来计算,就算没有六百斤,也应该有二三百斤。 水稳一年可种植三次,收获三次。 五亩一次可收粮食一千五百斤,一年可收四千五百斤。。 这么算的话,完全够易欢易喜两兄弟吃的啊,还能拿出不少去卖,那易欢易喜怎么还会过的如此清贫? 易欢正在田地拔草时,吾同将她的疑惑说出了口。 “亩产二三百斤?这怎么可能。”易欢听到吾同的话,更觉她没务过农,不知田地的事。 “二三百斤都没有吗?不是吧?那地里亩产粮食多少?”华国粮食亩产量都达到了八百公斤,也就是一千六百斤一亩。就是普通庄稼人也能达到亩产量一千二百斤。 她都已经算到最差的数量了,总不会连这个量都没有吧? 易欢见她很惊讶的样子,笑着为她解惑:“易家的田地多是易喜在细心打理,算是亩产量较高的了,也才一百五十斤左右,离两百斤都远,怎么算得到三百斤?” “一、一百五十斤?”吾同震惊了! 亩产量一百五十斤,五亩一年也才收粮食二千多斤,除却人吃的,还有赋税之类的。 就是卖掉一半粮食留一半吃,一年购买油盐rou类下来,也存不到半毛钱啊! 更别说生病抓药和其它事务还要花银子了。 这怎么够? 想到这里,吾同揉了揉眉心问向易欢:“家里还有稻谷的种子吗?” 她必须将种子送进空间改造一下,弄出来后让易欢易喜重新播种。 刚好现在还是播种的季节,弄好再播种也不算晚。 “家里还有稻谷,随时可以做种子。”易欢不知道吾同心中所想,见她脸色不好马上回道。 谁料,他说刚说出口,吾同便定定的看着他:“易欢,你信我吗?” 吾同的眼睛很漂亮,清澈见底,仿若一双上好的墨玉宝石。 易欢虽不解,被她看着心念一动,却还是应了声“信”。 “那你等我。”吾同说着,冲易欢一笑马上就转身往家里跑。 稻谷生长周期短,在空间培育秧苗也不过是一会儿功夫的事。 吾同现在管不了那么多,她必须让易欢和易喜将秧苗全换了。 错过了插秧季节,就什么都晚了。 吾同的空间有改善粮种的功能,这点吾同从空间书册上就了解清楚了。 本来她还想以后慢慢将空间改善过的种子弄出来,不要让人生疑的。 可是听到易欢的话,她觉得她再装死下去,估计以后她饭都吃不饱了。 一跑回易家,吾同便去了易欢易喜的屋子找稻谷,在隔间处看到两三麻袋的带壳谷子后,直接弄了一袋进空间,令小飞侠马上播种,自己就在那盯着。 时间眨眼到了中午。 太阳在照着整个水牛村,让正在耕作的一众水牛村村民感觉炎热非常。 易欢却是因为有些担心吾同,做到这个时候有了回家的心思。 易欢刚从地里上田梗,便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拿着什么从远处田梗跑来。 待人走近,他才看清是谁。 只见吾同左右手各拿着三捆一尺长的秧苗,头上扎着个灰帕子,风风火火的朝他奔来。 看见易欢,吾同眼睛一亮,立马将秧苗放到他面前,看着他说道:“易欢,把地里的秧苗拔掉,这个种下去,我教你种。” “为什么?”拔掉秧苗?易欢一头雾水。 周围田地劳作的同村村民,此时也看见了吾的拿的秧苗,都有些不解:“女娃娃,易家的田不是全种满了吗?你怎么还拿秧苗来?” 吾同没有回应他们,她看着易欢,眼中尽是不容拒绝。 “这些秧苗,能让你的田地亩产量达到三百斤,信我你就和我一起种,不信我,我就将这些秧苗全扔了。” 易欢听言看着吾同眼中的执拗,神色不明。 良久,才应了声“依你”。 吾同听言顿时眉开眼笑,当即脱鞋下了地将田地里原先的秧苗像拔杂草似的拔出,扔上了田梗。 又马上将自己带来的秧苗一颗一颗隔着间距插下去。 “她这是干嘛呢?”一众村民见状俱是不解,远远瞧着吾同的动作,心中尽是疑惑。 易欢在吾同笑的那刻,就感觉被她迷了心智,纵使脑中有着自己的坚持想着不能信她,粮食大事关乎生计不能儿戏。 可看着吾同时,拒绝的话却根本说不出口。 “疯了吧?易欢也随了那女人胡闹?秧苗种这么开能种出几斤粮食?这是浪费田地呢!他不怕挨饿啊?” 见易欢也下了田里,和吾同一样拔掉原先的秧苗开始重新插秧,周围村民都觉他脑子进水了。 更有甚者大声叫着易欢的名字劝他清醒一点。 易欢完全充耳不闻。 将六捆秧苗全插下去,吾同感觉肚子叫的厉害,就叫着易欢上了田梗,走到小溪中冲洗脚上泥泞,准备一起回去做饭。 吾同的脚不大,皮肤白皙细嫩,脚趾似十个圆的珍珠,形状漂亮且可爱,令人忍不住想将其捧在手中细细把玩。 易欢看着吾同的脚有些出神,吾同却无察觉。 在听到身后有人要过来时,易欢眉头皱起,弯腰将吾同的裤腿放下,强行将她拉上了岸边穿鞋。 “怎么了?”吾同还是等一次见易欢露出不高兴的神情,在易欢帮她穿鞋时疑惑问道。